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方法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03的通知Spubid各市、州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目前,我省工程计价模式处于改革时期,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由湖南省建设厅颁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方法(简称计价方法)是我省计价模式改革的一个里程碑,计价方法推行的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是针对我省计价模式现状采取的具体措施。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简称计价标准GB50500-2003)是国家工程计价改革的重要举措,由于我省现行定额(消耗量标准)与计价标准的局部内容不能配套,为了便于执行
2、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贯彻执行计价方法与计价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定额计价的工程应按我省计价方法规定执行。二、按清单计价的工程,从2003年7月1日起国家颁发的计价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在我省必须严格执行,清单计价格式及其他规定仍按计价方法执行。三、在具体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二。三年四月二十日湖南省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02578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方法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省直属有关厅(局)、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各有关单位:为了标准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招标与工程计价的需
3、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方法,以及省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方法(以下简称计价方法),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执行事项通知如下:一、本计价方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但两种计价方法不能同时使用。二、本计价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仿古)绿化工程。三、本计价方法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一个转折点,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是标准建设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因
4、此,要求省市、州工程造价管理站认真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宣传工作,并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四、本计价方法自二C)C)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原省建委湘建1995监字第318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市政工程取费标准的通知;省建委湘建1998价字第566号关于颁发湖南省施工企业统一安装工程取费标准的通知、及省造价总站湘价2002计19号关于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取费标准的通知;省建委湘建1997监字第372号关于颁发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取费标准的通知;省建委湘建1999价字第296号关于颁发湖南省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取费标准的通知及相应解释说明、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等停止执行。但已发出招
5、标书和已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书和合同所签定的条款执行。二C)C)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总说明1 .为了统一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工程编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那么,制定本规那么。2 .本规那么是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方法的组成局部,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O3 .本规那么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3.1 建筑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桩根底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3.2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
6、工程,其他工程。3. 3安装工程包括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4. 4市政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地铁工程,钢筋工程,撤除工程。5. 5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6. 本规那么由工程编码、工程名称、工程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那么和工程内容构成的,并以表格形式表现。7. 工程编码5.
7、1工程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全省统一;第五级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区分具体工程的清单工程特征而分别编码。5.2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第一级表示分类码(分二位);建筑工程为O1、装饰装修工程为O2、安装工程为O3、市政工程为O4、园林绿化工程为O5o第二级表示章顺序码(分二位);第三级表示节顺序码(分二位);第四级表示清单工程码(分三位);第五级表示具体清单工程码(分三位)。5.3工程编码结构如下: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第五级为具体清单工程编码第四级为清单工程名称码第三级为节顺序号第二级为章顺序号6.工程名称第一级为分类码6.1工程名称原那么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
8、命名。6. 2工程名称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那么的原那么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7.工程特征。7. 1工程特征是对工程的准确描述,是影响价格的因素,是设置具体清单工程的依据。7. 2工程特征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项。7. 3凡工程特征中未描述到的其他独有特征,由清单编制人视工程具体情况编制,以准确描述清单工程为准。8. 计量单位8.1计量单位采用根本单位,除各专业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8.1.1以重量计算的工程吨或千克(t或kg);8.1.2以体积计算的工程立方米(m3);8.1.3以面积计算的工程平方米(m2);1.1. 4以长度计算的工
