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doc

上传人:yyf 文档编号:3293003 上传时间:2019-08-08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240.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doc(3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外地户口调入北京比较可行的解决途径有三种:一是申请户口进京;二是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三是工人单调。其他还有引进人才、随军家属调京和知情回京,均不可行。相关网址有详见“流动人口之家-百姓办事”栏目(http:/,以东城区为准)。一、申请户口进京夫妻投靠条件:1、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2、结婚需满10年;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1、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北京市人事局,1997年8月18日)各区、县人事局,市人才服务

2、中心: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推动北京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与配置,更好地发挥流动人员在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同意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的范围和条件(一)办理的范围: 指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办理的条件:上述人员中凡本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办理:具有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的人员; 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在京一方处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凡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存档时间(不含在其它人才服务机构存档时间)可以累积计算。市、区、县所属其它单位的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仍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二、办理的程序及需报送的材料(一)办理的程序: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

4、出书面申请。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区、县人事局审核后,分别报送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二)审批时需报送以下材料:本人书面申请、在京户口及结婚证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各种证明需报送原件并备复印件); 被调人在京接收安置单位的证明需区(县)局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填写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一份)、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被调人人事档案(包括组织鉴定和近期体检表); 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有在校证明或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 在市、区、县人才服

5、务中心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表样附后)。 三、要求解决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关系到干部切身利益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秉公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为贯彻执行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的精神,更好地为委托单位和存档人员服务,现就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规定如下:一、关于办理的范围办理的范围是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立户的民营科技与高新技

6、术产业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1.立户是指由北京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档案中心)与用人单位就其聘用人员的管理签定协议,并在档案中心设立户头进行管理的形式。申请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单位应是在档案中心立户的单位。2.集体委托存档是指立户单位根据立户协议将其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交由档案中心管理。申请人应属立户单位集体委托存档人员。3.本细则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干部身份的存档人员和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被聘用的其他存档人员。4.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由市、区、县科委认定并出具有关证明。下列人员暂不列入办理范围:无工作;因私出国出境;在外地

7、应聘工作;其他不符合办理条件人员。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等对外服务单位委托存档的人员,可按原有渠道解决分居问题,暂不列入本细则解决范围。二、关于办理的条件存档方与被调方符合下列条件时,方可申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需随迁的人员,应符合随迁人员范围。(一)存档方条件1.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是集体户口的,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应同意其配偶等调京后落户;2.在委托存档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3.委托存档单位同意申报解决其分居问题;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存档时间满1年。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存档时间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存档时间满3年且配偶也

8、是本科学历的。年满30周岁,存档时间满5年,配偶是我市急需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时间条件的限制。申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时,原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存档时间。(二)被调方条件1.干部或聘用制干部;2.所在单位同意调出;3.在京有接收安置单位;4.身体健康。(三)随迁人员范围1.未满16周岁的子女。2.16周岁以上的待业子女。属于国家统一招生并正在就读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不能随迁。三、关于办理的程序1.符合申报条件的存档人员,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向档

9、案中心申报并填报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2.档案中心负责初审申报材料,填写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呈批表;3.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批;4.经批准调京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办理调京手续;5.初审不合格或未批准调京的,由档案中心负责通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四、关于报送的材料1.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式样附后)1式2份;2.在京方户口卡及复印件1份;系集体户口的,还应提交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同意其配偶及随迁人员调京后落户的证明;3.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5.存档方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及市、区、

10、县科委出具的认定证明。7.被调方在京接收单位的证明。系聘用制干部的,接收证明应注明同意按聘用制干部使用。无人事管理权的接收单位,还应提交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区县人事局、局(总公司)级同意接收的证明;8.被调方人事档案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鉴定;9.近3个月的体检证明。体检由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10.奖励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1.干部调京审批表1式2份;12.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1式3份;13.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1 式2份;14.有随迁人员的,应提交随迁人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明,即:子女出生证明;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待业证);学校出具的

11、在校证明;属于收养子女的,提交收养公证书及女方未曾生育的证明。 3、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申办流程图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 本人及配偶的书面申请各一份申请署名必须手写;2、 调京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 夫妻双方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 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 在京一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7、 被调人在京单位接收函,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8、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二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9、 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有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

