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795 工业用缝纫机 绣花机机头 标准 QB T 1577-1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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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 B / T 1 5 7 7 一1 9 9 2 工业用缝纫机绣花机机头 1 主题 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绣花机机头的产品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缝绣薄料、 中厚料缝纫制品用的绣花机机头( 以下简称“ 机头” ) 、 包装、 运输、 贮存。 2引用标 准 G B / T 2 8 2 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 B / T 2 8 2 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 B / T 4 5 1 5 线迹的分类和术语 Q B / T 1 1 7 7 工业缝纫机噪

2、声级的测试方法 Q B / T 1 1 7 8 工业缝纫机振动的测试方法 Z B Y 1 7 0 0 4 缝纫机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Z B Y 1 7 0 2 3 缝纫机机头启动扭矩测试方法 3 产品分类 3 . 1 型式 本机系平板式机体, 采用连杆挑线、 卧式旋梭钩线、 手动送料、 形成3 0 1 及3 0 4 线迹( G B / T 4 5 1 5 ) , 3 . 2 基本参数 a .最高缝纫速度: 不低于 1 7 0 0 针/ m i n ; b .最大线迹宽度: 不短于 l O mm ; c .采用机针: G CX1 型( S I N G E R 1 6 X 2 3 1 )

3、 NM6 5 -9 0 ; d .采用缝线: 9 . 5 - - 7 . 5 t e x / 3 -4 ( 6 0 -8 0 s / 3 -4 ) 棉线, 1 9 . 5 - 1 8 t e x / 2 ( 3 0 - 3 2 “ / 2 ) 棉绣花线或类似 的丝线 ; e .采用电动机功率: 2 0 0 - 2 7 0 W, 3 . 3 底板的安装尺寸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mm 部位基本尺寸 一 基本尺寸 长4 7 7 7 1 宽 1 7 8 33 9 . 5 长和宽相接圆角 R1 6 4 技术要求 4 . 1 外观质量 4 . 1 . 1 烘漆件表面应平整、 色泽均匀, 主要可见

4、部位应无明显的流漆 、 起泡以及碰漆等缺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1 9 9 2 - 0 8 - 3 1 批准1 9 9 3 一 0 4 一 0 1 实施 2 66 Q B / T 1 5 7 7 一1 9 9 2 4 . 12 机头表面不应有锈斑、 污渍, 标牌应完整、 位置正确, 无明显划痕。 4 . 1 . 3 电镀件镀层表面应平整光滑、 色泽一致, 不应有漏镀、 起皮、 斑点、 擦伤以及锈蚀缺陷 4 . 1 . 4 发黑件表面应色泽均匀, 不应有斑点、 沉淀物、 花斑以及擦伤缺陷。 礴飞 . 5 机头外露零件及螺钉头部不应有毛刺。 4 . 2 机器性能 4 . 2 , 1 最高缝纫

5、速度应不低于 1 7 0 0 针/ mi n e 4 . 2 . 2 最大线迹宽度应不短于 工 O mm, 线迹宽度应能调节。 4 . 2 . 3 针线和梭线的张力应能调节。 4 . 2 . 4 针板拆装应方便, 安装后的针板在平面方向应无明显松动. 4 . 2 . 5 在最大针迹间宽度条件下, 左、 右针迹对针迹间宽度为零时的针基点对称度误差应不大于 0 . 5 mm 4 . 2 . 6 针迹间宽度为零时, 相对针基点的机针位移量应不大于0 . 2 m m. 4 . 3 缝纫性能 在表 2 规定的条件下, 缝纫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 不应有断针、 断线、 跳针现象; b .梭线不能露出

6、缝料的上面。 4 , 4 运转性能 4 . 4 , 1 运转噪声 a .以最高转速连续运转时, 应无异常杂声; b .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8 1 d B ( A) . 4 . 4 . 2 振动位移应不大于3 0 0 s m. 4 . 4 . 3 启动扭矩应不大千。 . 5 N m, 45 附件与备件 每台机头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及附件与备件, 附件与备件的品种及数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装箱单 的规定 。 5 试验方法 5 . 1 外A质量 本标准 4 . 1 条规定的外观质量, 应在光照度为6 0 0 士2 0 0伙的自然光线下, 距离为 3 0 0 m m, 用目测 判定。 5 . 2 机器性能 5

