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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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县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XX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 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我县教育 事业健康发展,依据财务管理模块化、流程标准化、手段智 能化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根据政府会计准则一 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201578号)、中小学校校会计 制度(财会201328号)、XX省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一条中小学校(指各镇街中小学校、幼儿园、县直及 驻城学校、青少年实践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县直机关幼儿 园、特殊教育学校、XX市工业学校等,简称中小学校,下同) 财务实行“校财县管”的管理体

2、制,由县财政局、教体局共 同管理。县教体局在县财政局的授权和业务指导、监督下, 监督、指导、管理教育系统的财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认 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编制和 执行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加强 经费管理;负责监督各学校(单位)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按 照国家规定的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办法,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以及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指 导中小学校校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搞好财产清查、登记、 建帐、设卡工作,保证帐、卡、物相符,负责学校财产管理 人员的培训及校产管理工作的督导评估;认真搞好统计工 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

3、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审计监督,做好教干离任审计和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按 时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 训,做好对教育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 教育财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医疗 保险金、失业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及工资 调整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财务工作。第二条各单位对本单位财务实施具体的管理,承担主体 责任。其主要职责是:严格落实本实施细则,将财务管理责 任落实到人;负责本单位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负责 财务年度预算与决算的编制、报告;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管 理和资金调度工作;负责学校各类收费的办证、上交、记账

4、 及票据管理等工作,严禁私设“小金库”;负责学校财务人 员的培训、指导、检查等工作;负责全校职工工资的发放、 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及各种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负责会计 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 其他工作;负责按县教体局要求及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校长对 本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镇街 小学(含教学点,下同)的财务纳入所隶属的镇街中心小学管 理,实行报账制。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 规章制度,使单位财务部门在处理每项经济业务时都有规范 的程序和明确的依据;建立健全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 各项定额及

5、开支标准,使单位的每一项收支事先都有计划, 每项开支计划都有计算和控制的依据;理顺单位内部各部门 及其财务部门内部的关系,在单位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 度,在财务部门建立有效的内部牵制制度。第四条各单位设会计主管岗位1人、出纳岗位1人、固 定资产总管理员岗位1人,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轮换。第五条财务人员业务要求(一)财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 职业道德。(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财务人员职责,坚 持原则,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 抵制。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对填制不完 整、印章不清的原始

6、凭证予以退回。(三)认真钻研财会业务,做到账目清楚,分类明确, 结账及时;认真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撰写财务分析,做到内 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报送及时。(四)办理会计事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按照会 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 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五)熟悉本单位的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 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服务。(六)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搞好财 务检查和审计,积极主动的当好领导的参谋,充分挖掘资金 来源,开展增收节支,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第六条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

7、进行审 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分管 领导、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二)财务会计人员对违犯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 正。(三)财务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 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 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犯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第七条主管会计岗位职责(一)负责预、决算的编制及预算

8、执行情况分析,加强 预算管理与监督,搞好预算收支平衡。(二)合理调度各项资金,掌握财政收支进度,做到收 入按政策,支出按进度,追加按程序,严把资金使用关。(三)做好日常会计事项(每月记帐、结帐、编制记账 凭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并出具报表分析), 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做到账账相符。(四)保管会计档案。(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出纳会计岗位职责(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办法,正确掌握各项收支制度 和开支标准,正确进行现金收支。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不符 合规定的和未经审核批准的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敢于同违反 财经纪律的现象作斗争。(二)现金收入应及时上交财政或送存银行,现金支付 按

9、照财务管理系统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不能从本单位现金 收入中坐支。(三)对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及时整理原始报销 凭证,熟练掌握网上日常报销流程,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四)按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 务,不得刁难客户和办事人员。(五)妥善保管有关章讫和会计资料,对库存现金的安 全性、完整性负责。(六)严格掌握在以下范围内支付使用现金:职工工资、 奖金、津贴;个人劳务费报酬,各种劳保、福利费及国家规 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 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金额起点以下 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七)严禁出现以下情况:用不

