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奖励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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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企业创新奖励制度为充分挖掘员工潜能,吸引、留住人才,不断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公司在下一个十年更为迅猛地发展乃至壮大,特制定创新激励奖励制度。一、创新奖励范围本制度分设科技创新奖、管理创新奖、合理化建议奖、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其中:1.科技创新奖、管理创新奖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具体付诸实施。2.合理化建议重在建议,具体是否采纳并实施由公司研究决定。3.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承接部门或个人必须具体付诸实施。(一)科技创新奖主要面向技术、工艺人员和普通一线员工。指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设备改良、安全环保、物流配送等方面运用新材料、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进行研究与开发

2、所产生的成果;以及小改小革、小发明、小创新等技术攻关活动所产生的成果。具体创新内容包括:1.在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的工艺改进和品种改良、原材料替代品研发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2.设备、工具的技术改良、改造;3.检测方法、计量仪器的改进;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5.在改善三废处理和环境综合治理等环保技术上的改进;6.物资贮藏、运输技术的改进;7.对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等的改进;8.计算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9.为企业申请专利提供技术方案或完成设计;10.其他科技创新。(二)管理创新奖主要面向管理人员。指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理论,借鉴行业内外企业成功的管理经验,在公司体制改革、企业

3、文化与企业制度建设、管理运作模式与方法、营销方式等方面产生实际效用的管理创新成果。(三)合理化建议奖面向全体员工,目的在于鼓励广大员工向企业献计献策,其范围涵盖技术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的所有项目。已单独申报科技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的项目,不再申报合理化建议奖。(四)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根据承接部门或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量,公司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将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二、创新项目评选标准(一)创新性创新项目应符合现代管理、科学技术原理,具有企业内部原创性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改进、提高和发展,优于原来的方法、手段、结构、功能、技术等。(二)效益性创新项目应结合公司实际,体现客观需要,实施成本合理

4、经过一定时间、范围的实施应用,具有提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效能和竞争实力等作用,产生经济效益。(三)推广性创新项目应符合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转化程度高,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具有示范效应、借鉴作用和推广价值。三、创新奖的申报与评审(一)评审机构公司成立创新项目评审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创新项目的奖励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_副组长:_成员:各部门经理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与评审程序1.科技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项目采用先申报立项(随时),再批准实施,后集中评审的程序。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人应于_日内进行项目总结,填报创新项目成果申报表,并提报相关资料或完成口述录入。2.合理化建议奖采

5、用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及时考察、集中评审的评选程序。3.项目分为个人申报与员工间自由组合申报两种,自由组合项目其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不得参加。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创新项目,由主创部门申请人负责申报。4.各奖项每月集中评审一次。四、创新奖励等级、金额及分配办法(一)创新奖励等级、金额1.科技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可计算经济效益的创新项目,按其创造净利润的大小划分奖励等级,确定奖励金额。具体如下表:创造净利润奖励等级奖励金额超过100万元一等奖50000元10-100万元二等奖净利润的5%1-10万元三等奖净利润的5%1万元以下鼓励奖100元难以计算经济效益的创新项目,如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环保、企业

6、管理等,应从项目完成时间、完成质量、项目实施效果、解决问题的重要性等方面,用综合评分方法划分奖励等级。具体如下表: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元)一等奖20000二等奖10000三等奖5000四等奖3000五等奖2000优秀奖30_00502.合理化建议奖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元)一等奖5000二等奖3000三等奖2000四等奖1000五等奖500六等奖300七等奖200八等奖100鼓励奖503.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绩效考核奖)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元)一等奖20000二等奖10000三等奖5000四等奖3000优秀奖30_0050(二)创新奖金的分配办法1.创新奖金的分配对象及比例:获奖项目所在部门的

7、领导班子。获得本部门全部获奖项目奖励金额的10%。其中部门主要负责人分配50%,副职及助理分配剩余50%。剩余90%颁发给各项目完成人;2.创新奖励情况记入员工个人业绩考核。五、罚则(一)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者,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创新奖者,一经发现,撤销奖励,追回奖金,予以通报批评,并按奖金金额的50%进行罚款。(二)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协助他人骗取创新奖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一四年一月一日1/4第二篇:创新激励奖励制度企业创新激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

