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政治制度比较》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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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外政治制度比较提纲目 录第一讲 中外政党体系与国家结构比较3第二讲 中外选举制度比较10第三讲 中外代议制度与行政制度比较14第四讲 中外立法与司法制度比较17第五讲 中外监督制度比较20第六讲 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优势以及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关思考23 第一讲 中外政党体系与国家结构比较问题一:中外政党体系比较 近代以来的历史表明,政党在政治舞台上都极为活跃,以不同的方式和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特别是围绕国家政权这个中心彼此争斗,纵横捭阖,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构成了近现代史上一道纷繁变幻的政治景观。有了政党,必然形成相应的政党政治,可以说,政党政治和政党制度

2、都是政党的伴生物,也是历史的必然产物。所谓政党政治,从狭义上讲,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通过政党来行使;从广义上理解,则是指政党掌握或参与国家政权,并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国家事务及其体制的运行中处于中心地位的政治现象。它的基本内涵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党以各种方式参与政治活动,就国内外政治问题发表见解与政策主张,对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施加影响;二是政党争取执掌国家政权,以贯彻和实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使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意愿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三是政党协调和处理自己与国家及其他政党、社会团体及群众之间的关系。从功能来看,政党在为特定阶级、阶层和集团的利益而奋斗的过程中,大都具有这样的功能:第一

3、,它是把本阶级群众诸利益达致国家权力机构的桥梁;第二,它是聚集本阶级群众利益于一体的机器;第三,它是培养、选择和向国家决策及权力机构输送本阶级精英的场所和渠道;第四,它是组织、引导其联系的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并发挥重要作用的指挥机关。政党政治、政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是同政党的功能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政党制度为政党在表达和凝聚民意,并使之上升为“公意”和立法,以及监督其实施等方面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上的规范和保证。这实际上也就是实施和发扬民主的保障问题。第二,政党制度为政党在动员、组织和指导民众参政活动中发挥功能作用创造了制度上的有利条件。这实际上也是对

4、调动人们政治积极性的保障问题。第三,政党制度为政党举荐国家领导人的候选人提供了规范化的方法和途径。第四,政党制度对协调和缓和社会利益矛盾,增进社会稳定团结,起着重要作用。进行中外政治制度和政党体系的比较研究和学习,其目的和意义在于,通过全面的比较与分析,揭示二者的共性与区别,丰富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共识,明确可以继承和发扬的因素,借鉴别国的经验,启迪我们的思路,把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建设置于更加科学的基础上,使之更快地成熟和完善,从而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即:第一,要通过全面的比较研究来丰富我们的知识,开阔眼界,以利于把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建设置于科学的基础之上;第二,通过全

5、面的分析研究,认清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优势与不足,更要了解西方政党制度中所包含的不可以继承的和可以借鉴的因素,运用后者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服务;第三,通过全面的分析和比较研究,更理性地总结政党制度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本着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精神,为我国政党制度的建设寻找可资借鉴的有益东西;第四,通过全面的分析和比较研究,做到知己知彼,在加强中外沟通与交流过程中更着力于我国政党制度的建设,这既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也是防止“分化”和“西化”的重要一着。一、 明确衡量政党制度的标准问题世界各国政党制度形态各异、林林总总,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人们通常依据一个国家政党制度的

6、利弊得失和成败优劣去认识这一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因此,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政党制度,客观地归纳出一个较为普遍的衡量政党制度的原则性的标准,是当代中国政治和当代中国政党研究中一个重要课题。这对于深刻地认识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审慎、稳妥、有序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政治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相同类型的政党制度有多种模式世界各国政党现象错综复杂,政党制度千差万别,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同另一个国家是完全相同的。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由其发展历史、社会经济基础和文化传统等具体国情所决定,而非靠外力和人的主观意志所左右。应该说,凡是能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人民幸福

