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职工规章制度选编.docx

上传人:randyorton 文档编号:494568 上传时间:2018-11-18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3.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乡镇干部职工规章制度选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乡镇干部职工规章制度选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乡镇干部职工规章制度选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干部职工规章制度选编.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乡镇干部职工规章制度选编 特征码 MyWfvmJUrtmTRzbOVNgs 镇干部职工定期述职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部职工思 维能力、归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锻炼,进一步提高 镇机关的工作效率,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对象 除镇领导外的其他在职职工。 二、述职时间 每周星期五下午(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三、述职内容 1.学习情况。 2.本职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 解决问题的方法,下一步工作打算) 。 3.包村工作开展情况。 4.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 5.工作建议或意见。 四、本制度从 20XX 年 10 月 1

2、 日起施行。 第 2 页 镇首问责任制 为了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立党为公、执 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改进镇的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 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镇各项工作的 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凡来人、来电话(以下简称“办事人” )到镇办事、咨 询或者投诉、来访时,第一个接触的工作人员(勤杂人员除外) 即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对于办事人所提出的问题必须 耐心细致地负责解答、处理或指引承办服务的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对象 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对象为镇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人或来电话时

3、,要自觉使用“请、 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做到文明、礼貌, 不得态度冷漠。 2.办事人来镇办理有关事项,如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 范围以内的,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办理;对于手续不全或不符 合有关规定的,必须向办事人说明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 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不 第 3 页 得将本人能办理的事情推给领导。 3.办事人到镇或来电咨询有关事项时,属于自己职责 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 听明白为止;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 热情地将办事人引荐给办理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或咨询相关人 员后予以答复;具体负责人员不

4、在单位时,首问责任人要认真 记录好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并负责向具体负责人员转达到; 不能使用“人不在” 、 “不知道” 、 “不清楚” 、 “不归我管”等语 言予以回绝。 4.办事人办理或咨询的业务确实不属于镇职责范围的, 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地予以说明。 5.办事人对镇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对干部职工进 行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要认真接待并如实记录,然后向主 要领导汇报。 6.群众到镇上访,要热情接待,问清所反映的情况, 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转交有关领导处理。 7.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答复要准确、清楚且符合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 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

5、相关领导,给予准确的答复。对于 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办事人说明情况。 8.首问责任人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 要事项,要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查询。 第 4 页 四、首问责任制的考核与监督 1.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职工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情况进 行考核和监督,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人员进行查处。要将落实 首问责任制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选优秀的内容。 2.干部职工在处理办事人所申办事项或咨询、投诉、来访 的问题时,发生拒绝、推诿、拖延现象影响办事质量和效率, 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首问责任人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处理不当、态度恶劣、 不负责任,造成办事人上访或

6、严重损害镇形象的,按有关 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有关人员交待办事人 需要办理的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行 政处分。 五、附则 本制度自 20XX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为了在信访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的宗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来信来访人 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及接待行为,根据信访条例等有 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 5 页 第一条 设立镇信访接待室,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 来访。 第二条 确定 2 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群众观 念强、具备较高法律、

7、政策和文化水平的人员作为信访接待员, 具体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第三条 信访接待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的群众,认真听取他们 反映的情况和要求。 第四条 信访接待员要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对重 要来信要填好重要信访阅处单并及时报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 批,对重要来访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五条 信访接待员要建立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台帐,妥善 保管信访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每年进行一次总结。 第六条 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督办)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 办结;重要信访件一般作督办件处理,督办件要书面报结果; 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出办理的进度;对办理 结果需要向上级领导、上

8、级机关汇报、或者需答复信访人的, 要及时写出专题报告或回信。 第七条 在接待中,信访接待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向信访人做 好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 合,尽力做好息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第八条 如遇群众集体上访时,全镇干部职工要根据领导安 排,积极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解工作,控制好事态。 第 6 页 第九条 对信访群众反映和要求解决的事项,信访接待人员 要及时转交相关负责人员办理,相关负责人员不得推诿、抵触。 第十条 处理信访事项应当实事求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 策办事,严禁超越职权,严禁讲不负责的话。 第十一条 要加强与县委、县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互通情 况,紧密协作,确

9、保办事效率。 第十二条 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 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第十三条 信访接待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 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职工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 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违反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的人员 进行查处。并将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 和评选优秀的内容。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 20XX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镇值班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镇机 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方式 为轮流值班。 第 7 页 二、值班时间 每人每次当值一个星

10、期。 三、值班要求 1.提前 10 分钟到岗,负责开启镇机关大门;在下班后负责 锁镇机关大门。 2.检查镇机关每间办公室的保洁情况,督促干部职工及时 搞好办公室卫生。 3.加强巡查,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 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 4.负责下班后的电话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带班领导报告 值班情况。 5.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6.如遇紧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上报和处理结果,并及 时准确地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 四、值班规定 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 时代替人员。 五、接听值班电话注意事项 1.接听电话应主动通报单位名称,如对方未

11、通报单位名称, 应客气地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第 8 页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4.对打听事情、咨询事项的电话,要做到态度和蔼、礼貌 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六、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有 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干部职工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 容之一。 八、本制度从 20XX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镇包村干部工作牵头责任制 为了充分发挥镇干部在包村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包村 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包村干部不包括包村领导。 二、采取