10、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的凭证(白条)顶替库存现金;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编造 用途套取现金;相互借用现金;利用帐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 套取现金;将报账款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或进行其他投 资;保留帐外存款。(A)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与结算中心资金组按月核 对,保证帐实相符。(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校产总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部门管理员 做好资产定期清查、登记建账、设卡等工作,定期对部门管 理员工作进行检查。(二)管理学校的校产档案、定期收集整理、完善校产 档案资料。(三)设置登记固定自查总账、明细账、分布帐,掌握、 调整资产数量、金额、变动及使用情况。(四)负

11、责审核编制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增加、减损凭 单等。(五)建立健全校产管理制度,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 保持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六)负责XX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信息 录入维护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条单位财务和会计人员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 要在单位财务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第十一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变动时,县教体局要对其 进行离任审计。财务人员轮换工作岗位或者离职,应当按照 规定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执行法定监交制度。第三章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第一条中小学校财务实行“双功能”、“双基础”、“双 报告”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第二条中小学校会计采用“平行记账”方式,即对纳入

12、 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 也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第三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 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 月不再计提折旧。第四条中小学校应当对费用进行分摊。除规模较小的小 学、教学点外,其他学校都应按照使用部门对费用进行分摊。第四章财务管理实务一、财务管理系统第一条中小学校统一使用XX省中小学校教育资产管理 系统(固定资产)、XX省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其中县直 独立预算单位统一使用县财政平台的财务管理系统)、固定 资产折旧系统、存货系统、食堂记账系统。第二条中小学校资产总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人员及部 门性质等的信息维

13、护,信息维护要及时、全面、正确;主管 会计、出纳负责会计、出纳账号的信息维护。二、财务工作处理程序第一条会计科目使用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并结合财 政部有关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和单位具体会计业务的 需要设置有关明细科目并进行明细核算。第二条会计凭证格式、账簿设置及会计报表会计凭证格式、会计账簿设置、编制会计报表和其他会 计资料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 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 虚假会计报表。第三条会计凭证审核要求(一)审核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 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14、经办人员的签 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 价和金额。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 章,并且符合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 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 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 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财务章。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 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 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 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 复写纸(发票和收

15、据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 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不得撕毁。5、经批准的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 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6、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 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 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7、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 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 公章。8、学校会计人员在接收和整理原始凭证过程中,应做 好以下审查和准备工作:(1)报销的发票开具内容应真实合法。会计人员在接 收发票时,应检查发票内容是

16、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晰、工整, 是否写明付款单位、开票日期、收款内容或品名、规格、型 号、单价、数量及金额(大小写须一致)等。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 为财务报销凭证,应当退回给相关经办人员整改。(2)审查的单据手续要齐全。如原始凭证上学校负责 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经办等签字是否齐全,提供的相关 明细、合同、会议记录、审批、跨年说明等材料是否合理完 整。(3)单据粘贴规范应整洁。发票、附件粘贴在粘贴纸 的竖线右边,一般应折叠好不裁剪,厚度不能超过2厘米, 单据张数较多时,应多加衬子,避免左低右高。报账员在整 理、粘贴完单据后,应在结算表上注明原始单据张数、

17、附件 张数,其中,明细科目涉及到三级科目的,应填写到末级科 目。(二)审核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1、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 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填制凭证人员、记账人员、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 名或者盖章。2、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 编号法编号。3、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 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 账凭证上。4

18、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 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 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 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 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5、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 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 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 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 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6、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

19、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 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 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 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 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 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 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 在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格 处划线注销。第四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一)原始凭证传递程序:取得原始凭证后,由经办报 销人填制支出

