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61-1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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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 5 0 1 6 1 - 9 2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 期: 1s,3年 5月 1 日 第一章总则 第1 . 0 . 1 条为了在烟花爆竹工厂设计中, 贯彻“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防止爆炸 和然烧事故的发生, 减少事故损失, 保障公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特制定本规范。 第1 . 0 . 2 条 本规范适用于烟花爆竹工厂的新建、 改建和扩建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零售烟花 爆竹的贮存, 以及军用烟火的制造、 运输和贮存。 第1 . 0 . 3 东 烟花爆竹工厂的设计, 除执行

2、本规范规定外, 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危险等级分类和计算药量 第一节 健筑物危险等级分类 第2 . 1 . 1 条建筑物的危险等级, 应按下列规定划分为A , C两级: 一、 A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 贮存、 运输中会发生爆炸事故, 在发生事故 时, 其破坏效应将波及到周围。 根据其破坏能力应划分为A Z , A 。 级。 1 . A : 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 其破坏能力相当于梯恩梯的厂房和 仓库; 2 . A , 级建筑物为 建筑物内 的危险品 发生 爆炸事故 时, 其 破坏能力相当于黑火药的厂 房和仓库 二、 ( , 级建筑

3、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 贮存、 运输中主要发生燃烧事故或偶尔有轻 微爆炸, 但其破坏效应只局限于本建筑物内的厂房和仓库。 第2 . 1 . 2 条厂房的危险等级应由其中最危险的生产工序确定仓库的危险等级应由其 中所贮存最危险的物品确定。 第2 . 1 . 3 条危险品生产厂房的危险等级分类, 应符合表2 . 1 . 3 - 1 的规定 危险品仓库的 危险等级分类, 应符合表2 . 1 . 3 - 2 的规定。 .G 7 8. 第2 . 1 . 4 条贮存氧化剂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 生产厂房危险等级分类表 2 . 1 . 3 - 1 危险品名称

4、生产工序危险等级 黑火药 汽成分混合, 造粒. 干燥, 凉药、 筛选, 包装 A3 硫炭二成分混合, 硝酸钾千操, 粉碎和啼选 硫、 炭粉碎和筛选 C 烟火药 含氛酸盐或高抓酸盐的烟火药、 摩擦类药剂、 爆炸音剂、 笛音剂等的混 合或配制、 造粒、 干澡、 凉药 Ax 不含氛酸盐或高饭酸盐的烟火药的混合或配制、 造粒、 干燥、 凉药 A, 称原料, 载化剂粉碎和筛选 C 爆竹 含饭酸盐或高抓酸盐的姗竹药的混合或配制、 装药 A, 已装药的钻孔 切引, 不含抓酸盐或高抓酸盐的姆竹药的混合或配制、 装药、 机械压药 A3 称原料, 不含组酸盐或高抓酸盐的姗竹药的筑药、 擂引, 挤引 结鞍, 包装

5、C 烟花 简子并装药装珠, 上引药, 干燥 A, 简子单发装 药, 筑药, 机械压 药. 已 装 药的钻孔, 切引 Ao 曲药, 按引, 组装, 包装 C 礼花弹 称tl 装药装珠 硒球, 干操 上发射药. 上引线 A3 油球, 打皮 皮色, 包装 C 引火 线 含饭酸盐的引药的混合、 千澡、 凉药、 制弓 卜 浆引、 凉干、 包装 黑药的三成分混合、 干操、 凉药、 制引, 浆引、 凉干、 包装 A3 硫、 碳二成分混合, 硝酸钾千操、 粉碎和筛选, 硫、 碳粉碎和筛选 扳酸钾 粉碎和筛选 C 注 表中未列品种、 加工工序, 其危险等级可对照本表确定, 晒场的危险等级, 应与各危险品干操的危

6、险等级相同 仓库危脸娜级分类 襄 2 . 1 . 3 - 2 贮存的危险品名称 危险等级 引火线, 含抓酸盐或高氮酸盐的烟火药、 场竹药 姆炸音剂、 笛音荆 A2 黑火药, 不含饭酸盐或高饭酸盐的烟火药、 姗竹药, 大姆竹, 单个产品装药在4 0 g 及以上的烟花或礼花 弹, 已装药的半成品 黑药引火线 A, 中、 小姆竹, 单个产品装药在4 0 g 以下的烟花或礼花弹 C 筑二节 第2 . 2 . 1 条 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 具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和所存放的原料、 计 算 药 t 应为该建筑物内的生产设备、 运输设备、 运输工 半成品、 成品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之和。 第2 . 2

