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标准]-QBT 1240-1991 家用食品烘烤器具 电烤箱、面包片烘烤炉、华夫饼炉、三明治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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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家用食品烘烤器具 电烤箱、 面包片烘烤炉、 华夫饼炉、 三明治炉 QB / T 1 2 4 0一9 1 主题 内容 与适 用范 围 本标 准规定 了交流 电压 2 5 0 V 以下 , 额定频率为 5 0 Hz , 额定功率 2 0 0 0 W 以下的家用食 品烘烤器具 ( 以下 简称“ 器具” ) 性能技术要求 及试验方 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厨房及类似的宾馆、 咖啡间、 茶室及餐厅的厨房等一般室内环境使用的器具。在 其周围空气 中应无易燃性 、 腐蚀性 气体或 导电尘 埃存在。 2 引用标准 GB 4 7 0 6 . GB 4 7 0 6 . GB 2 42

2、3 . GB 2 4 2 3 . GB 26 27 GBn 1 4 8 GB n 1 4 9 GB 2 8 2 8 GB 2 8 2 9 GB 1 0 1 9 GB 1 9 1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 1 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烤箱、 面包烘烤器、 华夫饼模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 殊要求 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C a , 恒定湿热 试验方法 1 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K a : 盐 雾试 验方法 搪瓷食具卫生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 逐批检查计数 抽样 程序及抽样表 ( 适用于连续批 的检查)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

3、表( 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家用 电器包装通则 包装储运 图示 标志 3 术语 3 . 1 电烤箱r o a s t e r s 凡是以电热元件发热的, 将食物放在关闭箱内的架子或烤盘上进行加热烘烤的器具称为电烤箱。 3 . 2 面包片烘烤炉t o a s t e r s 凡是通过 电热元件的辐射热来 烘烤面包片的器具称 为面包 片烘烤炉 。 3 . 3 华夫饼炉, 三明治炉 Wa f f l e i r o n s , s a n d w i c h g r i l l s 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在上下两个烤格内均装有发热元件。凡在两片面包中间夹放熟的甜和咸味的食 馅进行烘烤的称为三 明治

4、炉 。 凡 以食用原料调配制成面糊状后 再注人 烤格 中进行烘烤 的称 为华 夫饼 炉。 4 产品分类 4 . 1 V式如表 1 0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 工业部 1 9 9 1 一 0 9 - 1 0批准 1 9 9 2 一 0 4 一 0 1实施 Q B / T 1 2 4 0 一9 1 名称型式 调温 型用控温器来调节温度控制烘烤食品 电烤 箱定 时型 调 温 定时 型 用定时器来控制烘烤食品 用 控温 器 和定 时 器来 控 制烘 烤 食 品 手 动型用夹具将面包片放人烤腔内, 烤毕后取出 面包片 烘烤 炉 半 自动 型用夹具将面包片放人烤腔内, 烤毕后 自动从烤腔内弹出 全 自动 型将面

5、包片放在烤腔人 日处, 自动进人烤腔 内烤毕后 自动从烤腔内弹出 三明治炉 、 华夫 饼炉 控 温型 用控温器来控制烘烤三明治或华夫饼 4 . 2 型号命名 口 口 口 口 一 生产单位改进设 计代号用汉语拼 音字母顺序 表示次数 , 。、 、, 卜r , 、 、 一 一 、 。 1 、 规怕1 一 G 亏以K ) V - aY J 1 = H J 而衣小 型式代号 a , 电烤箱调温 型为“ W “ , 定 时m为“ S “ 调温定时型为“ WS “ , b 面包片烘烤炉手 动型 为 S “ 半 自动型 为“ B “ , 全自 动型为 “ Q “ , c 一气明治炉及华夫饼炉控温 型为“ W

6、 “ 名称代号电烤箱为“ K“ , 面包片烘烤炉为“ H “ , 只明治炉、 华夫饼炉 为“ I . “ 例: KWS 2 0 0 B表示 2 0 0 0 W 调温定时型电烤箱, 牛产厂第二次改进设计。 4 . 3 规格及基本 参数 4 . 3 . 1 电烤箱规格 及基本参数为 表 2 0 表 2 额定功率, W 最 大额定电压, V 工作容积 , L额定功率, W最大额定电I 1 , V 工作容积 , L 5002 50 69 0 0( 9 50)2 5 0 1 1 即一 一 l12 60025( ) 7 1. 1 75( )艺50 9 2 0 0 0门5 00)250 2 4 注:括号 中

