毕业设计(论文)-我国民间金融问题论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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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目 录i摘 要iiiABSTRACTiv绪 论1第一章 民间金融概念的一般解析31.1民间金融的相关概念辨析31.1.1民间金融与非正式金融31.1.2民间金融与官办金融31.1.3民间金融与地下金融、非法金融41.2 民间金融的涵义及特征51.2.1民间金融的涵义51.2.2民间金融的特征51.2.3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6第二章 民间金融存在与发展的理论基础102.1金融抑制深化理论102.1.1金融抑制论102.1.2金融深化论102.1.3发展民间金融符合金融深化112.2制度变迁理论112.2.1制度变迁理论内容112.2.2民间金融发展符合诱致性制度变迁12第三章 我国民间金融发

2、展的现状分析143.1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分析143.1.1我国民间金融规模现状143.1.2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趋势153.2我国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163.2.1血缘、地缘支撑的乡土社会我国民间金融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基础163.2.2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民间金融产生的前提173.2.3金融制度供求不平衡民间金融发展的根本原因173.3我国民间金融的形态及其演化过程183.3.1我国民间金融的演化路径183.3.2我国民间金融的简单形态183.3.3我国民间金融的中间形态193.3.4我国民间金融的专业形态193.4民间金融对我国经济影响分析203.4.1民间金融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203.4.2民

3、间金融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213.4.3正确认识民间金融的利与弊22第四章 各国(地区)民间金融的经验借鉴234.1各国(地区)民间金融发展实践234.1.1美国民间金融发展实践234.1.2日本民间金融发展实践244.1.3台湾民间金融发展实践244.2各国(地区)民间金融发展经验及借鉴意义25第五章 规范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措施285.1 政府转换观念,正确对待民间金融285.1.1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确立民间金融的合法身份285.1.2区别对待不同形式的民间金融,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285.2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的合作和竞争295.2.1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

4、减少不正当干预295.2.2促进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的有效合作和适度竞争305.3健全民间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315.3.1建立存款保险制度315.3.2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315.3.3健全信用担保体系325.3.4加快征信制度建设33结束语34参考文献3540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的地位日益突出,社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国有金融机构在很多地方和领域并不能满足市场上多元化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于是,作为一种非正规金融体制安排,民间金融便应运而生。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在这一渐进的体制变迁过程中,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明

5、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进程,落后于经济多元化对金融服务的需要。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经济发展地区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我国当前的国情,而且这种局面还将长期存在。与此同时,我国实行的却是国有金融垄断体制,单一的金融制度安排显然无法适应这种复杂、多层次的经济现状,金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突出。无论是对于分布广泛、数量庞大、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民,还是对于已成为国民经济中坚力量的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他们自身的一些特点和弱点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完全通过正规金融部门来满足借贷需求,不得不转而求助于民间金融。这正是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原动力。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既是一个历史过程,也是一种现实需求。我国的

6、现实国情决定民间金融将长期存在下去,成为我国金融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民间金融的形式非常多样化,主要包括合会、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地下钱庄、专业从事银行承兑买卖的贸易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乡镇银行等等。长期以来,民间金融始终是在一种缺少保护的状态下发展的,这对于民间金融的研究极为不利。对民间金融的产生和运作做深入的理论分析,可以澄清理论认识上的偏差。同时,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的金融制度改革也到了紧要关头,民间金融作为重要的组成也面临着如何发展的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内涵、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规范发展等问题的研究,对推动我国金融理论研究

7、的创新和金融改革与发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关键词:金融,民间金融,制度分析。ABSTRACTAlong with the continuous deepening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and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finance has played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our country. In the situation of modern market economy, finance has become the center of economy, det

8、ermining the speed and efficiency of economy.But the State-own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ant meet the diversification of markets needs, and informal finance emerged as an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In China, the financial reform is a gradual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transition which always falls behi

9、nd the reform in economy from plan economy to market economy. Taking the transitional economy as the special background, various economic sectors elements coexist and uneven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 current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this situation will exist for a long time. At the same time, our cou

10、ntry implemented a monopoly of state-own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 single financial system is obviously unable to adapt to this complex, multi-level economic situation. Whether the huge number of farmers who are widely distributed, or the private economy which has been the backbone of the national

11、 economy, especially small and Medium-sized Business,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 and weaknesses decide that they cant meet loan demand entirely through the formal finance, so they had to turn to inform finance. This is the driving force for Chinas informal finance development. The existence and devel