12、门出具待业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10、 填写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此表公司盖章后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并盖章;11、 有随迁子女的需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个子女的提供二胎准生证,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5、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北京市人事局, 1995年5月5日)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近年来,我市各级人事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知识分子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全心全意在首都经济建设中骨干作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市专业技术干部的家庭困难,稳定干部队伍,促进首都经济和各项

13、事业的发展,决定今年在继续严格控制首都人口迁移性增长的同时,把有限的进京指标重点用于解决我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解决的范围是:一、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二、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三、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确属各单位业务骨干者,可不受各单位进京指标限制,由区、县、局(总公司)报市人事局审批。对于干部因家庭困难要求调京问题,按照市十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严格控制户籍人口迁移增长”的要求,将继续坚持总量控制,

14、有进有出,实行指标控制的办法。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对需要调京干部的材料和人事档案以及在京一方专业技术干部的有关考核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6、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有关规定及办文指南一、 两地分居解决干部夫妻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的条件: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2号)规定,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须占用出京干部户口指标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办理:1夫妻双方均为干部,女方在京工作2年以上,且夫妻一方父母在京居住(常住户口在京)。此类干部家庭生活基础在京,可不受分居时间、

15、年龄和职务限制,只要有指标即可解决夫妻分居问题。2京内一方为干部(指男方或女方在京而夫妻双方父母不在京的),应分居5年以上或年满30岁,工作需要,确实离不开的业务骨干。其中在京干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以上党政职务,可放宽到分居3年以上或年满28岁。3女方在京为工人,京外男方是干部的,应分居5年以上或女方年龄30岁以上。4男方在京为工人,京外女方是干部的,应分居10年以上或男方年龄35岁以上。此外,根据人事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因进一步做好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人法199980号)的文件和关于调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中央直接管理企业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政策的通知(人办发

16、200355号)的规定,以下条件不受年龄、分居时间限制,不占出京干部户口指标,予以办理。1在京干部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3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5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人员;6处级以上管理人员;7博士学位获得者;8硕士学位获得者工作满3年;9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现任主任科员职务且年满30岁人员;10大学本科毕业8年、年满30岁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1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生活困难较大且年满35岁的其他人员。(说明:911条为人事部2003年6月从新调整的政策。)解决干部夫妻两地

17、分居在大城市之间进行对调: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可以在北京与大城市(津、京、沪、各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之间有组织地进行对调。1对调需符合下列条件:(1)出京和进京人员均为国家干部;(2)出京干部和进京干部均存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3)进京干部的配偶和出京干部均在中央、国务院部委或部位所属在京单位工作;(4)进京干部的配偶和出京干部在同一大城市工作;(5)进京干部所在大城市人事局同意对调;(6)出京干部所在部委人事司(局)同意对调;对调干部满足上述条件,不受分居年限、职务、年龄等方面的限制,不需要出京户口指标,可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2对调程序:(1)由进京干部的配偶所在部委人事司与进京干部所

18、在城市人事局、出京干部所在部委人事司(局)协商后向人事部行文,行文中不需附出京户口指标。(2)人事部将调函发给行文部委,抄送进京干部所在城市人事局。(3)出京干部办理调动、户粮转移手续,其户口迁移证复印件由其所在部委人事司转审批部委人事司,送人事部。(4)人事部收到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后,将调函抄送北京市公安局。(5)进京干部办理调动进京手续。三、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的指标: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指标是出京干部户口指标。它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在京单位在职国家正式干部,由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工作需要等原因进行工作调动而由北京迁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户口指标。这类指标一律

19、以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北京市常住户口迁移证(复印件)为准。出国留学、离退休、辞职、辞退等人员及工人的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无效。出京干部户口指标有效期限,从户口迁出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超过十二个月后不使用的,需提前2个月到人事教育局调配与编制处办理备案手续,否则指标作废。办理指标备案手续时,各单位须填写调出北京地区干部户口指标备案登记表(附后),并附北京市常住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各单位需留存一份在使用备案指标时使用)报人事教育局。凡使用备案户口指标时,必须附上北京市常住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出京干部户口指标的使用:此类指标原则上只能在本单位内部使用,单位之间支援指标,必须有正当理由,并且支援单位人事部门出

