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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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才采索编制在高校、科研在平台、转化在企业的路径,促进秦创原建设和三项改革协祠增效,加强和规范商洛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据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重点实验室是商洛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聚集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创新活动的重要基地,是研究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增强技术转移辐射带动、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重要平台。第三条市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第二章组织管理第

2、四条商洛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市重点实验室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市重点实验室规划布局,研究制定市重点实验室总体建设方案及配套制度,并提供经费支持。(二)组织开展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认定、日常监督、运行评估、验收评估等工作。(三)批准市重点实验室的建立、重要事项的调整和市重点实验室的撤销。第五条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是市重点实验室的组织推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预先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市重点实验室。(二)负责指导重点市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协调落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所需保障条件和支持措施。(三)审核重点实

3、验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协助市科技局开展市重点实验室的验收评估和运行评估。第六条依托单位是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一)完成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各项工作任务。(二)落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所需保障条件,在科研队伍、设施、场地、经费等方面提供支持。(三)建立完善的管理运行制度及保密安全防控制度。(四)按要求参加验收评估和运行评估,提出事项调整申请。第三章申报条件与程序第七条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条件:(一)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发展定位,围绕新材料、绿色食品和健康医药、新能源及储能、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康养旅游5个重点产业链群以及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战略新兴产业重大科技问题和共

4、性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对行业发展具有辐射和支撑作用。(二)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基础,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一定科研实力,能承担和完成重大科研任务,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须有重点优势特色学科的支撑;依托单位为医疗卫生机构的,应为三级甲等医院衣托单位为企业的,须为科技型企业。(三)应有梯次配置、结构合理的稳定科研团队,专职固定科研人员应在10名以上,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四)具备良好的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物理空间布局相对集中,科研面积应在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300万元以上。(五)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制

5、和运行机制完善,建设目标明确、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合理可行。第八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程序:(一)发布通知。市科技局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验室建设规划,发布申报通知。(二)组织申报。申报市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填写商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经组织推荐部门初审后,推荐至市科技局。商洛学院、商洛职院直接推荐至市科技局。(三)综合评审。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市重点实验室开展技术论证和现场考察。(四)批准建设。市科技局根据综合评审意见,研究提出拟建设的市重点实验室名单,经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后,正式启动建设。第九条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建设计划完成后,由组织推荐部门预先审核通

6、过后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市科技局验收通过后,正式批复认定。对没有通过验收的市重点实验室限期1年整改经整改验收仍不合格的,撤销组建批复。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条市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聘任在岗在职人员担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要负责实验室的发展规划、科研布局、人才培养和运行管理等工作。第十一条市重点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指导机构,为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目标和研究方向的确定与调整、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学术活动提供指导和建议。第十二条市重点实验室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不断凝练研

7、究方向和任务,组成科研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加强学术梯队和优秀中青年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源头创新供给能力。第十三条市重点实验室应充分发挥学科与技术优势,加强与行业、产业协同合作,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联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增强对产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第十四条市重点实验室应加大开放力度,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成为本领域资源共享的公共研究平台,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通过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开放课题等方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与重点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第十五条市重点实验室应加强运行机制与管理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保密规定,加强

8、学术规范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增强科研队伍的凝聚力和创新活力。第五章运行评估第十六条市重点实验室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依托单位每年向市科技局报送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的市重点实验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本年度工作计划。第十七条根据年度工作总结,市科技局会同组织推荐部门和依托单位,每年对部分市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研究和解决市重点实验室存在的问题。第十八条市科技局对正式认定后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的市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定期运行评估,一般3年为一个周期,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评估结果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给予1年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市重

9、点实验室资格。第六章支持保障第十九条对于启动建设市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和设备购置。第二十条依据市重点实验室运行评估结果,对于优秀、良好等次的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运行补助和科研活动。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市重点实验室统一命名为商洛市XXX重点实验室。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5年基孔肯雅热实验室检测方案一检测对象与适用场景1 .疑似病例发热(38。C)伴急性关节痛/关节炎,且发病前14天内有疫区旅居史或蚊虫叮咬史。无典型关节痛症状的儿童或老年人,但出现发热、皮疹等非特异性症状。2 .聚集性疫情同

10、一社区/单位短期内出现N2例发热伴关节痛病例,需启动应急检测。3 .入境筛查来自东南亚、非洲I、南美等流行区的发热旅客。二样本采集与处理样本类型采集时间窗处理要求血清/血浆发病后1周内(急性期)4。C保存,24小时内送检;-70C长期冻存全血发病后5天内(病毒血症期)EDTA抗凝,避免溶血恢复期血清发病后2-4周与急性期血清配对检测,确诊抗体转化注意:样本运输需符合生物安全三级包装标准,避免反复冻融。三核心检测方法及流程(一)病原学检测1 .核酸检测(RFPCR)适用期:发病后1周内(病毒血症期)。O靶基因:El、nsPl等保守区基因,引物设计参考WHO推荐序歹上0阳性判定:检出特异性片段且C

11、t值335o2 .病毒分离适用Veto、C6/36细胞系,需BSL-3实验室操作。(二)血清学检测1. IgM抗体检测窗口期:发病后5天至3个月,阳性提示近期感染。假阳性处理:需经中和抗体试验确认(如PRNT)。2. IgG抗体检测恢复期血清IgG滴度较急性期升高倍可确诊。优先策略:急性期首选核酸检测,发病5天后补充IgM检测。四结果解读与报告检测结果临床意义行动建议核酸阳性/IgM阳性确诊感染立即上报并启动防蚊隔离核酸阴性+IgM阴性排除感染或窗口期未检出恢复期血清复测IgG单阳性(无急性期样本)提示既往感染结合流行病学史评估五质量控制与生物安全1 .质控要求每批次检测需包含阴性对照、阳性对

12、照(灭活病毒或合成核酸)。商业化试剂需具备国家农药登记证号(驱蚊产品同理)。2 .生物安全病毒分离在BSL-3实验室进行,血清检测需BSL-2防护。废弃物需高压灭菌(121t3C,30分钟)。六特殊场景应对1 .大规模筛查:采用核酸混检(5:1),阳性样本再拆分。2 .跨境输入防控:口岸配备快速IgM胶体金试剂(15分钟出结果)。3 .康复期监测:O关节痛持续者每月复查IgG,评估慢性炎症。七、检测网络建设要求1 .基层机构:具备血清学快速检测能力(IgM/IgG胶体金法)。2 .地市级CDC配备RT-PCR及核酸提取设备,覆盖核酸检测需求。3 .省级参比实验室:负责病毒分型、抗体确认及技术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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