7、的政党制度就是符合国情的政党制度,就是比较成熟的卓然挺立的政党制度。(二)由本国民主革命历史发展而来的政党制度都有不可模仿的特殊性实践证明,凡是由本国民主革命历史发展而来的政党制度,因其适合本国国情,深深根植于本民族土壤之中,又具有较强的抗风险防震荡的能力;而凡是由外力强加于这个国家或受外力影响形成的政党制度则相反。(三)实践效果是判断政党制度成功与否的重要尺度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是否能促进和保障生产力的持续发展、经济建设取得成就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考察其是否具有合理性、优越性的重要标志。衡量政党制度成功与否不是看它从理论上说的民主程度如何,而应看它在实践中的作用。(四)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

8、程度,也是考察政党制度的重要标准一个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稳定,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而民族问题,又与政党问题相联系,因此对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的处理,就成为考验一个国家的执政党和考察这个国家政党制度的重要尺度之一。(五)各政党在基本政治理念和重大方针上的共识是政党制度稳定和发展的前提在一个和平发展中的国家,各政党具有基本相同的政治理念,有基本原则和重大方针上的共识。如各政党在宪法范围内进行活动,都以维护现行的政治制度为前提,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绝不各执一端、完全对立,这是当代世界政党政治发展的一般规律。一个处于和平发展中的国家的政党,如果想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就必须汇集和表达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六)凡是

9、比较成功的政党制度,都有一两个强大的政党作为国家发展的支柱实践证明,英美两国有很多政党存在,但是起支柱和主导作用的只有两个政党,在德、法、意等形态各异的多党制的国家,多党并立,合法竞争,但主要执政的政党基本稳定,内阁成员基本稳定,因而使历届政府的内外政策有较大的连续性,从而保证了国家政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实行多党制的发展中国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政党骤生骤灭,各政党分化组合不断,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党作为发展支柱,这个国家的政治局势是最不稳定的。(七)成功的政党制度总是随着历史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世界各国的政党制度都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断发展和完善,这是一条普遍的规律,体现了政党制度与时俱

10、进以及务实有效的方针和原则。二、 中外政党制度的比较分析(一) 中外政党制度的主要差异1、 政党执政权获得方式不同西方政党取得执政权的方式使和平的、平等的竞争,即由政党出面,积极投入竞选,一旦获得议会多数席位或当选总统,就成为执政党,获得组阁权并实行组阁,建立本党(或政党联盟)的政府,行使执政权力,以实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意图,为所联系的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服务。而中国执政党执政权力的取得,是由一种历史形成、宪法规定和间接选举确认的形式,或者说是一种非竞争性的、间接选举的、充满政党之间民主协商的过程和形式。2、 执政党执政权限和方式不同西方执政党执政权限和执政方式的特点是:(1)作用范围比较有限

11、,为有限权力而不是无限权力政府;(2)不同体制下的执政党权力的运作功效不尽相同;(3)执政党在执政期间,对政府乃至社会的各个方面起不同程度的领导或指导作用和影响。而中国执政党执政权限和执政方式的特点是:(1)作用范围广泛,形成一种一元化的高度集中和强制性的有效网络;(2)实行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以及人大“一院制”下的“一府两院”制,使执政党的执政权力易于统一集中;(3)执政党通过党委和党组的机构,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地领导人大、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3、 政党互动关系不同西方政党在政治上、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存在谁是领导党、谁接受谁领导的问题,这种平等的竞争机制必然导致政党之

12、间既是合作关系,更是斗争关系,从而可能造成国家政局动荡。中国的政党关系体现在:(1)宪法规定中共十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领导核心,因此,民主党派同其他一切社会政治组织一样,都接受中共的政治领导,中共是法定的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2)中共与民主党派的关系已四项基本原则为基础,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方针,是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共同目标的、长期团结合作的、新型的友党关系;(3)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有多种组织形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它以党派关系为核心,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4、 政党制度的性质与作用不同西方政党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的,体制内的

