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步车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为解决甲方在维修过程中的交通困难,需要从 年 月 日 时起向甲方提供代步车壹辆,车型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收费方式: 享受中古二手车质量担保车辆的用户,在质量担保期限以及保修范围内,经我公司确认车辆修理时间超过一整天,可以享受由我公司提供的免费使用代步车一天的服务。 使用期内按每日平均行驶200公里,每日计 元。使用期内超过定额公里,按1元/公里计算加使用费。使用的第一天为免费使用,其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价,办理还车手续须在乙方营业时间内。营业时间为每天8:30-17:00(双休日、节假日正常营业)。 三、 甲方的责任、义务: 1、 甲
2、方使用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公章和合同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有效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2、 甲方应爱护车辆,认真履行车辆交接手续,应认真了解、检查、掌握代步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名后才能驶离。凡因使用人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事项及附件遗失、损坏,甲方须负责赔偿责任。 甲方驾驶员应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发现问题,须立即补充,补充的机油、刹车油、防冻液等必须是符合车辆要求的合格品。反之,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严禁酒后驾驶,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赢利性质的
3、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腐蚀品。 甲方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非本合同上驾驶员无权驾驶甲方的车辆,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 甲方对乙方保留在车上的特征标志,不得私自拆除、涂改。在甲方使用期间,车辆的计程设施被损坏,乙方有权对甲方每天加100km。并按实际价格赔偿损坏部件。 3、 甲方不得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得私自拆装甲方车辆的车体(件);甲方应合同约定,以正常方式使用车辆,不得以出卖、转租、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方式处理车辆的全部或部分车体(件)。否则将赔偿全额车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甲方使用的代步车辆发生各类机件故障、
4、事故车修复,必须到乙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甲方自行送外厂修理的费用由甲方自付。人为造成的机件故障,修理费用自理。归还车辆时,经检验因甲方自行送外厂修理,造成车辆修理质量低劣、不符合规格的零部件,需重新修复的,甲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修复费用。 5、 甲方若在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乙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甲方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将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在3天内送交乙方,乙方据此办理保险公司索赔,其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事故车辆修理费用在200元以内的,全部由承租人负责。在200元以上的,根据事故责任,保险公司赔付后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外,乙方车辆在修
5、复期内造成的搁车损失(包括因甲方未能及时支付修理费而使车辆未能及时修复或及时交付使用,造成的搁车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每天支付150元,直至修复完全。 因交通事故对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予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及有关向第三者调解和评估,并协助办理保险索赔,但乙方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在使用期内因发生车辆被扣或交车时证件不全等原因,直接造成该车不能参加正常使用的,甲方应按日使用费价格支付停车期间的使用费直至妨碍车辆正常使用的情形消除。 四、 乙方的责任、义务: 1、保证提供的代步车辆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并与甲方交接清楚。 2、 协助甲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
6、故和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五、 其它事项: 1、 甲方注册名称或地址、电话变更,必须事先通知乙方。违者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承担责任。 2、 甲方使用的代步车辆燃料费用自理,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已使用的燃料费用。3、 甲方在使用期间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解除合同时,如使用期限尚未届满,则视甲方提前还车。比照提前还车的有关规定处理。4、 甲方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肇事车辆修理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据此为甲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保险公司理赔后,由乙方退还给甲方。除按第三条第4款规定外,甲方无论有无
7、事故责任,车辆维修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甲方应赔付维修费用的15%补偿乙方,车辆维修费用500-2000元的,甲方应赔付维修费用的20%补偿乙方,车辆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甲方应赔付维修费用的30%补偿乙方,作为车损折旧补偿费。5、 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有权要求甲方在修车辆作为担保。 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期限:从担保人出具担保书之日起,直至甲方全部债务履行完全之日或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全部履行完全之日止。6、 甲方还车时未能如数支付使用费及依据本合同应当支付的其他费用时,每逾期一天,按拖欠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7、 甲、乙双方对以上合同都无异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车辆归还、费用结清之日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