12、轮流牵头方式开展包村工作,每位包村干部牵头 时间为 3 个月。 三、承担牵头责任的包村干部要主动加强与所包村的联系, 组织其他包村干部开展好各项包村工作。 四、承担牵头责任的包村干部每月要向负责该村包村工作 的镇领导汇报一次工作,并定期在干部职工述职会上进行述职。 五、不承担牵头责任的其他包村干部要积极配合牵头人搞 第 9 页 好包村工作,服从牵头人的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工作、推卸责 任。 六、承担牵头责任的包村干部在牵头期时,要主动向下一 位牵头人通报包村工作开展情况,交待清楚未完成的有关工作。 七、本制度正式施行后,原则上由牵头人负责组织开展和 处理各村的包村工作,包村领导负有指导和督促职责

13、;包村工 作中的重要事项须报经包村领导批准同意。 八、干部职工履行包村工作牵头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 考核的内容之一。 九、本制度从 20XX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松潘县镇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 办法 、 松潘县干部管理若干规定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一、病假管理 干部职工生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具备医院的病休证 明,履行请假手续。一年内因病请假连续半年以上的,年度考 核为不称职。 第 10 页 当年因公负伤者除外。 二、事假管理 干部职工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

14、。确因特殊情 况需要请事假者,经领导批准,具备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一年内事假抵扣休假后累计 7 天以上者,按超假天数, 每天扣除工资 5 元。 一年内事假抵扣休假后累计达 30 天或以上者,年度考核 为不称职。 三、旷工管理 干部职工不假离岗,未准假离岗,超假未准,迟到或早 退超过规定时间,调动工作不按时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旷工期间每天扣应得工资的 2 倍。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 超过 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予以辞退。 四、其他假的管理 产假、婚假、丧假、休假、计划生育假视为在岗,但必须 履行请假手续,并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期销假。 产假

15、:正常产假 3 个月,独生子女假 1 个月,母乳喂养 假 1 个月,爱婴医院出生假 1 个月,晚婚、晚育(妇女 24 周岁 及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假 1 个月,剖腹产假 15 天。 婚假:一般 7 天,晚婚(男女双方在国家法定结婚年龄 各推迟 3 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 22 周岁,女 第 11 页 20 周岁)再加 7 天。 丧假:7 天(路途除外) 。 计划生育假:凭医院证明。 休假:连续工龄满 5 年的工作人员,每年可休假 14 天, 以后每增加工龄 1 年,增加假期 1 天,假期最多不得超过 30 天。 休假不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和路途所需时间。 干部职工参加有关

16、部门组织的考试、培训等,在规定时 间内,并有考试、培训组织部门或主管部门的通知或证明,视 为在岗。 产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 4 项假均包括星期天以 及节假日。 假期到期后不按时销假者,视为旷工。 五、迟到或早退的管理 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和签到制度。 按时不上班超过 10 分钟,不满 30 分钟者,视为迟到。 提前下班超过 10 分钟者,视为早退。 按时不上班超过 30 分钟者,视为旷工。 六、执行办法 干部职工考勤制度采取实名签到制,每天签到 4 次(分 为上午 2 次和下午 2 次) ,不准代签,由镇领导班子各成员通过 轮流值班方式予以贯彻执行(每人一周) 。 干部职工因开展工作

17、需要,须离开办公室时,要向负责 第 12 页 执行考勤制度的当值领导说明事由和外出时间,在征得同意后, 才能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一周考勤结束后,执行人在本周末(如遇特殊情况,时 间顺延)下班前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和考勤簿 交镇党委办文书进行妥善保管。 当月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由镇上负责干部管理工作的领 导在次月初召开的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如果干部职工对考勤 结果有异议,须在通报会上立即提出(过时提出异议的,不予 受理) ,由镇领导班子负责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人员进 行调查核实,据实作出决定。 镇党委办公室负责保管好考勤记录、请假条及有关材料。 七、准假权限 干部职工请假必须

18、具备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 (节假日、下班时间、人员在外等) ,请假人可采取电话报告方 式请假,同时委托他人补齐相关请假手续。 干部职工请假,7 天以内由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报人 事部门备案,同时告之负责执行考勤的值班领导该同志的去向 和请假天数;7 天以上的报人事部门批准,请假人将相关手续 报镇党委办公室备案并如实记入考勤簿。 镇副职领导请假,3 天以内由党政一把手和松城片区工 委领导审批,并报县组织部门备案;3 天以上由党政一把手、 第 13 页 松城片区工委有关领导和县组织部门批准,请假人将相关手续 报镇党委办公室备案并记入考勤簿。 八、奖惩办法 干部职工的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

19、、干部推荐、 兑现奖金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 每季度结束前,根据干部职工考勤情况,由分管干部职 工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填好考勤统计表和扣发工资表,并在职 工会上公布。 所扣工资由干部职工在 3 天内自行上缴到镇财政所进行 统一管理。扣出的工资作为奖励基金,用于奖励那些工作踏实、 成绩突出和为请假者代工的干部职工。 对本年度出全勤的干部职工,将在年底时给予不低于 100 元的奖励。 如果干部职工拒不执行以上规定,镇党委、政府将按照 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书面向组织、人事、财政部门 如实反映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如果相关人员不严格执行以上规定,或在执行中徇私情, 干部职工可向镇上相关领导反映,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 的责任。 九、本制度从 20XX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文书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