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定位及核心文化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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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中心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定位及核心文化体系办学理念:以德立校 以美兴校校 训:尚善至美校 风:明礼尚美 求实创新教 风:敬业善导 勤勉求精学 风:乐学善思 全面发展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镇中心小学创建特色学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美术课程标准明确指出:“美术以视觉形象承载和表达人的思想观念、情感态度和审美趣味,丰富人类的精神和物质世界。美术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弘扬优秀的中华文化,力求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提高审美品位和审美能力,增强对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热爱及责任感,形成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与能力。为了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

2、的要求,提升我校的办学水平,结合本镇实际,确立我校走美术内涵发展之路。二、办学目标体系办学理念:以德立校 以美兴校校 训:尚善至美校 风:明礼尚美 求实创新教 风:敬业善导 勤勉求精学 风:乐学善思 全面发展三、特色文化定位依据1、中国岭南画派代表人物:叶绿野2、旅居法国著名画家:陈建中3、2014年镇被广东画院列为写生基地四、组织管理与保障 顾 问:(镇主管教育副镇长)组 长: 副组长:成 员:各学校校长、教研中心人员、班主任、美术学科教师五、创建措施以美术学科为突破口,以美育的基本原理为依据,树立大美育观,充分发挥课程美育、课堂美育、社会美育、自然美育的作用,以人为本,将审美教育、知识教育

3、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以美陶情、以美辅德、以美益智、以美健体、以美促美。在实践中形成环境布置体现美,学科教学渗透美,课外活动感受美,亲身实践创造美,行为习惯检验美的运行机制,形成学校美育特色。(一)建章立制,强化理念1、加强组织建设,形成行政管理、师资培训、教学研究、活动指导由中心小学一体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学校美术教育教学的管理与业务指导。2、建立并不断完善镇中心小学美术教育评估标准,重点放在课堂教学质量及美术活动的过程和学生的参与程度。3、各学校由校长直接领导负责美术特色创建工作,各部门职能明确,管理到位。完善学校美术教育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美术教育政策的落实。4、学校保证美术教育的经费投

4、入,设立专项经费,进一步更新完善教学设施,确保美术专用教室或美术教育活动专用场地的落实,确保校本教材的开发。(二)边教边学,教学相长1、目前全镇美术专业教师仅有3人。这3位教师将承担我镇美术特色教学开展的重任。他们不仅要教学,要培养兴趣小组,更要指导其他不会美术教学的教师开展教学。2、大胆安排有绘画基础的教师承担美术课程。让教师一边教美术一边学习美术,在学习中增长知识,在教学中积累经验,达到教与学互相促进。3、激励有手工制作基础的教师大胆承担美术教学。只要肯接受,就会肯学习,只要肯学习,就会有进步。4、激励有书法基础的教师担任书法指导教师。5、鼓励没有任何美术基础的教师学习美术或承担美术教学。

5、只要肯学习,就会有进步。6、开展“书香校园”读书活动,让师生在读书中进步。(三)引入资源,充实师资1、引入本市师资资源。据不完全统计,除在本镇中小学任教师的美术专业人才外,在河源市内镇籍美术专业教师有曾仕标、叶建锋、叶建文、廖毅、黄芳、叶平、陈浩、陈永亮、黄思文等10位教师,邀请他们回家乡指导教师教学,指导学生创作,或担任义教,或兼任支教。2、引入外地资源。邀请或聘任有志愿的籍外的美术专业人才到指导或支教。3、邀请名家指导。陈建中和刘伯平等画家非常有名气,我们将充分发挥多方力量,邀请他们助力家乡学校的特色建设。同时邀请籍外的名家来指导美术特色创建工作。4、邀请美术专业在校大学生或高中生利用假期

6、回家乡辅导小学生。(四)走出校门,学习取经1、组织美术教师到赤光中心小学和县城小学参观学习。2、组织美术教师参加各种专业培训。3、组织美术教师参观各种书画展。4、组织美术兴趣小组的学生到兄弟学校和各种书画展现场参观学习。(五)创建校本,承载特色1、开足开齐上好美术课程;充分利用课程表设置的校本课堂,整合资源,集体上大课。2、分年级段开设不同领域的美术课程内容。低年级美术教学以简单手工、简笔画、儿童画等为教学内容;中高年级组主要以手工制作、水粉画、基础国画、素描等为教学内容3、各学校重点开设不同特色的项目。4、各学校成立美术兴趣小组。5、各学科教学融合“以美育人”的思想。6、根据学生的不同兴趣,

