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50-1988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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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标准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 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试行 北京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标准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 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试行 主编单位北 京 市 建 筑 设 计 院 北 京 市 市 政 设 计 院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试行日期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

2、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专业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字第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 会城设字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和北京市 市政设计院共同编制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 计规范经审查现批准为专业标准编号自一九 八九年四月一日起实施今后修建的城市道路以及国家级省 自治区直辖市级大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重点旅游城市的 重要公共建筑 均应依照本规范执行 这些城市中原有的道路 重 要公共建筑亦应依照本规范有步骤地予以改建除此以外的中 小城镇有条件的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亦应积极推行 本规范 为便于贯彻实施各地可根据本规范要

3、求并结合本地区的 具体情况编制必要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北京市建筑设计 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重印说明 为了满足使用需要现予重印规范中的一些插图重印时作 了更正和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道路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非机动车车行道 第三节人行道 第四节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第五节音响交通信号的设置 第三章建筑物设计 第一节一

4、般规定 第二节出入口 第三节坡道 第四节走道 第五节门 第六节楼梯和台阶 第七节电梯 第八节扶手 第九节地面 第十节旅馆客房及宿舍 第十一节厕所及浴室 第十二节轮椅席 第十三节停车车位 第四章国际通用标志 附录一基础参数 附录二轮椅移动面积参数 附录三乘轮椅者对各种设施的使用尺度参数 附录四停步块材和导向块材图案尺寸 附录五肢体残疾与视力残疾分级标准 附录六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方便残疾人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特制订 本设计规范 第条本规范主要针对下肢残疾者和视力残疾者的需 要制订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新建扩

5、建 和改建设计各地可根据各自条件依照本规范编制必要的补充规 定或实施细则 第条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道路和建筑物设计除执行 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 定 第二章城市道路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条方便残疾人使用和通行的城市道路设施的设计 内容应符合表的规定 城市道路设施设计内容表 道路设施类别执行本规范的设计内容基本要求 非机动车车行道通行纵坡宽度满足手摇三轮车者通行 人行道 通行纵坡宽度缘石坡 道立缘石触感块材 限制悬挂物突出物 满足手摇三轮车者轮 椅者拄拐杖者通行 方便视力残疾者通行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续表 道路设施类别执行本规范的设计

6、内容基本要求 人行天桥和人 行地道 坡道式 梯道式 纵 剖 面 扶手 地面防滑 触感块材 方便拄拐杖者视力残 疾者通行 公园广场游览地在规划的活动范围内解 决方便使用通行 同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主要商业街及人流极为 频繁的道路交叉口 音响交通信号装置方便视力残疾者通行 第条方便残疾人使用和通行的城市道路设施系 以手摇三轮车为主要出行工具并考虑轮椅者拄拐杖者视力 残疾者的不同要求其基础参数应符合附录一的规定 第二节非机动车车行道 第条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桥梁和立体交叉的纵断 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最大纵坡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二纵坡长度应小于表的规定 最大坡度表 条件最大坡度 平原微丘地形的道路 地

7、形困难的路段桥梁立体交叉 第条非机动车车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1 12 12 1 路缘石 路缘石 20 人行道 1 2 0 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纵 坡 坡 长 限 制表 坡度限制的纵坡长度 不 限 制 第三节人行道 第条人行道的通行纵坡应符合表和 的规定宽度不得小于 第条人行道应设置缘石坡道缘石坡道的类型适 用条件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面坡型式缘石坡道 适用无设施带或绿化带处的人行道如图 正面坡中的缘石外露高度不得大于 正面坡的坡度不得大于 两侧面坡的坡度不得大于 正面坡的宽度不得小于 图三面坡缘石坡道 二单面坡型式缘石坡道 人 行道与缘石间有绿化带或

8、设施带时 可设单面坡缘石坡 人行 道 2 0 0 0 1 2 0 0 2 0 1 12 同人行道 人行道 1 20 2 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图单面坡缘石坡道 道如图 缘石应有半径不小于的转角 正面坡中缘石外露高度不得大于 坡面坡度不得大于 坡面宽度不得小于 人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三在人行道纵向并与其等宽的全宽式缘石坡道 一般用于街坊路口和庭院路出口的两侧人行道如图 图全宽式缘石坡道 坡面中的缘石外露高度不得大于 坡面坡度不得大于 人行道 缘石坡道 人行横道 人行道 缘石坡道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条缘石坡道的表面材料宜平整粗糙

