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质[2008]2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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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200820082008 版版版版- - - -电气部分电气部分电气部分电气部分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年版)的通知 建质200821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 年 11 月 26 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 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年

2、 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3 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 1总则总则 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 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 程设计。 1.0.3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 其 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

3、设计三个阶段; 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 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 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 2、3、4 章条款): 1 1 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 规定的有关条款。 2 2 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3 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 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

4、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 的需要。 1.0.6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 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 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 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 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7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 合同的要求。 1.0.8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 执行本规定时应 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9

5、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 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2.2.2.2.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设计 2.1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的专业,其设计说 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 计图纸,具体见 2.3.3 条);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6、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 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 2.2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列出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地形图、项目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 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法规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建设方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

7、建筑立面造型等。当城 市规划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和设计标准(包括工程等级、结构的设计使 用年限、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 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 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 泊位数(分室内、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 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

8、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 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 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 还应按其规定执行。 2.2.52.2.5 建筑电气方案设计说明建筑电气方案设计说明 1 工程概况 2 本工程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 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级别以及总负荷估算容量; 2)电源,城市电网提供电源的电压等级、回路数、容量; 3)拟设置的变、配、发电站的数量和位置; 4)确定自备应急电源的型式、电压等级、容量。 4 其他建筑电气系统对城市公用事业的需求。 5 建筑电气节能说明。

9、3.初步设计 3.6建筑电气 3.6.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 计算书。 3.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 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5)上一个阶段文件的批复意见。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以

10、及与相关准业的设计分工与分 工界面; 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 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 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 系; 4)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 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台 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

11、);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 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方内部核算要 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 和补偿前后的结果; 9)谐波:说明谐波治理措施; 10)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操作电源、控制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11)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1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1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14)电动机启动以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12、4 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主要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 2)光源、灯具及附件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 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 光 源选择及其控制方法等; 4)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线路的选择和接地方式);若设置应急照明,应说 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等。 5 电气节能和环保 1)拟采用的节能和环保措施; 2)表述节能产品的应用情况。 6 防雷 1)确定建筑物的防雷类别、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 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

13、高电位侵入的措施; 3)当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和要 求。 7 接地及安全措施 1)各系统要求接地的种类及接地电阻要求; 2)总等电位、局部等电位的设置要求; 3)接地装置要求,当接地装置需作特殊处理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 4)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按建筑性质确定保护等级及系统组成; 2)确定消防控制室的位置; 3)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 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 5)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 6)概述电气火

14、灾报警; 7)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 8)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方式; 9)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他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10)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 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确定风险等级、系统组成和功能; 2)确定安全防范及防护区域的划分; 3)确定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管理设置地点、数量及监控范围; 4)访客对讲、车库管理、电子巡查等系统的设置要求; 5)确定机房位置、系统组成; 6)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方式。 10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确定系统规模、网络组成、用户输出口电平值; 2

15、)节目源选择; 3)确定机房位置、前端设备配置; 4)用户分配网络、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方式,确定用户终端数量; 5)若设置闭路应用电视,应说明电视制作系统组成及主要设备选择。 11 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 2)会议扩声、投影、同声传译及视频会议系统传输方式; 3)同声传译模式; 4)确定机房位置、设备规格; 5)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2 呼叫信号及信息显示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包括有线或无线); 2)显示装置、时钟等安装部位、种类; 3)设备规格; 4)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方式。 13 建筑设备监控制系统 1)系统组成及控制功能; 2)确定机房位置、设备规格;

16、3)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4 计算机网络系统 1)系统组成及网络结构; 2)确定机房位置、网络连接部件配置; 3)网络操作系统,网络应用及安全; 4)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5 通信网络系统 1)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功能和近、远期电话系统的组成、电话配线形式、配线设备的规格; 2)当设置电话交换总机时,确定电话机房的位置、电话中继线数量及各专业技术要求; 3)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4)确定市话中继线路的设计分工、中继线路敷设和引入位置; 5)防雷接地、工作接地方式及接地电阻要求。 16 综合布线系统 1)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要求确定综合布线的组成及配置标

17、准; 2)确定综合布线系统交换、配线设备规格; 3)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7 智能化系统集成 1)集成形式及要求; 2)设备选择。 18 其他建筑电气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 2)确定机房位置、设备规格; 3)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9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6.3 设计图纸 1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标示建(构)筑物名称、容量,高、低压线路及其它系统线路走向,回路编号,导线及电缆型 号规格,架空线杆位,路灯、庭园灯的杆位(路灯、庭园灯可不绘线路),重复接地点等; 2)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和变压器容量; 3)比例、指北针。 2

18、 变、配电系统 1)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开关柜编号、型号及回路编号、一次回路设备型号、设备容量、 计 算电流、补偿容量、导体型号规格、用户名称、二次回路方案编号; 2)平面布置图:应包括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母干线、发电机、控制屏、直流电源及信号屏 等设备平面布置和主要尺寸,图纸应有比例; 3)标示房间层高、地沟位置、标高(相对标高) 3 配电系统(一般只绘制内部作业草图,不对外出图)。包括主要干线平面布置图,竖向干线系统 图(包括配电及照明干线、变配电站的配出回路及回路编号)。 4 照明系统 对于特殊建筑,如大型体育场馆、大型影剧院等,应绘制照明平面图。该平面图应包括灯位(含 应急照明