7、开设多种特色项目,丰富学校内涵。7、彰显学校特色,制作校本教材。(六)师生共进,促进内涵1、开展丰富活动,搭建展示平台。发展校园文化,活跃校园生活,为学生搭建施展美术才华的舞台,使美术苗子脱颖而出构筑平台。每学期举办一次学生美术节、为学生施展其美术才华提供舞台;通过展演、比赛,吸引学生全面参与。2、设计丰富空间,展示师生作品。在校园文化展示场所悬挂教师和学生作品,提升师生的自信心和认可度。3、选择不同场合,展示师生作品。4、挑选优秀作品,积极参加比赛。5、重视媒体宣传,提升学校知名度。六、“创特”过程遵循的原则1、因地制宜原则。根据本校的现有资源和学生状况,发挥近两年书画基础优势开展创建活动。

8、2、适应性原则。开展的书法绘画必须适应学生身心发育特点,有利于提高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 3、基础性原则。放低起点,逐步提高,注重在美育过程中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4、全面性原则。摆正美术课堂教学与创建美术特色学校的关系,坚持课堂教学内容的丰富性,促进学生身心协调发展,防止为创建美术特色学校而造成美术课堂教学的单一化。要辐射到每一位师生员工,让大家感受美育的阳光。5、以人为本原则。开展美术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坚持以育人为主,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加强美术文化和其他学科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美育文化氛围。我们深信,创建美术特色学校是镇小学创建现代化学校,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有效举措。有市、县督

9、导室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和帮助,我们有信心、有决心通过打造美术特色项目,树立学校品牌,成为名符其实的特色学校。县镇中心小学2017年7月22日县镇中心小学章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积极构建现代学校教育体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第三条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要求,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坚持以

10、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增强学生的自主管理意识、自主学习意识、自主发展意识为动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四条学校的法定名称为“县中心小学”,位于县镇,隶属于县镇人民政府管辖,上级主管部门是县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普通小学,学制为六年。第五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外语科的教学使用英语。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六条学校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各项工作,党总支监督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第七条 办学理念:立身立德,彰显个性

11、,创新思维,全面发展办学目标:坚持以德立校、全面育人的办学思想,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办学目标,现代化、高品质、有特色的县内名校,市级示范校。校训:求实进取、文明守纪,诚实友爱、奋进向上校风:文明、勤学、活泼、向上,教风: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自信、开朗、勤思、好学第二章 招生与学生管理第八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免试就近入学。第九条 学校实行班级授课制,班级学生人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因户籍变更或父母工作单位调动等原因符合转学条件者,经学校批准转入我校后,由教导处安排相应班级就读。我校学生因各种原因转往外地、外校就读者,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转学申请,经学校批准,

12、教导处办理相关转学手续。第十一条 转入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入学后不收取借读费。第十二条 学生因病(须有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以上出具的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由教导处签发休学证明,报教育局备案,准其休学,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学时,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出具指定医疗单位的康复证明,经学校批准,报教育局备案,由教导处编入相应年级就读。第十三条 学生因迁居、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退学申请,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发给退学证明。第十四条 外省籍学生需要入读我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 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

13、法,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流失。各班如发现辍学学生,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行政报告。学校要依法主动与家长、学生所属村委会或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工作,使其复学。第十六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修业期满,学科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第十七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给予表彰奖励。学年末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第十八条 对犯错误的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疏导为主的方针,进行耐心地说服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及不足,并能自觉改正。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九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行政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抓实。其他

14、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设置各学科教研组长,统筹本教研组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方面向校长负责。每班设置班主任,协调各科任老师,联系家长,落实各项教育教学计划。第二十条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镇中心小学学生日常行为要求和镇中心小学星级班级评比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要认真研究新时期德育工作的新特点,全方位、多途径、分阶段地落实到每一个学生的身上。第二十一条 把“加强学生德育工作是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出路,是育人的固本强基工程”的理念贯彻到学校德育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实

15、践“以高效的德育工作引导人,以优美的校园环境陶冶人,以浓厚的人文氛围感染人,以精湛的教学艺术培育人,以科学的学校管理塑造人”。第二十二条 要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立体德育网络。要注重各种教育的有机联系,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班主任工作、思想品德课、少先队工作,各种科技和文体活动、班级活动、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校园文化熏陶、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等,互相影响,互相渗透,潜移默化,陶冶情操。第二十三条 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处具体负责全校的德育工作,全体教师是德育工作的主力军,班主任是德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充分发挥少先队大队部的协同作用。全体教职员工都要增强育人意识,