8、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工作开展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职能部门。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企业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1、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2、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3、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

9、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4、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5、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企业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第五条企业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项目投资部、财务部、企管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领导企业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企业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企业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二)对企业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第六条企业项目投资部代表创

10、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项目投资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报总工程师,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第八条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方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方案改进报告;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由总工程师或责成某部门组织项目验收。第五章奖励标准第十条企业采取多样化的创新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旅游等,管理制度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制度第十一条企业职工根据生产

11、或客户的需要,创新发明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于生产或销售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在随后的三至五年中再给予效益提成奖励。第十二条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第十三条专利产品实施后,从新增利润中再给予提成奖励;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提奖15%,第二年提奖12%,第三年提奖8%;第四年提奖5%;第五年提奖2%;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年提奖10%,第二年提奖5%,第三年提奖2.5%;专职外观设计人员按上述标准的50%计奖。第十四条非专利类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从项目实施后的新增利润

12、中给予提成奖励;第一年提奖15%,第二年提奖10%,第三年提奖5%;第十五条对本企业持有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后收取转让或使用费用的,从税后的收益中提取15%作为项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第十六条对职工的非职务创新和发明,如被企业采用并能产生效益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与奖励。第六章技术创新奖励评审第十七条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一)必须是已实施的;(二)经验证、核算产生实际经济价值的;(三)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四)创造的经济价值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第十八条所属各企业、部门、子(分)企业每年自行组织1-2次内部创新发明

13、初评;属于独立核算的企业,报企业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项目投资部备案后直接实施奖励;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部门将项目材料报送企业财务部和项目投资部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创新项目提报集团企业评审委员会审定。第十九条每季度项目投资部将经财务部审核后的创新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技术审核,并将结果提交创新评审委员会。第二十条企业创新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创新项目评审,并实施奖励。第二十一条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涉及到工艺流程或标准的,纳入企业有关正式工艺流程、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子(分)企业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第二十二条创新项目评审程序:1、项目完成并正式进入生产或销售阶段验证三个月后(对时间跨度较长的

14、大项目,可以分阶段申请),于每季后_日内由项目完成人(或项目完成部门)经部门经理(部长)提出申请,并附项目的论述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报企业项目投资部进行初步筛选和技术审核,由项目提出部门经理和企业项目投资部共同确定项目的保密等级。2、企业项目投资部在收到申请后3个月内组织审核小组验收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后向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评审委员会每年可做两次评审,上半年提报的项目,于第三季度完成评审;下半年提报的项目于来年的第一季度完成评审工作。3、审核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审核小组的成员不能审核自己或同部门人员的项目。4、项目投资部及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1

15、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理由。(2)项目的创造性、实用性及应用范围。(3)项目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此项需有详细、具体的效益指标计算。(4)项目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影响自我评价。第三篇。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办法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_年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省长:程安东二年七月十八日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陕西省人民政府设立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以下称省技术创新奖),奖励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省技术创

16、新奖。(一)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新产品的;(二)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以上、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新技术、新工艺的;(三)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及新技术推广方面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设立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省技术创新奖的评审工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省经济贸易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学者每年须换聘三分之一以上。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部门负责省技术创新奖的评审组织工作。第六条省技术创新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17、三等奖4个等级。特等奖。年新增税前利润1000万元以上的。一等奖。年新增税前利润5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的。二等奖。年新增税前利润3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下的。三等奖。年新增税前利润10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的。第七条在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主要从事市场开发、技术攻关、产品设计和试制以及在生产工艺和产业化、商品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由完成单位推荐为获奖人选。第八条申报省技术创新奖的项目,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新产品项目提供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鉴定证书。(二)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批准机关的正式批文和验收报告。(三)申报奖励项目当年新增税前利润应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18、出具核准证明材料。第九条技术创新奖由完成单位申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联合申报。第十条省技术创新奖每年评审一次。第十一条省技术创新奖励项目,由各地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初审推荐。初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初审推荐工作必须在每年_月底以前完成。第十二条省技术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技术创新奖的项目,根据技术创新奖定量评价标准组织评审,拟定获奖项目,并向省技术创新奖励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建议。第十三条省技术创新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建议,拟定获奖项目、获奖人员和奖励等级意见