12、opment of informal finance not only is a historical process, but also a realistic demand. Chinas current conditions decided informal finances existence will be long-term financial viability, and will be an integral part of Chinas financial structure.Folk finance in our country form extremely diversi

13、fies,mainly includes the mutual economic assistance organization,the folk lends money, the folk gathers capital,the illegal money shop,financial guarantee company,investment company, pawn shops, Small loan companies, rural banks, center slightly operates privately bank and so on.Since long ago,the f

14、olk finance through out is lacks the protection in one kind under the condition to develop,this is extremely disadvantageous regarding the folk financial research. And transports the artificial thorough theoretical analysis the folk financial production,may clarify in the theory understanding the de

15、viation.The paper indicates that, how to promote and regulate it are all important issues with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Key words: Finance, informal finance, institution analysis,绪 论金融是一国现代经济的核心,决定着经济的发展速度和效率,而民间金融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的发展史中,民间金融往往既是金融制度变迁的初始状态,又是金融创新的源泉。正是在民间金融充分发展的基础上,由政府或

16、者其代理人对民间金融的活动进行规范的进程中,才产生了各种正规的金融活动。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日渐活跃,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由于这些资金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民间金融的无序发展,给金融和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此,研究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和规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研究背景民间金融最简单的形式为亲友间的自由借贷。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简单形式不足以满足人们的需要,民间金融组织形式应运而生,甚至出现了专业化程度和机构化程度较高的民间金融形式,如“银背”、合会、钱庄、当铺、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

17、司、乡镇银行等多种形式。可见,民间金融作为一种自发的交易行为,其产生和发展必然存在内在规律,在实践中,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尚存在诸多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正确的引导与规范。2007年1月22日银监发20075号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先后为民间金融阳光化迈出了重要一步。2009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国家对民间金融的逐步重视说明了这一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因此,系

18、统地研究民间金融发展规律,寻找其发展的动力,分析其对国民经济的正效应和负效应,为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是学术界应做的一项工作。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本文从界定民间金融的内涵入手,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我国民间金融问题展开分析。即民间金融的一般解析,我国民间金融的现状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民间金融的处理方式比较以及规范民间金融的政策建议。作者在现有理论中对该问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尝试对我国民间金融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力争把我国民间金融的概貌更为清晰的展现出来。文章写作还将结合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民间金融的处理方式,以图写出自己的特色。结构安排本文共分为五章进行论述

19、。具体结构如下:第一章,民间金融的一般解析,本章首先从民间金融的涵义、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这两个角度来对民间金融进行解析,通过对各种关于民间金融的概念进行整理,从而界定本文所研究的民间金融的范围和涵义;第二章,民间金融存在与发展的理论基础,在对民间金融产生和存在原因的分析这一部分中,文章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制度环境、文化背景这两个角度加以分析;第三章,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现状分析,本章从民间金融产生和存在的原因、规模、形式和特征以及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这些方面来分析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现状;第四章,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民间金融的处理方式;第五章,规范民间金融发展的措施,这一章中将阐明在规

20、范民间金融的过程中政府功能应如何定位、政府应如何对待不同形式的民间金融以及民间金融的合法化问题,提出相应结论。研究方法1.静态分析方法与动态分析方法并用。由于民间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本文在分析民间金融的规模边界和演化路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时,多采用动态方法。静态分析方法主要用于分析民间金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宏观分析方法与微观分析方法相结合。宏观分析方法主要是从经济总量的角度研究民间金融的发展问题,如民间金融的规模、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对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以及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但是民间金融是建立在大量微观主体自发的行为选择之上的,为了把握民间金融的特点以及其对经济增长的正

21、负效应,本文使用了许多案例来进行分析。3.比较分析的方法。本文在对国外发展民间金融的一些处理方式做了一定的描述,运用了比较制度分析方法,这样对我国发展民间金融具有重要的启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对中国未来发展民间金融提出一些有益的探索。第一章 民间金融概念的一般解析如何解析民间金融是本文研究的基础。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民间金融的涵义界定、与正规金融的关系这两个角度来解析民间金融,并且指出民间金融的存在是一个历史过程。1.1民间金融的相关概念辨析1.1.1民间金融与非正式金融一些学者认为民间金融就是非正式金融、灰色金融等,并没有将它们进行严格区分(如江曙霞,秦国楼,2000)