16、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观念,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做到领导管理育人,教师教书育人,职工服务育人。第二十四条 德育工作中,以“做人、成才”为主线,对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正面教育,坚持积极引导、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不体罚或变相体罚等原则。要特别注意“四种类型学生”的教育问题(四种类型学生指:富裕家庭的子女、单亲家庭的子女、行为有严重偏差的学生和智力能力较低的学生),坚持在实践中育人,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让学生去体验、感悟、升华,在培养上下工夫。第二十五条 加强班级管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训,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每学期按镇中心小学管理实施办法评选先进班。第二十六条 建立科

17、学的德育评价考核制度,试行县教育局制定的学生成长记录袋实施办法对学生的品德进行考核。每学期末班主任要认真写好学生评语,按时发放学生手册。学校领导、德育处主任要检查各班级德育考核情况。第二十七条 教学工作要在重视“双基”的基础上,深化教学改革,以对学生的人文教育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平台为支撑,以现代教育评价为导向,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努力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法的转变,开展有效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小学课程改革方案(实验)的要求开设课程。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学科课程、活动课程,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正面个性的张扬。

18、第二十九条 学校使用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学科教材和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地方性教材、活动课程教材和研究性学习教材。第三十条 学校严格按县教育局工作安排,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或改变教育教学活动时间。第三十一条课堂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素质教育的主渠道,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营造一种“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氛围,为学生提供一个被接纳、被信任、被尊重及真诚对待的课堂环境,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整体效应。第三十二条认真执行各科学习规范,开展有效课堂教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作业布置要适量

19、、适度,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实行弹性作业。第三十三条考试和测验。学校每学期除在中段和期末进行统一考试外,不进行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学校将逐步改革考试的内容、方法,着重考察学生的基本知识的掌握和基本能力运用。提倡独立思考、学有创见。第三十四条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开展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促进教学相长。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建立教学统计档案和教学资料库。第三十五条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考核制度。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既看卷面成绩也参考平时作业情况、学习态度等,不按考试成绩公布学生名次。确立“从起点看提高,从基础看变化”的评价原则,全面、科学、

20、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业绩。第三十六条学校要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按规定开好体育课、健康教育课,每天坚持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保证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积极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有健康的体魄和充足的精力。第三十七条学校要加强艺术教育,打造艺术教育特色品牌。认真上好美术课、音乐课,扎实打好艺术基础,并将艺术教育渗透到其他学科,提倡课堂教学艺术化,充分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及艺术特长。第三十八条重视教育教学科研,推进学校发展进步。深入学习现代教学理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原则,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验,认真实施已开设的科研课题。大力提倡“反思教学”,及时总结交流教育教

21、学经验,对获得教研成果的教职员工给予奖励。第四章 人事行政组织管理第三十九条 学校按县教育局核定的教职工人数聘任、聘用教职工;按县教育局核定的各类职务教师职数,通过竞聘上岗。行政管理设置:(一)正校长、副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命。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履行镇镇中心小学小学校长职责,全面管理学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二)学校设立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少先队共四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人事、教学常规、教育科学研究、德育、安全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每部门设主任一名。第四十条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经学校党支部严格考察,提交校级干部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校长聘任,报县教育局备案。第四十一条 学校党组织。(一)根据

22、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和中共镇镇党委的规划,学校建立党支部一个,名称为“中共镇小教支部委员会”。(二)党支部在学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工会、少先队、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三)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校长依法办学、依法行政,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四)校长要依靠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学校重大问题要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落实民主决策的程序。(五)党组织负责抓好教师、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体行政和党员必须发扬奉献精神,做教职工的表率,帮助教师、职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做好党组织发展工作。第五章 民主管理与保证

23、监督第四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办学体制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以及学校工作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二)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三)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四)教职工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开。第四十三条 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会议,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第四十四条 教职员工对学校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十五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24、。第四十六条学校建立以党组织负责人为首的,由行政、工会等代表参加的调解小组,负责接受师生、员工申诉,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第四十七条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第六章 教师和职工第四十八条教职员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自觉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第四十九条 学校实行编内聘任、编外聘用的用人制度。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聘约,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其他各种工作。第

25、五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竞聘上岗,享有相应待遇。第五十一条学校依法维护教师和职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和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和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第五十二条学校每年对教职员工的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对在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职工,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错误的教

26、职员工,学校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第五十三条 教师和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七章 校产、设备及经费管理第五十五条 按县中小学校标准配齐教学设备、设施、场、室,逐步更新装备,创造条件,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第五十六条 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各种设备设施由专人管理和保养,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如确实无法使用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爱护公物,挖掘潜力,物尽其用。第五十七条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图书馆、电教室、专用教室、电脑室等功能室及运动场地的管理制度,使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要登记。鼓励和提倡教师充分使用