9、冰冻地区 应考虑防滑 第条缘石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道路交叉路口人行横道街坊路口以及被缘石隔断 的人行道均应设缘石坡道 二重要公共建筑及残疾人使用频繁的建筑物出入口附近应 设缘石坡道 三不设人行道栏杆的商业街同侧人行道的缘石坡道间距 不得超过 第条缘石坡道宜位于路口或人行横道线内的相对位 置上街坊路口处的缘石坡道可设在缘石转角处如图 和 图人行横道处缘石坡道位置 图缘石转角处的缘石坡道 第条人行横道内的分隔带应当断开道路安全岛内 不应设高出地面的平台如图 分隔带 安全岛 人行道 停步块材 导向块材 缘石坡道 人行道 6 0 03 0 0 6 0 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

10、全文信息系统 图分隔带安全岛和人行横道关系 第条商业街和重要公共设施附近的人行道应设为视 力残疾人引路的触感块材触感块材分为带凸条形指示行进方向 的导向块材和带圆点形指示前方障碍的停步块材块材表面宜为 深黄色 第条触感块材的位置 一人行道铺装到建筑物时应在其中部行进方向连续设置 导向块材 路口缘石前铺装停步块材 铺装宽度不得小于 如图 图人行道中的触感块材布置 二 人行横道处的触感块材距缘石或隔一块人行道砖 铺装停步块材导向块材与停步块材成垂直向铺装铺装宽度不 得小于如图 三在公共汽车停车站距缘石或隔一块人行道方砖 铺装导向块材临时站牌设停步块材停步块材与导向块材成垂 直向铺装铺装宽度不得小于

11、如图 站牌 导向块材 停步块材 人行道立缘石 人行道 停 车 站 人行道 导向块材 人行道立缘石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图人行横道处的触感块材布置 图公共汽车站的触感块材布置 第条人行道里侧的缘石在绿化带处高出人行道至 少绿化带的断口处用导向块材连接如图 图人行道里侧缘石和导向块材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条人行道内障碍物的限制 一人行道中的地下管线井盖必须与地面接平不得用篦式 井盖 二侵入人行道空间的悬挂物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三在人行横道与缘石坡道处不得设雨水口 四人行道内需要保留的古木遗迹或临时凹陷凸起障碍 物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四

12、节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第条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梯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踏步高度不得大于踏步宽度不得小于 二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级 三梯道段之间应设宽度不小于的平台楼道段改变 方向时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梯道净宽 第条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坡度不得大于有特殊困难时不宜大于 二坡道每升高或转弯处应设长度不小于的平 台 第条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走道坡道及梯道的净 高均不得低于 第条人行地道和人行天桥的梯道和坡道两侧应在栏 杆或墙壁上安装扶手梯道设高扶手坡道设高低扶手具体要 求见本规范第三章 第条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梯道两端应在距踏步 或一块步道方砖长度处设置停步块材铺装宽度不小于 中间

13、平台应在两端部各铺一条停步块材 其位置距平台端 铺装宽度不小于如图 第条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梯道踏步或坡道表面应 采取防滑措施 第条人行天桥的梯道和坡道下部净高小于的 停步块材 扶手 扶手 停步块材 6 0 03 0 0 3 0 0 3 0 03 0 0 3 0 0 6 0 03 0 0 3 0 03 0 03 0 0 3 0 0 3 0 06 0 0 3 0 06 0 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图梯道扶手和停步块材布置 范围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节音响交通信号的设置 第条在城市人行交通繁忙的路口和主要商业街 应 设音响交通信号 第条残疾人通过街道所需的绿灯时间按残

14、疾人步 行速度计算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三章建 筑 物 设 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条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建筑物设计内容应符合表 的规定 建 筑 物 设 计 内 容表 建筑类型执行本规范范围基本要求 政府及纪念性建筑政 府及司法部门办公楼集 会纪念建筑场馆等 接待部门及公共活 动区 残疾人可使用相应设施 集会场所应设残废人席位 文化娱乐体育建筑 图书馆 美术馆 博物馆 文化馆 影剧院 游乐场 体育场馆等 公共活动区残疾人可使用相应设施 主要阅览室观众厅等应 设残疾人席位 根据需要为残疾人参加演 出或比赛设相应的设施 商业服务建筑大型商 场 百货公司 零售网点 餐饮邮