22、。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民间金融和非正式金融之间存在差别,如姜旭朝和丁昌锋(2004)认为非正式金融是由于金融体系的不完善而产生和发展的,因此这就决定了其会随着金融体系的完善而逐渐消亡;而民间金融与非正式金融不同,它是对正式金融的补充,是一种正常的金融形态,并不会因金融体系的完善而消亡。张宁(2003)的观点与姜旭朝的观点不同,他认为非正式金融有狭义非正式金融和广义非正式金融之分,狭义非正式金融包括犯罪金融与违法金融,指直接与现有法律法规相对抗的、对经济生活产生直接破坏性影响的金融活动;而广义非正式金融除了包括狭义非正式金融外,还包括地下金融和民间金融,这里所指的民间金融与地下金融相对立。本文认为

23、,非正式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区别在于:非正式金融是相对正式金融而言的,包括正规金融机构的违规金融行为及正规金融机构未参与的金融活动;而民间金融则是相对经过官方注册的正规金融机构的活动而言的,包括所有正规金融机构未参与的金融活动。因此,非正式金融的范围要大于民间金融,民间金融是非正式金融中的一类金融活动,即非正式金融包括正规金融机构的违规金融行为和民间金融。1.1.2 民间金融与官办金融在早期研究中,民间金融为一切非官方的、非公有制的金融形式,这主要是由在当时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所决定的。在这个定义中,显然,民间金融与官办金融相对立。这时的民间金融内涵所覆盖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包括了民间借

24、贷、地下钱庄、各种合会(如标会)等,以及各种集资活动。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与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将民间金融作为官办金融对立面的定义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这时的“民间金融”将黑色金融、灰色金融等除官办金融以外的金融形式混合在一起,非法金融活动和合法金融活动无法清晰区分,因此,国家在对这些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和规制时无法区别对待。改革开放以来,创办的一些集资和典当等之类的金融组织就是由于当时对其的界定含糊,尤其是对浙江省温州一带由地方政府行政部门批准的私人钱庄的界定含糊不清,以至于在后来的整治活动中,将这些公开的私人钱庄与非法金融活动如老鼠会等一起取缔。目前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

25、随着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共同发展,将民间金融作为官办金融的对立面的定义方式显然已经不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姜旭朝和丁昌锋(2004)认为应以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民间金融,即凡没有经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种金融组织形式、金融行为、金融市场和金融主体都属于民间金融范畴。从这个定义上来看,对民间金融与官办金融定义的标准显然是不同的,前者主要是根据金融活动的合法性来界定的,而后者是根据所有制来划分的。显然,民间金融与官办金融涵盖的范围完全不同,非官办金融却并不一定是民间金融,同样非民间金融也不一定就是官办金融。1.1.3 民间金融与地下金融、非法金融在国内的研究文献中,

26、早期对民间金融与地下金融、非法金融之间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区分。人们一般将正式金融体系之外的金融活动统称为地下金融、黑市金融、非正规金融或草根金融等。李建和冯增炜(2007)对三者作了如下定义: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相对应,它是经过有关部门许可或法律没有明确限制的,对私营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支持作用;地下金融活动与公开的地上金融活动相对应,它没有合法的身份并处在隐蔽状态,可能是合理的、有市场需求,但属于法律所禁止的活动;而非法金融是指那些没有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金融业务,以及正规金融机构体系内部的腐败、违规操作、金融犯罪、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危害社会的正常经济活动。本文认为,民间金融与地下金融、

27、非法金融的概念并不是三个相互独立的概念,三者所包括的金融活动形式有所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定义的出发点不相同,因此不能强求民间金融与后二者有明确的界限。1.2 民间金融的涵义及特征1.2.1 民间金融的涵义国内学术界对民间金融涵义的界定主要从以下四个角度:(1)从法律特征和金融监管的角度,国内已有的大多数文献都是从这个角度来定义民间金融。如复旦大学的张军教授对民间金融的定义是“一个非正规的部门,指相对于官方的正规金融制度和银行组织而言自发形成的民间的信用部分”。(2)从金融资产所有权的角度,认为凡是资本所有权非国有而属于民间即为民间金融。该种观点认为,民间金融就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

28、的资金运动。如姜旭朝在中国民间金融研究一书中对民间金融的定义为“民间金融,就是为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运动”。(3)从经营权和经营方式的角度,该种观点认为,民间金融应该是民营金融,应该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来进行经营管理。学者张曙光也持这种观点,他认为,民间金融是民营机构或者个人提供的各种各样的金融服务和其它相关的金融交易关系的总和。(4)把监管权、所有权和经营权三者相结合的角度来定义,认为民间金融是指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金融资产归民间个体所有并由民间经营的信用部分。这种观点从监管权、所有权和经营权三个方面同时来限定民间金融,认为同时符合以上三点的才应该属于民间金融。1.2.