7、的数值为不推荐规格 , 但允许生产 。 4 . 3 . 2 面包片烘烤炉 , 规 格及基本参数 为表 3 0 表 3 最大额定电压 , V 额定功率 , W 烘烤腔尺寸, m m 4 . 3 . 3 = . 明治炉 I = 作 面积 为表 9 Q B / T 1 2 4 0一9 1 表 4 最大额定电压 , v 2 5 0 额定功率, w 5 0 0 , 6 0 0 , 7 0 0 , 9 0 0 , 1 0 0 0 , 1 2 0 0 , 1 5 0 0 , 2 0 0 0 三明治炉工作总面积, c m, 2 4 0 5 技术要 求 器具应符合本标准及G B 4 7 0 6 . 1 4 要求

8、, 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进行生产。 升温 时间 器具按 6 . 3 条进行试验 达到一定工作温度所需要 的时间应符合表 5 规定 。 表 5 器具名称Z : 作温度 , 所需时间, mi n 电烤箱 1 8 0 8 三明治炉2 0 0 7 华 夫饼 炉2 0 0 6 5 2 热损耗 电烤箱按 6 . 4条进行试验, 其热损耗应不大于表 6 所示值。 表 6 额定功率 , w 最大额定电压, v 热损耗 , w 1 5 0 5 00 2 5 0 6 0 0 20 0 7 5 0 25 0 9 00 ( 9 50 ) 3 00 1 0 0 0 ( l 2 0 0 ) 3 5 0 5 0 0

9、 2 0 0 0 ( 1 5 0 0 ) 5 . 3 烘烤 时间 面包 片烘烤炉 、 三 明治炉 、 华夫饼 炉按 6 . 6 条进 行试验在 达到所规 定的焦 黄度时 , 烘 烤时 间应符 合 表 7 规定 。 表 7 器具名称 烘烤时M , mi n 第一周期第 周期第兰周期第四周期第五周期 面包片烘烤炉3 5 25 25 2 . 5 2 三 明 治炉 3 2 . 5 2 . 5 2 5 2 华夫饼炉 2 . 5 2 2 2 2 5 . 4 烘烤性能 当食物进行烘烤试验后的焦黄色度( 见插页色标图) 在标准色规 4 -1 2之间时, 同一表面的色差不 Q B / T 1 2 4 0 一9

10、1 应相差3个色度。在同一位置上烘烤的食物表面色差不应相差3个色度。 5 . 5 焦黄度控制特性 带有焦黄度调节装置的面包片烘烤炉、 华夫饼炉和三明治炉其特性试验应调节在最深和最浅的位 置上进行, 在最浅的位置上烘烤后的焦黄度, 应符合标准色规4 -8之间的要求。 在最深的位置上烘烤后 的焦黄度, 应符合标准色规 1 2 - 1 6之间的要求。 华夫饼、 三明治的中间色度为1 0 - 1 2之间。 5 . 6 温度控制性能 5 . 6 . 1 电烤箱温度应控制在5 0 -2 5 0 C . 5 . 6 . 2 华夫饼炉、 三明治炉温度应控制在1 8 0 - - - 2 5 0 0C o 5 .

11、 6 . 3 在器具 内温度控制器 的动作温度偏差为士3 0 “C, 通断动作温度变化幅度为 3 -2 5 C ; o 5 . 7 定时控制性能 定时器最大走时偏差士5 0 o 0 5 . 8 面包架操作力 面包片烘烤炉的面包架操作力应不大于2 0 N o 5 . 9 器具 内的材料 5 . 9 . 1 器具内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规定。 5 . 9 . 2 工作面上的涂层经划格试验后, 在切口交叉处, 涂层允许有少许漆膜分离, 但划格区受影响面积 不得大于 5 0 o 0 5 . 9 . 3 器具内搪瓷材料应符合GB 2 6 2 7的规定, 陶瓷材料应符合GB n 1 4