20、具同意支持户口指标的函件。发现本单位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情况严重,又无特殊理由将指标借用有关单位的,我局将予以没收。四、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地区调入人员所需材料:各单位在上报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调入干部的材料时,其中各类人员共同需要的材料:(1)拟调人员的同意调出函;(2)拟调人员的同意调入函;(3)结婚证复印件;(4)随迁人员的证明材料。各类人员分别需要的材料:1京内一方系业务骨干,京外一方系干部(1)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拟调人员登记表(2)出京干部户口迂移证复印件(可以是备案指标);(3)在京一方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或党政职务任命通知复印件(2份);(4)在京一方业务考核材料。2.京内一方

21、系业务骨干,京外一方系工人(1)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办文备案表(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份;(3)申请调动工作登记表4份;(4)当年或去年出京干部户口迁移证复印件;(5)在京一方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或党政职务任命通知复印件(2份);(6)在京一方业务考核材料;(7)在京一方常住户口卡复印件(2份)。3.夫妻双方均为干部,女方在京,并工作两年以上,夫妻一方的父母在京(1)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拟调人员登记表(2)出京干部户口迁移证复印件;(3)女方业务考核材料及户口卡复印件;(4)在京的父母户口卡复印件。4.在京一方系博士学位获得者博士证学位书复印件。5.获硕士学位后,工作又满三年硕士证学位书复

22、印件。6.在京一方系聘任高级技术职称者高级技术职称聘任书复印件。7.在京一方系聘任中级技术职称满三年中级技术职称聘任书复印件。8.在京一方系任处级以上职务行政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9.在京一方系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证书复印件。10.在京一方系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11.在京一方系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证书。12.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现任主任科员职务且年满30岁人员;任主任科员的批复复印件和在京常住户口卡复印件。13.大学本科毕业8年、年满30岁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家承认的

2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在京常住户口卡复印件。14.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生活困难较大且年满35岁的其他人员。在京常住户口卡复印件。15解决夫妻分居进行对调(1)同意接收函(进、出京干部各一份);(2)调往地人事部门同意对调的函;(3)若出京干部与进京干部的配偶不在同一个部委工作,出京干部所在部委也需出具同意对调的函件。16京内一方系工人,京外一方系干部(1)出京干部户口迁移证复印件;(2)在京一方业务考核材料及有关家庭困难的证明;(3)京内一方父母在京常住户口卡复印件;(4)在京一方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或党政职务任命通知复印件;(5)在京一方业务考核材料;(6)在京一方常住户口卡复印件。五、

24、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报文程序、行文要求及格式各单位同意解决本单位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时,以人事部门名义向院人事教育局调配与编制处行文。除表格须用电子版本发送人事教育局调配与编制处,其它材料交换即可。1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入干部此文由人事部批准后,将同意调京批文的复印件、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我局开出的调函等3份材料,一同交换到单位人事部门,由本人持调京批文去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户口迁转手续,持调函回原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动手续。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科地址: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方庄桥往东100米向南)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科联系电话: 87682143 行文要点: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夫妻双方基本

25、情况;二是调京符合条件款项;三是占用指标情况;四是特殊情况的说明。行文式样如下:关于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调到京工作的函院人事教育局:为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我所拟调同志到京工作。,女,22岁,大学本科毕业,现系单位干部。其配偶,31岁,硕士研究生毕业,是工程师。二人于年月结婚。符合人发199980号文件关于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在京干部聘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或硕士满3年),不受年龄,分居时间限制,不占出京干部户口指标”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调同志到京工作,由公司安排工作。随迁子女一名。现将有关材料报上,请审批。附件:1.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拟调人员登记表1份2. 同志单位同意调出函3.

