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定期检验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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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在用锅 第二条 本规则是在用蒸汽锅炉和热水锅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 本规则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四条 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 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 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 水压试验是指锅炉以水为介质, 第五条 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 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 电站锅炉的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 只有当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均在合格有效期内 第六条 除进行正常的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 外部检验: 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

2、; 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 内部检验: 1、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 2、移装锅炉投运前; 3、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 4、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 5、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 6、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 水压试验: 1、移装锅炉投运前; 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第七条 当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 第八条 从事锅炉检验工作的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按照国 第九条 锅炉的使用单位、检验单位应认真执行本 第十条 锅炉使用单位 第二章 内部检验 第一节 工业锅炉内部 第十一条 工业锅炉是指以 第十二条 检验前,锅 1、准

3、备好有关技术资料,包括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 2、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 3、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热力系 4、清理锅炉内的垢渣、 5、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挡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 6、对于需要登高检验作业(离地面或固定 第十三条 检验人员应首先对锅炉的技术资料进 1、应有完整的锅炉建档登记资料; 2、与锅炉安全有关的出厂、安装、修理和改造 3、查阅锅炉运行记录和水 4、查阅历次检验资料,特别 5、对现场的准备工作应进行检查确认。 第十四条 检验人员应根据待检锅 第十五条 检验时,锅炉使用单 第十六条 内部检验的承压部件是:锅筒(壳) 、封头 第十七条 内部检验主 第十八条 内部检验的 1、历次

4、检验有缺陷的部 2、锅筒(壳) 、封头、管板、炉胆,回燃室和集箱: (1)内、外表面和对接焊缝及热影 (2)拉撑件、人孔圈、手孔圈、下降管、 (3)部件扳边区有无裂纹、沟槽, (4)是否有严重的腐蚀 (5)受高温辐射和较大应力的部位是否有裂纹和严重 (6)胀接口是否严密,胀接管口和孔桥是无裂纹 3、管子: (1)是否有严重的腐蚀和磨损,重点是 (2)是否有严重的变形,重点是高温部位,必要时应 (3)管子表面是否有裂纹,必要时应进行表面 4、对于采用 T 形接头的焊 5、承受锅炉本身重量的主要支撑件是否有过热、 6、燃烧设备(如:燃烧器、炉排等)是否有 7、成型件和阀体(如:水位示控装置、 8、

5、安全附件是否有明显缺陷。 第十九条 检验人员对在内部检验中发 1、对于上次的缺陷经检 2、对于承压部件上发现的所有裂纹应进行消除,必 (1)炉胆或封头扳边圆弧的环向裂纹长度 (2)多条裂纹取集在一起 (3)管板上呈封闭状的裂纹; (4)管孔向外呈辐射状的 (5)连续穿过四个以上孔桥的裂纹; (6)管板上连续穿过最外围二个以 (7)立式锅炉喉管如有较深环向裂纹或纵向裂纹长度 (8)因苛性脆化产生的裂纹; (9)因疲劳产生的裂纹。 3、承压部件的变形不超过下述规定时可予以保留监控, (1)筒体变形高度不超过原直径的 1.5 (2)管板变形高度不超过管板直径的 1.5 (3)炭钢管子直径胀粗量不超

6、(4)水管管子直段弯曲变形量 (5)烟管管子直段变曲变形量不超过其直径 4、承压部件的材质发生过烧,应判定其范围,必要时 5、承压部件内部拉撑件的裂纹和开裂应 6、承压部件由于严重腐蚀或磨损减薄, 7、承压部件上的渗漏部位应修理 8、锅炉内部的水垢,应根据水 第二十条 对受压元件进行重大修理、改造后 第二节 电站锅炉内部检验 第二十一条 电站锅炉是指以发电或热、电联产 第二十二条 电站锅炉在进行内部检验之前, 第二十三条 检验人员应首 1、锅炉设计、制造质量资料: (1)锅炉竣工图,包括总图、承压部件图、热膨胀 (2)承压部件强度计算书或汇总表; (3)锅炉设计说明书和使 (4)热力计算书或汇