29、2 民间金融的特征从上文的讨论可以看出,国内对于民间金融这一概念的界定仍比较混乱。一些学者将其等同于非正式金融,然而正如上文所述,它与非正规金融存在差别;而在另外一些文献中它则被作为地下金融的对立物来看待,然而事实上两者存在交叠。综合前面的讨论,本文认为,民间金融一般具备如下两个特征:第一,民间金融是自发产生的,而不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民间金融具有内生性,是一种内生金融,即它的产生、发展是经济体本身所需要和催生的,是经济中自发产生的金融活动。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金融中介的存在是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如果一种金融形式可以自发产生并长期存在,那么它必定在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上有其比较优势。第二,

30、民间金融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即没有与之对应的成熟的金融监管制度。在我国,常规金融系统诸如银行、保险、农村信用社等均已有较成熟的金融监管制度,在这范围之外的经济主体所从事的融资活动则很少受到金融监管,均属于民间金融范畴。需要提及的是,如果某种金融组织在国内处于起步阶段,尚未进入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比如典当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私募基金、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等,尽管其接受政府某些部门(如商务部等)的宏观管理,本文仍将其视为民间金融。上述二个特征揭示了民间金融的本质,可作为区别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依据。据此,本文将民间金融定义为:经济中自发产生的,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

31、金融行为和金融组织;相应地,将正规金融定义为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内的金融行为和金融组织。1.2.3 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民间金融活动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文化背景、城市化程度以及法律制度完善程度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导致了各个国家或不同的地区民间金融的形式存在显著的差异。而且民间金融活动的数据信息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因此本文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几种较为典型的民间金融交易形式,包括民间自由借贷、互助会、民间集资、私人钱庄与私募基金、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银行承兑买卖公司等。1.民间自由借贷民间自由借贷是民间金融形式中历史最悠久、最常见的一种金融行为。民间借贷资金来源

32、主要是自有资金,其交易活动主要集中在比较熟悉的人之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同的地区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民间借贷形式。民间借贷按照是否盈利可划分为互助性放款和盈利性放款两种,一是亲友间的非商业性借贷;二是基于货币的商业性信贷;其中,盈利性放款的利率通常较高。2. 互助会互助会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民间金融形式,在国外称之为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s,ROSCAs),在我国又称为合会、钱会等,在我国广泛存在且历史悠久。它是一种基于血缘、地缘关系的带有互动合作性质的自发性群众融资组织。互助会集储蓄和信贷于一体,其形式多种多样,各

33、地称法不一。按照会员使用的次序和方法分类,互助会可分为摇会、轮回、标会;按收会和转会的期限可分为月会、季会、半年会和年会,等等。虽然互助会种类繁多,但究其本质为入会成员之间相互的有息借贷。规模比较小的互助会,其会员之间彼此相互熟悉,会员人数也较少,安全性好,互助性强,基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但随着互助会规模的不断扩大,会员人数增多,相互之间了解的程度减小,会费变高,其盈利功能逐渐突出,安全性不断下降,有的甚至会变成金融诈骗组织。我国也曾出现多起因为会主携款潜逃后倒会或是打着“合会”旗号来诈骗、聚敛资金后宣布倒会的案例。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其为非法组织,规模较大的合会被视为违法犯罪活动而遭到严厉打击

34、。3. 民间集资民间集资是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以组织生产为目的,集中社会闲散资金的一种直接融资行为和方式。民间集资按照用途可分为生产集资、公益和福利集资;按照利率水平不同可分为高息集资、低息集资和无息集资。4.民间借贷中介与私人钱庄“银中”、“银背”作为借贷款中介人或者经纪人,充当借贷双方中介人的角色,成为联接资金供求双方的桥梁。他们一般不以自有资金进行放贷,二是利用自己在信息和信用上的优势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促成信贷交易,并且向借贷双方收取介绍费、手续费或者担保费。发生纠纷时,中介人必须充当担保人的角色。私人钱庄是中国本土化的一种金融形式,主要将自有资金作为信用担保,以低息借入资金,再以高息贷

35、出。私人钱庄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如采取合伙制或采取股份制成立,专门从事吸纳存款、发放贷款、结算和外汇交易并为借贷双方提供担保,它的所有者以其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或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在很多地方,钱庄是在合会的基础上发行起来的。5. 私募基金在我国,私募基金,是一种非公开的、向少数特定人群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金融活动形式。它是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而后者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公开发行并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金融行为。私募基金有以下几个特点:(1)私募方式非公开;(2)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针对性强,只针对少数特定的投资者;(3)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者也必须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按