7、 . 2 . 1 本标准4 . 2 . 1 条规定的最高缝纫速度, 应用光电 测速仪或其他非接触式测速仪进行测量。 5 . 2 . 2 本标准4 . 2 . 2 条规定的最大线迹宽度和线迹宽度调节, 应在表2 规定的缝纫性能试验中检验。 5 . 2 . 3 本标准4 . 2 . 3 条规定的针线和梭线的张力调节, 应在表2 规定的缝纫性能试验中检验。 5 . 2 . 4 本标准4 . 2 . 4 条规定的针板拆装与安装要求, 可按手感、 目测判定。 5 . 2 . 5 本标准 4 . 2 . 5 条规定的左、 右针迹对针荃点的对称度误差, 应按下述方法试验: a 以1 3 0 g / m ,

8、道林纸作穿刺试验; b .针迹间宽度调节至最小, 穿刺出针基点针迹; e .针迹间宽度调节至最大, 分别穿刺出左、 右针迹; d 用游标卡尺分别测量I*左、 右针迹至针基点针迹的量值; e .将两个篮值相减, 即得出对称度误差。 5 . 2 . 6 本标准4 . 2 . 6 条规定的机针位移量, 应按下述方法试验: a .针迹间宽度调节至最小 并使针杆处于上极限位置; Q B / T 1 5 7 7 一1 9 9 2 b ,在距针板 上平面 5 6 m m处的针杆上用带有刀刃型触头的百分表测量 ; c .转动上轮, 针杆下降至针尖距针板平面 3 mm处记录表中读数, 然后继续转动上轮, 则取针

9、杆下 降至下极限位置再回升至针尖距针板平面 3 m m运动过程中的差值; d .按上述方法连续测试三次, 取其中最大差值即为机针位移量 5 . 3 缝纫性能 本标准 4 . 3 条规定的缝纫性能, 应按表 2 规定的条件试验。 表 2 试验项 目 机针 NM 缝线 缝料 线迹长度 m m 线迹宽度 幻】 nl 缝纫速度 针 mi n 累计试脸长度 m m 规格障 丽 薄料绣花 7 5 7 . 5 t e x / 2 X 2 ( 8 0 s / 2 X2 ) 棉线 1 1 2 0 7 号电力纺 1 手控密缝 0 - ma x ( 梭形花样) 1 7 0 0 各 5 0 0 中厚料绣花 6 0 5

10、 一6 1 1号纱 卡 最大线迹宽度 1 3 。 号中平布 们 日x1 2 0 0 注 : 试验中使用绷架。 5 . 4 运转性能 5 . 4 . 1 本标准4 . 4 . l a条规定的无异常杂声, 以耳听判定。 5 . 4 . 2 本标准4 . 4 . 1 6 条规定的噪声声压级, 应按Q B / T 1 1 7 7的规定测试。 5 . 4 . 3 本标准4 . 4 . 2 条规定的振动位移, 应按QB / T 1 1 7 8的规定测试。 5 . 4 . 4 本标准4 . 4 . 3 条规定的启动扭矩, 应按Z B Y 1 7 0 2 3的规定测试。 5 . 5 附件与备件 附件与备件按使

11、用说明书或装箱单的规定逐项点数检查 , 不少于规定数。 6 检验规则 6 . 1 每台出厂机头必须经生产厂质量检查部门检查合格, 并附有检验合格证, 方可出厂。 6 . 2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6 . 2 . 1 出厂检验 产品交货时收货方有权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验收。 6 . 2 . 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 需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 如结构、 材料、 工艺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半年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长期停产后, 恢复生产时

12、;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 . 2 . 3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别、 检验分类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别、 检验分类按表3 规定。单位产品以每台机头计, A, B类以不合格品计, C类 以不合格数计。 2 6 8 Q B / T 1 5 7 7一1 9 9 2 表 3 序号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别检验分类 ABC出厂型式 1 外观质盘 4. 1 . 1丫侧州 24 . 1 . 2丫丫丫 34 . 1 . 3 了丫v 44 . 1 . 4丫州侧 54 . 1 . 5了了了 6 一 机器性能 4 . 2 . 1丫丫 74 .