13、政党及政党制度都是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根本制度的存在和巩固服务的。中国政党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它建筑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基础之上,是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宏伟目标服务的。5、 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一体化程度不同西方国家的政党组织不掌握任何国家权力,不具有国家机构的职能,党组织只是选举机器,它的职能就是把其领袖送入政权机构,出了组织发展、宣传、竞选以外,没有其他事务。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比较密切,各级党组织对国家政权实行领导,对国家政权机构负有监督保证作用。6、 执政党组织与国家政权的相互关系不同在西方,政党组织不直接参与国家的行政事务,从

14、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的组织都必须在国家权力机构的控制下活动。政权机构掌握国家权力,其行为不需要向党组织负责,党组织也不具备对国家政权有足够影响的强制性力量。党内领导干部的地位是由在议会中的地位决定的,党的领袖唯一关心的是竞选入阁,所以西方的政党领袖都是“议会迷”。在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国共产党是社会2和国家的领导力量。在政府机构与党的关系中,党是领导者,党的主张和政策,通过法定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变成国家的法律和意志。政府处于执政者的地位,政府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实际上也是向党负责。三、 发展和完善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几点思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三大支

15、柱,三个维度。党的领导是最高的领导,表明中国政治的高度;人民当家作主是最大的政治,说明中国政治的广度;依法治国是最好的政治,指明中国政治的向度。(一)政党发展的几点思考第一,共产党要推进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和社会化,坚持用最新的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建设组织;第二,民主党派的建设,要坚持“三个为主”(以协商确定的重点分工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一定代表人士为主),来解决三大问题:一是政党趋同化;二是民主党派成员的政党意识不强;三是民主党派有代沟隔阂。(二) 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发展的几点思考第一, 政党制度方面的规定,需要进一步系统化和具体化;第二, 增强我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预警功能:政治稳定功能、政治民主

16、化功能、组织和动员功能;第三, 政治协商的完善和发展,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的原则。问题二:中外国家结构制度比较国家结构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安排。从行政角度来看,主要涉及国家内部整体与局部之间、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之间的纵向行政权力的配置;从政治的角度,它主要涉及国家主权的来源和归属及主权的行使方式。一、 国家结构制度的分类1、 单一制国家(1)定义: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具有单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2)特点:国家有统一的宪法,统一的国籍,统一的国家立法机关和统一的中央政府;对外关系方面,国家整体是单一的国际法主体,各行政单位没有独立的外交权。(3)分类:中央集

17、权和非中央集权两类(4)典型代表国家: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2、复合制国家(1)定义:是由几个国家或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如共和国、邦或州)组成的联合体。(2)分类:联邦制、邦联制、君合国、政合国(3)特点:A、联邦制的特点:联邦制国家设有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有统一的宪法、法律和国籍;最高立法机关实现两院制的联邦国家,通常有一个院由联邦单位选派代表组成;中央联邦政府和各邦政府的权力范围都明文规定在联邦宪法中;联邦行使国家的立法、外交、国防、财政、宣战、媾和、缔约等重大国家事务,在国际交往中代表国家;联邦各组成单位设有自己的立法、行政机关,有的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并在自己管辖

18、的区域内行使职权,领导下属各级政府;联邦各成员单位不是独立主权国家,没有军队,一般不具有对外国际交往的权力。B、邦联制的主要特点:邦联不是国家主体,没有统一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一般情况下,也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预算和国籍;邦联各成员国是国际法的主体,各自均有立法、行政、军事、外交、财政等方面的全权。邦联各成员国依据某种协议而成立的协商机关,不具有国家性质;协商机关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的认可才能生效,邦联组织对各成员国没有强制力,也不能直接发号施令;邦联各成员国可以自由退出,各邦让与邦联的权力可以收回。邦联与联邦的主要区别:联邦是一个国家实体,而邦联是国家的联盟,不具备真正的国家的性质,不是

19、一个主权国家。(4)典型代表国家A、联邦制国家:美国、澳大利亚、印度、俄罗斯B、邦联制国家:欧盟、独联体二、 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的特点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强调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结合和统一;2、中央主导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央政权直接决定地方各级政权的设置、权限及其组织和运转方式;3、实行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4、实行“一国两制”。三、 中外国家结构制度的主要差异1、从历史上来看,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一直是基本的实践形式及发展的主流;2、我国的国家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较好地保证了上下权力关系的通畅运行;3、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虽然实行单一制,但又具有复合制的某些特征;4、民族