7、总表; (5)过热器和再热器壁温计算书 (6)安全阀排量计算书; (7)锅炉质量证明书; 2、锅炉安装、高度资料; 3、修理、改造及变更的图纸和资料; (1)修理、改造或变更方案及审批文件; (2)设计图样、计算资料; (3)质量检验和验收报告。 4、记录及档案资料: (1)锅炉技术登录簿和使用登记证; (2)历次定期检验计划 (3)运行记录,事故、 (4)承压部件损坏记录和缺陷处理记录; (5)检修记录,质量验收卡 (6)金属监督、化学监督技 (7)安全阀校验及仪表、保护装置的整定、校 5、检验人员认为需要查阅的其它资料。 第二十四条 在对技术资料初步审核的基础上,检验人 第二十五条 在进行

8、锅炉 1、设备的风、烟、水、汽、电和燃料系 2、根据检验需要搭设必要的脚手架; 3、检验部位的人孔门、手 4、炉膛及后部受热面清理干净,露出金 5、拆除受检部位的保温材料和妨碍检验的锅内部件 6、准备好安全照明和工 7、进入锅筒、炉膛、烟道等进行检验时,应有可靠 第二十六条 锅筒的检验重点: 1、检验内表面是否有裂纹、腐蚀等缺 2、检查下降管孔、给水套管及管孔、加药管孔、再循环 3、内部预埋件的焊缝有无裂纹,必要时进行 4、水位计的汽水连通管、压力表连通管、蒸汽加 5、锅筒与吊挂装置接触是否良好,90 度内 6、对于运行进行超过 5 万小时的锅炉锅筒还 (1)对内表面纵、环焊缝及热影响区应进

9、(2)对纵、环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或射线 (3)对集中下降管、给水管角焊缝进行 1 (4)对安全阀、对空排气阀、 第二十七条 水冷壁的检验 1、应定点监测管壁厚度和胀 2、热负荷较高或水循环流 3、燃烧器周围、各门孔两侧、水冷壁底部、沸腾炉的 4、顶棚水冷壁管是否有过热 5、折焰角处水冷壁管是否有 6、防渣管是否有过热、胀粗、变形、鼓包和疲劳裂 7、吹灰器附近和炉膛出口窗的水冷壁管是否有磨损 8、膜式水冷壁是否有开裂和严 第二十八条 水冷壁上下集箱的检验重点: 1、抽查集箱内外表面有无 2、管座角焊缝有无超标缺陷 3、对于内部有挡板的集箱,应 4、集箱支座接触是否良好, 5、对于已运行 10 万

10、小时或调峰机组的锅 第二十九条 省煤器的检验重点: 1、定点检测每组上部管排、弯头附近管子和烟气 2、整体管排有无变形、磨损 3、低温省煤器管排处有无严重积灰和低温腐蚀; 4、膜式省煤器膜片焊缝两端 5、对于已运行 5 万小时的锅炉,应检查入口端管子内 第三十条 省煤器进出口集箱的检验重点: 1、抽查集箱内部是否有腐蚀和水渣、泥垢; 2、检查省煤器入口集箱内部的氧腐蚀情况; 3、集箱短管角焊缝是否有裂纹,必要时应进 4、集箱支座接触是否良好,吊耳或吊挂管与集 5、对于已运行 10 万小时的集箱,应对集 第三十一条 过热器和再热器的检验重点: 1、对高温出口段管子的外径和金 2、过热器、再热器管