26、 同志单位同意调入函4. 、结婚证书复印件5.在京一方业务考核材料6. 孩子在校证明7中级职称聘书(博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单位盖章) 年月日2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入工人行文要点:此类文报人事部后,由北京市劳动局办理调动手续,故需沿用原报文方式。行文须写明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夫妻双方基本情况;二是调京符合条件款项:三是占用指标情况;四是特殊情况的说明。此报文由人事部批准后,将批文转回原报文单位,由报文单位人事部门干部,持人事部批件和进京人员的档案直接送北京市劳动局调配处办理调动手续,北京市劳动局调配处每天下午办理调动手续,请勿让拟调人员本人拿档案到北京市劳动局办理调动手续。北京市劳

27、动局调配处联系电话: 88081139联系人: 贾跃东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入工人行文式样:关于调同志到京工作的函院人事教育局:为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我部拟调赵同志到京工作。赵,女32岁,高中文化,现系江苏省市公司工人。其配偶李,32岁,硕士研究生,现系我部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于年月结婚。符合人发199980号文件关于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在京干部聘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硕士满3年),不受年龄,分居时间限制,不占出京干部户口指标”的规定。经研究,拟同意调赵到京工作,由接收安排。随迁子女一名。请审批。附件:1.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办文备案表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份(此表由填报单位电

28、子表格打出并盖章后,与其它材料一同交换。)3.申请调动工作登记表4份(此表由填报单位电子表格打出并盖章后,与其它材料一同交换。)4. 同志单位同意调出函(2份)5. 同志单位同意调入函(2份)6在京一方业务考核材料7. 、结婚证书复印件(2份)8. 孩子在校证明9. 在京一方常住户口卡复印件(2份)10中级职称聘书复印件(2份)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 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拟调人员登记表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17、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有关规定及办文指南一、 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地区调入工人的条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只要夫妻分居15年或进京一方年龄满37岁,

29、即可解决分居问题。二、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报文须知:各单位同意解决本单位工人夫妻两地分居时,以人事部门名义向院人事教育局调配与编制处行文,并按要求报齐所需材料,由我局正式行文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将同意调京批文和我局开出的调函等2份材料,一同交换到单位人事部门,由本人持调京批文去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办理户口迁转手续,持调函回原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动手续。除表格须用电子版本发送人事教育局调配与编制处,其它材料交换即可。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地址: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方庄桥往东100米向南)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联系电话: 87682143 三、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所需材料:1中

30、央各部委要求调京工人申请表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3京外工人单位同意调出函和北京地区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函4在京一方工人常住户口卡复印件5京外一方工人常住户口卡复印件6随迁子女在校证明7结婚证书复印件四、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调入工人行文式样:关于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调孟到京工作的函院人事教育局:我院研究所技术工人侯,男,51岁,初中毕业,其配偶孟,49岁,初中毕业,现系河北省香河县厂工人。二人于1980年3月结婚,符合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的有关规定。侯同志在我院研究所工作积极、踏实,是该单位工人队伍中的技术骨干。由于长期两地分居,给侯同志的家庭带来许多困难。经研究,同意调孟同志到京工作,由我院人才交流

31、开发中心安排工作。随迁子女一名。现将有关材料报上,请审批。附件:1.中央各部委要求调京工人申请表2份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份 3. 孟淑玲单位同意调出函和接收函2份4. 孟淑玲、侯桂兴结婚证明2份5. 侯桂兴、孟淑玲常住户口卡复印件2份6孩子在校证明2份 年月日附件: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 中央各部委要求调京工人申请表8、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人事部、公安部,1999年7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公安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

32、精神,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工作,对于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干部的关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现就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优先解决有突出贡献者和业务骨干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对于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人员、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及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不受年龄、分居时间、指标方面的限制,及时予以解决。二、调整有关政策,加大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工作力度。中小城市可

33、逐步放开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政策;有条件的大城市要逐步放宽条件;对于人口压力较大的特大城市,在严格控制人口迁移性增长的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缓解当地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矛盾。三、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的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既要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又要严格控制北京市城市规模的精神,除符合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外,要继续坚持有出有进的原则予以办理。对因指标限制、分居时间长、有特殊困难的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采取总量控制,分期办理的方式逐年予以解决。四、对于因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而在城市落户人员,各地区、各部门均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和类似增容费的费用。

34、各地公安部门应凭县(市)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五、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人事部、公安部备案。9、夫妻两地分居办理调京工作 审批项目名称 夫妻两地分居办理调京工作审批依据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审批收费标准 非收费项目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报市局到区人事局办理手续要带以下材料:(1) 夫妻双方申请(申请署名必须手写) ;(2) 调京人员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经办人签字,留下联系电话;(3) 夫妻双方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5、一式一份);(4) 调京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5) 有随迁子女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6) 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7)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8) 在京一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9) 随迁子女超过16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0) 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经公司盖章后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并盖章;(11) 填写的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两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12)户口在京一方档案