20、报销单(购买材料物资的需要填制材料入库 单;购买固定资产的,要填制固定资产入库单),然后由部 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财务审核,最后由主要 负责人签字、出纳报销。(二)记账凭证传递程序:由编制凭证岗位会计填制记 账凭证,交审核岗位会计审核签章,会计主管复核签章,审 核无误的记账凭证交记账岗位会计记账,最后将记账完毕的 记账凭证按月装订、按年度归档交档案岗位会计保管。三、预算管理第一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 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 支出预算。第二条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 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

21、编 制赤字预算。第三条建立规范的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镇街中心小 学以上学校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其他镇街小学由其所隶属 的镇街中心小学代编预算。第四条中小学校实行综合预算,要将所有预算内、外收 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一)收入 预算。中小学校收入预算应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 根据本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以及当年 预算编制政策,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进行测算。(二) 支出预算。中小学校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 分。学校应根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事业发展的需求,优先 保障学校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 正常运转,然后安排各项事

22、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基本支 出预算:原则上按定员定额办法编制,即根据规定的分类定 额标准和核实的单位人员及在校学生人数测算编制。项目支 出预算: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以满足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 为目标,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县教体局、财政局根据全县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各 预算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 排序,建立项目库,结合财力统筹确定县级项目支出或申请 上级专项补助。(三)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中小学校项目 支出预算过程中,凡纳入县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由预算编制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 并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第五条中小学

23、校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一 上:各单位编报预算建议数。中小学校根据县财政局、教体 局关于编制年度预算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基本情况和事业 发展需求,编制年度预算建议数,上报相应主管单位。主管 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县财政局。一下:县财政局下达预算 控制数。县财政局根据各单位汇编上报的预算建议数,将县 级承担的中小学校经费和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一同纳入中 小学校预算,结合分项定额标准等因素,向各单位下达预算 控制数,主管单位将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分配下达到各 中小学校。二上:各单位上报预算草案。中小学校根据下达 的预算控制数和定额标准,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报相应的主 管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汇总

24、后,报送县财政局。二下:县财 政局批复预算。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一个月内,县 财政局向各单位批复年度预算;各单位应在接到年度预算批 复10日之内将所属学校的预算正式下达到校。按县级财政 一级预算单位管理的,参照以上预算编制程序,直接向县财 政局上报预算建议数和预算草案,县财政局将预算控制数和 年度预算直接下达批复到中小学校校。第六条中小学校预算一经批复,应严格执行。中小学校 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需调整的,逐级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实施四、收入管理第一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 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二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财

25、政拨款收入,指学校从财 政部门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工资福利经 费、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按生均定额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 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以及校舍维修改造等专项补助经 费;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 入,包括不在免费范围内的学生缴纳的学杂费、住宿费等; 租赁收入(包括伙房、超市、沿街楼、闲置资产等);捐赠 收入;银行利息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以上各项收入以外的 收入,包括勤工俭学收入,指学校(职业学校)在教学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第三条中小学校的财政拨款应足额分解拨付到校,任何 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心小学不得截留所属

26、 学校的各类款项。第四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 组织收入,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 核算,并按时上交财政。第五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并使用符合 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 围,提高收费标准。第六条中小学校必须向学生家长发放收费通知单告知 收费项目和数量,并通过XX市教育收费管理平台(App)进 行收费。五、支出管理第一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辅助活动发生 的各项资金耗费。第二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教职 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 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

27、障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学校用于对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医疗费、 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 和服务支出,指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求而形 成的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学校为满足基本 办学条件需开支的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办公设 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图 书资料购置以及课桌凳床购置等发生的支出。第三条中

28、小学校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执行规定的 开支范围及标准。职工子女幼儿园收费报销严格执行关于 职工子女幼儿园收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X财综201332 号);差旅费参照执行XX县教育和体育局差旅费管理办法 (X教字201822号);公务接待严格执行XX县教体局关 于转发XX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转发X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重申公务接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X教字 201823号);会议费参照执行XX县教体局关于加强中 小学校会议费管理的通知(X教字201422号);培训费 参照执行XX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X财 2014号);工会福利费发放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第四条费用发生后,要

