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包B:拟协议受让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所持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11.6027%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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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拟协议受让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所持珠海经济特区拟协议受让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所持珠海经济特区 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11.6027%股权项目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中资评报201393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目目 录录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声 明 . 1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摘 要 2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正

2、 文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4 二、评估目的 .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1 五、评估基准日 12 六、评估依据 . 12 七、评估方法 . 1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33 九、评估假设 . 35 十、评估结论 . 3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9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42 十三、评估报告日 42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一、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会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六、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3、师的承诺函 七、资产评估机构和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八、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九、评估业务约定书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声 明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声 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 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 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

4、报告是委托方 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 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 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 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 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 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拟协议受让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所持珠海经济特区 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11.6027%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摘 要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摘 要 中资评报201393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 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就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受让龙 邦国际有限公司所持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红

6、塔 仁恒)11.6027%股权所涉及的珠海红塔仁恒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本公司 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 调查与询证;对珠海红塔仁恒的经营管理现状、财务及生产计划进行必要的调 查了解;对珠海红塔仁恒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资产权属证明、财务记录、生 产经营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核实,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一、评估目的:根据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受让龙邦国际有限 公司所持有的珠海红塔仁恒股权这一经济行为之需要,对所涉及的珠海红塔

7、仁 恒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 二、评估对象:珠海红塔仁恒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三、评估范围: 三、评估范围:珠海红塔仁恒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与负债。 四、价值类型: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五、评估基准日:2012 年 6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七、评估结论:本次评估以收益法得出的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截止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珠海红塔仁恒评估前账面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

8、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净资产为248,610.48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为251,480.04万元,增值额 为2,869.56万元,增值率为1.15%。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所涉及的珠海红塔仁恒的股东权益评估值为29,178.47万元。 八、报告提出日期:八、报告提出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在应用本评估结论时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 响。 本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一年需聘请中 介机构重新对委评资产进行评估。 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资产

9、评估主管机关备案使用。本报告书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 为相关经济行为的依据。 本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机构不向他人 提供或公开;除非事先征得本机构书面同意,对于任何其他用途、或被出示或 掌握本报告的其他人,本评估机构均不予承认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 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地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

10、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拟协议受让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所持珠海经济特区 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11.6027%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正 文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正 文 中资评报201393号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 估程序,对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受让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所持珠海 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 11.6027%的股权所涉及的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 恒纸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11、2012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次评估是以股权受让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委托方为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龙邦国际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为被评估单 位,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为与本次股权受让经济行为有关的相关各方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之一概况 公司名称: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注册资本:50542.50

12、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05147 经营期限:1999 年 6 月 21 日至长期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经营范围:制造(由下属机构经营),销售:包装材料、包装制品、装饰材料、 铝塑复合材料。包装机械销售及维修,包装印刷业的投资。 (二) 委托方之二概况 公司名称:龙邦国际有限公司(Dragon State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注册地: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 主要经营场所:港湾仔轩尼

13、诗道 288 号英皇集团中心 15 楼 1507 室 注册资本:五万美元(实际发行股本 1 美元) 经营范围:策略投资 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 5 日,是依据国际商业公司法 第 291 章要求设立的国际商业企业。 (三) 被评估单位概况 1.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红塔仁恒) 注册地址:珠海市前山工业区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叁佰陆拾万玖仟玖佰零玖美元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经营业务范围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高档包装纸板。从事纸浆、纸及纸制品、化工产品(不含 化学危险品)、电器机械、普通机械、

14、矿产品(不含贵金属矿和铁矿石)的批发及 进出口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 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从事纸及纸制品的研究开发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3.历史沿革(包括隶属关系的演变) 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系 1991 年 1 月 23 日经珠海经济特区 引进外资办公室珠特引外资字1991036 号文批准在珠海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 责任公司,1991 年 2 月 11 日成立,原名为“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制品有限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9,800 万美元,其中: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云南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

