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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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业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农业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目录1, 目的2, 适用范围3, 上游和参考文件4, 定义5, 职责5.1 总经理部5.2 安全质保部5.3 各分公司5.4 农业光伏电站联合管理办公室6,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6.1 农业光伏电站联合管理办公室6.2 三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6.3 风险区域划分6.4 安全须知6.5 设备设施安全管控6.6 安全教育6.7 巡检7, 附件8, 附录农业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方的 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农业大棚光伏电站、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等有非电站员工经常进入作业

2、的光 伏电站园区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安全文明生产秩序,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各分公司农业光伏、渔光互补等有非电站员工进入作业的光伏电站。3 3 上游和参考文件4 4 定义 农业光伏电站联合管理办公室:由农业公司和光伏电站联合成立,由双方各派一人作 为联合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人员。总经理部 (1)为本程序的运行提供组织保障、资保障; 2 5.2 安全质保部 (1)负责制订、维护升版本规定; (2)监督本制度的实施。3 5.3 各分公司 (1)负责在相关电站落实本规定; (2)与农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协调设置农业光伏电站联合管理办公室事宜; (3)为设置农业光伏电

3、站联合办公室提供人力、物力等相关资支持。农业光伏电站联合管理办公室 序号 文件类别 文件编码 文件名称 1 法律法规 主席令 第 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法律法规 主席令(九届第 1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 公司文件电站操作票管理标准 4 公司文件电站工作票管理标准 。、农业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对进场人员情况进行核查; (2)人员出入管理登记; (3)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震撼教育,并留有相关记录备查; (4)对进入场区内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等相关人员、机械审核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人员和机械不得进入场区作业; (5)归口管理部门,定期召集双方领导召开安全生产

4、管理工作会议。6 6 安全 生 产管理规定1 6.1 农 业 光伏电站联合管理办公室(1)农业光伏电站在投产前应成立“农业光伏电站联合管理办公室”,由农业公司和_光伏电站联合成立,由双方各派一人作为联合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人员。(2)联合管理办公室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掌握每天进场人员情况,人员分布情况,掌握每 天的场内作业准类,特别是有危险性的作业要及时通报双方进行有效管控。2 6.2 三 方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明确太阳能公司、农业公司和农业承包人三方应担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光伏电站现场安全风 险及提高承包人安全意识,农业作业前必须签订三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应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1

5、农业承包人不得触碰光伏板、直流电缆、汇流箱、箱变、直埋电缆等任何发电设备。(2)农业承包人不得进入逆变器室、升压站区、管理站房等任何发电设施区域。(3)任何人未通知光伏电站或未办理两票,擅自在光伏区域内施工作业,其承担全部责任 (4)农业承包人进入场前必须接受我方的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电站人员有权利拒绝 其入场。农业承包人无条件接受我电站人员的安全管理,如有存在可能影响电站设备安全的行为, 光伏电站人员有权阻止。风 险区域划分为了让农业承包人更直观辨识场内风险区域,对整个场区进行风险区域划分,分为高风险区 低风险区、道路等区域。在光伏电站大门入口处设置风险区域示意图。示意图牌应采用铝塑背

6、板材料,确保牢固耐用。,农业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 全须知在电站大门口和大棚入口处设置安全须知牌,安全须知牌应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1)未经许可禁止进入逆变器区和升压站区; (2)禁止触碰组件背板及直流电缆; (3)禁止触碰汇流箱及其进出电缆; (4)禁止在大棚内禁止堆放干草等可燃物料; (5)禁止在大棚内吸烟及使用明火设备; (6)紧急处置方案等。设 备设施安全管控6.5.1 1 光伏大棚大棚内部禁止堆放可燃物,如干草等,禁止触碰组件、光伏直流电缆及插接头等带电设备 设置灭火器及警示标牌标语,农忙季节加强巡视。大棚顶部组件直流电缆定期排查,确保固定 牢固,绝缘有效。大棚附近的杂草应及

