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流化床干燥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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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71.120.30 J78 JB/T 52791998 振 动 流 化 床 干 燥 机 Vibration fluidizedbed dryer 1998-03-19 发布 1998-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发 布 II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JB/T 5279.191振动流化床干燥机 型式与基本参数 和 JB/T 5279.291 振动流 化床干燥机 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标准的内容中增设了产品分类,对产品品种作了明确的划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JB/T 5279.191 和 JB/T 5279.291。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2、 B 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干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铁岭干燥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玉杰、赵健、张海涛、刘丽娜、刘国权、富忠林。 JB/T 52791998 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振动流化床干燥机的结构型式、 基本参数、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 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激振电机驱动的卧式振动流化床干燥机(以下简称干燥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

3、性。 GB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76883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 GB 638892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330691 标牌 JB 533091 振动源三相异步电动机 技术条件 JB/T 69241998 干燥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SJ 257385 涂料涂覆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干燥强度(符号为 A):干燥机对特定的物料在给定的工作条件下,单位时间、单位流化面积去除的 湿份重量。单位:kg/(m2h) 4 产品分类 4. 1 结构 4. 1. 1 干燥机为卧式,其结构型式可分为:上盖体参振和上盖体不参振两种。 4. 1. 2 干燥机

4、主要由箱体、上盖体、气体分布板、激振电机、隔振簧和底座组成。 4. 2 型号表示方法 按 JB/T 6924的规定。 4. 3 基本参数 干燥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 1 规定。 机械工业部 1998-03-19 批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振 动 流 化 床 干 燥 机 Vibration fluidizedbed dryer JB/T 5279 1998 代替 JB/T 5279.191 JB/T 5279.291 1998-07-01 实施 JB/T 52791998 2 表 1 基本参数 序 号 基本规格 (主参数) 气体分布板 尺 寸 (宽长) mm 流化面

5、积 m2 振 幅 (双振幅) mm 噪 声 LP dB(A) 干 燥 不均匀度 % 干燥强度 kg/(m2h) 激振电机 功 率 kW 1 330 3003000 0.90 2 345 3004500 1.35 1.00 1.5 3 645 6004500 2.70 80 2.2 4 660 6006000 3.60 1.40 3 5 960 9006000 5.40 6 975 9007500 6.75 85 1.70 4.4 7 1275 12007500 9.00 1.90 8 1575 15007500 11.25 7.4 9 1880 18008000 14.40 10 2090 2

6、0009000 18.00 03.2 90 2.20 40 11 5 要求 5. 1 干燥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 2 对环境条件的要求 a) 环境温度不高于 40,不低于25; b) 当使用地区海拔高度低于 1000 m时,激振电机的表面温度不高于 65;当使用地区海拔高度 在 10004000 m 时,每增高 100 m,激振电机的表面温升应降低 0.5。 5. 3 结构要求 a) 使气体在分布板内分布均匀; b) 便于安装保温材料; c) 具有观察及安装检测仪器的条件; d) 激振电机性能及安装尺寸应符合 JB 5330要求。 5. 4 外观质

7、量 5. 4. 1 涂层外观质量应符合 SJ 257385 的 1.3.1 中级涂层外观质量要求。 5. 4. 2 观察窗窗夹应排列整齐、对称。 5. 4. 3 各处密封垫边缘应整齐。 5. 5 空载技术性能 5. 5. 1 振幅应符合表 1 中的规定。 5. 5. 2 出料端振幅不得大于入料端振幅。 5. 5. 3 振动频率偏差为0.3Hz。 5. 5. 4 干燥机在所处地理位置海拔高度低于 1000m、 环境温度不高于 40时, 空载运行 4h, 激振电机 表面温升不大于 40。 5. 5. 5 干燥机主机在振幅不小于 2.8mm时的空载运行噪声限值: 当气体流化面积小于或等于 3m2时为