7、 . 2 条 防护屏障内的危险品药量, 应计入该屏障内的危险 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 第2 . 2 . 3 条抗爆间室及装甲防护装置内的存药量, 应按间室内或装置内的全部药量计 算。 该药量可不计入厂房的计算药量。 第2 . 2 . 4 条 厂房内采取了分隔防护措施, 相互间不会引起同时爆炸或燃烧的药量可分 别计算, 取其最大值。 .67 9 第三章工厂规划和外部距离 第一节工 厂规 划 第3 . 1 . 1 条烟花爆竹工厂的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并应避开居民点、 学校、 工业 区、 旅游区重点建筑物、 铁路和公路运输线、 高压输电线等。 在危险品生产区、 总仓库区、 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范

8、围内, 严禁设置建筑物。 第3 . 1 . 2 条 烟花爆竹工厂应根据生产品种、 生产特性、 危险程度进行分区规划. 分别设 置非危险品生产区、 危险品生产区、 危险品总仓库区、 销毁场或燃放试验场及行政区。 第3 . 1 . 3 条 工厂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根据生产、 生活、 运输、 管理和气象等因素确定各区相互位置。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 总仓库区宜设在安全地带; 销毁场和燃放试验场宜单独设在偏僻地带。 二、 非危险品生产区可靠近住宅区布置。 三、 不应使无关人员和货流通过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 危险品货物运输不宜通 过住宅区。 第3 . 1 . 4 条 当工厂建在山区时,

9、应合 理利用地形, 将危险品生产区、 危险品总仓库区、 销 毁场或燃放试验场布置在有自 然屏障的偏僻地带。不应将危险品生产区布置在山坡陡峭的狭 窄沟谷中。 第二节 危险品生产区的外部距离 第3 . 2 . 1 条 危 险 品 生 产 区 内 的 危 险 性 建 筑 物 与 其 周 围 村 庄 、 公 路 、 铁 路 、 城 镇 和 本 厂 住 宅区等外部距离, 应分别按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取其最大值。 注: 外部距离自危险性建筑物的外璐算起。 第3 . 2 . 2 条 危险品生产区内, A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 不应小于表3 . 2 . 2 的规定。 第3 . 2 . 3 条危险品生

10、产区内, C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 不应小于表3 . 2 . 3 的规定。 危险品生产区A级趁筑物的外部距离( 二 )农3 . 2 . 2 项目 计 算 药 I( k g ) 52 0 2 05 2 5 2 55 30 3 05 4 0 4 05 50 5 05 8 0 8 05 1 0 0 10 05 3 0 0 3 0 05 5 0 0 本厂住宅区边缘, 村庄边缘, 学校, 取 工人数在 5 0 人及以上的工厂企业日 墙, 有摘挂作业的铁路车站站界及建 筑物边缘, 区城变电站边缘. 2 2 0 k V 架空翰电线路 7 07 58 0 9 09 5 1 1 51 2 01 7 52 0 5

11、1 0 户或5 0 人以下零散住户, 5 0人以 下的工厂企业围墙, 本厂独立的总仓 库区建筑物边缘, 无摘挂作业铁路中 间站界及建筑物边缘. 1 1 0 k V架空愉 电线路 6 56 56 56 5 6 57 58 0 1 1 51 3 5 卜军 欣任 6 8 0 续表 3 . 2 . 2 项目 计 算 药 量( k g ) 簇2 0 2 05 2 5 2 55 3 0 305 4 0 4 0S 5 0 5 05 8 0 8 05 10 0 10 05 30 0 3 0 05 5 0 0 国家铁路线、 二级及以上公路、 通航 的河流航道边缘. 3 5 k V架空输电线 路 6 56 56

12、56 56 56 57 01 0 0 1 1 5 城镇规划边缘 1 3 01 3 51 4 51 6 01 7 02 1 02 2 03 1 53 7 0 危险品生产区C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 m)表 3 . 2 . 3 项目 ti十 算 药 量( k g ) 簇5 0 0 5 0 0 乓 6 0 0 6 0 0 气 7 0 0 7 0 0 乓 8 0 0 8005 900 9 0 0 毛 1 0 0 0 本厂住宅区边缘 村庄边缘. 学校, 职工人数在5 0人及以上的工 厂企业围姗, 有摘挂作业的铁路车站站界及建筑物边缘, 区域变 电站边缘, 2 2 0 k V架空输电线路 4 04 24 44