11、是否有磨损、腐蚀、 3、过热器、再热器管排间距是否均匀, 4、过热器、再热器管穿墙和烟气走廊部分以及包墙 5、过热器、再热器管束的悬吊结构件、固定卡 6、吹灰器附近的管子是否有严重磨损,必要时应进 7、抽查过热器、再热器管弯头是否有裂纹和蠕变; 8、对运行进行已达 10 万小时的,与不锈 第三十二条 过热器、再热 1、抽查表面有无严重氧化、腐蚀情况; 2、环焊缝是否有裂纹等缺陷,必 3、吊耳、支座与集箱和 4、与集箱连接的大直径管 5、集箱筒体是否能自由膨胀; 6、对运行进行已达 5 万小时的,应对集箱外表面 7、检查炉顶各集箱有无由于炉顶漏烟而产生 8、对出口集箱引入管孔桥部位宜进行超声波探

12、 9、对于使用时间超过 10 第三十三条 减温器的检验重点: 1、筒体表面有无严重氧化、腐蚀 2、筒体环焊缝、封头焊缝是否有裂纹等缺 3、吊耳、支座与集箱和管 4、对于混合式减温器应用内窥镜检查内衬套及喷 5、对于面式减温器应进行抽 6、筒体是否能自由膨胀; 7、对运行进行已达 5 万小时的,应对筒体 第三十四条 外置式分离器、集中下降 1、表面是否有腐蚀、裂纹、变形等缺陷,必要时应进行 2、固定装置是否完好。 第三十五条 锅炉范围内管道的 1、导汽管、主蒸汽管、再热蒸气管、给水管、旁路 2、其它承压管道是否有腐蚀、裂纹 3、管道支吊装置是否完好牢固。 第三十六条 炉顶密封结构是否完好;炉 第

13、三十七条 膨胀指示装 1、对于首次进行检验的锅炉,检验所有膨胀指示装 2、检验大板梁焊缝,是否有裂纹等缺陷; 3、各承力柱及梁的表面是否有腐蚀,油漆是否完好; 4、吊杆是否有松动、过热氧化、腐蚀、 第三十八条 成型件和阀体(如:水位示控 第三十九条 对于高温承 第四十条 检验人员对在内部检 1、管子减薄较大,应进 2、受热面炭钢管胀粗量超 3、集箱、管子腐蚀点深度大于壁厚的 30%时; 4、炭钢、钳钢的石墨化程度参照炭钢石墨化检 5、高温过热器管和高温再热器管表面氧化 6、已产生蠕变裂纹或疲劳裂纹时 第三节 检验结论 第四十一条 现场检验工作完成后,检 1、允许运行; 2、整改后运行;应注明须

14、修 3、限制条件运行;检验 第四十二条 检验结论依据: 1、允许运行:内部检验合格,未发现缺陷或只有 2、整改后运行: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 3、限制条件运行:不能保 4、停止运行:锅炉损坏严重,不能 第三章 外部检验 第四十三条 外部检验包括锅炉管理检 第四十四条 锅炉使用单 1、锅炉外部的清理工作; 2、准备好锅炉的技术档案资料; 3、准备好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资格证件 4、检验时,锅炉使用单位的锅炉管理人员 第四十五条 检验人员 第四十六条 锅炉管理方面的主要检查内容: 1、上次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 2、在岗司炉人员是否持证操作,其类别是否与所 3、锅炉房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各种记 4

15、、对于电站锅炉还应查核金属 5、锅炉周围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6、电站锅炉必要的系统图是否齐全、 7、各种照明是否满足操作要求并是否完好; 8、防火、防雷、防风、防雨 第四十七条 锅炉本体检验的主要内容: 1、从窥视孔、门孔等观察受压部 2、管接头可见部位、阀门、法兰及人孔、手孔、头孔、 3、装有膨胀指示器的锅炉 4、炉顶、炉墙、保温是否密封良好,有无漏烟现象,是 5、承重结构和支、吊架等是否有过热、变形、裂纹 第四十八条 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 1、安全阀: (1)安全阀的安装、数量、规格是否符合规 (2)对安全阀进行自动排放试验对其进行校验 (3)对于控制式安全阀,除进行上述自动