9、程延长米(m);8. 1.5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工程一个、套、块、橙、组、台、根;8.1. 6没有具体数量的工程宗、项、系统。8 .2各专业有特殊计量单位的,均在各专业篇说明或章说明中规定。9 .工程量计算规那么。9. 1工程量计量规那么是指对清单工程工程量的计算规定。9. 2除另有说明外,清单工程工程量的计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考虑;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1O.工程内容10. 1工程内容是指完成该清单工程可能发生的具体工程,可供招标人确定清单工程和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10.2凡工程内容中未列全的其他具体工程,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或图纸要求编
10、制,以完成清单工程为准,综合考虑到报价中。1 1.“总说明”未尽事宜,在篇、章说明中闸述。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我省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均应遵守本方法。本方法包括湖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以下简称清单计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方法(以下简称定额计价)。采用清
11、单计价或定额计价,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采用工程量清单工程及相应的综合单价计价为主的方法。本方法所称定额计价是指采用单位工程估价表或单位工程基价表及相关取费标准计价的方法。第二章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第四条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是依据本方法统一规定编制的拟建工程工程的明细清单。(二)工程量清单由总说明、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措施工程清单、其他工程清单等组成。(三)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拨付工程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的根底。第五条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工程量清单必须由具有相应工程造
12、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二)工程量清单依据本方法、招标范围的有关要求、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三)工程量清单工程及计量规那么如有缺项,可作补充,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第六条工程量清单计价(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本方法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工程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计价的活动。(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现行设计标准、施工验收标准、质量评定标准等综合考虑。(三)标底必须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依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和市场价格进行编制。(四)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
13、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场价格自主报价。(五)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清单工程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工程清单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不可竞争费用、税金组成。工程造价表序号名称计算程序及说明1工程清单工程费(清单工程一程量*综合单价)2措施工程费技术措施工程费+(1+技术措施工程费)*综合措施工程费费率3其他工程费详见附件二表44不可竞争费用(3)*不可竞争费用费率5税金(4)*税率工程造价51、工程清单工程费应包括完成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所需的费用。
14、2、措施工程费应包括完成该工程工程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费用,分技术措施工程费和综合措施工程费。(1)技术措施工程清单中的金额,可按本计价方法的综合单价细目,结合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具体情况填写,措施工程清单可按附件一“措施工程费一览表”列项。(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技术措施工程,中标人可按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依据市场价格提出费用要求,经招标人审查确定。13)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发生的技术措施工程清单漏项所造成的费用损失,投标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招标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3、其他工程费指除分局部项工程费和措施工程费外,该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1)不可预见费
15、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可按估算金额填写。(2)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是指招标人将按国家规定准予分包或者指定材料供给等而预留的金额,可按估算金额填写。(3)总承包效劳费是指配套管理费。指投标人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的配合施工所发生的费用。(4)零星工作费是指应招标人要求而发生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和定价的零星工作,包括人工、材料和机械。应按附件二表4一1“零星工作费表”的金额填写。第七条工程综合单价由完成该工程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组成,并应考虑风险因素。第八条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应由以下内容组成。
16、1)(2)(3)(4)(5)表1工程造价汇总表。(6)表2工程量清单。(7表3技术措施工程清单。(8)表4其他工程清单。(9)表41零星工作费表。(10)表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表6工程量清单工料机分析表(12)表7技术措施工程费分析表。(13)表8工程人工、材料、机械数量(价格)汇总表。(14)表9工程设备数量、价格明细表。(二)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标准格式填写规定。1、“封面一”应由编制单位填写、签字、盖章。“封面二”应由投标人填写、签字、盖章。2 .“投标总价”应由投标人填写、签字、盖章。3 .“填表须知”应由招标人填写。除规定内容以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内容;4 .“
17、总说明”应由招标人按以下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没规模、工程特征、方案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2)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发包范围)。(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5、表1中“工程造价汇总表”应由投标人填写。表中金额应分别按照表2“工程量清单”,表3”技术工程清单”和表4“其他工程清单”的合计金额填写。6、表2工程量清单”中金额应由投标人填写,其他由招标人填写。7、表3”技术措施工程清单”中的金额应由投标人填写,其他应由招标人填写。