13、 64 85 0 1 0 户或5 0 人以下零散住户, 5 0 人以下的工厂企业围墙, 本厂独 立的总仓库区建筑物边缘, 无摘挂作业铁路中间站界及建筑物边 缘, 1 1 0 k V架空翰电线路 3 53 53 53 53 5 35 国家铁路线 4 04 04 04 04 0r -f 4 0 二级及以上公路、 通航的河流航道边缘, 3 5 k V架空抽电线路 3 53 53 53 53 5 3 5 城镇规划边缘 6 57 07 S8 08 59 0 第三节 危险品总仓库区的外部距离 第3 . 3 . 1 条 危险品总仓库区与其周围 村庄、 公路、 铁路、 城镇和本厂住宅区等外部距离, 应分别按建

14、筑物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取其最大值。 第3 . 3 . 2 条危险品总仓库区, A级仓库的外部距离, 不应小于表3 . 3 . 2 的规定 第3 . 3 . 3 条危险品总仓库区, C级仓库的外部距离, 不应小于表3 . 3 . 3 的规定 第四节销致场和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 第3 . 4 . 1 杂 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 不应小于表3 . 4 . 1 的规定。 嫌放试验场的外娜距离( m ) 表 3 . 4 . 1 项目 姗 放 试 验 场 类 别 小试验地面烟花升空烟花 大火箭类或直径 1 0 c 。礼花弹 危险品生产区及危险品 仓库、 易燃易姆液休库 5 01 0 02 0 05

15、 0 0 1 0 0 0 居住住宅 3 05 01 0 0 3 0 05 0 0 6 81. 价片.内娜 叫片.门娜 (俄日肠众留长书弃臼囚世巾功帽翻理 (健侧粗右留琶巾扁叫凶傲乍功帽翅樱 6 82. 第3 . 4 . 2 条 危险品的销毁采用烧毁法时, 一次烧毁药量不应超过2 0 k g , 危险品销毁场 距场外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 6 5 m, 第四章总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 第一节总平面布盆 第4 . 1 . 1 条危险品生产区的总平面布置,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同时生产烟花和爆竹的工厂, 应根据生产的品种, 分别建立生产线, 做到分小区布置。 二、 应符合工艺流程和建筑物之间内部距

16、离的要求, 避免危险品的往返和交叉运输。 三、 同一危险等级的厂房和仓库, 应集中布置; 计算药量大或危险性大的厂房和仓库, 宜布 置在危险品生产区的边缘或其它有利于安全的地形处; 粉尘污染比较大的厂房, 应布置在厂区 的边缘。 四、 危险品生产厂房宜小型、 分散。 五、 危险性建筑物应错开布置, 不宜长面相对。 六、 危险品生产厂 房靠山布置时, 距山脚不宜太近。 当危险品生产厂房布置在山凹中时, 应 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第4 . 1 . 2 条 危险品总仓库区的总平面布置,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应根据仓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结合地形布置; 二、 比 较危险的或计算药量

17、较大的危险品仓库, 不宜布置在库区出入口的附 近; 三、 危险品仓库不宜长面相对布置; 四、 运输危险品的车辆, 不应在其他的防护屏障内 通过。 第4 . 1 . 3 条 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分别设置密砌围墙, 其高度不应低于2 m; 围墙 与危险性建筑物的 距离, 不宜小于5 m, 第4 . 1 . 4 条厂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的绿化, 宜种植阔叶树。 第二节 危险品生产区的内娜距离 第4 . 2 . 1 条 危险品生产区内各建筑物之间的内部距离, 应分别按照各危险性建筑物的 危险等级及其计算药量所确定的距离和本节各条所规定的距离, 取其最大值。 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8、中有关厂房防火间距的规定。 注 内部距离 均自建筑物的外墉算起. 第4 . 2 . 2 条危险品生产区A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A : 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 应按表4 . 2 . 2 - 1 确定; 二、 A , 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 应按表4 . 2 . 2 - 2 确定。 第4 . 2 . 3 条危险品生产区A级建筑物与公用建、 构筑物的内部距离, 应符合下列规 定: 一、 与锅炉房的内部距离, 应按表4 . 2 . 2 - 1 或表4 . 2 . 2 - 2 的要求计算后再增加5 0 %、 并不 应小于1 0 0 m, 2 t 以

19、下锅炉房不应小于 5 0 m; .6 93 A : 级迫筑物与邻近睡筑物的内部距离( m)表 4 . 2 . 2 - 1 计 算 药I t ( k g ) 无屏障单有屏障双有屏障 1 5 1 0 2 0 3 0 4 0 6 0 8 0 1 0 0 2 0 0 3 0 0 4 0 0 5 0 0 1 4 1 4 1 6 2 0 2 4 2 8 3 0 3 2 3 6 4 4 5 0 5 5 6 0 7 7 8 1 0 1 2 1 4 1 5 1 6 1 8 2 2 2 5 2 8 3 0 7 7 门 盆 7 7 8 9 1 0 1 2 1 3 1 5 1 8 2 0 A , 级趁筑物与邻近睡筑物