15、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6,860 万美元,占 70%;仁恒工业有限公司出资 2,940 万美元,占 30%。 2008 年 11 月 20 日,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佛山华新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龙邦国际有限公司和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仁恒工业有限公 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及龙邦国际有限公司分别 以其持有经出售佛山本址资产及转出相应债务方式后的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主要为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的经营性资产、相应债务和净资产, 已迁址并更名为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的

16、 75%和 25%股权的评估值(评估基准日 2008 年 6 月 30 日)对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珠海经济 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 2008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作为增资扩 股的依据。 2009年3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件)商资批200923号“商 务部关于同意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珠 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投资总额由 19,767 万美元增至 31,074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9,800 万美元增至 21,106.1305 万美元。新增注册 资本由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和龙邦国际有限公

17、司以其持有佛山华丰纸业 有限公司 75%和 25%的股权作价认缴。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性质变更为外商投 资企业境内投资企业。 2009 年 6 月 29 日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办 妥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手续,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和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分别取得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 40.1760%及 13.3920%的股权,云 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和仁恒工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变更为 32.5024%及 13.9296%。 2009年12月14 日根据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粤外经贸资字2009724 号“关于合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珠 海经

18、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增资,投资总额由 31,074 万美元增至 34,328.8604万美元, 注册资本由 21,106.1305 万美元增至24,360.9909 万美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现汇认缴 1,743.5634 万美元、云南 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现汇认缴 1,057.9079 万美元、仁恒工业有限公司现汇认缴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453.3891 万美元。 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 24,360.9909 万美元, 其中: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9、 10,223.1613 万美元,占 41.9653%;云 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7,917.9079 万美元,占 32.5024%;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Dragon State International Limited)出资 2,826.5326 万美元,占 11.6027%; 仁恒工业有限公司(Yanlord Industries Pte Ltd.)出资 3,393.3891 万美元, 占 13.9296%。 4.基准日股权结构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万美元万美元) 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1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0,223.1613 41.9653 2

20、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 7,917.9079 32.5024 3 仁恒工业有限公司 3,393.3891 13.9296 4 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2,826.5326 11.6027 合 计 24,360.9909 100.00 5.近几年经营情况 近几年资产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项目 2009 年年 2010 年年 2011 年年 201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 资产总计 361,185.72 407,141.56 435,914.43 462,245.90 负债总计 155,577.12 164,885.09 179,401.03 213,635.42 净资产 205,6

21、08.60 242,256.47 256,513.40 248,610.48 项目项目 2009 年度年度 2010 年度年度 2011 年度年度 2012 年年 1-6 月月 营业收入 185,253.71 235,824.77 288,001.70 86,071.69 营业成本 146,901.19 199,027.41 247,771.93 72,800.16 利润总额 16,610.96 15,080.12 16,967.96 -890.33 净利润 17,660.96 14,330.23 14,409.97 -597.05 以上数据均为母公司数据,2009 年、2010 年度财务数据

22、经立信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分所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立信大华(珠)审字2010131 号、 立信大华(珠)审字20115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1 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珠报字2012第 10016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粤报字2012第 420070 号无保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留意见审计报告。 6.主要会计政策 执行财政部于 2006

23、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详见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专项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 7.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为:高档包装纸板的生产和经营,纸浆、纸及纸制品、 化工产品、普通机械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纸及纸制品的研究开发及相关技术 咨询服务、技术转让。主要产品为纸制品。 (四)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 司 41.9653%股权、委托方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 限公司 11.6027%股权,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龙邦国际有限公司以及被 评估单位的最终控制方是中国诚通控股集

24、团有限公司。 二、评估目的二、评估目的 据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协议转让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 公司相关股权的批复(诚通资产字201252 号),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拟协议受让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所持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 11.6207%股权,为此,需对珠海红塔仁恒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股 权受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截止评估基准日珠海红塔仁恒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 为珠海红塔仁恒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项项 目目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万元万元)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 246,097.20 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2