29、及时报销,原则上当月发生的费 用当月报销,跨年度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发票及各种报销 原始凭证,应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单 位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后予以支付。报销的各类票据必须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合 法。结算中心存续期间,由其代管的中小学校报销分为日常 报销、固定资产报销、存货报销三种方式。日常报销指学校 的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由学校出纳收集原始单据并 发起网上报销申请,经主管会计审核后打印支付通知单,并 到县教体局结算中心支付;固定资产报销由固定资产总管理 员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后发起报销申请,出纳进行验收,验 收时需将报销单和固定资产验收单

30、一同,然后经主管会计审 核后打印支付通知单,并到县教体局结算中心支付;存货报 销由库房管理员填写入库单后发起报销申请,出纳进行验 收,验收时需将报销单和存货入库单一同,然后经主管会计 审核后打印支付通知单,并到县教体局结算中心支付;结算 中心管理的学校账户中资金为零时不再报销各种费用。第五条机动车辆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制度。结算时按 正常报批程序,并附修理费明细表,由办公室、单位财务审 核后报送分管领导审核,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即时结算。 机动车燃料费实行预付费购买制度。第六条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制度。各 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凡购买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服务、货 物或工程的,均需于

31、每月15日前统一向单位报政府采购计 划,由单位统一到县财政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镇街中小学 校、幼儿园先汇总至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到县财政局办理 政府采购手续),经县财政局批准后方可购买。根据财政局 批复需委托招标公司公开招标采购的,由使用单位或部门提 出具体详细的采购要求,并派相关专家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 动。中标合同由使用单位或部门审核并签字后签订,具体采 购活动由单位财务牵头协调组织。第七条单位零星办公用品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 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第八条各部门未申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批准自行采 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不予报销。六、资产管理(具体见XX县教育系统固定

32、资产管理实 施细则)七、公务卡管理公务卡的使用按照XX县教育体育局公务卡管理细则 的要求执行。在确保购买机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 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的 基础上,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购置、印刷费支出和 委托业务费支出方面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 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其他凡具备用卡条件的,均使用公 务卡结算。学校要使用公务卡还款程序。学校授权支付应尽量使用 公务卡(尤其单笔支出金额在IoOO以上的支出),凡刷公 务卡的支出,报销时应附银行小票,通过公务卡还款程序录 入,不能按照一般的授权支付程序录入。八、食堂财务管理第一条中小学校食堂财务必须纳

33、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要根据中小学校校会计制度要求,在对本校食堂实行单 独核算的同时,将食堂相关数据并入本校财务会计“大账”。第二条中小学校食堂财务必须单独记账,专账核算。要 规范设置账簿,独立核算。各学校食堂必须规范设置食堂账 簿,建立独立的食堂账户核算体系,正确核算伙食成本。食 堂财务收支日清月结,按月公布伙食收支账目,按月上报财 务报表。第三条中小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 食堂成本支出。坚持以学校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所必需的各 项直接支出作为食堂成本,严把支出关。学校食堂的结余款 应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挤占学生伙食费用于学校教 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加班费以及非食堂经

34、营服务方面 的支出。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伙食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 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九、结算及核算管理第一条财务结算的纪律要求:(一)任何单位、个人借用支票、现金及办理电汇业务, 均应按规定及时办理财务结算。(二)办理财务结算的报账凭证由经办人规范填写,一 事一单,并经验收或证明人签字,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 办理报销手续。(三)公务、业务活动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一般应在完成工作后即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并全部归还借 款。若遇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 个月。公务卡消费当月不能报销的需办理借款手续,单位财 务根据借款手续做好还款,科室、部门应于次