20、的内部距离( m ) 表 4 . 2 . 2 - 2 计算药-t( k g ) 无屏障单有屏障双有屏瘫 1 5 1 0 2 0 3 0 4 咬 ) 6 0 8 0 1 0 0 2 0 0 3 0 0 4 0 0 5 0 0 1 4 1 4 1 4 1 6 1 9 2 2 2 4 2 6 3 0 3 5 4 0 4 5 5 0 7 7 7 8 1 0 1 1 1 2 1 3 1 5 1 8 2 0 2 3 2 5 7 7 7 7 7 7 7 8 1 0 1 2 1 3 1 4 1 5 二、 与单建变电所、 水塔、 地下或半地下高位水池, 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建筑物的内部距 离, 应按表4 . 2

21、. 2 - 1 或表4 . 2 . 2 - 2 的 要求计算后再增加5 0 %, 并不应小于5 0 m ; 三、 与厂区内 办公室、 食堂、 汽车库的内部距离, 应按表4 . 2 . 2 - 1 或表4 . 2 . 2 - 2 的要求计算 后再增加5 0 %, 并不应小于“m, 第4 . 2 . 4 条 危险品生产区C 级建筑物可不设防护屏障, C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 部距离, 应符合表4 . 2 . 4 的规定。 C级碗筑物与邻近珍筑物的内部距离( m )表4 . 2 . 4 计 算 药 *( k g ) 内部距离 2 0 0 4 0 0 6 0 0 8 0 0 1 0 0 0 1 2

22、1 4 1 6 1 8 2 0 第4 . 2 . 5 亲危险品生产区C级建筑物与锅炉房、 水塔、 地下或半地下高位水池、 变电 所、 配电所, 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建筑物、 厂区办公室、 食堂、 汽车库的距离, 不应小于5 0 m. 第三节危险品总仓库区的内部距离 第4 . 3 . 1 条危险品总仓库区内各建筑物之间的内部距离, 应按各仓库的危险等级和计 算药量分别计算后取其最大值 第4 . 3 . 2 条危险品总仓库区A 2 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 应符合表4 . 3 . 2 的规定。 A , 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 m )表4 . 3 . 2 单库 计算药量( k g

23、 ) 单有屏障 双有屏障 ( 5 0 0 2 51 5 -5 0 0 1 0 0 0(3 0 0 0 4 0 2 5 3 0 0 0 G5 0 0 0 5 0 3 0 5 0 0 0 7 0 0 0簇9 0 0 0 5 8 3 5 9 0 0 0簇1 0 0 0 0 6 0 4 0 第4 . 3 . 3 条危险品总仓库区A 3 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 应符合表4 . 3 . 3 的规定。 A , 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 m ) 襄 4 . 3 . 3 单 库 计算 药 # ( k g ) 单有屏障 双有屏障 (5 0 0 2 0 1 5 5 0 01 0 0 0 2 5

24、 1 5 1 0 0 0簇3 0 0 0 3 5 2 0 3 0 0 0(5 0 0 0 4 0 2 5 5 0 0 0(7 0 0 0 4 5 2 7 7 0 0 0(9 0 0 0 5 0 3 0 9 0 0 0簇1 0 0 0 0 5 5 3 5 1 0 0 0 0(2 0 0 0 0 6 0 4 0 第4 . 3 . 4 条危险品总仓库区C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 应符合表4 . 3 . 4 的规定。 C 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 部距离( m ) 表 4 . 3 . 4 单库计算药t( k g ) 内部距离 簇1 0 0 0 1 6 1 0 0 0( 3 0 0 0 2

25、0 3 0 0 0簇5 0 0 0 2 5 5 0 0 0蕊1 0 0 0 0 3 0 1 0 0 0 0(1 5 0 0 0 3 5 1 5 0 0 02 0 0 0 0 4 0 6 8 5. 第4 . 3 . 5 条危险品 内 部距离应符合表4 . 3 . 5 总仓库区值班室, 宜结合地形布置在有自然屏障处, 与A : 级仓库的 的规定。 A , 级仓库与库区值班室的内部距离( m)表 4 . 3 . 5 计算药量( k g ) 值班室无防护屏障仇班室有防护屏障 5 。 。镇 1 以川 7 05 0 1 0 0 0簇5 0 0 0 1 2 08 5 5 0 0 0蕊1 0 0 0 0 1