12、 8的规定, 铝制品材料应符合 G B n 1 4 9的规定。 5 . 1 0 紧固件及元件 器具的紧固件及元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易损件应便于更换。 5 . 1 1 外观 5 . 1 1 . 1 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电镀件表 面必须 光滑 , 不得有斑点 、 针孔 及气泡 ; b 油漆件的表面漆膜必须平整光亮、 色泽均匀、 漆层牢固, 其主要表面应无流漆、 斑痕、 皱纹和剥 落等影响外观的缺陷; c 主要表面上的塑料制件表面应光滑、 色泽均匀, 不应有明显的斑痕、 划痕及凹陷。 5 . 1 1 . 2 油漆件经 6 . 1 2 条 湿热试验后 , 在 主要表 面上的漆层气泡 ,

13、 每 平方分米不多于 4个 , 每 个气泡 的 面积不得大于 I mmz o 5 . 1 1 . 3 电镀件经 6 . 1 3 条 盐雾试验后 , 镀层上 的锈点和锈迹 , 其 主要表 面 L 每 平方分米不多 于 2 个 ; 非 主要表面上每平方分米不多于4个, 每个锈点、 锈迹的面积不得大于 l mmZ o 5 . 1 1 . 4 器具 的铭牌与装饰板 应经久耐用 。经型式 检验后不得变形 、 脱落 , 其 图案与字迹仍应 清楚 。 5 . 1 2 耐久性 电烤箱的门, 三明治炉和华夫饼炉开闭铰链和面包片烘烤炉内的面包升降机构的寿命均T低十 5 0 0 0 次 。 6 试验方 法 除已作具

14、体规定的试验条件外, 试验应在环境温度2 0 士5 , c, 无强烈阳光和其它热辐射作用的室内 进行。试验的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额定电压的士1 %, 其频率波动范围为4 9 . 5 - -5 0 . 5 Hz o 6 . 1 试验 用仪器仪表 6 . 1 . 1 型式检验用的电气测量仪表其精度应不低于0 . 5级( 出厂检验时可用1 . 0级) 。 6 . 1 . 2 测量温度的仪器, 其精度不低于-4 - 0 . 5 0C a Q $ / T 1 2 4 0 一9 1 6 . 1 . 3 测量时间用的仪器, 其精度不低于0 . 1 5 0 6 . 1 . 4 测量长度的量具, 其精度在0 .

15、0 2 mm以内。 6 . 2 目测 、 量具测量 用目测检验, 量具测量。核对是否符合第4 . 3 , 5 . 9 , 5 . 1 0 , 5 . 1 1 . 1 , 8 . 1 , 8 . 2 条的规定。 6 . 3 升温时间测定 器具施以额定电压, 温度控制调到最高整定值, 在其工作容积内取其几何中心点作为测试点, 用热 电偶测 量器具 温度 , 当电烤箱 到达 1 8 0 C、 三 明治 炉和华 夫饼 炉各到 达 2 0 0 C时 , 所 需的 时间应符 合第 5 . 1 条规定 。 6 . 4 热损耗测定 将电烤箱 的温度控制 调整到 与房间 的平 均温差 为 1 8 0 时 , 用

16、本 标准第 6 . 3条规 定 的方法测 量温 度。当控温器第三次接通时, 用标准电度表测定2 h电能消耗, 热损耗由瓦时数除以时间小时数求得, 以 “ 瓦 ” 表示 。 6 . 5 面包架操作力 的测定 打开面包片烤炉 的面包架锁扣 , 用弹簧秤勾住 如图 1所示 的面包 架手柄 , 测量操作所需 的最 大力应 符合本标准第 5 . 8条规定 。 6 . 6 烘烤时间的测定 在第 6 . 7 . 2条试验的 同时 , 记录它的每个周期烘烤 时间 , 应符合本标 准第 5 . 3条规定 。 面包 架手 柄 ; 铱 一 一 了 一 一 门 : z一 一 下一下侧z灰幌乱幌虏 1 图 1 标准 面