15、电银行等 营业区残疾人可使用相应设施 大型商业服务楼应设可供 残疾人使用的电梯 中小型商业服务楼出入口 应设有坡道 宿舍及旅馆建筑公共活动区及部分 客房屋 残疾人可使用相应设施 宿舍及旅馆根据需要设残 疾人床位 医疗建筑医院疗养 院门诊所保健及康复 机构 病患者使用的范围残疾人可使用相应设施 交通建筑汽车站火 车站 地铁站 航空港 轮 船客运站等 旅客使用的范围残病人可使用相应设施 提供方便残疾人通行的路 线 注残疾人可使用相应设施指各类建筑为公众设的通路坡道入口楼梯电 梯座席电话饮水售品厕所浴室等设施具体设施内容可根据实 际使用需要确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

16、条城市广场公园游览地等室外公共设施应 参照本章有关规定设计 第条有一定数量残疾人使用的学习工作场所可 参照本规范采取相应设施以满足基本要求 第条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各类建筑均应按本规范有 关规定执行 第条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建筑物主要考虑乘轮椅者 拄拐杖者视力残疾者的不同要求其通行及有关设施的基本空 间尺度参数应符合附录一至四的规定 第二节出入口 第条供残疾人使用的出入口应设在通行方便和安 全的地段室内设有电梯时该出入口宜靠近候梯厅 第条出入口的室内外地面宜相平如室内外地面有 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接 第条出入口的内外 应留有不小于平 坦的轮椅回转面积 第条出入口设有两道门时 门扇开启后应留有 不小 于的

17、轮椅通行净距 第三节坡道 第条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厅过厅及走道等地面有高 差时应设坡道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第条每段坡道的坡度允许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 每段坡道坡度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表 坡道坡度高 长 每段坡道允许高度 每段坡道允许水平长度 注加者只适用于受场地限制的改建扩建的建筑物 9 0 0 5 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条每段坡道的高度和水平长度超过表规定 时 应在坡道中间设休息平台 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 第条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 应小于 第条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 的轮椅缓冲地带 第条坡道两侧应在高度处设扶手 两段

18、坡道 之间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第条坡道起点及终点处的扶手应水平延伸 以上 第条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 的安全挡台如图 图坡道安全挡台 第四节走道 第条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宜小于 通过一辆轮椅和一个行人对行的走道净宽度不宜小于通 过两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宜小于如图 第条走道尽端供轮椅通行的空间因门开启的方式 不同走道净宽不应小于图所示尺寸 第条主要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 一走道两侧的墙面应在高度处设扶手 12001500 900600 1800 500 1700 1400 500 2000 1100 1100 50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图走道宽度

19、 图走道尽端净空尺寸 二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宜为圆弧墙面或切角墙面 三走道两侧墙面的下部应设高的护墙板 四走道一侧或尽端与地坪有高差时应采用栏杆栏板等 安全设施 第条走道两侧不得设置突出墙面影响通行的障碍 物 第五节门 第条供残疾人通行的门不得采用旋转门和不宜采用 弹簧门 第条门扇开启的净宽不得小于 第条门扇及五金等配件应考虑便于残疾人开关 第条公共走道的门洞其深度超过时门洞 的净宽不宜小于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六节楼梯和台阶 第条供拄杖者及视力残疾者使用的楼梯 一不宜采用弧形楼梯 二梯段的净宽不宜小于 三不宜采用无踢面的踏步和突缘为直角形的踏步 四踏步面的两侧或

20、一侧凌空为明步时应防止拐杖滑出 五梯段两侧应在高度处设扶手扶手宜保持连贯 六楼梯起点及终点处的扶手应水平延伸以上 第条供拄杖者及视力残疾者使用的台阶 一台阶超过三级时在台阶两侧应设扶手 二台阶和扶手作法应符合第条有关规定 第七节电梯 第条电梯候梯厅的面积不应小于 第条电梯门开启后的净宽不得小于 第条电梯轿厢面积不得小于 第条肢体残疾及视力残疾者自行操作的电梯应采 用残疾人使用的标准电梯 第八节扶手 第条扶手应安装坚固应能承受身体重量扶手的 形状要易于抓握 第条扶手截面尺寸应符合图的规定 第条坡道 走道 楼梯为残疾人设上下两层扶手时 上层扶手高度为下层扶手高度为 第九节地面 第条室内外通路及坡道

