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论文我国物流立法的现状与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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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物流立法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物流立法的现状与发展是小柯论文网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发布的,我国物流立法的现状与发展是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我国物流立法的现状与发展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论文网,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代写论文,以下是正文。 摘要:物流产业的发展需要法制,我国物流业起步较晚,应吸收其他国家先进的经验在更高的起点上发展。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内容和行业管理上分散于其他法律、法规中,在不同时期、由不同部门针对不同问题制定的

2、,形成多头而分散的局面,呈现出杂乱无章的状态,缺乏物流行业系统专门的法律规定。我国加入WTO以后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急需出台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物流法。关键词:物流业;必要立法;物流立法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100(2008)07-0102-03Abstract: The logistics industry development needs the rule of law, Chinas logistics industry started off late, should absorb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of other

3、 countri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a higher starting point. In the logistics area of the law and regulations from the content and the regulation of the industry dispersed to other laws, regulations, at different times, by different departments for different problems developed, a long and dispersed sit

4、uation, showing a chaotic state, the lack of logistics industry system specialized legal requirements. After joining the WTO, China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of the need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roduction of much-needed economic development“Logistics law.”Key words: the logistics industry; the

5、 necessary legislation; logistics legislation我国现代物流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与先进国家相比尚有很大差距,但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对于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综合国力和企业竞争能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我国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随着物流业的发展,完善物流法律制度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特别是综合性的物流服务法律制度,把以前分散的法律制度结合起来,形成物流法规体系尤为重要。”1物流立法的必要性早在1992年原商业部就颁布了关于加强物流

6、科技工作的意见;在1995年国内贸易部在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物流建设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目标;在1999年国家又把现代物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2001年国家经贸委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了现代物流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要积极培育现代的物流市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丁俊发透露,我国拟制订或修订部分物流法则以防止外资控制我国重要产业的供应链。据介绍,跨国物流企业通常采用购买航线、投资物流设施、追随产业转移、把亚太地区物流枢纽转移至中国等多种方式进入我国物流市场,其战略将使我国传统物流业长期面临冲击。对此,

7、我国拟制订或修订部分物流法则,解决外资进入物流业“通行无阻”与“超国民待遇”问题,鼓励重点物流企业进入国际产业供应链体系,鼓励多元化投入、设立物流发展基金,加大对物流业融资力度。此外,2008年上半年,发改委有望出台国家现代化物流发展规划纲要,预计510年后,我国物流企业的竞争力将大大增强。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了物流业的健康发展。但由于缺少强制性的法律文件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个部门就自己制定物流的规章。这势必会产生很多不同的物流标准,如公路标准、铁路标准、水路标准,还有可能同一个部门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从而造成了我国物流市场的混乱,容易引起恶性竞争。所以颁布一部具有权威的有关物流的法

8、律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面对国外的物流企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规定,那么我国的企业将用哪个部门的标准来迎接挑战呢?利用不同部门的标准会使企业的成本上升,同时又可能导致物流服务速度的缓慢。因此,国家应该在外国物流公司刚刚进入我国物流市场之际,尽快颁布一部具有权威性的物流法律,为我国的物流业发展提供保障。从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现状看,以及“现代物流作为一种现代流通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重视并获得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加快物流立法是十分必要的。1.1发展物流业需要立法现代物流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部分,在服务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物流服务的收入在服务业中占到50%以上,新加坡是30%,我国近几

9、年增长也很迅速。创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就业机会。物流已经把单一的运输变为综合性的物资流通。对于这样的行业,应当有相应法律规范。1.2规范物流行为需要立法大多数的物流行为是可以分拆为若干个单行法律来调整和管理的,但涉及综合性的就缺少法律依据。比如,一个物流供应商与供货商和需求商的三方关系如何处理?供货商通过物流企业向第三方供货,不能简单归结为一种运输关系,或者代理关系,在运输的过程中也不会是单纯的铁路、公路或者其他方式。这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规范。1.3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需要立法物流业的发展产生很多全新的关系,亟须法律规范和调整。传统的单一立法已经不能满足客观要求,因此制定相对统一的物流法是当务之急。

10、如我国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对于货物的灭失和损坏,我国合同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规定的是严格责任,而海商法规定的则是不完全过错责任。又如关于赔偿限额、责任期间、免责事由、损害赔偿的确定等方面的规定也存在较大差异。2物流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市场将与世界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物流也将面临着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国际化物流与国内物流是不可分割的,国内物流法律法规主要问题:2.1没有系统专业的法律规定目前,在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散于海陆空运输、消费者保护、企业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各部委分别制定的有关规程和管理办法,是在不同时期、由不同部门针对不同问题制定的

11、,形成多头分散、杂乱无章的状态,缺乏物流行业系统专门的法律规定,导致市场机制不健全,秩序混乱,价格无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然也有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审批管理办法、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商品代理配送行业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开展试点设立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府规章,而这些规定从法律渊源上说都属于部门规章,效力相对来说较低,不具有跨行业的普遍的效力。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尚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没有一个处于核心地位的法律法规。 2.