17、包片放 人烘烤腔 的位置 6 了 烘烤性能试验 6 . 7 . 1 烘烤食品配制 a 标 准面条 配制 : 面粉3 0 0 g 人造奶油2 0 0 g 细白糖( 粒度最大0 . 3 mm) 1 0 0 g 鸡蛋( 约6 0 g ) 1个 盐1 9 把鸡蛋打开搅拌使蛋黄均匀分布, 先加人白糖搅拌使白糖溶解于鸡蛋中, 再依次加面粉、 奶油、 盐, 将配料混合, 仔细地揉搓成面团, 存放到温度为2 -1 0 C冰箱中至少 1 2 h , 取出后将面团整成宽 2 0 mm, 厚 4 mm 的均匀长度 , 如 图 2 所 示排列在烤箱盘上 。 Q s / T 1 2 4 0 一 9 1 I 一 一一 丁

18、1 ) I一 ! 图 2 面条 在烤盘 上排列 b 标准面包片的m制: 面粉I o o g 水( 按面粉的吸水量)5 5 -6 0 g 油脂( 牛油或猪油)4 g 酵母2 . 5 g 糖1 5 8 盐2 g 按上述 比例配料 , 将配料放入揉 面机的钵 中, 仔细 搓揉 , 直至 面团容易从钵 壁上落下时为 正, 然后把 面团放人温度为4 0 .5 0 C烘箱中, 约3 0 mi n 。 发酵后, 再揉搓面团约3 mi n , 并分成每块为1 2 5 馆, 将它放 到 如图 3所示 的烤 腔中 , 温度保持在 4 0 - 5 0 0 C。 待面团膨胀到近于 原体 积的两倍时 , 再搓揉 6 0

19、 mi n后放 在2 3 0 C下进行烘烤 4 0 mi n制成面包。然后将它存放在室温为2 0 士2 C, 相对湿度为4 0 写 6 0 0 0 , 不通 风避阳光的室内2 4 士4 h后, 把它切成宽 1 2 mm, 长l 0 0 mm, 高9 0 mm 最高达1 l o mm) 的标准面包片。 取 端部几片进行烘烤试验, 为了不使剩下的标准面包片的水分蒸发, 应把它们放在塑料袋中备用, 并贮存 的时间不应超过 8 h 。标准面包片也 可采用商店里 的咸 方面包进行试验 , 但应 同一批 。 c 标准面糊配 制 : 面粉 ( 筛过 的)3 5 0 mI 或糕点面粉( 筛过的)4 0 0 m

20、 I _ 发酵粉1瓷匙 盐1 / 4瓷匙 蛋黄 ( 经搅拌 的)2个 牛奶2 5 0 mL 色拉油或溶解 的糕 饼松脆油1 O O mL 蛋 白( 粘稠 的搅拌 过的)2个 按上述比例把面粉、 发酵粉和盐合在一起, 将蛋黄与牛奶混合倒人, 再将油和蛋白加进去稍搅拌一 下( 不要过度混合) 即配制成华夫饼 面糊 。 d 标准止明治配制: 按本标 准第 6 . 7 . 1 b条 的要求 , 并按 只明治炉烤格 大小 配制标准面包 片, 在两 片面包 中间夹馅 , 表面 Q B / T 1 2 4 0 一9 1 图 3 烤腔 涂上薄薄的牛油后即成标准三 明治 。 6 了 2 烘烤试验 6 . 7 .

21、 2 . 1 电烤箱 a 预备测量将控制 旋钮调到约 2 0 0 C的位 置, 在控温器初 次断开后第一次接 通时 , 将有标准 面 条 的烤盘放人 烤箱内 , 烘烤约 1 5 mi n后 , 取出烤盘把 面条分成 6 0 mm 的小段并保持 面条 原来位置 , 冷却 3 0 mi n后 , 用标准色规检查 , 每一小段面条正 、 反 面的焦 黄度应符合本标准第 5 . 4条规定 。 如其 中有 一 段 达不到要求时 , 待烤箱冷却下来后 重新 调整控制器 , 重复进行测量 , 直 至达到所 要求的焦黄度为止 。 要保 持调整好的控温器值, 关闭电源使烤箱完全冷却下来, 准备下面试验。 b 烘