25、16,148.70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9.6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7,564.86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项项 目目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万元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 664.80 固定资产 100,281.26 在建工程 179.3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444.5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4.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资产总计 462,245.90 流动负债流动负债 213,445.49 非流

26、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189.93 负债合负债合计计 213,635.42 净资产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 248,610.48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 经评估机构核实后的会计报表、资产评估申报表作为本次资产评估账面价值的 依据。 1.进入评估范围的存货账面价值为 666,971,021.70 元,存货跌价准备 7,817,124.96 元,存货净额 659,153,896.74 元,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产成品、发出商品和在产品。 原材料包括木浆、成形网、五金材料等生产经营用的

27、配料; 委托加工物资为企业委托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加工的针叶浆、阔叶浆以 及机械浆; 产成品为企业生产的平板纸、卷筒纸、出口纸、玉溪防伪纸、红梅纸、白 卡纸等成品纸; 在产品为企业一号机和二号机自制的半成品纸; 发出商品为企业发出的成品纸。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2.评估范围内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前账面值 1,075,648,593.06 元,共 2 项。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1 广东诚通物流有

28、限公司 2006 年 1 月 24% 6,677,125.18 2 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 100% 1,068,971,467.88 3.投资性房地产为租赁给珠海红塔仁恒子公司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的 综合仓库,坐落于珠海市前山金鸡路珠海红塔仁恒公司二期厂区内,房地产权 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 C3961435】,总面积为 39,828.43 平方米,租赁面积为 4,978.44 平方米,租期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4.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共计 67 项,其中房屋建筑物 37 项,构筑物 27 项、管 道沟槽 3 项。房屋建筑物

29、主要包括办公楼、综合食堂、宿舍、中臣花园住房、 锅炉房、科研楼、生产厂房、综合仓库等生产和生活用房,结构主要有框排架、 砖混、简易结构,房屋坐落于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鹅槽山片区金鸡路。构筑物主 要包括厂区道路、仓库消防工程、围墙、露天堆场、仓库值班室等。管道沟槽 主要包括电缆沟、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等。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大部分建于 1995 年2010 年之间,后期部分房屋进行了改扩建,资产可以正常使用。 5.设备类资产特点: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其中机器设备 737 项,车辆 130 辆,电子设备 358 项。 机械设备类的主要为造纸设备,分别从美国、德国、法国、奥地利、日本、 芬兰等国

30、家引进。企业目前有三条造纸生产线,一号纸机于 1994 年 12 月正式 投产,年设计生产能力 4.5 万吨。二号机于 1999 年 12 月正式投产,主要生产 高级包装纸板(定量为 150-400 g/m的系列卷筒、平板、舌头卡纸及液体饮料包 装纸盒口杯纸等),年设计生产能力 17.5 万吨。2006 年至 2007 年上半年,珠海 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对纸机生产线进行整体体制和提速技术改造, 一号纸机生产能力提高到 7 万吨、 二号纸机生产能力提高到 23 万吨。 三号纸机, 年设计生产能力 30 万吨,全套纸机设备由美卓公司提供,2010 年经过技术改造 后可同时生产高档涂布白卡

31、纸及高档涂布白板纸。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车辆主要为场内用叉车、运输货车及办公用车等。 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件等。 6.珠海红塔仁恒的在建工程类资产主要是设备安装公司,具体为 BM1 冷缸 安装、BM2 空调机组节能改造以及污水站新增调节水池等安装和改造项目,均处 于正常状态。 7.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 (1)土地使用权共 2 宗,均为出让取得,坐落于前山鹅槽山片区,其中:第 1 项、第 2 项为二期用地,第 317 项为一期用地,总面积为 332,826.