21、的地面应平整地面宜选用 不滑及不易松动的表面材料 3 2 - 5 04 0 3 0 4 03 2 - 5 0 3 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图扶手断面 第条入口处擦鞋垫的厚度和卫生间室内外地面高差 不得大于 第条室外通路及入口处的雨水铁算子的孔洞不得大 于 第条供视力残疾者使用的出入口踏步的起止点和 电梯门前宜铺设有触感提示的地面块材见附录四 第十节旅馆客房及宿舍 第条旅馆及宿舍应根据需要设残疾人床位 第条残疾人客房及宿舍宜靠近低层部位 安全出入 口及公共活动区 第条在乘轮椅者的床位一侧应留有不小于 的轮椅回转面积 第条该客房及宿舍的门窗 家俱及电气设施等 应 考

22、虑残疾人使用尺度和安全要求见附录三 第十一节厕 所 及 浴 室 第条公共厕所 一公共厕所应设残疾人厕位厕所内应留有 轮椅回转面积 二该厕位应安装坐式大便器与其它部分之间宜采用活动 帘子或隔间加以分隔 1200 800 70 0 安全抓杆 600. 700 20 0 450 10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三隔间的门向外开时隔间内的轮椅面积不应小于 如图 图残疾人厕位 四男厕所应设残疾人小便器 五在大便器小便器临近的墙壁上应安装能承受身体重 量的安全抓杆如图和图抓杆直径为 至 图大便器安全抓杆 第条残疾人男女兼用独立式厕所 一男女兼用式厕所应设洗手盆及安全抓杆 二男女

23、兼用式厕所门向外开时厕所内的轮椅面积不应小 于 三该厕所门向内开时厕所内应留有不小于 轮椅回转面积 安全抓杆 小便器 侧立面正立面 平面 600 250 600 800 200 300-400 800300-400 600 600 300-400 洗浴坐台与浴盆平 盆浴间 900 40850 900 85040 安全坐椅高450 淋浴间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图小便器安全抓杆 第条公共浴室 一公共浴室应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设残疾人浴位在靠近浴 位处应留有轮椅回转面积 二残疾人的浴位与其它部分之间应采用活动帘子或隔断间 加以分隔 三隔断间的门向外开时隔断间内的轮椅面积不

24、应小于 四在浴盆的一端宜设宽的洗浴坐台在淋浴室喷 头的下方 应设可移动或墙挂折叠式的安全坐椅 如图 图洗浴坐台和安全坐椅 450 600300 300 300600 900 安全抓杆 安全抓杆 安全抓杆 阀门位置 洗浴坐台 800 1200 1200 800 盆浴间淋浴间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五淋浴宜采用冷热水混合器 六在浴盆及淋浴临近的墙壁上应安装安全抓杆如图 图浴室安全抓杆参考图平面 第条客房卫生间的门向外开时 卫生间内的轮椅面 积不应小于在大便器及浴盆淋浴器临近的墙壁 上应安装安全抓杆如图 图残疾人客房卫生间 第十二节轮椅席 第条会堂 报告厅 影剧院及体育

25、场馆等建筑的轮 椅席应设在便于疏散的出入口附近 第条影剧院可按每个观众席设一个轮椅席 会 8 0 0 1 0 0 0 后墙横向走道 中墙横向走道 边 墙 纵 向 走 道 边 墙 纵 向 走 道 1 5 0 0 缘石坡道 人行道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图轮椅席 堂报告厅体育场馆 的轮椅席可根据需要 设置 第条轮 椅席位深为宽 为如图 第条轮 椅席位置的地面应平坦 无倾斜坡度 如周围地面有高差时 宜设高的栏杆或栏板 第十三节停车车位 第条残疾人停放机动车车位应布置在停车场 楼进出方便地段并靠近人行通路 第条残疾人停放车位的一侧 与相邻车位之间 应 留有轮椅通道其宽度不

26、应小于如设两个残疾人停车车 位则可共用一个轮椅通道 第条残疾人停车的车位 应有明显指示标志 如图 图停车车位与标志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四章国际通用标志 第条符合本规定的道路桥梁及公共建筑物应在显 著位置上安装国际通用标志牌其图案式样如图及 所示 第条标志牌尺寸为至的正方形 白色 轮椅图案黑色衬底或相反 轮椅面向右侧 加文字或方向说明时 其颜色应与衬底形成鲜明对比所示方向为左行时轮椅面向左 侧 第条标志牌用于指示方向提供如下信息 一指示建筑物出入口及安全出口 二指示建筑物内外通路 三指示专用空间位置 四指示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 图国际通用标志牌比率图国际通用标志