8、 80dB(A);小于或等于 7m2时为 85dB(A);大于 7m2时为 90dB(A)。 JB/T 52791998 3 5. 6 负载技术性能 5. 6. 1 当用粒度为 1.63.5mm,含湿量为 5%7%的石英砂按附录 A(标准的附录)规定的工作条件进 行干燥性能试验时,干燥强度应符合表 1中的规定。 5. 6. 2 物料干燥过程中,当降湿幅度不大于 10%时,干燥不均匀度应符合表 1 中的规定。 5. 6. 3 干燥机在所适用的范围内应能满足其它物料的干燥要求。 5. 7 可靠性 在用户遵守干燥机的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干燥机正常使用工作时间应不少于 10000h。 6 试验方法

9、 6. 1 涂层外观质量按 SJ 257385 中 2.4.2、2.5和 2.6 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 5.4.1的规定。 6. 2 振幅用测量误差不超过0.01mm的振动测量仪在干燥机两端箱体法兰上面测定,取算术平均值, 结果应符合 5.5.1 的规定。 6. 3 干燥机的振动频率用精确度为1min1的转速计测激振电机主轴转速,并按下式计算频率差值, 结果应符合 5.5.3 的规定。 60 0 nn f = 式中:f频率差值,Hz; n激振电机转速实测值,min1; n0激振电机转速标定值,min1。 6. 4 激振电机表面温升用允许误差不超过1的温度计测定,结果应符合5.5.4的规定

10、。 6. 5 干燥机的噪声用声级计测定,即在样机四周中点距设备表面1m、距地面1.5m处,测不少于四 点的噪声取平均值。对背景噪声按GB 376883中5.6的要求进行处理,结果应符合5.5.5的规定。 6. 6 干燥机的干燥强度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6.1的规定。 6. 7 物料干燥过程中干燥不均匀度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 .6.2的规定。 6. 8 干燥机在所适用的范围内,满足其它物料干燥要求,按生产实际中对物料干燥作业的工艺条件和 要求进行现场操作,检验干燥机满足用户对该物料干燥效果要求的程度(可按技术协议或合同评定)。 6. 9 干燥机可靠性

11、试验由制造厂通过试验室或在用户建立的试验点进行, 并提出报告, 结果应符合5.7 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 1 干燥机须经制造厂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能出厂。 7. 2 干燥机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 2. 1 出厂检验 7. 2. 1. 1 每台干燥机须进行出厂检验, 即进行时间不少于2h的空载运行试验, 以及对5.4、5.5.1、5.5.2、 5.5.3、5.5.4和5.5.5的规定进行检验。 7. 2. 1. 2 出厂检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合格,产品即为不合格。 7. 2. 1. 3 当由于客观原因必须现场总装的产品,出厂检验的项目可在安装调试生产现

12、场进行,可按发 货厂调试人员或使用单位提供的经制造单位产品质量检验部门确认的现场调试报告作为交货依据。 7. 2. 2 型式检验 7. 2. 2.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JB/T 52791998 4 a) 产品试制鉴定或转厂生产时; b) 产品停产2年后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时每生产100台(指相同规格); d) 产品的结构、材料和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7. 2. 2. 2 型式检验除包括出厂检验的内容外,还应对5.6.1、5.6.2的要求进行检验。 7. 2. 2. 3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对5.6.1的要求进行检验时,可用对

13、5.6.3的检验替代。 7. 2. 2. 4 型式检验的样机从制造厂成品库任抽取一台。若对5.6.3检验时, 物料和样机可随时经有关人 员协商选定。 7. 2. 2. 5 型式检验时,若5.5.4、5.5.5和5.6.2要求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验该项,如仍有一 项不合格,则不予验收。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 1 标志 8. 1. 1 产品标志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处固定产品标牌,其形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其内容 包括: a)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制造日期; f) 产品出厂编号、生产批号; g)