26、5 01 0 0 第4 . 3 . 6 条库区值班室与A 3 级仓库的内部距离, 应符合表4 . 3 . 6 的规定。 A , 级仓库与库区值班室的内郊距离( m )衷4 . 3 . 6 计算药2 ( k g ) 值班室无防护屏潭值班室有防护屏障 簇5 0 0 4 53 5 5 0 0簇1 0 0 0 5 54 0 : 1 0 0 0镇5 0 0 0 1 0 0 7 0 5 0 0 0簇1 0 0 0 0 1 2 0 8 5 1 0 0 0 0簇2 0 0 0 0 1 5 01 0 0 第4 . 3 . 7 条库区值班室与C级仓库的内部距离, 应符合表4 . 3 . 4 规定, 并不应小于 2

27、 5 m 第四节防 护 屏 障 第4 . 4 . 1 条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防护屏障的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A级建筑物应设置防护屏障; 二、 A : 级和A , 级建筑物内计算药量分别小于5 0 k g 和6 o k g , 设置屏障有困难时, 可以不 设防护屏障。 第4 . 4 . 2 条防护屏障的形式, 应根据总平面布置, 运输方式、 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 防护 屏障可采用防护土堤、 钢筋混凝土防护挡墙或夯土防护墙等形式。 第4 . 4 . 3 条 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A : 级和A , 级建筑物内 计算药量分别小于4 0 0 k g 和5 5 0 k g 时, 可采用夯土防

28、护墙。 第4 . 4 . 4 条防护屏障内坡脚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有运输或特殊要求的地段, 其距离应按最小使用要求确定; 二、 无运输或特殊要求时, 其距离不应大于3 m 第4 . 4 . 5 条防护屏障的高度, 不应低于屋檐高度。 第4 . 4 . 6 条防护土堤, 顶宽不应小于1 . O m 底宽不应小于高度的1 . 5 倍。 防护土堤边坡 应稳定, 其坡度应根据不同土质材料确定。 第4 . 4 . 7 条夯土防护挡墙应采用灰土为填料, 边坡度宜为I : 0 . 2 -1 : 。2 5 ; 墙高不应 大于4 . 5 m; 墙顶宽不应小于 。 . 7 m;

29、地面至地面以上0 . 5 m范围内墙体应采用砖或石砌护墙。 第4 . 4 . 8 条钢筋混凝土防护挡墙应按计算确定 6 8 6 . 第五章工 艺 布 置 第5 . 0 . 1 条烟花爆竹的生产工艺, 宜采用先进技术, 做到隔离操作。并应减少厂房内存 药量和操作人员, 做到小型分散。 第5 . 0 . 2 条危险品生产区内应减少危险品储存, 单个危险品中转库允许最大存药量, 不 应超过两天生产需要量。 第5 . 0 . 3 条 A级、 C级厂房和仓库应为单层建筑, 其平面宜为矩形。 第5 . 0 . 4 条 A级厂房应单机单间、 独立设置。 当 需联建时, 应采用防护墙隔离, 或设置在 抗爆间室

30、内。当机器生产黑药引火线时, 每个生产间不应超过二台机组。 C级厂房中称原料、 氧化剂和可燃剂的粉碎和筛选厂房, 应独立建设。 第5 . 0 . 5 条 不同危险等级的中 转库, 应独立设置, 不得和生产厂房联建。 第5 . 0 . 6 条有固定操作人员的非危险品厂房, 不得和危险品厂房联建。 第5 . 0 . 7 余 厂房内的工艺布置, 应便于及时处理事故和操作人员疏散。 第5 . 0 . 8 条 A级、 C 级厂房的人 均使用面积, 不得少于3 . 5 m . 第5 . 0 . 9 条 烟花爆竹成品、 半成品和药剂的干燥, 宜利用日 光或采用热水和低压蒸汽烘 干。烘干厂房内的温度, 应符合

31、产品 工艺安全要求, 并应设置感温报警装置。严禁采用明 火烘干。 第5 . 0 . 1 0 条烘干厂房内产品的堆垛高度, 不应大于1 . 2 m, 堆垛离地面不应小于0 . 2 m, 堆垛离热源不应小于。 . 3 m, 第六章危险品的储存和运输 第一节 危险品的储存 第6 . 1 . 1 条危险品的储存, 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 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的规定, 并应分类分级专库存放。 第6 . 1 . 2 条仓库内危险品的堆放,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危险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 清点、 装运的通道。 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 . 7 m; 运输通 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 . 5 m, 二、 成品、

32、 半成品堆垛的高度, 不宜超过1 . 5 m; 成箱成品不宜超过2 . 5 m, 第二节危险品的运精 第 . 2 . 1 亲危险品的运输, 应采用带有防火罩的汽车运输。不宜采用三轮车, 严禁用畜 力车、 翻斗车和各种挂斗车运输。 第6 . 2 . 2 条 危险品生产区 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中心线, 与各类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 列规定: .6 87- 一 、 距A级建筑物不宜小于2 0 m; 二 、 距C级建筑物不宜小于 1 5 m; 三、 运输散露危险品的道路中心线距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地点, 不应小于3 5 m. 第6 . 2 . 3 条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内汽车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纵坡,