32、26 平方 米,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具体详见下表: 序 号 土地权证编号 宗地名称 土地位置 取得日 期 用地 性质 面积(m2) 1 粤房地证字第 C5617915 号 前山二期 前山鹅槽山片区 1998-03 工业 278,078.86 2 粤房地证珠字第 0100166721 号 北加药间泵房 前山金鸡路 508 号 1998-05 工业 8,543.62 3 粤房地证字第 1248051 综合食堂 前山鹅槽山片区 1992-02 工业 1,677.40 4 粤房地证字第 1248226 号 倒班宿舍 前山金鸡西路 1-1 号 1992-02 工业 4,544.50 5 粤房地证字第

33、1248239 宿舍 B 前山金鸡西路 1-2 号 1992-02 工业 1,367.20 6 粤房地证字第 1248234 办公楼第 1 层 前山金鸡西路 1 号 1992-02 工业 561.10 7 粤房地证字第 1248238 办公楼第 2-8 层 前山金鸡西路 1 号 1992-02 工业 5,257.61 8 粤房地证字第 1248233 办公楼第 9-12 层 前山金鸡西路 1 号 1992-02 工业 2,986.80 9 粤房地证字第 1248029 机修车间 前山金鸡西路 1 号 1992-02 工业 469.70 10 粤房地证字第 124048 白水回收车间 前山金鸡西

34、路 1 号 1992-02 工业 259.20 11 粤房地证字第 1248236 前山一期 9# 前山金鸡西路 1-12 号 1992-02 工业 187.10 12 粤房地证字第 1248049 综合仓库 前山金鸡西路 1-5 号 1992-02 工业 8,415.50 13 粤房地证字第 1248050 主厂房 前山金鸡西路 1-4 号 1992-02 工业 19,736.70 14 粤房地证字第 1248032 第二变电所 前山金鸡西路 1-9 号 1992-02 工业 116.97 15 粤房地证字第 1248047 给水消防泵房 前山金鸡西路 1-6 号 1992-02 工业 11

35、1.70 16 粤房地证字第 1248028 锅炉房 前山金鸡西路 1-8 号 1992-02 工业 410.70 17 粤房地证字第 1248031 泵房 前山金鸡西路 1-11 号 1992-02 工业 101.60 (2)其他无形资产为外购软件,具体为正在使用的用友软件。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定义为市场 价值。其定义为: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 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36、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五、评估基准日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确定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12 年 6 月 30 日。 六、评估依据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一)行为依据 1.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协议转让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 公司相关股权的批复(诚通资产字201252 号); 2.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的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 年 7 月 5 日);

37、4. 国务院 1991 年 11 月 16 日第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 5.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文发布的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办法施行细则 ; 6. 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 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第 3 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管理暂行办法 ; 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 办法 ; 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家主席令

38、第 5 号(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11.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有 关企业财务、会计、税收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12.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准则依据 1. 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文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 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 2. 中评协2007189 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 7 项资产评估准则的 通知(2007 年 11

39、 月 28 日); 3.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通知中评协2011227 号; 4. 中评协关于修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有关签章条款的通知中评协 2011230 号; 5. 中评协2008218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2008 年 11 月 28 日); 6. 财政部令第 33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 (四)产权依据 1. 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3. 车辆行驶证; 4. 设备购置发票等产权证明文件; 5. 长期投资合同、协议、公司章程及出资证明; 6.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类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7. 其他产权证

40、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1999; 2. 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 3. 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 4. 国家计委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计办价格20021153 号); 5.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 6. 房地产所在省市评估基准日执行的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7. 房地产所在省市评估基准日执行

41、的安装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 8. 房地产所在省市评估基准日执行的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则; 9. 房地产所在省市评估基准日近期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10. 房地产所在省市评估基准日近期的房屋市场交易信息和询价记录; 1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主要建筑物的工程图纸资料和施工决算资料; 12.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房屋记录及评估机构掌握的其它资料; 13. 评估人员查询的市场价格信息及向主要设备制造厂商询价资料。 14. 机械部科技信息研究院编著的2012 年机电产品价格手册 ; 1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若干问题的通知 ; 16. 慧聪商情全

