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芜湖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口项目完成结果评价口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项目单位: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部门: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报告日期:2020年10月10日芜湖市财政局(制)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地址芜湖市天门山西路25号邮编241000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起至2019年12月止计划安排资金(万元)86.63实际到位资金(万元)86.63实际支出(万元)86.63结余(万元)0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省财政省财政省财政市财政86.63市财政86.63市财政86.63市财政0县市区财政县
2、市区财政县市区财政县市区财政其它其它其它其它项目负责人高飞联系电话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支出内容实际支出数会计凭证号备注办公室朱琳报销2019年一月份物业管理费74995.03JZ-04-0040办公室朱琳报销2019年23月份物业管理费185568.69JZ-06-0043办公室朱琳报销2019年4-6月份物业管理费286353.03JZ-07-0087办公室朱琳报销2019年7-9月份物业管理费278353.03JZ-10-0055办公室朱琳报销2019年10-12月份物业管理费41035.22JZ-12-0173支出合计866305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预期
3、目标实际完成为法院审判综合楼、2号楼(原培训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办公、办案场所、公共区域购买安全保卫、保洁、绿化养护、客服、会务及电梯维护服务,购买方式为政府统一采购。已完成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指标(目标)值实际完成值项目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物业服务规模、范围是已完成质量指标确保物业服务持续提高是已完成时效指标资金到位率100%及时成本指标节能指标是已完成项目效益指标经济效益黯标服使管业金和平物资益水保费效理确务用是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文明机关创建是已完成生态效益能标创建资源节约型机关是已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服务单位满意度是已完成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4、99评价等次优秀四、评价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单位签字高飞主任办公室姜茜处长计装处冯晓雯主任监察室汪浸会计计装处评价组组长(签字):年月日项目单位意见: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章):年月0主管部门意见: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年月0联系电话:填报人(签名):汪濠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一)项目基本概况大楼水电费项目为2019年延续预算项目,为法院审判综合楼、2号楼(原培训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办公、办案场所、公共区域购买安全保卫、保洁、绿化养护、客服、会务及电梯维护服务,购买方式为政府统一采购。(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
5、理情况1、2019年项目预算资金86.63万元,由市财政全额保障。2、2019年项目支出86.63万元,支出执行率为100%。为法院审判综合楼、2号楼(原培训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办公、办案场所、公共区域购买安全保卫、保洁、绿化养护、客服、会务及电梯维护服务,购买方式为政府统一采购。3、我院在保证节能、环保的前提下,以勤俭节约、量力而行为原则,严格坚持合理适用,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科学组织,严格控制标准,注重厉行节约,对资金使用严格财经纪律,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的实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实际支出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的用途相符,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
6、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超标列支相关费用,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为法院审判综合楼、2号楼(原培训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办公、办案场所、公共区域购买安全保卫、保洁、绿化养护、客服、会务及电梯维护服务,购买方式为政府统一采购。该项目资金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我院在保证节能、环保的前提下,以勤俭节约、量力而行为原则,严格坚持合理使用、控制标准,注重厉行节约,对资金使用严格财经纪律,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率。评价结论:优秀。(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1、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将进一步完善物业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美誉度。2、业务管理方面,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按季度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物业公司资料的归集归档整理工作,同时落实问责机制,将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和及时情况作为物业公司及岗位绩效考核的评价依据,以提高物业员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七)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