16、(4)检验阀体和法兰是否有泄漏,排 2、压力表: (1)压力表的数量、安装、表 (2)压力表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有无 (3)蒸汽空间的压力表与锅铜或集箱 (4)同一部件内各压力 3、水位表: (1)水位表的数量、安装等是否满足 (2)水位表上是否有最低、最高安全水位和正常水 (3)两只水位表显示的水位是否一致;同一水位检测 (4)在检验员的观察下,由司炉工冲洗水位表, 4、水位示控装置:检验锅炉水位示控装置的设置是否符 5、温度仪表:温度仪表的安装位置、量程是否符合 6、超温报警和联锁装置:检验超温报警装置的设置是 7、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检验超压报警装置和联 8、点火程序、熄火保护 9、防爆

17、门:对于有防爆 第四十九条 辅机和附件检验的主要内容: 1、排污装置:排污阀与排污管道是 2、给水系统:给水设备、 3、循环泵:循环泵和备用 4、吹灰器:检查吹灰器的运转是否正常、冷却 5、燃烧系统:检查燃烧 6、热水锅炉的附加检验: 第五十条 对分汽(水 第五十一条 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 1、水质化验员是否持证操作; 2、汽水取样装置及取样 3、水处理设置是否满足制水量的需要; 4、水处理设备运转或实施情况是否正常 5、对于电站锅炉还应查核化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6、必要时可现场取汽水样 第五十二条 现场检验工作完成后 1、允许运行; 2、监督运行;检验员应注明须解决的缺陷问题和期 3

18、、停止运行;检验员应 第五十三条 检验结论依据: 1、允许运行:未发现或只有轻度不影 2、监督运行:发现一般缺陷问题,经使用 3、停止运行:发现严重的缺陷问 第四章 水压试验 第五十四条 水压试验前检验 1、检验员应认真查阅锅炉的技术资料,尤其是 2、清除受压部件表面的烟灰和污物,对于需要重点进 3、对不参加水压试验的连通部件(如锅炉范围 4、锅炉应装两只在校验合格期内的压力表 5、调试试压泵,使之能确保压力按照规定的速 6、水压试验时,周围的环境温度不应低 7、水压试验的用水应防止对锅炉材料有腐 8、水压试验的用水温度应不低于大气的 9、水压试验加压前,参加试验的 10、水压试验时,锅炉使用

19、 第五十五条 水压试验应在锅 锅筒(锅壳)工作压力 p 测试压力 0.8MPa 1.5p 但不小于 0.2MP 0.81.6MPa p0.4MP 1.6MPa 1.25p 承压部件有较大减薄时应 第五十六条 水压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符合下列规 再热器(再热器管道除外)的水压 直流锅炉本体的水压试验压力 第五十七条 当锅炉实际使用的最高工作压力低于 第五十八条 水压试验的过程至 1、缓慢升压至工作压力,升压速率应 2、暂停升压,检查是否有泄漏或异 3、继续程式压至试验压力 4、在试验压力下至少保持 20 分 (1)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 (2)对于其它锅炉,在保压期间的压力下降值 锅筒(壳)工作压力

20、p 允 p0.8MPa p0.05MPa 0.8MPap1.6MPa 1.6MPap3.8MPa p 3.8MPap9.8MPa p0.3 p9.8MPa p 5、缓慢降压至工作压力; 6、在工作压力下,检查所有参加 7、缓慢泄压; 8、检查所有参加水压试验的承压部件 第五十九条 检查结果符合下列情况时判定为合 1、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 2、当降到工作压力后胀口处不滴水珠; 3、铸铁锅炉锅片的密封处在降到额定出水压力后不滴 4、水压试验后,没有明显残余变形 第六十条 水压试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投入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锅炉检验后,检验员应及时出具相应的检 第六十二条 对于检验 第六十三条 有机热载体炉的定期检验可参照本规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则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十五条 本规则自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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