42、国汽车市场、全国家电市场、办公自动化市场(2012 年 6 月); 17. 国经贸经1997456 号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国经贸资源 20001202 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经贸1998407 号关 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 18. 评估机构收集和掌握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依据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该经济行为的专项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资产评估申 报表; 2.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 3.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企业历史经营资料及未来发展规划等; 4.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七、评估方法 (一)方法的选择和

43、确定 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要根据 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收益法是指将被评估企业的预期未来收益依一定折现率资本化或折成现值 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以决定企业内在价值的根本依据未来盈利 能力为基础评价企业价值,反应了企业对于所有者具有价值的本质方面。但预 测企业未来收益和选取折现率难度较大,采用收益法需要一定的市场基础条件。 市场法是指将被评估企业与可比较

44、的参考企业即在市场上交易过的可比企 业、股权、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参考企业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加以 调整修正后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以市场实际交易为参照来评价评估 对象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具有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取材于市场的特点。 但运用市场法需要获得合适的市场交易参照物,在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时候需 要关注该方法的适用性或对有关数据进行必要调整。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根据各 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 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 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

45、东权益(净资产)的价值。 由于股市价格波动比较大,且类似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少,因此不适宜采用 市场法进行对珠海红塔仁恒股权价值评估。 综上所述,在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下,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 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对两种方法得出的结果加以分析比较,以其 中一种方法的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评估结论。 (二)不同评估方法的运用 【一】资产基础法 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对现金进行库存盘点,评估人员在公司出纳员的陪同下,对库存现金进行 了监盘,并采取盘点倒推方法验证基准日现金余额,并同基准日的现金日记账 和总账现金账户余额核对,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对银行存款,在核实银行对账单

46、余额、银行余额调节表以及银行账户回函 的基础上,以核实后数额确认评估值。 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2.应收票据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 次,监盘库存票据,核对应收票据登记簿的有关内容。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 该票据已经收回,评估人员检查银行收款凭证、银行存款和应收票据明细账, 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票据还未收回,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查询债务人的 经营状况、资信状况,以该应收票据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

47、值作为评估值。 3.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通过核实原始凭证、了解应收预付款项的内容及发生时间,核实账面余额 的数值,并进行账龄分析和变现可行性判断。根据应收账款分类和账龄分析的 结果,并了解对方企业的还款情况、财务状况及资信程度,评估人员通过函证 及向企业相关人员核实,参照审计的坏账政策估算评估风险损失,将评估坏账 损失额从应收款项中扣除,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收款项的评估值。 4.存货 存货是指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 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企业存货具体项目包括原材料、委托 加工物资、产成品、发出商品和在产品,评估人员根据各类存货的特点及企

48、业 经营现状,分别采用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 4.1.原材料 原材料的成本构成为企业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实际成本,对原材料采购,企 业严格按照生产进度进行,运用最经济批量,按生产需要购入,且周转较快, 随用随购,故账面单价与基准日市场销售单价相近,因此,对这部分原材料, 以原材料的购置价格加计购置过程中的必要的费用确定评估单价,以基准日实 际数量乘以评估单价确定原材料的评估值。对于部分账龄较长、积压的原材料 五金材料,经现场核实,无法继续使用,本次评估按可变现净值作为评估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为零。 4.2.委托加工物资 经核实,其账面值由发生材料成本、加工费及合理费用构成,成本入账及

49、华新包装受让龙邦国际所持珠海红塔仁恒 11.6027%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时、结转完整、金额准确,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3.产成品(库存商品) 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百 分之五十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表中红字的产成品,经核实,为企业 在日常记录时将品种记录错误、红字减回的产成品,以其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4.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的成本核算程序,验证其核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评估 人员在核对账账、账表无误的基础上,对自制半成品进行清查核实,并查看了 评估基准日至清查日自制半成品的成本结转和入库、出库单据,核实结果与申 报内容相符,账面值属企业正常加工未制造完成的产品成本,评估值按核实后 的账面值确定。 4.5.发出商品 本次评估根据其合同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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