22、烤 试验在预备测 量调整好的控温器值 下接通 电源 , 当控温器 初次断开后 , 第一 次通 电时 , 把第一盘面条放进烘烤室内, 待 1 5 mi n取出第一盘后, 控温器第一次通电时, 依次放进第二盘和第三 盘, 把取出的三盘面条分成6 0 mm长小段( 保持面条原来位置) 冷却至少3 0 mi n , 用标准色规检查每段面 条 的正、 反面颜 色及 三盘同一位置烘 烤面条的色差 , 应符合本标 准第 5 . 4条 的规定 ( 如 电烤 箱不具 备控 温器 时应在 人工控制下进行该项试验) 。 6 . 7 - 2 . 2 面包 片烘 烤炉 a 预备测量把焦黄度控 制器放 在中间刻度位置 ,

23、 在冷态或生 产厂规定预热时间后 , 开始将标准 面包 片放入烘烤腔 内进行烘 烤并如 图 4 顶 部边缘标记 。当标准面包片 弹出烤腔外 时烘烤结 束 , 以间歇 1 5 S为一个周期, 共烘烤两个周期, 测定第二周期所烘烤的标准面包片。在图4规定范围内焦黄度符合 本标准第 5 . 4条规定 , 如达不到要求 , 待 器具完全冷却后调整焦 黄控制 器 , 再进行如上的试验 , 直至达到 要求为止 , 在保持焦黄度控制器 已调整好 的位 置上进行下面烘烤试验 。 b 烘烤试验在预备测量 时所选定 的焦 黄度控制器 位置上 , 按 上述 a项方 法和要求 进行试验共 五个周期 , 然后将 已烘烤

24、 的标准 面包 片 的两个侧 面及 同一 个位置 上烘烤 的侧 面 , 按 图 4规 定范围 内评 定 , 应符合本标准第 5 . 4 条 规定。 Q B / T 1 2 4 0 一9 1 在烤 炉顶部 边缘标 记 图 4 标准 面包 片的焦黄评定位置 6 . 7 . 2 . 3 _ _ _ 明治炉 、 华夫饼 炉 a 预备测量在第 5 . 2条试 验后 , 将第 6 . 7 . 1 c , 6 . 7 . 1 . d条 配制的标 准三明治 、 标准面糊放 入烤 格中 , 标准面糊需放满 , 但不 要让 面糊溢出烘烤I ( 的边缘 。 烤烘结束后检查每 一个 三明治、 华夫饼的正反 面, 直至

25、符合 本标准第 5 . 4 条 规定为 止( 应 保持调整 好的控制器位 置 , 进行烘 烤试验 , 如没有控 制器 , 可 用人 工来控制时间 ) 。 b烘烤试 验按 卜 述 a项方 法和要求 , 在 预备测量 调整好 的控制器位 置 上进行 第二 、 节、 四周期 的烘 烤试验 , 每 次烘烤后 l mi n内取出 , 然后 对四个周期烘 烤的每个 三明治和华 夫饼 的正反表 面及 同一 位置上烘烤的正反表面按第 5 . 4 条 规定进行评定 。 6 . 8 焦黄控制特性试验 将焦黄度控制旋钮调到控制范围最浅的位置上, 进行两个周期试验。 然后将焦黄度旋钮调到最深的 位矍 L, 进行两个周

26、期试验。面包片烘烤炉按第 6 . 7 . 2 . 2 b条、 三明治炉和华夫饼炉按6 . 7 . 2 . 3 b条要求 进行 试验。 第 二个周期烘 烤的标准 面包 片二侧面 、 三 明治和华夫饼 的正反表 面焦黄度应 符合本标 准第 5 . 5 条 规定 。 6 . 9 温度 控制性 能试验 在器具的各档工作 温度范 围 L, 用热 电偶在 它的工作 容积 内的 中心点 上测量控 温器在第 2 , 3 , 4次 接通和断开时的温度, 动作温度偏差应为各次断开温度与标称温度值之差。 动作温度范围应为二次接通 温度和兰次断开温度之差中最大的绝对值, 动作温度偏差及温度范围必须符合本标准第 5 .

