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网络搭建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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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磋商邀请3第二章 磋商须知6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9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标准37第五章 附件39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1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教育科学技术局的委托,拟对县教育科学技术局计算机应用网络搭建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编号: 号二、项目名称:县教育科学技术局计算机应用网络搭建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项目简介:本项目为计算机应用网络搭建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拟采购网络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五、供应商应

2、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

3、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原件备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核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七、项目文件领取地点、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八、磋商保证金:金 额:人民币伍仟元整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需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收款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注:退还磋商保证金质料要求,详见附件11。九、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报名时间:2018年 12 月20日至2018年 12月26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

4、现场或电话报名,联系电话: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质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人联系电话);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电话报名者请将以上材料各一份发送至QQ邮箱: 内。)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十、磋商时间:2019年 1月2日14:3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开始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电报、传真的响应文件。十一、磋商地点: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沐溪镇沐源路206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大楼14

5、楼)。十二、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三、采购人: 县教育科学技术局通讯地址:县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县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12月19日第二章 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表规定的为准,本表未作出具体规定的事宜,以后列相关条款为准。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项目名称县教育科学技术局计算机应用网络搭建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文件编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最高限价56万

6、元(含材料、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收等所有费用)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8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1个月之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货地点: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往采购人指定地点。9付款方式在签定合同后,完成供货经验收完毕并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 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全部支付。10分包履约本次项目只设一个包。1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磋商有效期磋商活动开始后30天。13磋商保证金金 额:人民币伍仟元整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需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收款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 户

7、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注:退还磋商保证金质料要求详见,附件11。14签字盖章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15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16响应文件的装订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17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18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19递交磋商文件地点县政府采购

8、中心(县沐溪镇沐源路206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大楼14楼)。20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月2日 14 时 30 分磋商地点: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沐溪镇沐源路206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大楼14楼)。21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 5%2.收款单位及账户:缴到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3.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五个工作日内。4.履约保证金的退款时间:在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人。2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

10、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2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

11、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

12、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节能环保政策1.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控器)、节水产品(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非清单

13、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其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3.凡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附件2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不得作为环保产品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及加分。(如有相关产品参与投标供应商须自行提供相关产品页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5对磋商文件中资质要求,技术指标、参数,商务服务要求等采购方案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向采购人

14、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26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7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33-46086832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

15、采购。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县教育科学技术局。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方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报价供应商”即“供应商”系指报名登记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第五条的基本条件;(2)向采购中心报名登记备案;

16、(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4)磋商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磋商费用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包括考察现场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磋商保证金5.1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应向采购中心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收款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银行账号:22 3871 0104 0009 655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12月28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凭据须复印并装订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5.2 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17、形式提交;5.3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将被拒绝;5.4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5.5 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5.6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单位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磋商活动期间供应商无故退出磋商活动的;(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3)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的。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8、实质性要求)6.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19、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6.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20、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中心级核心数据实训设备、桌面级接入数据实训设备。6.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

21、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

22、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

23、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

24、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二)磋商文件的组成9.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

25、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

26、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四)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1.2、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1.3、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1.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1.5、投标人2018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票据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合作社、事业单位可提供法人或负

27、责人2018年以来有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出具具有良好的社保缴纳记录的承诺书;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1.6、投标人2017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则提供自制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事业单位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原件】1.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1.8、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加盖竞标人鲜章)1.9、具有相关能力的

28、承诺函原件;2.0、投标人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凭据复印件。2、采购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2.1 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其他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磋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2)项目实施方案;(3)投标产品明细表;(4)商务、技术偏离表;(5)产品在工艺、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6)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和服务电话(加盖公章);质保期内的质保内容与范围、售后响应时间等(提供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等;(7)交货和验收方案;(8)其它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9)按

29、照磋商文件“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价格、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五)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2.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30、(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4.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5.响应文件格式5.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要求。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6.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

31、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6.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6.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6.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6.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

32、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6.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6.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6.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7.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7.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

33、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7.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8.响应文件的递交8.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8.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8.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8.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

3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9.3供

35、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9.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

36、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9.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六)响应文件递交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于2019年1月2日 14时30分前送达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沐溪镇沐源路206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大楼14楼)。2、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在磋商开始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3、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七)响应文件撤回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八)磋商程序1.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37、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

38、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

39、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 出现

40、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

41、单。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

42、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

43、,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

44、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

45、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46、XX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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