33、 不宜大 于6 %; 用手推车运输危险品的道路纵坡, 不宜大于2 %e 第6 . 2 . 4 条机动车在A, C级建筑物门前装卸作业时, 宜在2 . S m以外处进行。 第七章危险性建筑物的建筑结构 第一节一 般规 定 第7 . 1 . 1 条各级危险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二级耐火等级的规定; 面积小于2 0 m 的A级建筑物或面积不超过 3 0 0 m 的C级建筑物的 耐火等级可为三级。 第7 . 1 . 2 条 危险品生产区内, 应设有供A , C级建筑物内 操作人员使用的洗涤、 淋浴、 更 衣、 卫生间等辅助用室和办公用室。 第7 . 1 . 3 条

34、危险品生产区的办公用室和辅助用室, 宜独立建设。当附建时, 应符合下列 规定: 一、 A级厂房不应附设除更衣室外的辅助用室和办公用室; 二、 C级厂房可附设辅助用室和办公用室, 并应布置在厂房较安全的一端, 并采用防火墙 与生产工作间隔开。 办公用室和辅助用室应为单层建筑, 其门窗不宜面向相邻厂房危险性工作间的泄爆面。 第二节危险品厂房的结构选型和构造 第7 . 2 . 1 条 A级厂房宜采用钢筋混提土框架结构。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采用砖墙 承重结构: 一、 面积小于2 0 m 2 , 且操作人员不超过二人的A级厂房; 二、 室内无人操作的厂房。 第7 . 2 . 2 奈 A X级厂房

35、不应采用独立砖柱承重。 厂房砖墙厚度不应小于2 4 c m, 并不宜 采用空斗墙和毛石墙。 第7 . 2 . 3 条 A , C级厂房屋盏宜采用轻质易碎屋盖。 第7 . 2 . 4 条 有易 燃、 易 爆粉尘的厂房, 宜采用外形平整、 不易积尘的结构构件和构造。 第7 . 2 . 5 余 A , C级厂房结构构造,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在梁底标高处, 沿外墙和内 横墙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闭合圈梁; 二、 梁与墙或柱锚固, 或与圈梁联成整体; 三、 围护砖墙和柱, 或纵横砖墙体之间加强联结; 四、 门窗洞口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 过梁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 4 c m, .6 8 8 . 第三节

36、 危险品厂房的安全疏散 第7 . 3 . 1 亲A, C级厂房每一危险性工作间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 当面积小于9 m - , 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不超过二人时. 可设一个; 当面积小于 1 8 m , 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 员不超过四人时, 也可设一个, 但必须设安全窗。 第7 . 3 . 2 条须穿过另一危险性工作间才能到达室外的出口, 不应作为本工作间的安全 出口。 防护土堤内厂房的安全出口, 应布置在防护土堤的开口方向。 第7 . 3 . 3 条 A , C 级厂房外墙上宜设置安全窗。 安全窗可作为安全出口, 但不得计入安 全出口的数目。 第7 . 3 . 4 条A , C级厂房每

37、一危险工作间内, 由最远工作点至外部出口的距离, 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 A级厂房不应超过S m; = : , C级厂房不应超过 8 m, 第7 . 3 . 5 条厂房内的主通道宽度, 不应小于1 . 2 m; 每排操作岗位间的通道宽度, 不应小 于1 . O m; 工作间内的通道宽度, 不应小于1 . O m, 第7 . 3 . 6 条疏散门的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向外开启, 室内不得装插销; 二、 设置门斗时, 应采用外门斗, 门的开启方向应与疏散门 一致; 三、 危险性工作间的外门口不应设置台阶, 应作成防滑坡道。 第四节危险品厂房的理筑构造 第7 . 4 . 1 条 A X

38、级厂房的门, 应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 门宽不应小于1 . 2 m。 危险 性 工作间的门不应与其他房间的门直对设置; 门宽不应小于1 . O m。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7 . 4 . 2 条黑火药和烟火药生产厂房应采用木门窗。 门窗的小五金, 应采用在相互碰撞 或摩擦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 第7 . 4 . 3 亲 安全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窗洞口 的宽度, 不应小于1 . O m; 二、 窗扇的高度, 不应小于1 . 5 m; 三、 窗台的高度, 不应高出室内 地面0 . 5 m; 四、 窗扇应向外平开. 不得设置中挺; 五、 窗扇不宜设插销, 应利于快速开启; 六、 双层安全窗的窗扇.