27、 6 条规定。 6 . 1 0 定 时控制性能试验 用 日差 为 0 . 5 s的标准钟校验器具定 时器 的误差。 将器具接通 电源 , 定 时器调整到最大刻度范 围 , 测 量其自动切断电源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 5 . 7条要求。 6 门1 耐久性 试验 6 . 1 1 . 1 电烤箱的 门, 三明治炉 、 华夫饼 炉两个烤格开闭铰链的 寿命试验 , 应按 8 - 1 0次 mi n开合 的频 率做操作试验, 要符合本标准第 5 . 1 2 条规定。 6 门1 . 2 面包升降机构的寿命试验, 统一向面包各烤孔插人一块 4 0 g重模拟标准面包片, 不加电压, 以 普通的方法手动操作, 按8

28、- 1 0次 mi n的频率作操作试验, 应符合本标准第5 . 1 2 条规定。 6 . 1 2 油漆件湿热 试验 器 具 的油 漆 件 应按 G B 2 4 2 3 . 3规 定 的程 序 和 试 验条 件 进 行 9 6 h的湿 热 试 验 , 应符 合本 标 准第 Q B / T 1 2 4 0 一9 1 5 . 1 1 . 2条规定。 试验前将油漆表面去油清洗。 6 . 1 3 电镀件盐雾试验 器具 的电镀件应按 G B 2 4 2 3 . 1 7 规 定的程 序和试验条件 , 在盐雾箱 ( 室 ) 内进行 2 4 h的盐雾试 验 , 应 符合本标准第5 . 1 1 . 3条的规定。

29、试验前将电镀件表面去油清洗。试验结束后, 取出试样, 用蘸过清水的布将残留在表面上的盐分擦 净 , 检查 电镀层表面锈点 。 了 检验规则 了 . 1 器具经鉴定合格后方能批量生产 。 了 . 2 每台器具均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合格, 并附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方能出厂。 了 . 3 器具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 . 4 出厂检验 凡交货的器具, 每台均应进行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按表8的第1 , 8 , 1 2 , 1 5 项进行。 表 8 序号试验项目 本标准所属条文 G B 4 7 0 6 . 1 4 A类 B类 C类 技 术 要 求 试 验 方 法 所 属 条 文 不 合 格 不

30、合 格 不 合 格 1 产 品 的 尺 寸 、 材 料 、 外 观 包 装 和 标 志 4. 3, 5 . 9, 6 .2 丫 5 .1 0, 5 . 1 1, 8 . 1, 8 . 2 2 升 温 时 间 测 定 5 。1 6 . 3 丫 3 热 损 耗 测 定 5 . 2 6 . 4 寸 4 烘 烤 时 间 测 定 5. 3 6.5 丫 5 烘 烤 性 能 试 验 5 . 4 6 . 6 丫 6 焦 黄 控 制 特 性 试 验 5 . 5 6 ,7 丫 7 温 度 控 制 性 能 试 验 5 . 6 6 . 5 丫 8 定 时 控 制 性 能 试 验 5 7 6 . 9 丫 s 面 包 架

31、 操 作 力 的 测 定 5 . 8 6 . 10 丫 1 0 耐 久 性 试 验 5 . 1 2 6 . 11 丫 1 1 防 触 电 保 护 8 丫 1 2 输 人 功 率 和 电 流 1 0 了 1 3 发热 1 1 丫 1 4 电 热 元 件 的 电 器 在 过 载 情 况 下 工 作 1 2 丫 1 5 工 作 温 度 下 的 电 气 强 度 和 泄 漏 电 流 1 3 丫 1 6 无 线 电 干 扰 和 电 视 千 扰 的 抑 制 1 4 丫 1 7 防水 1 5 甲 1 8 潮 态 泄 漏 电 流 和 电 气 强 度 1 6 训 1 9 过 载 保 护 1 7 丫 2 0 耐 久

32、 性 1 8 甲 Q B / T 1 2 4 0 一9 1 续表 8 序号 试验项目 本标准所属条文 G B 4 7 0 6 . 1 4 A类 B类 C类 所属 条文 不合 格 不 合格 不合 格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21 非 正 常 工 作 1 9 丫 2 2 稳 定 性 和 机 械 强 度 2 0 甲 2 3 机 械 强 度 21 丫 2 4 结构 22 丫 2 5 内 部 布 线 23 丫 2 6 元件 24 丫 2 7 电 源 连 线 及 外 部 软 缆 软 线 25 丫 2 8 外 导 线 的 接 线 柱 2 6 丫 29 接 地 装 置 27 丫 3 0 爬 电 距 离 、 电 气