19、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获省技术创新奖的项目和人员由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获奖项目是优秀新产品的,省人民政府同时颁发优秀新产品证书。省技术创新奖的奖金由企业按获奖项目年新增税前利润的10%以内提取,在获奖年度据实列支,可计入成本费用。其中主要完成人所得奖金应占奖金总额的50%以上。第十五条省技术创新奖为省(部)级奖,获奖人员的业绩应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评选有突出贡献专家、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和聘任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六条以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技术创新奖的,由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其奖励并追缴

20、证书和奖金。第十七条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省技术创新奖的,由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八条参与省技术创新奖评审活动的有关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四篇: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吴江市滨湖新城管理委员会文件吴滨管发_号关于印发滨湖新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各有关企业:经滨湖新城党工委会议讨论同意,现将滨湖新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九

21、月十四日1滨湖新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为引导、激励和扶持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研发能力,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企业以牵头单位完成获批的“国家/行业标准”,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或其它国家级科技项目,成立“国家级技术中心”,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或荣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每项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二、企业获得各类省级科技项目,企业成立“江苏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产品荣获“江苏省名牌产品”或“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每项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三、企业产品被认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企业荣获“省民营科

22、技企业”,成立各类“苏州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的,每项一次性奖励企业2万元。四、企业完成苏州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鉴定的,每项一次性奖励2万元;完成苏州市级科技工业攻关指导性计划项目的,每项一次性奖励0.5万元;成立各类“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五、鼓励企业及个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每件发明专利奖励500元,授权后每件奖励5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3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200元。企业专利的奖励额累计不得超过5万元。个人专利的奖励额累计不得超过3万元。获得吴江市专利示范企业的嘉奖1万元。六、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对完成当年清洁生产企业给予1.5

23、2万补助;对完成当年能源审计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七、生产型企业成功分离发展科技研发服务,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并经市分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认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八、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或实施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区的企业奖励50万元,募集资金超过亿的每1亿奖10万元。九、以上各类成绩的认定均以上级科技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为依据。企业及个人在每年_月底前填写“滨湖新城(松陵镇)科技创新奖励申报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报滨湖新城经发局内资二科、外资科、科技办核定,最后统一审核确定。奖励时间为下年度的第一季度。十、以上奖励所涉及的项目,均需在项目申报时到滨湖新城经发局内

24、资二科、外资科、科技办备案,否则一律不予奖励。十一、本办法考核奖励每年一次,所有项目均必须为当年度所获得。本办法_年_月_日起执行,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主题词:科技奖励通知抄报:吴江市科技局抄送:滨湖新城(松陵镇)领导班子成员,存档滨湖新城党政办公室_年_月_日印发打印:沈建群校对:彭晓芳(共印400份)第五篇:美容师奖励制度(最终版)美容师奖励制度一、每月评选营业冠军一名,必须达标奖励50元。二、员工生日,由美容院送生日礼物祝贺。三、员工奖励分三等1、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设定为三等奖,给予50元奖金。(1)、敬业勤恳,工作积极主动,连续三个月完成销售任务。(2)、热心奉献公

25、司(单位),在个人业绩和顾客服务方面有具体事例者。(3)、严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敢于阻止揭发违纪员工的行为者。(4)、维护公司形象,优质服务受到顾客表扬者。2、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将设定为二等奖,并给予100元奖励或晋升职位一级。(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率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提出合理建议,被公司采纳者。(2)、双倍完成销售任务,并协助同事提高销售业绩。(3)、业绩、营销策略及开发项目方面均有突出表现。3、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一等奖,并给予200元以上奖励。(1)、在保护公司财产方面做出贡献,使其免受重大损失者。(2)、连续三个月双倍完成销售任务,并协助同事提高销售业绩者。(3)、有其他重大功绩者。第 15 页 共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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