20、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使中央与地方关系呈现多样化特性;5、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及其制度保障。第二讲 中外选举制度比较选举作为一种政治实践,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础。在政治生活领域里,选举是指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国公民,通过投票方式,选出代表他来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人,按照他的意愿,代表他的利益来治理国家。西方的选举概念认为,选举是一种具有工人规则的程序形式,人们据此而从所有的人一些人中,选择几个或一个担任一定职务;或者是较大的群体为自己提供一个较小的领导群体的一种方法。作为一种程序形式,西方的“选举”实质上包含着这样一些必要成分:一个有组织的群体,一批合格的(即有权的)选举者,共同接受的游戏规则,存在

21、可供选择的对象。中国的选举一词在一般意义上是指一种程序性行为:在一个组织内部,组织内的成员(或部分成员)通过投票或其他方式,选择决定组织内的公职人员的活动。选举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是当代民主国家政治制度必不可少的部分,是有关选举的各项制度、程序的总称,在其单独使用时并不专门确指某项具体制度,是由有关选举的一系列原则、程序、方法按法定规范形成的具体制度构成。一、选举制度的地位和作用现代选举制度虽可溯源于古代希腊、罗马,但真正形成始自于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三百年来,随着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成长与发展,选举制度作为一种工具和手段,自身也日趋完善成熟。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就其本质来说,是为了维护和巩

22、固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统治服务的。但就其具体形式而言,在人类社会日益进步的今天,民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显示其进步程度的标志时,选举制度是实现民主的唯一可行的方式,成为当代民主国家的基石。选举制度作为当代民主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石,其作用表现在:1、有助于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民主的本意在于人民当家作主,选举制度的正常运作,不仅为“人民当家作主”,也为人民更换选择、改正自己错误的抉择提供了一种规范化、制度化的程序;2、有助于提高人民的政治素质。选举制度在提高选民参与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及提高选民参与政治活动能力时,不仅提高了选民的政治素质,也使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更为巩固和坚实;3、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

23、和发展。选举制度形成使政治权力交替能以和平方式进行的机制,使那些认同现行体制的各种政治人物,不至于轻易地走上极端,采用暴力手段,从而避免出现严重的社会动荡,使社会能保持一定的政治秩序,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二、中外选举制度中选举原则、选举类型、选举方式的比较(一)中外选举原则的比较1、西方国家选举原则的基本内容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的基本原则,通常被归纳为普遍、平等、直接、秘密四项,即:(1)普遍选举权原则:是指每个拥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与被选举权;(2)平等选举权原则:即通常所讲的“一人、一票、一值”原则,是指每个选民在选举中的投票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力是完全相等的:不仅所投票数一样(

24、一人、一票),而且每张选票的影响力相等(一票、一值);(3)直接选举原则:是指议会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应由选民直接选票选出;(4)秘密投票原则:是指选民按选举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愿秘密填写选票和投票,他的选举意愿向所有人保密。2、 中国选举的基本原则(1)普遍选举权原则。宪法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平等选举权原则。现行选举法在第四条规定:“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3)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

25、。等额选举是指选举中应选出的代表数额同提出的候选人数额相等,差额选举则指选举中应选出的代表数额少于候选人数额,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是指两种方式都可以用,在一般情况下应采取差额选举,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允许采用等额选举;(4)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在中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由同级人大代表选举;(5)无记名投票原则。(二)中外选举类型的比较1、 西方国家选举的主要类型大选、中期选举、预选、特别选举、总统选举、议会选举、地方选举2、 中国国家选举的主要类型人大代表的选举、国家主席的