13、2 . 2侧丫侧 84 . 2 . 3 侧丫丫 94 . 2 . 4 了丫丫 t o4 . 2 . 5 丫丫 1 14 . 2 . 6 丫丫 1 2 缝纫性能 4 . 3 薄料绣花丫丫侧 1 3 中厚料绣花甲丫 1 4 最大线迹宽度甲丫丫 1 5 运转性能 4 . 4 . l a丫了了 1 6 4 . 4 . 1 6丫甲 1 74 . 4 . 2 丫侧 1 84 . 4 . 3 丫侧 1 9 附件与备件 4 . 5甲 侧丫 6 . 3 出厂检验规则 6 . 3 . 1 样本的抽取 样本应从提交的检查批中随机抽取。 6 . 3 . 2 抽样方案及严格度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见表 4 , 严格度的

14、确定及其转移规则按U B / T 2 8 2 8的规定。 表 4 检查水平S - 2 抽样方案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 不合格分类ABC 单位样本检验项目 147 合格质t水平 A Q L41 06 5 批t范围样本大小字码 样本大小A,尺A . RA, R 1 25A2 十 十 3 4 2 6 - 1 5 0B30 1 5 6 1 5 1 - 1 2 0 0C 5 个1 27 8 6 . 3 . 3 检查批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2 6 9 Q B / T 1 5 7 7 一1 9 9 2 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 若在样本中发现的A、 B类的不合格品数和 C类的不合格数, 分别均小于或 等 于 对应的合

15、格判定数 A , 则判该检查批是合格批。 若在样本中发现的 A、 B类的不合格品数和 C类的 不合格数有一类大于或等于对应的不合格判定数R, 则判该检查批是不合格批。 6 . 34 检验后不合格品和批的处置 订货方有权拒收合格批中在检查时发现的不合格品。 判为不合格的批原则上全部退回供货方或由供货方与订货方协商解决。 供货方在对不合格批进行百分之百检查的基础上, 将发现的不合格品剔除或修理好以后, 允许再次 提交检查。 对于再提交检查的批, 是使用正常检查还是加严检查, 是检查所有项目还是仅仅检查造成批不合格 的项目, 均由订货方决定。 6 . 4 型式检验规则 6 . 41 样本的抽取 样本

16、应从本周期制造的并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抽取, 并要保证所得到的样本能代 表本周期的制造技术水平。 6 . 4 . 2 抽样方案 型式检验的二次抽样方案见表 5 , 抽样时各个样本要同时取足。 表 5 判别水平1 抽样方案 一次抽样 不合格分类ABC 单位样本检验项数251 2 不合格质t水平( R Q L )6 58 02 0 0 样本样本大小AR A。R。A。R 第一 第二: 02 12 03 34 36 91 0 6 . 4 . 3 型式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 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A、 B类的不合格品数和C类的不合格数, 分别均小 于或等于对应的第一合格判

17、定数A , 则判该型式检验合格。 若在样本中发现的A、 B类的不合格品数和 C类不合格数有一类大于或等于对应的第一不合格判定数R 。 , 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 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 有一类或几类大于对应的第一合格判定数A, 同 时又均小于对应的第一不合格判定数R 。 , 则抽第二个样本进行检查。 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A 类的不合格品数总和、 B类的不合格品数总和及C类的不合格数总和, 分别均小于或等于对应的第二合 格判定数A, 则判该型式检验合格。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A类或B类的不合格品数总和或C 类的不合格数总和有一类大于或等于对应的第二不合格判定数R 。

18、 , 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 6 . 4 . 4 型式检验后的处置 型式检验后的处置按G B / T2 8 29 中的第4 . 12条规定。 了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7 门标志 7 . 1 . 1 产品标志 机头上应标有下列标志: Q B / T 1 5 7 7 一1 9 9 2 a 制造厂名; b ,商标; c 产品型号或标志: d 。制造 日期( 或编号) 或生产批号。 7 . 1 . 2 外包装标志 按Z B Y 1 7 0 0 4的规定。 了2 包装、 运输、 贮存 按 Z B Y 1 7 0 0 4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缝纫机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缝纫机一厂、 武权服装机械厂、 上海协昌缝纫机厂、 国营第五一三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永华、 马汝沽、 陈家联、 何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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