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7688.10-1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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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锻 造 起 重 机 J B / T 7 6 8 8 . 1 0 一9 5 1 主题 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造起重机的技术要求, 试验及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使锻件提升、 缓冲和翻转装置的桥式起重机( 以下简称起重机) 。 2 引用标准 G B 1 3 4 8 球墨铸铁件 J B / T 6 9 6 7 电渣焊通用技术条件 J B / T 7 6 8 8 . 1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通用要求 3 技术要 求 除下述要求外, 其他技术要求按 B / T 7 6 8 8 . 1 中的有关规定。 3 . 1 环境条件 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

2、度最低为一5 C, 最高不超过+S O C, 3 . 2 使用性能 3 . 2 . 1 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为翻料器和被起升最大工件的质量总和 3 . 2 . 2 起重机的主、 副小车一般应联合工作。但允许单独起吊物品 3 . 3 主要零部件 3 . 3 . 1 主小车上起升机构的载荷缓冲及松闸装置( 如图1 ) 应符合下述要求: a . 载荷缓冲装置中的压板和托板材料应不低于G B 6 9 9中的3 5 钢, 其表面粗糙度R a的最大允许 值为2 5 K m; b应采用板制锥形弹簧, 其材料不低于6 0 S i 2 Mn 钢, 如采用锻坯时, 加工后, 表面粗糙度R a的最 大允许值为2 5

3、p m; 采用轧制板材时, 可不加工。弹簧热处理硬度为4 0 - - 4 9 H R C 卷制后每圈的间隙 为1 一2 m m; 弹簧应按图样规定进行载荷一 变形试验, 在1 . 8 倍的额定载荷作用下不得有永久变形; c . 载荷缓冲及松闸装置中其他主要机构件应不低于G B 6 ” 中2 0 钢, 主要结构件应不低于 GB 7 0 0 中的Q2 3 5 - C钢 3 . 3 . 2 取物装置 3 . 3 . 2 . 1 主钩装置 a . 主钩的材料应不低于G B 1 0 0 5 1 . 1 中的D G 2 0 钢, 吊钩螺母的材料应与其相匹配; b . 对大起重量双钩( 一 般为8 0 t

4、或以上) 在不影响吊钩使用性能的条件下, 允许在其钩身上开孔, 以穿过吊钩销轴悬挂吊具。其孔表面粗糙度R a的 最大允许值为6 . 3 p m; c吊钩钩口处, 宜设防脱安全卡, 且要灵活可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 9 9 5 - 0 6 - 1 6 批准 1 9 9 6 一 0 7 一 0 1 Va J s / T 7 6 8 8 . 1 0 一 9 5 d . 吊钩钩口处应有可更换的防磨钩垫 1 -横梁; 2 一 压板( 或隔板) ; 3 一平衡梁; 4 一碰头杆; 5 一碰头; 6 压板: 7 -弹簧 8 -轴栓; 9 下碰头; 1 0 一支杆; 1 1 钢丝绳; 1 2 一连杆

5、; 1 3 一拉杆; 1 4 一杠杆 图 1 3 . 3 . 2 . 2 副钩装置 副钩装置应设载荷缓冲装置, 其锥形弹簧、 压板和托板应符合3 . 3 . l a 条和b条的规定。 吊钩材料按 3 . 3 . 2 . 1 条要求 3 . 3 . 3 翻料器 翻料器应符合下述要求( 见图2 ) , A -A放大 1 2 1 3 1 4 电动机 2 -锥形弹簧; 3 一轴套; 4 一吊挂装置; 5 -蜗轮减速器; 6 制动器; 7 -联轴器 8 -链条; 9 -链轮i 1 。 一齿轮; 1 1 -机架; 1 2 -蜗轮: 1 3 -极限力矩装置: 1 4 -弹簧 图 2 J B / T 7 6

6、8 8 . 1 0 一 9 5 a . 翻料器与吊钩悬挂轴应设有防磨轴套, 其材料应为G B 1 3 4 8 中的Q T 4 5 0 -1 0 球墨铸铁; b . 缓冲装置中的锥形弹簧及其压板和托板与3 . 3 . 1 条相同; c . 摩擦式极限力矩装置 包括极限力矩联轴器) 的摩擦面接触应均匀, 润滑应良好; d翻料器机架的材料应不低于Q2 3 5 - C钢或G B 1 5 9 1 中的1 6 Mn 钢; e . 链轮的材料应不低于G B 1 1 3 5 2 中的Z G 3 4 0 -6 4 0 钢, 宜采用J B / Z Q 4 2 9 7 中的Z G 3 5 C r Mo 钢; f .