35、月内办完报销 还款手续,未按时报销款的,财务人员不再办理该部门、单 位的其他报销业务。(四)纳入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 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第二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 浪费条例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单位财务要加强出 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 训费等各项费用的核算管理。有关科室、部门要各司其职, 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规模。第三条公用经费可视工作安排情况统筹使用,“三公” 经费及会议、培训等费用需在单独核定的预算范围和限额标 准内支用,项目经费需专款专用。第四条单位财务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确定的时间和标准 及时调整个人收

36、入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社保缴费、养老保 险缴存基数,维护职工利益。十、内部审计与会计监督第一条县教体局对各单位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县教体局 视情况成立若干个教育内部审计小组,原则上每年对各单位 的经济责任事项进行一次内部审计。第二条内部审计实行审计人员负责制。审计人员要对所 审单位的所有经济责任事项负责,填制内审台账,并撰写内 审报告,与被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反馈,被审单位接到 反馈10日内将整改报告报审计组。第三条内审的主要职责是:1、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2、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3、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4、对本单位及所属单

37、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 审计;5、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 行审计;6、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 改工作;7、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 督和管理;8、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第四条中小学校主要教干离任时要进行离任审计。要定 期对中小学校进行例行审计,将制止发生新的教育债务情况 作为对教干任期责任审计和考核教干任期目标与工作实绩 的重要内容。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税务及上级 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要求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 资料。第六条中小学校财务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制度,落实内控措施

38、完善财务制度建设。第七条对监督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机关财务和财务人员 有权拒绝报销和付款。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要及时予以制 止、纠正。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向单位领导和 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十一、内部牵制制度第一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 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 约,相互监督和相互核对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其原则为机 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第二条组织分工按照会计法对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有 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工,设置出纳员, 记账员、审核员、实物管理员。第三条出纳岗位限制出纳人员

39、负责现金和有价证券的经管,公务卡还款,不 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 务账簿的登记工作。第四条其他岗位权限(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 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 分离、相互制约。(二)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 财物保管人员、记账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做到职权明 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避免因职责不清相互扯皮、推诿, 甚至越权行事,造成管理失控。(三)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 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四)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 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

40、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第五条内部牵制制度方法(一)对票据数量的控制。1、收款票据由单位财务到县财政局统一领购,并登记 票据账。其他来源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准使用。2、签发发票(收据)和收款的职能分离。3、控制已使用票据的入账情况。(1)每月月底将入账票据与存根核对一次,并填制票 据销号单。(2)对作废的票据应将其全部联数附在存根上。(二)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分别管理,不得由同一人保管。(三)出纳员与制单、稽核、记账人员职责分离。出纳 员不得兼任制单、稽核、记账等工作(只能记现金日记账和 银行存款日记账)。(四)对财产、物资验收与领用的内部控制。1、财产物资的入库单(验收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 送财务,作

41、为付款和进行账务核算的依据。2、对于比较贵重的财产物资,设专人保管,以防止错 乱和丢失。3、各项财产、物资发出时,填制的原始凭证,一式三 联,其中一联交财务作为账务核算的依据。第六条回避制度本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成员的亲 属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和财务工作人员。单位财 务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亲属不得在单位财务会计机构中工 作。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配偶血亲关系。十二、财务分析与报告制度第一条建立财务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单位财务按月 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对上月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进行总 结;重点项目实施时,由单位财务定期编制重点

42、项目预算执 行进度情况报告。第二条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与报送流程管理。(一)每年12月25日以后,单位财务对零余额账户用 款额度、银行存款、财政直接支付等各项指标进行核对,发 现问题及时调账;次年1月5日前,完成全部对账及调账工 作,进入报表编制阶段。(二)次年1月上旬,完成教育系统年度财务决算的培 训和编制及审核工作。(三)次年1月中下旬完成单位本级财务决算初稿的编 制及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四)在规定上报时间前向单位领导班子汇报年度财务 决算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向县财政局报出决算。第三条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一)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分析单位预算编制是否符合 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是否量力而行地制