7、时清理。大棚入口处设置“当心触电”、“禁止明火”及灭火器摆放标志等警示标志。大棚入口处设置安全须知告知牌,安全须知告知牌的内容见 6.4 小节 6.5.2 2 汇流箱汇流箱要安装防护罩,进行物理隔离,防止人员触碰。防护罩上设置“禁止触碰”、“高压 危险”和“禁止停留”等安全警示标志。汇流箱锁具要考虑安全性。6.5.3 3 逆变器房设置安全围栏、张贴警示标识、设置灭火器;定期巡视,确保逆变器室门窗锁闭。6.5.4 4 直埋电缆设置电缆桩、地下设置标志牌、警示标志,直埋电缆直线上电缆桩间距不超过 20m。6.5.5 5 升压站实行封闭管理,配置灭火器、消防沙等灭火器材,设置警示标牌。6 6.6 安

8、 全 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入场培训、专项培训、定期培训等形式,所有安全培训记录均进行存档备 农业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案。农业承包人首次进入光伏区前必须经过电站运维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1)三方安全管理协议 (2)光伏电站及原理简介; (3)危险区域分布及危险; (4)应急处置措施; (5)震撼教育; (6)两票等相关管理制度。巡检 农业电站制定针对农业大棚特点的巡检制度; 电站运维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视,定期组织农业公司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农忙季节, 有针对性的提高巡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农业承包人的危险作业,并同时通过联合办公室 通报农业公司采取措

9、施加以制止。7.附件 1)三方安全管理协议 8.附录 无 、,附件 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一、协 议 各 方:甲方():乙方(农业公司):丙方(承 包 人):二、作业 区 域:_农业大棚光伏电站园区 三、协 议 内容: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方的 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农业大棚光伏电站园区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安全文明生产秩序,保证人身和 设备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 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

10、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 协调”的规定。经各方单位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各方应严格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1.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 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2. 电站和农业公司均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 责,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共同协商做好 园区安全生产工作。3.成立联合工作办公室,由 电站和农业

11、公司联合成立。4.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 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 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 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 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5.各方均应针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设施,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 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各

12、方严禁损坏或随意拆除 对方设置的设备标识和安全警示标示、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拆除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原搭设 方的同意,并采取有效的保证安全的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 搭设方的验收。6.各方必须保持园区内的通道畅通,严禁在园区公共道路上堆放各类物资;任何时刻必 须保证消防应急通道畅通,临时必须占用消防应急通道时,应设置临时导向牌,确保应急通道 必要时应派专人进行现场值守,直至通道恢复原状。7.各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方可上岗作业。8.电站和农业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 品,并监督、教育从

13、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9.电站和农业公司应当对所属的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掌握本岗位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经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电站和农业公司所属的从业人员均应接受对方单位的入场安全教育,告知对方从业人 员所属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双方应友好协商约定入场安全教育时间和方式,双方在培训 表格上签字确认。建立相应的入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10.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进入对方所管理的工作区域(如:农业公司封闭管理的大

14、棚),如 因工作场所交叉确需进入对方管理区域(如:电站人员需要进入农业大棚内部检查维修设备)时,对方应提供便利。双方所属的从业人员严禁私自操作和触碰对方生产设备、设施,由于一 方从业人员私自触碰对方设备,该方除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并完全承担由此引发的安 全生产责任。11.在农业大棚光伏电站园区内进行可能危及双方人身、设备安全的施工作业时,需要履 行审批程序,经过双方值班负责人同意,并认真开展作业风险分析p ,加强作业流程安全管控, 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严格进行现 场监护,确保施工安全。对于私自施工造成的安全事件,该方承担全部责任。12.各方均应遵守园区治安保卫相关规定,遵守园区出入管理相关管理制度,临时出入园 区人员需要经过所属方批准,并安排陪同监护人员。13.由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协议上述相关条款规定,引发的安全生 产事件,肇事方应承担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全部安全责任。14.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与国家法律、 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1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各存一份。四、协议签订 甲方签字:签字日期:(单位公章)乙方签字:签字日期:(单位公章)丙方(承 包 人):签字日期:第 15 页 共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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