33、 间 隙 和 穿 通 绝 缘 距 离 2 9 丫 31 油 漆 件 湿 热 试 验 5 . 1 1 . 2 6 . 1 2 丫 3 2 电 镀 件 盐 雾 试 验 5 . 1 1 . 3 6 . 1 3 丫 7 5 型式检验 7 . 5 . 1 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 a 试制的新产品 ; b 设计 、 工艺或使用的材料有重大改变 时; c 停止生产 一年以上 , 当再次生产时 ; d 对批量生产或定型生产的产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抽检。 7 . 5 . 2 型式检验的项目如表8所规定, 共 3 2 项分2组进行。第一组用产品进行, 应符合表8规定的第 1 - 3 0 项 , 第二

34、组用有关零部件进行 , 应符合表 8规定 的第 3 1 , 3 2项 。 7 . 5 . 3 型式检验的抽样检查方法 , 按 照 G B 2 8 2 9中的二次抽样方案 , 判别水平 I 。对 A类 不合格必须 全部合格。对B类不合格, 不合格质量水平R QL= 3 0 。对C类不合格, 不合格质量水平R QL=5 0 。样 本应从本周期生产的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 具体抽样方案, 判定方法如表9规定。 表 9 抽样 不合格质量水平 R QL 次数样本大小3 0 5 0 A Rp A,. RF 2 0 2 a 3 2 1 2 3 4 7 . 5 . 4 型式检验合格, 则本周期生产的

35、产品可以人库或出厂。 但经型式检验的样品, 不能作为合格品出 少 一。 7 . 5 . 5 型式检验不合格时, 应立即停止本周期生产的产品出厂, 并分析原因, 提出改进办法, 并在生产 中采取措施 , 直 至新 的型式检验合格为止。 7 . 6 了 6 验收检验 验收项 目与 出厂检验项 目相 同, 若对产品质量有疑 问时 , 验收方有权提 出本 标准其他 部分或全 部项 目的试 验。 Q B / T 1 2 4 0 一9 1 7 . 6 . 2 验收检验的抽样采用G B 2 8 2 8检查的批量抽样方案, 检查水平, 由制造厂和订货方共同商定。 7 . 6 . 3 经验收合格 的样 品可作为

36、该批合格产品交付订货方。 8 标志、 包装 、 运输 、 贮存 8 1 标志 8 . 1 . 1 铭牌每 台器具均须有铭牌 , 并清晰地标 出如下内容 : a 产品名称、 型号及规格 ; b . 额定功率 , W ; c . 额定 电压 , V; d 额定频率 , H z ; e 制造厂名称 ; f 制造 日期或出厂编 号。 8 . 1 . 2 商标器具均应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的注册商标。 8 . 2 包装 8 . 2 . 1 器具的包装应达到防潮、 防霉、 防锈、 防震的要求, 具体包装措施应符合GB 1 0 1 9的要求。 8 . 2 . 2 包装件要求也应符合GB 1 0 1 9 的要

37、求。 8 . 2 . 3 出厂产品应包括 : a 器具 1台; b 使用说明书; c 产品合格证 ; d 装箱清单及所 列附件配件 。 8 . 2 . 4 包装件标志 a 产品名称 、 型号、 规格 ; b 商标 ; c 产品数 量及颜色 ; d 包装件毛重, k g ; e 包装件外型尺寸mm, LXb Xh或L mm X b m m X h mm ; f 注意事项标记“ 小心轻放 ” 、 “ 切勿受潮” 、 “ 向上” 等字样或符号 , 并应符合 GB 1 9 1规定 ; g 出厂日期或批号; h 制造厂全名。 8 . 3 运输 产品在运输 中应避免碰撞 , 并须采取免于受潮的措施 。 8

38、 . 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 良好 , 相对湿度不大 于 8 5 0 o , 并应符合 国家环保 法规定 , 产品包装有效期 自包装 之 日起为 1 8个月 。 8 . 5 其他 在正常使用和保管条件下, 从出售日期起 1 2 个月内, 器具如因制造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 作时 , 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 、 更换零件。 QB / T 1 2 4 0 一9 1 馨 耸释聋 标准色规 附加 说明 : 本 标准 由轻 工业部 质量标 准司提 出 。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广州日用电器研究所, 轻工业部北京家用电器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 标准 主要 起草人 陈漱琴 、 徐 国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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