19、灯)、灯具规格,配电箱(或控制箱)位,不需连线。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2)消防控制室设备布置平面图。 6 通信网络系统 1)电话系统图; 2)电话机房设备布置图。 7 防雷系统、接地系统 一般不出图纸,特殊工程只出现顶视平面图,接地平面图。 8 其他系统 1)各系统所属系统图; 2)各控制室设备平面布置图(若在相应系统图中说明清楚时,可不出此图)。 3.6.4 主要设备表 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3.6.5 设计计算书 1 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2 变压器选型计算。 3 电缆选型计算。 4 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5 防雷类别的选取或计算,避雷针保护范围计

20、算。 6 照度值和照明功率密度值计算。 7 各系统计算结果尚应标示在设计说明或相应图纸中。 8 因条件不具备不能进行计算的内容,应在初步设计中说明,并应在施工图设计时补算。 4.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要求 4.1.1 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 4.2-4.8 节)以及图纸总封面。 2 合同要求的工程预算书。 注:对于方案设计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 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 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1 项目名称; 2 编制单位名称; 3 项目的设计编号; 4 设计阶段;

21、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6 编制年月 (即出图年、月)。4.5建筑电气 4.5.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 要设备表、计算书。 4.5.2 图纸目录。应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使用图和标准图。 4.5.3 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1 工程概况。应将经审批定案后的初步(或方案)设计说明书中的主要指标录入。 2 设计依据。 2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3 设备定货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4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他系统有关内容(亦可附在相应图纸

22、上)。 5 本工程选用标准图图集编号、页号。 4.5.4 图例符号。 4.5.5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 标注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道路、地形等高线和用户的安装容量; 2 标不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 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 3 架空线路应标注: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档数,档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 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 4 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附标准图集选择表)、 人 (手)孔位置; 5 比例、指北针; 6 图中未表达

23、清楚的内容可附图作统一说明。 4.5.6 变、配电站设计图 1 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图中应标明母线的型号、规格;变压器、发电机的型号、 规 格;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 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型号及规格、 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 栏目)。 2 平、剖面图。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补偿柜、支架、 地 沟、接地装置等平、剖面布置、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

24、标注进出 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图纸应有比例。 3 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应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当需要对所选 用标准图或通用图进行修改时,只需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要求。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柜、操 作电源均应选用企业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 4 竖向配电系统图。以建(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点开始至终端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 绘制,应包括变、配电站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各处终端配电箱编号,自电源点引 出回路编号(与系统图一致),接地干线规格。 5 相应图纸说明。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内容,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4.5.7 配电、照

25、明设计图 1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注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回路编号;标注各开关(或熔断器) 型号、规格、整定值;配电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对于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对有控制要求 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对重要负荷供电回路宜标明用户名称。上述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内容 在平面图上标注完整的,可不单独出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 2 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箱、控制 箱,并注明编号、型号及规格;绘制线路始、终位置(包括控制线路),标注回路规模、编号、敷设 方式,图纸应有比例。 3 照明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标

26、注房间名称、绘制配电箱、灯具、 开 关、插座、线路等平面布置,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相别、型号、规格、敷设方 式等;凡需二次装修部位,其照明平面图随二次装修设计,但配电或照明平面上应相应标注预留的照 明配电箱,并标注预留容量;图纸应有比例。 4 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4.5.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图、施工设计说明、报警及联动控制要求; 2 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3 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应绘制系统图,以及各检测点名称、位置等。 4.5.9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集成设计图 1 监控系统方框图,

27、绘至 DDC 站止。 2 制图说明相关建筑设备监控(测)要求、点数、DDC 站位置。 3 配合承包方了解建筑设备情况及要求,对承包方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查其内容。 4 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 1)普通工程宜选定型产品,仅列出工艺要求。 2)需专项设计的自控系统需绘制: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原理系统图、自动调节方框图、仪表盘及 台面布置图、端子排接线图、仪表盘配电系统图、仪表管路系统图、锅炉房仪表平面图、主要设备材 料表、设计说明。 4.5.10 防雷、接地及安全设计图 1 绘制建筑物顶层平面,应有主要轴线号、尺寸、标高、标注避雷针、避雷带、引下线位置。注明 材料型号规格、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图

28、纸应标注比例。 2 绘制接地平面图(可与防雷顶层平面生命),绘制接地线、接地极、测试点、断接卡等的平面位 置、标明材料型号、规格、相对尺寸等及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当利用自然接地装置时,可不 出此图),图纸应标注比例; 3 当利用建筑物(或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标注 连接点,接地电阻测试点,预埋件位置及敷设方式,注明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 4 随图说明包括:防雷类别和采取的防雷措施(包括防侧击雷、防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引入); 接地装置型式,接地极材料要求、敷设要求、接地电阻值要求;当利用桩基、基础内钢筋作接地极时, 应采取的措施。 5 除防雷

29、接地外的其他电气系统的工作或安全接地的要求(如:电源接地型式,直流接地,局部等 电位、总等电位接地等),如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应在接地平面图中叙述清楚,交待不清楚的应绘 制相庆图纸(如:局部等电位平面图等)。 4.5.11 其他系统 1)各系统的系统框图; 2)说明各设备定位安装、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3)配合系统承包方了解相应系统的情况及要求,对承包方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查其内容。 4.5.12 主要设备表。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4.5.13 计算书。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计算书,只补充初步设计阶段时应进行计算而未进行计算的部 分,修改因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变更后,需重新进行计算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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