18、8、表4“其他工程清单”中招标人局部应由招标人填写(包括金额),投标人局部应由投标人填写。9、表4一1“零星工作费表”中的金额应由投标人填写,其他应由招标人填写。并应遵守以下规定。(1)人工名称应按不同工种分列,材料和机械应按不同名称、规格、型号分列。(2)人工计量单位按工日,材料按根本计量单位,机械计量单位按台班计列。(3)数量应由招标人按估算数量填写。(4)工程竣工时,零星工作费应按实结算。10、表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表7“技术措施工程费分析表”应由招标人根据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要求后,由投标人填写。11、表6“工程量清单料机分析表”应由招标人根据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要求后
19、由投标人填写。12、表8“工程人工、材料、机械数量(价格)汇总表”和表9“工程设备数量价格明细表”中的材料、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设备数量应由招标人填写,其他由投标人填写。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一致。(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详见附件二。第九条工程量变更及其变更计价。(一)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合同约定调整。(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工程量的变更应按以下方法调整。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有漏项或工程量有误,由招标人或中标人提出,依据本方法计量规那么经双方确认后调整。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或工程量的变更由招标人或中标人提出,经双方
20、确认后调整。(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按以下方法确定。1、当分局部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10%(含10%)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2、当分局部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的10%,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工程时,中标人可根据本方法规定的定额计价方法提出调增、漏项或新增工程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审查确定。第三章定额计价第十条定额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产品,必须消耗一定数量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以及有关费用的标准。第十一条采用定额计价其标底必须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依据本方法和招标文件
21、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市场价格,并根据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合理施工方法等进行编制。第十二条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施工设计图纸,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场价格编制。第十三条定额计价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含工程措施费)、施工管理费(含财务费)、利润、价差(包括工、料、机)、其他、不可竞争费用、税金组成。(一)以直接工程费为取费根底的工程,其计价程序如下:序号名称计算方法及计算程序1直接工程费1.1+1.2+1.31.1定额直接费按定额计算的费用之
22、和1.2技术措施工程费按附件一及附件四的规定计取1.3综合措施工程费(1.1+1.2)*综合措施工程费费率2施工管理费1*施工管理费费率(含财务费费率)3利润1*利润费率4价差消耗量*(市场价一定额价)5其他由承(发)包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计算.包括时工、协商工程等6不可竞争费用(15)*不可竞争费用费率7税金(16)*税率8工程造价17(二)以人工费为取费根底的工程其计价程序如下:序号名称计算方法及计算程序1直接工程费1.1+1.2+1.31.1定额直接费按定额计算的费用之和(安装工程等包括主材费)1.2技术措施工程费按附件一及附件四的规定计取1.3综合措施工程费(L1+1.2)中的人工费*综
23、合措施工程费费率2施工管理费(1.1+1.2)中的人工费*施工管理费费率(含财务费费率)3利润(1.1+1.2)中的人工费*利润费率4价差消耗量*(市场价一定额价)5其他由承(发)包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计算.包括时工、协商工程等6不可竞争费用(15)*不可竞争费用费率7税金(16)*税率8工程造价17第十四条定额计价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一)定额计价标准格式应由以下内容组成。1 .封面(封一、封二)2 .投标总价3 .工程造价编制说明4 .表1工程造价表5 .表21表22工程预(结)算表6 .表3主要材料汇总及价差调整表7 .表4工程设备数量、价格明细表。(二)定额计价标准格式分别由招标人委
24、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编制填写或投标单位编制填写。(三)定额计价标准格式详见附件三。第十五条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一)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合同约定调整。(二)因设计变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调整。(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变更后的价格按以下方法确定。1 .当分局部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10%(含10%)以及因设计变更被取消的工程按原定额单价及投标报价相应费率、工料机单价确定。2 .当分局部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的10%,以及因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工程应按定额单价及定额规定的相应费率、市场价格确定。第四章附那么第十六条在工
25、程计价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根据本方法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工程隶属关系,向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申请行政调解处理,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承(发)包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定额计价方法计算。第十八条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的各项费用详见附件四。其中“不可竞争费用”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收缴的费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非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计算,任何投标人或招标入均不得压低其标准。第十九条发包人应将合同文本及竣工结算等有关资料,按工程隶属关系送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备案。第二十条本方法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及编制
26、规那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湖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配套使用。第二十一条本方法由省建设厅颁发,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填写附件一措施工程费一览表措施工程费一览表一、综合措施工程费1 .临时设施费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3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4 .工程测量放线、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二、技术措施工程费第一篇建筑工程1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包括根底及轨道铺拆费)2 .高层建筑增加费3 .脚手架搭拆费4 .已完工程保护费5 .施工排水、降水费6 .临时用地占用费7 .检验试验费8 .二次搬运费9 .缩