14、产品主要参数。 8. 1. 2 包装标志 在产品包装材料外表面上应有收发货、包装和储运图示等标志,包装标志应符合GB 6388和GB 191的规定。 8. 2 包装 8. 2. 1 产品应采用箱装,产品在箱内要固定可靠,包装箱应能防雨。 8. 2. 2 产品随带文件应包括: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含产品安装图); c) 装箱单(含随机备件、工具清单)。 8. 3 运输 运输时应遮蓬或有其它防雨措施。 8. 4 贮存 8. 4. 1 贮存场地应平整。 8. 4. 2 露天贮存时,应遮蓬或有其它防雨措施。 8. 4. 3 贮存时间超过18个月应进行一次保养。 JB/T 5279

15、1998 5 附 录 A A1 试验用仪器 物料含湿量用烘箱测定,其温度不大于105,振幅用误差不超过0.01mm振动测量仪测定,温 度用误差不超过1温度计测定。 A2 试验条件 A2. 1 物料选用粒度1.63.5mm原湿含量为5%7%的石英砂。 A2. 2 试验投入湿物料量应保证物料能两次完全覆盖气体分布板,且不少于100kg。 A2. 3 干燥机工作条件应符合下述要求: a) 干燥机振幅应为2.8mm; b) 干燥机干燥气体分布板以下热风温度最高部位为1202,各部位温度差不大于10; c) 开机前室温不高于35,进风处环境温度不低于25。 A3 试验方法 当干燥机达到A2.3规定的工作

16、状态时即开始给料,从出料口开始排料起,经过物料在气体分布板 上运行一个周期时间进行第一次取样,之后每隔20s取样一次,先后共取样三次,样品应在接料器具的 下、中、上层位置取出,计算出三次样品含湿量的算术平均值。 A4 干燥强度的计算 干燥强度按式(A1)计算: )1( )( 2 21 WtS WWm A = (A1) 式中:A干燥强度,kg/(m2h); m投入物料量,kg; t干燥时间,h; W1物料干燥前含湿量(湿基),%; W2物料干燥后含湿量平均值(湿基),%; S干燥机流化面积,m2。 (标准的附录) 振动流化床干燥机干燥强度试验方法 JB/T 52791998 6 附 录 B B1

17、 术语 干燥不均匀度: 物料在被干燥过程中, 在干燥机气体分布板同一横截面积上物料含湿量的均匀程度。 B2 试验用仪器 物料含湿量有烘箱测定,其温度不大于105。 B3 试验条件 B3. 1 试验应在干燥机正常运转和工作状态下进行。 B3. 2 试验用物料在投入前应进行充分搅拌,以保证试验前物料含湿均匀。 B4 试验方法 B4. 1 取样 B4. 1. 1 取样时间 应从出料口开始排料起,经过物料在气体分布板上运行一个周期后取样。 B4. 1. 2 取样位置 规定在靠近干燥机出料口一端的观察窗横向中间对应的气体分布板横向方向, 从靠近干燥机箱体两 侧各10mm处起,向内取40mm内的物料。 B

18、4. 1. 3 取样方法 在干燥机工作状态下, 将取样工具从观察窗口上部水平伸入干燥机箱体后沿垂直方向放下,使取料 口落在气体分布板上,并与物料输送方向为逆向接取物料,取样后垂直提出取样工具。 B4. 2 物料干燥不均匀度的计算 用取出物料的两个样品的含湿量值相减的差即为其干燥不均匀度的值,为百分数。 (标准的附录) 干燥不均匀度的试验方法 JB/T 5279199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振 动 流 化 床 干 燥 机 JB/T 52791998 * 机 械 工 业 部 机 械 标 准 化 研 究 所 出 版 发 行 机 械 工 业 部 机 械 标 准 化 研 究 所 印 刷 (北京首体南路 2 号 邮编 100044) * 开本 8801230 1/16 印张 3/4 字数 14,000 1998年 6月第一版 1998 年 6 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00,001500 工本费 10.00 元 编号 9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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