36、投资对象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目前我国现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包括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投资管理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管理自有资金的投资公司,以及没有明确法律身份的一些民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都采用私下募集方式,并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相应的监管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私募股权(Private Equity,PE)和创业投资(VentureCapital,VC)两种形式。6.典当行典当行,俗称当铺,类似的机构还有寄卖行、寄卖店、商行等。它是我国传统的民间金融形式之一,以货币借贷为主、商品销售为辅的借贷组织

37、。出当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物品作抵押,从当铺取得一定当金,并在一定期限内连本带息赎回原物。其突出特点是融资快,手续简便,满足了那些急需周转资金而又难以或不能及时获得融资的个体经营户、乡镇企业的需求。1996年4月人民银行颁布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典当行成为正规的金融机构,从此走上了有序发展的道路。2000年以后,典当行移交原国家经贸委统一归口管理,在2003年的机构改革中划归商务部管理;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的典当管理办法取代了2001年原国家经贸委的管理办法。典当行业再也不属于金融机构,而是被定义为工商企业,归属商务部和公安部管理。政府对典当行业的市场准入仍然控制得较严,许多地方的当铺数量仍然

38、有限且规模较小。7.小额贷款公司2005年10月,央行确定在陕西、山西、四川、贵州四省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两家小额贷款公司“旧升隆”和“晋源泰”在山西平遥县成立,资金规模分别为1700万人民币和1600万人民币,资会全部来源于发起人的自有资金。与此同时,四川广元也成立了小额信贷公司,并正式向海内外人士公开招标,成为四个试点省区中第一家对外公开招标的。2008年5月4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央行、银监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正式为小额信贷公司正名,民间贷款机构逐渐获合法身份。根据该文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

39、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已经从试点变为在全国普遍发展。8.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服务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服务是指当借款人向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借款时,由于信用不足或者信用信息不透明不能被债权人认可,而委托担保公司为自己向债权人提供借款信用保证的有偿服务。融资性担保公司经银行认可,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同时,经相关部门认可,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

40、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9.银行承兑票据买卖公司专门以银行承兑票据作为交易产品的公司即为银行承兑票据买卖公司,它们从交易中赚取利息或息差。这类企业一般以贸易公司作为主要的存在形式,它的法律环境是银行承兑汇票可以作为货款支付手段,或者是履行债务的支付手段。在现实商业社会中,银行承兑作为融资工具,被广泛使用,很多企业不但用它作为采购货款的支付手段,还把它作为支付各种服务费用的支付手段,这样一来,就有很多中小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当持有者想将银行承兑汇票进

41、行贴现时,除了要向银行支付利息,还需要提供一系列非常麻烦的手续及资料,并且还得符合种种监管规定,这样就为民间票据贴现提供了机会,银承票据贴现的票据买卖公司便应运而生,并且发展成民间金融中一个重要的业务形态。第二章 民间金融存在与发展的理论基础2.1金融抑制深化理论2.1.1金融抑制论1973年,麦金农在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一书中提出了针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论,他认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是被分割的。经济分割使大量的经济单位互相隔绝,他们所面临的生产要素与产品的价格不一,所得的资产报酬率不等,出现市场不完全。在金融领域表现为现代与传统的钱庄、当铺、高利贷组织并存。这种市场不完全把大量的企业和客户

42、排斥在有组织的资金市场之外。他们想要投资,只能依靠自身的内部融资,只能在一个时期的内部积累后跳跃式地间断地进行投资。另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之所以欠发达,是由于金融抑制,即可能是利率被人为的压低,或过高的通货膨胀;或二者兼而有之。对问题的解决只能通过金融深化,即政府要放弃对金融业过多的干预,允许非国有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进入,培育一个竞争性的金融体系,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2.1.2 金融深化论1973年,肖(Edward.S.Shaw)在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中提出金融深化理论,他认为,金融部门与经济发展是息息相关的,一国金融业处于金融深化状态还是金融抑制状态,直接会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或障碍