43、定财务预算及 工作计划,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正确可靠。在全年预算执行 中,分析执行进度与预算计划进度是否相近,与以前各期相 比,有无特殊变化原因。(二)资产、负债构成及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单位资产 构成是否合理,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是否得当,账、物是否 相符等情况。有无资产流失现象,负债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 定,负债水平是否合理及负债构成比例等。发现问题,及时 反映,保证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三)收入、支出情况及经费自给水平:分析各项收入 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执行了国家收费标准及收支两条线 的执行情况。支出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按进度执行。支出 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违规现象。分析单位经费自给水平,评

44、价收入能力和满足经常性支出的程度,分析经费自给率的变 化情况及原因。(四)定员定额情况:分析单位人员是否超编,人员经 费占总支出的比例是否合理,能达到何种程度的经济效益。(五)财务管理情况:分析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 项制度及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如何。分析财务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改善的措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第四条财务分析的基本要求(一)财务分析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同单位其他部门所 提供的数据资料口径应当一致。(二)财务分析数据与前几年数据口径一致,要有可比 性。(三)财务分析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实事求是, 数字准确无误。(四)提供的数据要与上级部门及领导所需资料有直接 联系,以便有关部门了

45、解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效益等情况。(五)时间要求:及时提供分析数据,便于报表使用者 及时掌握信息,抓住机遇,做出决策。第五条财务分析方法,一般采用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 法、结构(比重)分析法等。第六条财务分析一般采用指标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人 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第七条财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根据财务报表的真实数据,按照财务分析具体要求,结 合财务工作及经济活动,本单位预算执行中偏差及财务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文字性总结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单位领 导。财务报告应依次编写页码,粘贴封面,装订成册,加盖 公章,并经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制表人签名并盖章。 连同财务报表一

46、并报送有关领导审阅。财务分析报告要对预算收入、支出增减与上年度的收支 进行比较、与同类型的单位收支进行比较,作出最根本的原 因分析。同时要对单位财务管理的状况、管理的有效性等做 出正确评价。十三、会计档案管理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内容会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各种账簿、会计报 表、其他会计资料。第二条会计档案的管理(一)会计档案的装订1、档案成册的厚薄要一致。2、档案的材料要按时间、序号排列好,不得颠倒,缺 号。3、装订时每本档案都要齐码,装订要紧。4、每本记账凭证要加上封皮,封皮的大小要和本一样 齐,不得长短、宽窄不一。5、封面上要写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起止日期、每 月本数、本册是第几本,

47、并盖章齐全。(二)会计档案的移交:1、移交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般移交都是以一个 年度计算,从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2、移交包括所有的会计档案,如记账凭证、账簿、报 表、预决算等。3、移交给档案部门要填写好会计档案移交表,对表中 的每个栏次都要认真填写,核对准确,做到本与表、本与张 数相符。4、移交表要用规定的墨水填写,字迹要干净、工整。5、移交时机关财务和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都要签字、 盖章,并由档案部门建立会计档案保管清册。6、档案部门移交给销毁部门时,要对年限、本、册、 张数认真核对,履行好各种手续。(三)财务会计人员岗位变换交接的要求1、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

48、单 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 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财务负责 人(会计主管)监交。2、交接的内容有:印鉴;现金、支票、存款支付凭证 及空白收据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算资料和其他会 计档案资料;有关文件规定、规章制度;经办未了事项及其 他应交代事项。3、交接的有关规定:记账人员办理交接时,为了明确 责任,在其经管的账簿各账户结出余额,加盖名章,并在“经 管人员一览表”上注明移交日期后签名盖章;接替人员也应 在“经管人员一览表”上注明接管日期后签名盖章,并在接 管的账簿上连续登记,不准另立新账。4、凡是办理会计交接事宜,都必须填制“会计移交清 册”,并作会计档案归档。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调阅调阅会计档案要在会计档案室查阅,并应履行登记手 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分管领导同意主要负责人 批准。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单 位分管领导同意主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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