39、应能同时向外开启。 第7 . 4 . 4 条 危险性工作间的地面,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对火花能引起危险品嫩烧、 爆炸的工作间, 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二、 当 工作间内的危险品对撞击、 摩擦特别敏感时, 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柔性地面; 三、 当 工作间内的危险品对静电 作用特别敏感时, 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导静电 地面。 第7 . 4 . 5 余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作间, 不宜设置吊顶, 当设置吊顶时, 应符合下列规 定: .6 8 9 一、 吊顶上不应有孔洞; 二、 墙体应砌至屋面板或梁的底部。 第7 . 4 . 6 条危险性工作间的内墙应抹灰。 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作间, 其地面、 内墙

40、值 丁 、 顶 棚面应平整、 光滑, 不得有裂缝, 所有凹角宜抹成圆弧。 易姆易爆粉尘较少的工作间宜用湿布擦洗, 内墙面应刷 1 . 5 2 . O m高油漆墙裙; 经常冲 洗的工作间, 其顶棚及内墙面应刷油漆, 油漆颜色与危险品颜色应有所区别。 第五节危险品仓库的建筑结构 第7 . 5 . 1 亲危险品仓库应根据当地气候和存放物品的要求, 采取防潮、 隔热、 通风、 防小 动物等措施。 第7 . 5 . 2 条危险品仓库可采用砖墙承重, 屋盖宜采用轻质易碎结构。 黑火药总仓库应采 用轻质易碎屋盖。 第7 . 5 . 3 条危险品仓库的安全出口, 不应少于二个; 当仓库面积小于 1 5 0 耐

41、, 且长度小 于1 8 m时, 可 设一个 仓库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 不应大于1 5 m, 第7 . 5 . 4 条危险品仓库的门应向外平开, 不得设门槛; 门洞的宽度不宜小于1 . 2 m 贮存期较长的总仓库的门宜为双层, 内层门为通风用门, 两层门均应向外开启。 第7 . 5 . 5 亲危险品总仓库的窗应能开启, 宜配置铁栅和金属网。在勒脚处宜设置进风 窗。 第7 . 5 . 6 条危险品仓库的地面, 应符合本规范第7 . 4 . 4 条的规定。 当危险品已装箱并不 在库内开箱时, 可采用一般地面。 第八章消防 第8 . 0 . 1 条 烟花 爆竹工厂必须设 置消防设施。 根据工厂规

42、模大小、 厂房布置分散密集程 度、 建筑物耐火等级以及市镇消防车到达时间长短等采用消火栓系统、 固定式灭火装置、 手抬 机动泵或其他消防器材。 第8 . 0 . 2 条 消防 供水的水源, 必须充足可靠。 当利用夭然水源时, 在枯水期, 应有可靠的 取水设施; 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自 备水源井, 而厂区内无消防蓄水设备时, 消防给水管网宜 设计成环状, 并有两条输水干管接自市政给水管网或自备水源井。 第8 . 0 . 3 条当厂区内设置蓄水池、 水塔或有天然河、 湖、 池塘可利用时, 宜设有固定式消 防泵组或手抬机动泵 第8 . 0 . 4 亲 室外消防用 水量,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

43、火规范 的规定执行。 当每 个建筑物的体积均不 超过3 0 0 m , 可按l O L / s 、 消防延续时间可按1 . 5 h 计算。 第8 . 0 . 5 杂易发生燃烧事故的厂房, 宜设置自 动喷水灭火设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单人 操作的工作间内, 在工作台的上方宜设置手动控制的水喷淋系统或翻斗水箱; 二、 操作人员超过四人, 面积超过 2 4 m 的工作间内, 宜设手动控制的水喷淋系统及水塔 6 90 或气压水罐供水设备, 消防延续时间按3 0 m i n 计算; 三、 操作人员多于 六人, 面积超过6 0 m 2 或存药量大于3 0 k g 时, 宜设自 动控制的水喷淋系

44、统, 其消防延续时间按 I h 计算。 第8 . 0 . 6 条在产品或原料与水接触能引起然烧、 爆炸或助长火势蔓延的厂房内, 不应设 置用水灭火的设备, 应采用干粉、 干砂或其他扑灭金属火灾的灭火器材。 第8 . 0 . 7 条危险品总仓库区根据当地消防供水条件, 可设消防蓄水池、 高位水池、 室外 消火栓或利用天然河、 塘。 消防用水量应按 1 5 L / s , 消防延续时间应按2 h 计算。 消防蓄水池的 保护半径, 不应大于1 5 0 m 第8 . 0 . 8 条消防储备水应有平时不被动用的措施。使用后的补给恢复时间不应超过 4 8 h . 第九章废 水 处 理 第9 . 0 . 1