36、中的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复印件(一式一份)。三、工人单调1、北京市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信发200248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2年4月17日)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为进一步做好工人单调进京工作,解决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现将办理工人单调进京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子女来京工作(一)办理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人),其子女为外地在职工人,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一子女调京工作:1、申请人在京无子女;2、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

37、京子女亦患严重疾病;3、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且在12岁以下。(二)申报程序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无单位的申请人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劳动科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街道受理申请后初审材料,经确认符合条件的,由单位或街道提出书面申请,连同相应证明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中央部、委、办人劳司,市属局、总公司劳资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主管部门审核材料,确认符合条件签批意见后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告知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通知申请人。(三)所需材料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

38、料:1、基本材料:申请调动工作登记表(一式三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书面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调京人与在京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函;调京人婚姻状况证明(证书);调京人档案;调京人的配偶及子女的户口(原件和复印件)。2、有关调京理由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户口(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在京无子女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申请人所有子女的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子女由区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合同医院)出具的患严重疾病的证明及病历(复印件)。3、其它材料:随迁二胎以上子女的出生证和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亲

39、子鉴定证书;随迁16周岁以上子女的在校证明;随迁配偶的无业证明;随调配偶的申请调动工作登记表(一式三份)和与在京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四)审批时限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调配偶来京工作(一)办理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 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 5、申请人为国家

40、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6、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申报程序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申请(无单位的申请人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劳动科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街道受理申请后初审材料,确认符合条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市属局、总公司劳资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主管部门审核材料,确认符合条件签批意见后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告知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通知申请人。(三)所需材料 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基本材料:申请调动工作登记表(一式三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1、一式二份);申报单位书面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调京人与在京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函;调京人档案;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的户口(原件和复印件)。2、有关调京理由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与调京人的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双方婚史状况证明(证书);在京父母或在京子女的户口(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需提供区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合同医院)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证明;父母及子女均不在北京的,需提供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任职手续(原件和复印件)。 3、其它材料:随迁二胎以上子女的出生证和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亲子

42、鉴定证书;随迁16周岁以上子女的在校证明;(四)审批时限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申报、审批责任1、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必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审批机关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或提请有关部门依纪律、法律追究责任。2、审批部门按规定的条件、时限进行审批,对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渠道。对违反规定的条件、时限审批的工作人员由审批机关依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附件:1、申请调动工作登记表(表样)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表样)2、北京市关于对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京劳社信发200267

43、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信发200248号)文件已下发,为便于贯彻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有关调京工作条件 1、关于在调子女来京工作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都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共同作为申请人; 2、关于在京子女亦患严重疾病,是指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3、关于在调配偶来京工作中,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 4、关于在调配偶来京工作中,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

44、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是指在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含成人教育)后,又工作三年以上,且现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金融类企业、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 5、关于在调配偶来京工作中,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北京市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签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现在工作单位任职手续,这两种申请人限于在本通知本条第4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有关申报程序 1、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外的跨国公司,金融类企业,经市科委认定的民营科

45、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办理调子女来京的中央部、委、办,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报;其他用人单位(含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点向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局申报; 2、符合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调子女来京工作1-3项条件和调配偶来京工作1-4项条件,个人委托在市、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的申请人,可通过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申请,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受理审核,确认符合申报要求后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市、区劳动保障局。 三、有关申报所需材料 1、以学历、学位为必要条件办理调配偶来京工作,申报材料时需要附申请人的学校录取登记表、派遣证(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连同申请人档案一起报送; 2、以本

46、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为必要条件调京,需有相应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个人帐户资料; 3、经市、区县科委认定的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需有相应认定证书; 4、调京人在外省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申报材料时需附档案所在职介中心能为其办理调出手续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已缴至申请调京当年的单据或个人帐户资料。 四、其它 1、本通知与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起执行,本通知与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不一致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2、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与本通知由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 工人单调进京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通知中的规定,对申请人和调京人的有关材料及人事档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申报。对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信息产业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