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工程项目中介机构比选委托制度1、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中介机构的业务委托管理,通过比选等方式,以合理低价、择优选择中介机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基本原则2.1、 透明公正原则:比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司招标工作审查小组应全面沟通、信息共享,评标、定标时做出集体公开决策。2.2、 充分竞争原则:每次比选都应有充分适量的单位参与,公司应鼓励入围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确保比选具有充分的竞争性。2.3、 择优定标原则:公司根据工程项目中介业务的特点,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2.4、 保密原则:入围单位对自己的投标资料必须保密,互不串讲。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
2、标意向,公司任何经办人员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3、适用范围省、市、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法规、规章未作招标要求的,涉及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检验试验、工程审计等中介业务的承包单位选择。对政府垄断服务项目,或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的中介服务项目采用议标、宜接委托确定。当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即可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一般不少于2家,有条件的选择至少3家。4、工作程序4.1、 制定比选计划。内容包括:项目简介、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费用报价要求、送标截止日期、比选办法、违约责任、相关规范和特别约定等;附件包括:技术标编制要求、经济标编制要求。4.2、 制定比选
3、打分方法。制定与具体中介服务业务相适应的服务方案打分方法。一般情况下:公司资历和近期业绩(30分)、从业人员资格和业绩(20分)、服务收费水平(30分)、服务计划和服务承诺(10分)、其它应考虑的因素(10分)。4.3、 发出入围邀请。对资格初审合格的适当数量的比选入围单位发出邀请函,必要时收取适当金额的保证金。入围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满足相应项目中介服务的资质需求;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在高新区(滨江)无不良市场行为。4.4、 服务方案比选。中介业务发包经办部门会同招标工作审查小组组织3人或3人以上,
4、根据预定评分方法进行打分,评标人员根据中介服务方案书中的内容及各评分因素所占的分值进行综合打分,凡得分最高者推荐为中标单位。4.5、 定标和签约。经过必要的商务技术谈判后,经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确定中介服务单位。中介业务发包经办部门负责与中介机构签订书面合同。4.6、 资料管理。由业务主办部门负责比选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5、服务后评价制度5.1、 服务项目结束后2个月内,工程招标审查小组应会同公司中介单位服务对象对中介服务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包括:服务质量、工作绩效、服务响应速度、现场管理质量等。5.2、 对评价不合格的中介机构,三年内不得入围本公司的中介服务比选。对长期合作、评价优秀的中介机构,在中介服务项目时间紧急、金额不大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议标、直接委托形式进行中介业务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