7、 链条的链片和连接销轴的材料应不低于G B 6 9 9 中的4 5 钢, 宜采用耐热耐磨合金钢, 链片不得 有裂纹, 链片表面粗糙度R 。 的最大允许值为2 5 K m: 链条中 每隔1 2 -1 3 个链节设置一个可拆的销轴栓接 副, 其他销轴连接副应焊接固定。 3 . 3 . 4 卷筒等主要零件的电渣焊拼接 如采用电渣焊拼接时, 其焊缝应符合J B / T 6 9 6 7 中的有关规定。 焊缝应焊透, 焊后应进行正火处理。 3 . 3 . 5 起重机桥架应采用两段销轴铰链式端梁, 两段连接处应能相互摆动。宜采用可润滑的销轴铰链 连接副。销轴的材料应不低于G B 6 9 9 中的4 5 调质

8、钢 3 . 3 . 6 司机室应隔热。司机室吊架应有良好的刚性, 吊架与司机室连接处宜设有缓冲件。 3 . 4 装配 3 . 4 . 1 主小车起升机构的载荷缓冲及松闸装置的装配按下述要求: a . 每组弹簧( 两个叠成一组) 中的性能和高度应一致; b . 装配时弹簧应给予规定的预紧力和变形量; c . 弹簧的压板和托板应调平, 弹簧受载后不得有卡住现象. 应能伸缩自 如; d . 调好松闸装置, 使各铰接点能灵活转动, 然后调整上、 下碰头, 当冲击力超过规定值时, 使限位 开关断电 3 . 4 . 2 翻料器的装配按下述要求: a . 翻料器中弹簧的装酝与3 . 4 . 1 条相同; b

9、 . 将各段链条以螺纹销轴相连, 并旋紧螺母固定。连接后, 各节链片应能相互灵活地转动。链条 与链轮应啮合良好, 链节在链轮上应能自轴转动; c . 调整摩擦式极限力矩装置( 或极限力矩联轴器) 的弹簧, 使其达到所需要的极限力矩 3 . 5 电气设备 起重机宜采用地面控制台, 通过有线遥控装置, 在地面进行控制。 有线遥控装置一般应包括三部分: 接收机、 发送机, 以及作为通道用的多芯吊挂电缆。 3 . 6 安全、 卫生 3 . 6 . 1 主起升机构应设有松闸装置, 当载荷超过额定起重量时, 使制动器能短暂松闸. 并能使主起升电 动机过渡到下降反接制动状态 3 . 6 . 2 翻料器翻转机

10、构应设有摩擦式极限力矩装置( 或极限力矩联轴器) . 当旋转力矩超过1 . 2 5 倍的 额定力矩时, 使弹簧压缩, 摩擦面打滑。 3 . 6 . 3 从小车上电缆卷筒引下的电缆的下半部分应用石棉绳包扎。 3 . 6 . 4 在锻造设备的砧头未离开锻件时, 不得起升工件。 3 . 了 润滑 链条各销接铰点应涂以润滑脂, 其他均按J B / T 7 6 8 8 . 1中3 . 1 1 条规定。 4 试验 4 . 1 目测检查 起重机的目测检查除按J B / T 7 6 8 8 . 1中4 . 1 条规定外, 还应对翻料器进行检查。 4 . 2 合格试验 试验时, 应逐渐加载至额定起重量。在标准电

11、压及电动机额定转速下做各方向的动作试验和测试, J B / T 7 6 8 8 . 1 0 一 9 5 除验证J B / T 7 6 8 8 . 1 中4 . 2 条所规定的内容外, 还应包括表I 所列项目。 表 l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要求值极限偏差 1 链条速度-/ mi n按设计图样规定士1 5 % 2 主起升机构的松闸装置按本标准3 . 6 . 1 条规定 3 翻料器翻转机构极限力矩装置 按本标准3 . 6 . 2 条规定 4 . 3 承载能力试验 4 . 3 . 1 静载试验 起重机静载试验时按1 . 4 G 。 加载, 载荷加在吊具上 主、 副小车起升机构的静载试验应分别进行。 试

12、 验主小车起升机构时, 将副小车开到桥架端部, 试验副小车起升机构时, 将主小车开到桥架端部。 试验的其他要求按J B / T 7 6 8 8 . 1中4 . 3 . 1 条的有关规定。 4 . 3 . 2 动载试验 起重机动载试验按1 . 2 G 。 加载。 对主小车主起升机构, 当起重量超过1 . 2 G . 载荷时, 松闸装置开始打 滑, 并保证1 . 0 G 。 时不松闸。试验的其他要求按J B 门、 7 6 8 8 . 1 中4 . 3 . 2 条有关规定。 4 . 3 . 3 翻料器试验 试验时按下述规定进行: a . 将翻料器悬挂在主钩 匕翻转链条悬挂在副钩上, 并将它们下降至工

13、作位置, 然后应抬起相当 于1 . 2 倍最大锻件重量的整个试件; b . 开动链条回转机构, 试件翻转不少于1 0 mi n . 试验时, 应逐步拧紧摩擦式极限力矩装置的弹簧, 当力矩值超过额定力矩时, 根限力矩装置开始 打滑 如果各部件完成其功能试验, 并在随后的目测检查中没有发现机构或机件有损坏, 连接处也没有出 现松动或损坏, 则认为试验合格 5 检验规则 按J B / T 7 6 8 8 . 1 第5 章规定 6 标志、 包装、 运输和储存 按J B / T 7 6 8 8 . 1 第6 章规定, 7 保证期 按J B / T 7 6 8 8 . 1 第7 章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太原重型机器厂负责起草,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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