43、。在落后经济中,没有统一的市场价格,信息流通不畅,投资风险迭生,收益极不稳定,经济活动中异质性较强,生产要素呈现极大的不可分割性,金融业处于抑制状态,政府的经济对策是所有市场实施价格控制。在金融市场上,政府干预的程度似乎达到了顶峰,导致金融市场不完善,储蓄者的资产选择范围较小,外源融资比较困难,内源融资占主导地位。肖认为要使落后经济走上稳定健康的发展之路,必须放弃利率限制,消除人为因素对金融市场的分割,打破金融体系内部行业垄断,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金融由此才能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形成一个竞争性的金融体系。2.1.3 发展民间金融符合金融深化1.没有民间金融就不能形成真正的市场化利率金融压

44、制往往主要表现为实际利率被压的过低,金融深化要求利率能真正反映金融产品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这就首先要消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利率压制,允许利率的自由浮动。其次要让各种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金融机构参与市场进行交易。民间金融机构的参与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有效的竞争,以形成均衡市场价格。否则,价格扭曲难以消除,无法实现金融深化。2.开放民间金融有助于金融结构优化金融结构可以用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来反映。金融结构单一抑制了金融工具的发展,储蓄和信贷成为最主要的金融,金融机构单一,多为政府所有并经营,资本市场缺乏并受到严格控制。金融深化要求金融机构多元化并发展各种金融工具。金融机构不仅可以有各种国有

45、形式,也可以有各种非国有形式,这有助于实现金融机构之间的真正竞争。各种金融机构并存,明显可以优化金融机构,有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3.民间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消除“金融二元性”在金融抑制经济中,一方面存在着现代的有组织的正式的或官方的金融机构,如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等;另一方面又存在着传统的无组织的非正式的或非官方的金融机构,如钱庄、高利贷者、私人银行等。金融深化就是要消除市场分割,尽可能形成统一的完善的金融市场。这就需要发展民间金融,使其以正式的有组织的形式出现,可以有效的抑制非正式的无组织的传统金融机构的存在,有助于消除“金融二元性”。2.2制度变迁理论2.2.1制度变迁理论内容诺斯的制度

46、变迁理论认为,制度是一种公共物品,制度供给是有限的、稀缺的。随着社会发展,人们为实现利益增长,会不断提出新制度需求。因此,当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均衡时,制度则稳定;当制度供给不能满足制度需求时,就会发生制度变迁,这是制度变迁的基本动因,在此基础上,只有制度变迁达到如下变迁条件:即制度变迁带来的预期收益大于其产生的预期成本,制度变迁才会实现,反之,制度变迁将受到阻碍。制度变迁的主体主要有两种,即初级行为团体(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和次级行为团体(对制度变迁起次要作用)。根据充当初级行为团体的主体的不同,可将制度变迁分为自下而上的和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自下而上的变迁指由个人或团体受到制度潜在利益驱使

47、,自发组织和倡导的制度变迁,又称诱致性制度变迁;自上而下的变迁指由政府充当初级行为团体。以法律和命令等形式推行和保障的制度变迁,又称强制性制度变迁。2.2.2民间金融发展符合诱致性制度变迁1.民间金融属于基本性金融制度青木昌彦等人的经济制度变迁分析认为,“渐进式”制度改革的相对成本较小,可视为“帕雷托改进”的过程,但“渐进式”改革也需要确定合理的战略,即应首先确定在各种制度中位于最基础部位的制度结构,通过改革这些基础结构,形成“多米诺”效应,推动外围制度的变革,否则,在基础制度的惯性作用下,不仅改革可能停滞不前,而且已有改革措施也可能被异化。目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金融制度改革问题,虽然以自上而下

48、的形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收效不大,本文认为问题的根本是没有对金融制度改革中所必需的基本制度提供规范性的支持。著名经济学家樊纲也认为,我们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充分利用我们的“后发优势”,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体制模式和管理机制,一开始就可以起点高一些,但是,我们仍不能忘记那些基础性的、根本性的东西,关键是不能忘记我们还有许多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尚待完成,发展地方性的民间金融业,就是建立市场经济金融体制的基础性的过程。可见,民间金融作为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应当受到规范化的管理和监控,以此来推动其他制度的建设。2.民间金融属于“寻利自生性”的制度创新现阶段中国民间金融发展壮大的主要诱因是高收益导向的供给和巨大的融资需求,可见,民间金融的发展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具有自发性和“寻利而生”的特点,并具有内在稳定性,这种发展符合金融制度的诱致性变迁的,而这种制度变迁进一步体现了制度创新的特征。在中国的经济转轨过程中,许多“寻租”的活动事实上都带有“边际创新”的意义,因为在转轨过程中,人们认定的原有准则会变得模糊不清,在打“擦边球”的过程中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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