27、短工期措施费10.无自然采光、通风、照明、通讯施工设施增加费11.其他第二篇装饰装修工程1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包括根底及轨道铺设费)2 .已完工程保护费3 .高层建筑增加费4 .脚手架搭拆费5 .检验试验费6 .二次搬运费7 .缩短工期措施费8 .无自然采光、通风、照明、通讯施工设施增加费9 .其他第三篇安装工程1 .高层建筑增加费2 .超高增加费3 .脚手架搭拆费4 .有害环境施工增加费5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6 .采暖、空调系统调试费7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包括根底及轨道铺设费)8 .施工排水、降水费9 .无自然采光、通风、照明、通讯施工设施增加费10.管道夸越或穿
28、越施工措施费11.格架式桅杆增加费12.二次搬运费13.检验试验费14.焦炉施工大棚费15.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费16.组装平台费17.联动试车费1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9.缩短工期措施费20.其他第四篇市政工程1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装费(包括根底及轨道铺拆费)2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3 .不利施工条件增加费4 .围堰5 .筑岛6 .脚手架、支架、工作平台搭拆费7 .施工排水、降水费8 .施工用电源设备及线路安装撤除费9 .原有路基、管线保护费10.临时护栏11.施工便道12.无自然采光、通风、照明、通讯施工设施增加费13.临时用地占用费14.检验试验费15.缩短工期措施费16.临时便桥
29、1 7.洞内施工通风、供水管路、动力照明线路安装撤除费2 8.其他第五篇园林绿化(仿古)工程3 .脚手架搭拆费4 .施工排水费5 .已完工程保护费6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7 .施工因素增加费(边施工边维持交通、防游人干扰和路面保护等)8 .二次搬运费9 .缩短工期措施费10 .苗木养护11 .其他附件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封面一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及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封面二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及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投标总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总价
30、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编制时间:填表须知1 .工程量清单表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人员签字盖J3Lo2 .工程量清单表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3 .工程量清单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4 .工程量清单所有报价以币表示。5 .投标报价文件应一式份。6 .其他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1工程造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金额(元)1分局部项工程费合计(表2)2措施工程费合计2.1技术措施工程费(表3)2.2综合措施工程费(附
31、件四表三)3其他工程费合计(表4)4不可竞争费用5税金合计附件三定额计价标准格式封面一工程标底价编制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及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封面二工程投标报价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及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投标总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编制时间:工程造价编制说明(包括的内容)1 .工程概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工程地点、经济指标、结构形式、根底形式等。2 .编制依据(计价方法的采用、图纸、标准等)。3 .特殊材料、设备情况
32、说明。4 .其它需特殊说明的问题。5 .标底价或投标报价,主要材料、人工消耗量。附件四建设工程费用组成及费用表建设工程费用组成表一、不可竞争费用表二、施工企业取费费率参考表表三、综合措施工程费费率参考表建设工程费用组成1、人工费2、才%直接工程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1、临时设施费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3、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场地清理费措施费用4、工程测量放线、定位复测、工程点交、5、平安文明施工增加费6、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7、高层建筑增加费8、超高增加费(操作高度)9、脚手驾搭拆费10、施工排水、降水费11、检验试验费12、缩短工期措施费13、其他(包括附件-措施工程一一览表中的有关工程)1、
33、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编费K可竞争费用3、根本养老保险费4、职工失业保险费5、职工医疗保险费6、平安文明施工增加费7、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8、工会经费9、职工教育经费10、其他1、管理人员工资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施工管理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保险费7、税金8、其他利润财务费税金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根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根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
34、定发放的各项补贴、津贴。(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期间的应发给生产工人的工资。(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职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6)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和个人按标准交纳的住房公积金。(7)劳保基金:是指由职工工资中支付的养老金、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8)医疗保险费:是指由职工工资中支付的根本医疗保险费。2.材料费:是
35、指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包括材料预算价格及检验试验费。(1)材料预算价格包括:a.材料原价(或供给价格);b.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c.运输损消耗: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防止的损耗;d.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给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2)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