26、选举、地方领导人的选举、补缺选举、预选、基层选举(三)中外选举方式的比较1、西方国家选举的主要方式公开选举和秘密选举、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竞选2、中国选举的主要方式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等额选举、差额选举、举手、投豆和无记名投票、委托投票三、我国选举制度的成就、不足以及需要制度完善的相关思考(一)我国选举制度取得的成就:1、扩大了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级);2、完善了代表名额分配制度;3、完善了少数民族的选举;4、完善了选区划分;5、完善了选民登记制度;6、完善了候选人提名制度;7、完善了选举方式和程序;8、完善了对代表的监督、罢免程序。(二)我国选举制度所存在的主要缺陷:1、在选区划分

27、上,主要以地域和工作单位进行划分,实现混合选区制。由于过分强调着眼于实际民主和代表的结构比例,选举的平等原则有时难以贯彻;2、在选举方式上,目前我国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但直接选举只在县级以下实行,县级以上均实行间接选举;3、候选人的介绍方式不完善。在规模较大的社会群体中,选举人不可能对候选人都有全面的了解,需要有人或机构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具体情况;4、代表名额过多,专职代表过少,代表整体素质不高,影响了人民代表作用的发挥;5、选举结果的确定形式较为简单,难以确切反映大多数选民的意志。(三)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思考1、要加强对选举制度的理论研究,探讨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

28、主义的民主选举的方式和方法;2、完善选举法律制度建设;3、完善候选人介绍的方法,在选举中引进竞争机制,提高候选人的参选意识和选举人的选举积极性;4、加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5、要加强对选举的组织与宣传,强化选民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选举的质量。第三讲 中外代议制度与行政制度比较问题一:中外代议制度比较 代议民主制是直接民主制的对称,是近现代国家广泛实行的政治统治形式。在这种制度下,公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履行对国家事务的管理。一、中外代议制的主要差异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都是代议制度的具体形式,同属于民主制

29、-间接民主制-代议制度这一民主制度体系,它们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同时它们之间又存在着较大差异。1、两种制度的本质特征不同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本质特征在于为资产阶级服务,它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实现资产阶级阶级统治的最佳形式,是调整资产阶级与其他阶级关系、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好工具,它对于保持资产阶级的长期统治具有助推器的作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理想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吸收人类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创造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为中国各族人民服务的。2、两者的主体身份不同中国全国人大的主体是全国人大代表,

30、西方国家议会的主体是议员。西方国家议员大多数是专职的,只有少数两院制中上议院议员不是专职的。中国全国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非专职的,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部分常委是专职的。3、两个机关的结构不同西方国家议会采用的是一院制或两院制的结构,中国全国人大的院制结构既不是两院制,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院制,突出的特色就是在人大一院制的基础上设立代议机关的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因此,有人称中国全国人大的结构是“复合一院制”或“一院双层”结构4、代议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不同西方国家议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存在多种政体模式,如议会内阁制、总统制、半总统半议会制、委员会制等形式。在议会与

31、政府之间,存在着比较规范、严格的分权和制约关系,是双向互动的。中国的全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不存在多种模式的问题。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其他国家机关与全国人大只存在分工,不存在分权和制衡的问题,双方的关系是单向度的。5、代议机关与政党的关系不同西方国家议会里通常是多党并存,通过议会党团及其领袖在议会内活动,党与党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议会政治与政党政治紧密结合。中国全国人大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共和其他八个民主党派都有全国人大代表,但这些代表并不是由党派产生,他们在全国人大的活动也不是按党派来展开的。二、中国人大制度的完善途径

32、1、提高代表的素质与执政能力。要调整代表结构,让更多与基层民众有直接联系的人进入全国人大;要改善代表的选举办法,适当地引入竞争机制,用于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要强化代表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真正接受选民的监督;2、加强和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行专职代表制;其二,适当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规模,增加其代表基础;其三,延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期;3、健全专门委员会体制。第一,在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专门委员会的数量;第二,扩大专门委员会的职权;第三,加强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第四,加强专门委员会在行政监督中的作用;4、加强财政审议权利的运用。问题二、中外行政制度比较

