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商城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peixunshi0 文档编号:496812 上传时间:2025-07-2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京东商城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京东商城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京东商城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京东商城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京东商城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京东商城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制度(2015修订版)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北京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投资的建造、安装工程。包括:(一)物流地产事业部管辖的所有工程项目;(二)行政部门管辖的仓储库房、分拣中心、站点、自提点等改造、职场装修、监控采购和安装等工程项目。第三条北京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以下简称内控合规部)是本公司工程项目审计监督的主体,负责本公司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第四条内控合规部应当在职权

2、范围内做好工程项目审计的相关工作。内控合规部有权对工程参与相关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采取约谈、调查等措施,工程管理部门(物流地产事业部、行政部门)应给与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第五条工程项目的立项(采购申请)、勘察、设计、采购(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履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应当接受内控合规部的审计监督。第六条行政部门管辖工程具体审计事宜按下述规定执行:1)行政部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相关情况以工程情况统计表的形式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内控合规部报送。2)单次合同或框架协议单次采购订单的工程结算金额拟定案结算价在20万元及其以下的,工程结算结果及相关

3、结算资料由行政部门向内控合规部备案,内控合规部对其进行抽查审计;单次合同或框架协议单次采购订单的工程结算金额拟定案结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由行政部门向内控合规部报送结算审计所需资料,内控合规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工程结算审计或工程结算备案完成之前,工程款支付最高不得超过本项工程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的80%,工程结算审计或工程结算备案完成之后才能支付工程结算款(除质保金之外的最后一笔付款)。具体工程结算审计程序如下:a.在施工承包商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含合同外增项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行政部门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结算价款的合理性进行详细审核,并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报告内须

4、明确工程结算金额拟定案结算价);b.拟定案结算价20万元的,行政部门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并编制完成结算审核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由行政部门向内控合规部报送工程结算备案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结算相关资料,内控合规部在工程结算备案表中签署同意备案意见,财务部门依据内控合规部签署同意备案意见的工程结算备案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c.拟定案结算价20万元的,由行政部门向内控合规部提出工程结算审计申请,同时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审计所需资料,内控合规部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才能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内控合规部的工程审计定案金额为准,财务部门依据内控合规部签字认可的工程结算定案表办理

5、工程价款结算手续。3)其他工程审计事项由内控合规部自行安排。第七条物流地产事业部管辖工程具体审计事宜按下述规定执行:1)物流地产事业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整体进展、工程采购、合同履行、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工程结算等情况以周报及月度台账的形式向内控合规部报送。2)工程项目采购,物流地产事业部应将经批准通过的单项采购工作计划、单项采购方案、资格预审合格记录表、供应商考察报告、入围单位审ftt单、招标(采购)文件、评标办法、答疑文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定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等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本资料,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内控合规部备案;3)工程采购相关资审单位考察由物

6、流地产事业部向内控合规部发出考察监督邀请,由内控合规部选择是否派人参加;4)工程采购的开标由物流地产事业部向内控合规部发出监督邀请,由内控合规部派人参加,评标工作是否监督由内控合规部决定;5)工程结算金额拟定案结算价在500万元及其以下的,由物流地产事业部向内控合规部报送工程结算审批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结算相关资料,内控合规部在工程结算审批表中签署同意备案意见,法务部和总裁办根据内控合规部签署同意备案意见的工程结算审批表办理工程结算定案表的盖章手续,财务部门依据工程结算定案表办理工程尾款支付手续,内控合规部对其进行抽查审计;6)工程结算金额拟定案结算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在物流地产事业部副总

7、裁批准后主管CXO批准前,由物流地产事业部向内控合规部提出工程结算审计申请,同期是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审计所需资料。内控合规部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才能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内控合规部认可的工程结算审批表的结算定案金额为准,如有争议,按第7)条执行。法务部和总裁办根据工程结算审批表上的终审意见办理工程结算定案表的盖章手续,财务部门依据工程结算定案表办理工程尾款支付手续。7)工程结算初步审计报告中,物流地产事业部认同的审计意见由物流地产事业部与第三方落实审减、谈判等相关工作;对极为特殊无法达成一致的事项,可以由内控合规部与第三方落实差异事宜,物流地产事业部全力配合。8

8、其他工程审计事项由内控合规部自行安排。第八条内控合规部对工程项目实施审计,可根据审计情况向被审计部门发起质询问卷,被审计部门应自收到内控合规部发出的相关质询问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质询问卷给予书面反馈。在初步调查审计后,应当出具初步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报告应当征求被审计部门的意见,内控合规部根据被审计部门的回复意见对初步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部分做必要修订,对仍有争议的事项,内控合规部做出独立判断意见,内控合规部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被审计部门的回复意见一并报送公司总裁并抄送被审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的审计报告,经内控合规部复核后,由内控合规部依照前款规定征求被审计部门的意见

9、和修改审计报告。第九条内控合规部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确定工程结算审计期限。在被审计部门提供结算审计申请表(适用行政部门)或工程结算审批表(适用物流地产事业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其它完整的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的情况下,内控合规部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计期限的,经主管内控合规部副总裁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计时间。序号工程结算金额拟定案结审查时间1500万元(含)以下从接到结算审计申请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其它完整的结算审计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含)从接到结算审计申请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其它完整的结算审计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

10、0万元(含)从接到结算审计申请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其它完整的结算审计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结算审计申请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其它完整的结算审计资料之日起60天第十条内控合规部在工程项目审计中,发现因管理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公司总裁并做出处理建议;发现被审计部门和工程项目相关人员有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一条被审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说明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审计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第十二条内控合规部履行工程项目审计监督职权所需经费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费用,列入内控合规部预算。第十三条内控合规部应

11、当建立工程项目投诉举报制度。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经查实有重大价值的,内控合规部按照公司规定给予投诉举报人奖励。第十四条内控合规部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并对其监督。内控合规部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结果严重失实的,应当进行复审。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要将所有的工程管理制度报内控合规部备案,包括工程采购制度、工程结算制度、工程变更制度等等。第十六条内控合规部和审计人员审计工程项目,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恪守职业道德。第十七条内控合

12、规部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工程项目的过程中,被审计部门应全面配合工程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资料、派遣熟悉此工程项目的人员陪同审计人员现场复核、对审计提出的疑问及时进行答复等。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被审计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主管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的;(二)与被审计部门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三)与被审计部门或者审计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审计事务的。被审计部门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对审计人员提出回避申请。审计人员的回避,由内控合规部决定。第十九条被审计部门拒绝、阻碍审计或审计调查的,由内控合规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在审计工程项目时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分:(一)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回避,并产生不良后果的;(二)索贿、受贿或者谋取接受不当利益的;(三)泄露公司秘密或者公司商业秘密的;(四)对受理投诉举报问题不认真调查处理,向被举报人泄露举报信息(五)与被审计部门、聘请的专业人员及社会中介机构串通舞弊的;(六)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内控合规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