36、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以下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
37、用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撤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二)措施费:是指施工过程中
38、必须发生的且由承包人采取的措施费用。包括综合措施工程费、技术措施工程费。1 .综合措施工程费包括以下内容:(1)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撤除费或摊销费。(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保温、防雨措施增加的材料费、人工费和设施费用,不包括特殊工程搭设暖棚等的设施费用。(3)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
39、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4)工程测量放线、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2 .技术措施工程费包括如下内容:(1)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是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铺助设施的费用及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2)高层建筑增加费:建筑物超过六层或者檐高超过2O米需要增加的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等费用。13)超高增加费:操作高度距离楼地面超过一定的高度需要增加的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等费用。(4)脚手架
40、搭拆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5)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工程地点遇有积水或地下水影响施工需采用人工或机械排(降)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井点安装、撤除和使用费用等)。(6)检验试验费:是指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包括试桩费:幕墙抗风试验、桥梁荷载试验费、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等。(7)缩短工期措施费:是指由于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应计算的措施费。包括以下内容:(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2
41、)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及增加场外运费:是指由于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施工不能按正常流水进行,因赶工需加大周转材料投入量及所增加的场外运费费用。(8)无自然采光施工通风、照明、通讯设施增加费:是指在无自然光环境下施工时所需通风设施、照明设施及通讯设施所增加的费用。(9)二次搬运费:是指因场地狭小,或障碍物等引起的材料、半成品、设备、机具等超过一定运距或发生的二次搬运、装拆所需的人工增加费(包括运输损耗)。(IO)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工程完工后未经验收或未交付使用期间的保养、维护所发生的费用。(11)临时用地占用费:指业主未能提供施工用地使用权,施工单位需租用的场地和弃土占地等费用。(12)
42、有害环境施工增加费:是指当施工环境中存在有毒物质、有害气体和粉尘,其浓度超过允许值时所增加的人工降效及费用。(1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人工降效费。(14)采暖、空调系统调试费:是指采暖工程和空调工程竣工后整个系统进行调整试验所增加的费用。(15)安装工程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费:是指管道安装时需跨越路面,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16)格架式桅杆增加费:是指安装设备重量在80吨以上安装高度在1。米以内、设备重量在60吨以上安装高度在1020米以内、设备重量在40吨以上安装高度在20
43、米以上时所使用的金属桅杆台次使用费(包括桅杆本体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卷场机、索具等的折旧摊销,桅杆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配件的更换等费用)。(17)焦炉施工大棚费:是指焦炉烘炉施工大棚的搭建、撤除、折旧、使用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作棚的摊销费、仓储费和保养费)。(18)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费:是指焦炉烘炉热态工程中(包括热态作业的特殊劳保消耗)按焦炉本体砌筑直接费所占一定比例的费用。(19)安装工程组装平台费:是指为配合设备安装的临时平台组装、制安、撤除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增加费。(20)安装工程联动试车费:是指设备安装完毕后,整个系统进行联动试运行所发生的费用。(21)市政工程脚手架、支架
44、工作平台搭拆费:指各类脚手架、支架、拱盔、工作平台的搭拆、维护、摊销(或租赁)费用。(22)市政工程施工吊栏、托架摊销费:指箱梁施工中托架和吊栏的制作摊销费用。(23)市政工程围堰:指各类围堰的堆筑、撤除、清理和维护费用。(24)市政工程筑岛:指人工岛的填筑、撤除、清理和维护费用。(25)市政工程临时便道:指工程施工需要或维持车辆行人通行临时道路的修建、撤除和养护费用。(26)市政工程原有路基、管线保护费:指对原有路基、路面、各种管线、电缆、光缆等其他设施的保护费用。(27)市政工程施工用水、电源设备的安装撤除费:指施工用水电自接入点至施工现场配电箱、用水点的设备及其固定管线的敷设撤除和摊销
45、费用。生活用水用电设施不在其内。(2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因素增加费:是指边施工边维持交通、防游人干扰和路面保护等措施费用。(29)其他:是指以上未列措施工程而实际需要发生的措施工程的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等技术措施工程费用,编制招标标底时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及相应规定计取。未作具体规定的,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的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证为准。编制投标报价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相应规定自主报价。临时设施等综合措施工程费用编制招标标底时按照本附件四表三计取,编制投标报价时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本附件四表三计取。其取值范围应根据工程复杂、难易程度取定。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可参照附件五建筑安装工程分类标准取定。二、间接费由不可竞争费用、施工管理费和财务费组成。(一)不可竞争费用: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应进入工程造价的费用。包括:1 .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2 .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3 .根本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是指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交纳的职工根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局部)。4 .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5 .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向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交纳的职工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