33、行政制度(及政府制度)是以一定的行政思想和观念作指导的、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产生、职能、权限、组织结构、领导体制、活动规程等方面的准则体系以及政府体制内各权利主体的关系形态。一、中西方政党执政方式的不同点尽管中西方政党执政权力运行存在着一些通用的基本程式,但是由于中西方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执政体制不同,其执政方式与表现出很多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第一,中国共产党采取直接干预和间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执政,西方执政党则不直接管理国家;第二,在执政依据上,中国共产党政党政策和国家法律并行而以法律为主,西方执政党则是法律;第三,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作用较西方执政党更为显著,中国共产党

34、执政方式的作用范围非常全面,执政权力运行非常迅捷;第四,中国政党执政方式主要基于法律、法规等的明确规定,西方则主要基于宪政惯例和政治共识;第五,中国政党执政方式尚需不断改进和完善,西方政党执政方式则已模式化。二、中国行政制度改革的思路探索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

35、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这为中国行政制度改革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与思路探索。1、以更新行政观念为先导,即变万能行政观念为有限行政观念、变直接行政观念为间接行政观念、变命令行政观念为服务行政观念;2、以转变行政职能为基础,集中精力搞好宏观经济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直接干预企业活动,减少和规范

36、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其他公共产品;3、以重构行政组织为重点,在机构设置上裁减行使专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增设行使综合管理职能的机构;在等级结构上扩大上级管理机构的管理幅度,减少行政等级系统的中间层次;4、以调适行政关系为核心,应当继续致力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权责关系的调整,进而建立起必要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央地方权责关系模式;5、以优化行政人员为关键,把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与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有机的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6、以加强行政法制为保障,建立和完善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法律体系;7、以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

37、,多管齐下,整体联动。第四讲 中外立法与司法制度比较问题一、中外立法制度比较立法制度,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国家立法必须遵循的各种规则的总称,其特点是立法制度是立法所必须遵循的各种规则,具有规范性、指导性、权威性;是由各种立法规则构成的一个完整的体系,具有多层次性、复合性和综合性;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国家意志性。一、中西立法制度的主要差异1、在立法制度基础和本质方面,西方资本主义立法制度建立的基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关系,是为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服务的;中国立法制度是以建立和完善人民民主为核心的政治制度的立法制度,立法权归属于人民;2、在立法权限划分方面,西方更多奉

38、行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中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3、在立法主体制度方面,西方国家大多肯定司法机关的立法主体地位,司法机关作为授权立法制度中的被授权机关而获得了立法主体的资格,同时并享有一定的立法权限,即司法立法;在中国的立法制度中,司法机关不具有立法主体地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只能对属于审判工作和检查工作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4、在立法程序制度方面,西方国家议会的法案审计程序或由议会大会到专门委员会再到议会大会审议法案的程序,或由专门委员会到议会大会的审议程序;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案的程序一般采取三审制;5、在立法与政法关系方面,西方国

39、家实行多党制或两党制,在立法过程中,来自各党派的党员都努力在法案中充分贯彻和体现其所在党的施政纲领,将所在党的意图转变为法律;中国立法的实质是中国共产党所代表和集中的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通过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转变为具有国家意志和效率的专门活动。二、中国立法制度的完善与探索1、立法内容和立法过程的民主化,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立法,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使立法充分体现民意;2、立法关系主体的多元化,为立法主体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途径参与立法,通过多种方式表达他们的立法意愿,影响立法;3、立法权限的明晰化,以实现立法效益的最大化;4、立法程序的公开化,举行公开立法规划、公开某

40、些法律草案、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等等,逐步开展“电子立法”;5、立法监督的司法化;6、立法人员的职业化;7、立法技术的科学化。问题二、中外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制度是关于司法机关的性质、地位、职权、任务、组织、人员以及活动原则和运行程序等各方面制度的总称。一、中外司法制度的主要差异1、建立的基础不同。中国的司法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国家与法的理论特别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学说为基础的;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是维护剥削阶级统治的工具;2、司法制度的性质和目的不同。中国的司法制度是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服务的,也是为社会主义国家和最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服务的;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实质上是为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政权