27、现有设备和设施,充分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提高办学效益。第五十八条按县中小学校标准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绿化建设。做到绿化、美化、净化,创建良好的人文氛围,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第五十九条学校经费由县财政拨款。严格执法“一费制”下的财务制度,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用好、管理经费。每学年年初制定经费预算计划。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上级计财部门、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的审查并定期向教代会报告。第六十条 严格按县物价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第八章 卫生保健与安全第六十一条学校要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加强学

28、校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食堂卫生、教师宿舍卫生的管理,抓好每天的校园清扫和保洁工作。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活动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作好预防近视、传染病、常见病和食物中毒工作。建立师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师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监测师生体质健康。第六十二条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有关安全责任职责。第六十三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学校要定期举办有关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关心师生身心健康,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凡组织学生能加的文

29、体活动、社会实践、劳动等均应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第六十四条要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学校内部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健全治安、交通、消防、防震抗灾等工作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好“三防”演练活动,增强安全意识。第九章 学校、家庭与社会第六十五条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建立社会教育网络。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区等部门的联系,搞好共建活动,优化育人环境,同时学校要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建设一个文明祥和的周边环境。第六十六条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办好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加强与家

30、长的联系,定期做好家访工作和开好家长会,与家长共同分析学生思想、学习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有效教育。第六十七条学校要开门办学,促进学校与社会多种形式的结合。要建立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公益劳动和少先队活动基地,让学生接触社会,接触实际,接触人民群众,参加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第十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的执行细则说明见镇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汇编、镇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学校各部门规章制度。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七十条 学校根据需要或涉及学校登记事项变更时可以修改,修改草案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发布实施。第

31、七十一条 本章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备案。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教代会。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

32、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

33、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

34、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第九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

35、直接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

36、意见和建议;(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

37、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第四章组织规则第十五条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第十六条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

38、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

39、成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第二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五章工作机构第二十五条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第二十六条学校

40、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的学校,其执行委员会根据教

41、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可承担前款有关职责。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学校可以在其下属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本地区有关组织联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有关学校根据本规定和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可以制定相应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的实施办法。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校务公开制度镇中心小学校务公

42、开制度为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团结和依靠全体教职工参与、支持和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革,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行使教代会职权,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水平,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校务公开细则如下:一、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1 、领导小组组 长: 邓伟柱副组长: 叶建雄成 员: 陈福才、黄才定、丁伟胜、曾德华2 、监督小组组长: 李辉成员: 叶海燕、叶丽容、赖忠二、校务公开的原则依法治校;科学民主;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可行实用;集思广益;加快发展;反馈意见;虚心接受。三、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范围 1 、阶段性

43、公开的内容 ( 1 )做到每学年的期末,由校长代表学校,把全学年的工作总结报告及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包括基建项目情况)向教代会如实报告,并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2 )结合每学期评估工作及每年一次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学校领导的工作,由全体党员或全校教职工无记名形式评议党员或学校领导,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 ( 3 )每学年公开一次教职工福利待遇情况,由总务教师公布。 2 、定期公开内容 ( 1 )做到常规工作按发生的情况及时公开。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科组计划、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规划、目标、实施方案;各种规章制度等。( 2 )定期公开学校招生、学生评优及“三好学生”等情况。( 3 )勤工俭学

44、发展情况。 ( 4 )定期公开收费项目、标准情况。 3 、随时公开的内容 ( 1 )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学校财务预决算,上级拨款,教育集资,社会捐资,社会捐赠,学杂费及资金支出情况。 ( 2 )学校重大建设项目,要征求当地政府、村委会、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开竞标情况。 ( 3 )社会、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如:资助贫困生的工作,教育教学活动等。 ( 4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4 、校务公开的形式 ( 1 )每周的行政例会及教职工会议。( 2 )每学期期末或学年末教师大会或家长会。( 3 )校务公开栏、公开电话。 ( 4 )意见箱。 本实施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2017.8.30校长主

45、要职责主管全面工作,对全镇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总责,兼管人事、财务工作。副校长工作职责常务副校长职责:协助校长抓好镇中心小学校本部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主要负责校本部日常事务的处理、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及安全工作等。教学副校长职责:协助校长搞好全镇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协助校长抓好人事、财务工作,具体负责全镇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小学教学研究,幼儿教育,学校、幼儿园评估,教师业务培训,册籍档案管理,图书管理、仪器管理、课本资料发行等工作。安全副校长职责:协助校长搞好全镇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具体抓好全镇小学、幼儿园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制定各种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各种安全教育宣传,制定或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对全镇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全镇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后勤副校长职责:协助校长搞好全镇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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