45、 条 烟花爆竹工厂的废水, 应做到清污分流, 达到少排或不排出有害废水。 排出 的有害废水应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 达到国家现行的有关排放标准后, 方能排出。 排放 销毁 第9 . 0 . 2 条 有易然易 爆粉尘散落的工作间, 应用拖布拖洗, 当需用水冲洗时, 宜用管道 , 集中处理。 含药废水应先经室内或室外污水池沉淀或过滤, 方可排出。 沉淀及过滤的沉渣应定期挖出 第十章危险性建筑物的采暖通风 第一节采暖 第1 0 . 1 . 1 条当A , C级厂房需采暖时, 严禁用火炉或其他明火采暖, 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一、 当采用散热器时, 黑火药、 烟火药生产厂房其热媒应采用不高于9 0 C 的

46、热水; 二、 黑火药制品和烟花药制品的装药生产厂房, 其热媒宜采用不高于1 1 0 C 的热水或压力 不大于0 . 0 7 MP a 的低压蒸汽。 第1 0 - 1 . 2 条 A X级厂房采暖系统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散 热 器 应 采 用 气 擦 洗 的 散 热 器 散 热 器 和 采 暖 管 道 外 表 面 应 涂 以 易 于 识 别 爆 炸 危 险 性粉尘颜色的油漆; 二、 散热器外表面距墙内表面不应小于6 0 m m, 距地面不应小于I O O m m, 散热器不应设在 壁究内; 三、 采暖管道不应设在地沟内, 当必须设在过门地沟内时, 应采用有密闭措施的暗沟; 四、 蒸汽或

47、高温水管道的入口 装置和换热装置, 不应设在危险工作间内。 6 9t. 第二节通风 第1 0 . 2 . 1 亲 散发燃烧爆炸危险 性粉尘的厂房的送风系统, 应采用直流式; 风管上的调 节阀, 应采用防爆阀门。黑火药生产厂房内, 不应设计机械通风。 第1 0 . 2 . 2 条 A , C级厂房内, 散发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或气体的设备和操作岗位宜设 局部排风. 并应分别单独设置。 第1 0 - 2 . 3 条在空气中含有嫌烧爆炸危险性粉尘的厂房内, 机械排风系统的设计, 应符 合下列要求: 一、 风口 位置和入口 风速的确定, 应能有效地排除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 二、 含有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的

48、空气, 应经过净化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净化装置宜采用湿 法除尘; 当粉尘与水接触能形成爆炸或燃烧时, 不应采用湿式除尘器。 风机应采用防爆型并置 于净化装置之后。 三、 水平风管内的风速, 应按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不在风管内沉积的原则确定。水平风管 应设有不小于 1 %坡度。 四、 排风管道不宜穿过与本排风系统无关的房间。 五、 排风管道宜采用圆形截面风管, 风管上应设置检查孔。 第1 0 . 2 . 4 条 A X级厂房的通风机室应单独设置, 不应与危险性工作间相通。 第1 0 - 2 . 5 条 A , C级厂房的送风系 统, 其送风机的出口 应装止回阀。 第+一章危险场所的电气 第一节危险

49、场所类别的划分 第1 1 . 1 . 1 条 工作间和仓库的危险场所类别, 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并应符合表1 1 . 1 . 1 的 规定。 一、 I 类危险场所为经常存在大量能形成爆炸危险的烟火药、 黑火药及其粉尘的工作间; 二、 1 类危险场所为经常存在少量能形成燃爆危险的烟火药、 黑火药及其粉尘的工作间; 三、 皿 类危险场所为经常存在能形成火灾危险而爆炸危险性小的危险品及粉尘的工作间。 工作间和仓库的危险场所类别表1 1 . 1 . 1 名称危险等级工作间和仓库名称 危险场所类别防I等级 黑火药 A, 三成分混合, 造粒, 干操, 凉药, 筛选, 包装 l C 硫炭二成分混合 硝酸钾干操、 粉碎和啼选. 硫、 炭粉碎和筛选 t 烟火药 J 、 2 含抓酸盐或商舰酸盐的烟火药、 摩擦类药剂、 姆炸音剂、 笛音剂等的 混合或配制、 造粒、 千燥、 凉药 l A,不含抓酸盐或高扳酸盐的烟火药的混合或配制、 造粒、 千燥、 凉药 C 称原料、 抓酸钾和过抓酸钾粉碎、 筛选 . 6 9 2. 续衷 1 1 . 1 . I 名称危险绰级 工作间和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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