41、服务的;3、司法原则及其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中国的司法原则主要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干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适用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机关分工负责和互相配合及互相制约、诉讼以民族语言文字进行等;西方国家的司法原则主要有司法公平、司法独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审判公开等;4、司法机构的职权有所不同;5、司法系统的内部关系不同。西方国家上下级法院彼此独立,上级法院不能干涉下级法院正在进行的具体审判;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6、在审判制度和检查制度上存在不同;7、司法机关与执政党关系不同;8、法官的职位与薪金的保障有所不同;9、法官

42、的责任追究方面不同。二、中国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思路探索1、存在问题(1)司法权的运行存在阻力,在实践中执政党和其他国家机关对司法工作的干预过多;(2)司法腐败现象严重;(3)对司法机关的制约和监督乏力;(4)司法机关管理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完全重合,不利于司法独立;(5)司法机关不遵守程序约束的现象相当普遍;(6)司法责任制不完善;(7)司法人员素质偏低。2、解决思路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

43、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1)加强学习,提高教育培训的力度,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理念,建立一支懂法、守法并对法律形成信仰的司法队伍;(2)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

44、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3)加强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提高监督的力度和水平,完善监督体系建设,拓展监督的方式和广度,保证权力在阳光和制度下运行。第五讲 中外监督制度比较监督制度指的是在各种监督活动中,为界定人们的选择空间、约束人们的权利义务高效和规范人们的偏好及选择行为所形成的各种显性的规则、习惯和实施手段。它具体包括公示的监督的理念、权责、内容、主体、客体、程序、方式和设备等方面的规则和机理。一、中外监督制度的主要差异1、从理论基础来看,近现代西方国家监督制度的理论,源于启蒙运动中“天赋人权”、“社会高于国家”、“权力恶”的理念所引发的权力制约

45、与监督的理论(“主权在民论”、“有限政府论”、“分权制衡论”、“法治论”);当代中国的监督制度,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参照中外监督制度的经验,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2、从监督制度运作中的结构体系来看,西方国家从分权与制衡的政治体制架构出发,注重对公共权力的授受、运作、功效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控制、评估、警示和纠补,关注国家权力运作的内部分权和外部约束,较好地解决了“空监、虚监、弱监”情形的出现;中国的监督制度体系中,主要从议行合一的民主原则出发,重视执政党的政治领导性监督和各级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注重的是权力结构体系中的自

46、律机制;3、从政党监督制度来看,西方国家的政党监督围绕着执掌政府权力,执政党与在野党(反对党)的相互监督极为强烈;当代中国的政党监督,则表现为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基础上的执政党与参政党的监督,以及独具特色的中共党内监督;4、从行政监督制度来看,西方国家主要是注重在分权基础上的层级监控,包括财政、人事安排、委任事务、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控和监管;中国的行政监察与政府权力运作层次和幅度相适应,监察系统有着法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监察方式和保障措施;5、从司法监督来看,西方国家给予公民权益保障发展、维护国家权力制约关系的需要,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审判体系和司法监督体系,注重了司法独立,保证了法律的公正

47、、公平和有效;中国致力于依法保障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但是司法监督的独立性有待加强;6、从社会参与监督制度来看,西方国家的公民监督、利益集团监督特别是新闻媒体监督,是一个综合有效的整合机制;中国的很多监督制度尚不完善,有待于进一步制度化和法律化。二、中国监督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监督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缺乏协调性。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监督权限界定不清,“交叉带”与“空白带”并存,造成很多问题或是无人问津,或是推诿扯皮;2、监督主体权能不实,缺乏权威性,表现为监督制约的法规不完善,规范不够;机构不健全,范围不够;手段不配套,深度不够;3、监督过程中制度缺失,缺乏保障性,一些重要的监督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使很多监督活动缺乏法律依据,而已有的一些监督、监管法律法规缺乏明确的标准、程序和供操作的方式;4、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缺乏自觉性,导致监督难度加大。三、完善中国监督制度的思路探索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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