12、2法律效力低,可操作性差我国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多由中央各部委、地方制定颁布,规范性不强,缺乏法律责任的制约作用,大多是一些条例、办法、规定和通知等,其中不少内容还有悖国际惯例,在具体运用中缺乏操作性,难以产生法律效力,多数只适合作为法庭审判的参照性依据,不利于调整各物流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对物流主体行为的制约作用。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处于统领地位的物流法,除一些基础性的规定由民法通则、合同法等规定外,直接具有操作性的法规多由部委、地方制定,规范性不强,大多以“办法”、“条 我国物流立法的现状与发展是小柯论文网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发布的,我国物流立法的现状与发展是篇质量

13、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我国物流立法的现状与发展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论文网,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代写论文,以下是正文。例”、“通知”等形式存在,在司法实践中缺乏普遍适用性,有些只能作为物流主体进行业务活动时的一个参照,不能发挥法律法规在物流业发展中应有的功能和作用。2.3物流法律法规明显滞后目前我国执行的有些物流法律法规还是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环境下延续而来的,是根据当时的情况制定的,虽在当时对于推动物流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但由于时空差异已出现适用

14、范围有误、规制内容过时以及法律交叉、法律空白等问题,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物流的发展,更难以适应我国加入WTO以后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急需补充、修订和废止。物流法律体系从技术上普遍缺乏对物流实践的具体指导和调整作用,宏观调控能力和微观约束能力也很差。2.4物流法律法规之间协调性差物流立法上涉及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协调沟通不够,存在法律法规“打架”现象,难以整合物流各环节和各功能之间的关系,不利于形成行业优势推动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综上所述,从法律上看,至今我国尚未制定关于物流主体的综合性法律或者法规。目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囊括在综合性的法律中,很有必要通过制定物流法律法规,对从事物流服

15、务的主体及物流企业进行规范。3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构建的思路3.1构建脉络清晰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涵盖与物流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文件,并非像民法、商法、经济法那样相对独立。涉及物流的法律规范既可能包括民法部门中的部分原则与内容,如调整平行主体之间财产权利、契约关系的合同法、财产法,也可能涉及商法与经济法部门中的法律规范,如对各种外部交易行为进行普遍规范的票据法、保险法。因此,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应界定为由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与物流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其中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结构严谨、联系紧密的不同单项法律法规既发挥着不同作用,又互相影响。鉴于我国诸多物流问

16、题都已在市场经济基本法律体系中做出了必要规范,重复立法很可能造成立法资源浪费和法规重复交叉,所以构建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并不是要从基本法律体系中圈出独立的“物流法”部门分支,而是要为持续性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提供一个框架体系,理顺不同单行法间的层次结构与逻辑脉络,确立现代市场经济下物流运行应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从而避免跨部门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内部出现重复和矛盾,避免物流产业内部自律以及地方、中央物流管理过程中产生分歧和冲突。基于此,构建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目标:如何通过汇编修订现有法律和适当补充立法,疏通各单行法律规范之间的承接与递进关系,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物流法律法规框架,促进物流行

17、为规范化和物流运作效率化。这比新立一部虽针对性强但大而全、空洞化的“物流法”更有益。3.2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从日本的经验和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特征以及物流发展的客观实际来看,我国物流立法主要应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物流主体法,指确立物流主体资格、明确物流主体权利义务和物流产业进入与退出规制的法律规范;二是物流行为法,指调整物流主体从事物流活动的行为的法律规范,是各种物流交易行为惯例法律化的产物;三是宏观调控法,指调整国家与物流主体之间以及物流主体之间市场关系的法律规范;四是社会保障法,指调整国家、物流主体与劳动者、消费者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通过完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为物流活

18、动确立行为准则。3.3建立高度系统化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物流系统主要由运输、仓储、装卸、配送等主要环节和功能构成。如何用系统化思想和现代综合物流理念建立高度系统化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我国物流以最佳的结构、最好的配合,充分发挥其系统功能和效率是物流立法中的重要课题。特别是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其系统化程度无论从深度和广度上都具有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必须建立起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由相关政府部门组成物流法律法规建设委员会,专门负责研究、清理和制定系统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3.4加强地方物流法规建设我国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市场状况、企业素质和融资能力不同,物流发展的规模和水平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19、,近期内在建立全国性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各地区应根据自身基础和条件,制定出一些符合本地区的物流法规。我国传统管理法规中,条块分割严重,令我国的物流业者在国际化进程中的规模经营受到阻碍,也使国外物流从业者对我国内地市场望而却步,例如我国仅公路法就各省自有一个,令跨省经营者无所适从。这样,既能为逐步建立全国性的宏观物流法律法规提供依据和经验,也有利于各地区的物流企业根据地区特点加快发展。国际物流的复杂环境形成了它的自有特点:完成周期长、作业方式复杂多样、物流系统一体化、重视联盟作用。物流业面临的复杂的国际环境,需要得到多方面法规的引导和支持。国际上颁布物流法比较早的国家是日本,早在1990年

20、就颁布了物流法。我国目前尚处于起步立法条件不充分,但需尽快积累,要根据物流业与国际接轨的惯例,以符合WTO有关规则为支撑,尽快研究制定各种法规制度。随着加入WTO后带来的市场开放和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变革,物流业面临着巨大国际化的发展,它需要更加科学、合理、高效、透明的政策法律环境。现代物流业立法成为当务之急,需要突破性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善物流业的法律环境,全面建设立体物流网络,为我国现代物流业在国际上腾飞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参考文献:1 王健. 现代物流概论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 张景安. 初识日本物流业Z. (出版地不详):海事信息快讯,2006-12-26.3 郭毅. 物流

21、与供应链管理M. 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6.4 崔介何. 物流学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其他参考文献Baker, Sheridan. The Practical Stylist. 6th ed. New York: Harper & Row, 1985.Flesch, Rudolf. The Art of Plain Talk.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 1946.Gowers, Ernest. The Complete Plain Words. London: Penguin Books, 1987.Snell-Hornby, 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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