27、牌 手摇三轮车 机动 三轮车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录一基础参数 一手摇三轮车与机动三轮车示意图 二手动四轮轮椅及杖类 手动四轮轮椅及杖类空间尺寸 肢体残疾人 视力残疾人 乘 轮 椅 者 拄杖者 用导盲杖者 手动四轮轮椅 单手杖 双拐杖 导盲杖 空车尺寸 长不应 宽不应 水平行进时宽度 约 约 水平行进时宽度 约 载人后尺寸 长约 宽约 上楼梯时宽度 约 导盲杖摆动波长 1100650 450 750 800 900 950 900800 850 900 900-150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手动四轮轮椅示意图 拄杖者水平行进最小

28、宽度 导盲杖活动空间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录二轮椅移动面积参数 乘轮椅者手能达到的范围 实线表示女性手所能达到 的范围 虚线表示男性手所能达到 的范围 内侧线为端坐时手能达到的范围 ;外侧线为身体外倾或前倾时手 能达到的范围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录三乘轮椅者对各种设施 的使用尺度参数 乘轮椅者手能达到的范围 实线表示女性手所能达到的范围 虚线表示男性手所能达到的范围 内侧线为端坐时手能达到的范围外侧线为身体外倾或前倾时手能达到的 范围 电话的安装高度洗脸时所需面积 窗台的高度 洗脸盆及镜子的 安装高度 橱柜的尺度 橱柜的尺度

29、各类电器开关安装高度工作面高度 (办公、学习) 安装 范围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3 0 0 2 8 01 01 0 3 0 0 3 7 . 57 57 57 5. 3 7 . 5 4 0. 2 5 .2 0 5 5 h5 3 0 0 .6 02 01 3 02 06 0. 5 5 3 0 0 2 55 05 0 5 05 0 5 02 5 . 2 5 . 5 h 5 5 剖面图 导向块材1 平面图平面图 剖面图 导向块材2 3 0 0 2 55 05 05 05 05 0 2 5 3 0 0 2 55 05 05 05 05 02 5 . 3 57 . 5 1

30、5 h5 3 0 0 3 0 3 03 0 3 0 3 0 3 03 0 3 03 03 0 3 0 0 3 03 03 03 03 03 03 03 03 0 3 0 .1 2. 5 5 h5 剖面图 平面图 导向块材1 平面图 剖面图 导向块材1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录四停步块材和导向块材图案尺寸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录五肢体残疾与视力残疾分级标准 一肢体残疾者的整体功能评价 从一个残疾者的整体看在未加康复措施的情况下以实现 日常生活活动简称的不同能 力来评价 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 漱进餐大小便写字能实

31、现一项算一分实现有困难的算 分不能实现的算分据此划分四个等级列表如下 级别程度计分 一级肢体残疾完全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二级肢体残疾基本上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三级肢体残疾能够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四级肢体残疾基本上能够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二肢体残疾的分级 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疾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 综合考虑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肢体残疾 四肢瘫下肢截瘫双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 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 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 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二二

32、级肢体残疾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 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 缺肢 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三级肢体残疾 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 肢 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双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 四四级肢体残疾 单小腿截肢或缺肢 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脊椎 包括颈椎 强直 驼背畸形大于脊椎侧凸大于 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 单侧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 四指截除或缺损 注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一保留拇指

33、和示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二保留足跟而失去足的前半部者 三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小于者 四小于的驼背或小于的脊椎侧凸 三视力残疾的分级 一盲 一级盲 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或视野半径小于 二级盲 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而低于 或视野半径小于 二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而低于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二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而低于 列表如下 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盲无光感或视野半径 二级盲或视野半径 低视力 一 级 低 视 力 二 级 低 视 力 注一 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 若双眼视力不同 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二如仅

34、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则不属于 视力线残疾范围 三 最佳矫正视力 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 或以针孔镜 所测得的视力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录六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 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市政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周文林高宝真金东霖赵天伟邓昭瑜 聂大华 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建筑标准设计研 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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