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宅基地买售契约(通用版本)本买卖契约(以下简称“本契约”)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卖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买方:身份证号码:住址:鉴于:1 .卖方是农民宅基地的合法所有人,拥有对该宅基地的所有权;2 .买方希望购买该农民宅基地,并与卖方达成协议。鉴于上述事实,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约定:第一条买卖标的1.l卖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地址的农民宅基地(以下简称“宅基地”)全部权利转让给买方。1.2宅基地的面积为面积平方米,具体边界如附件所示。第二条买卖价格2.1 买方同意以人民币价格购买宅基地,双方一致认可该价格的合理性。2.2 买方应当在签订本契约之日起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买
2、款项。第三条权利保证3卖方保证其对宅基地享有完全的法律所有权,并无任何抵押、担保、租赁或其他财产纠纷。3.2如因卖方违反前述保证,导致买方权益受到损害的,卖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四条过户手续4.1 买方应当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过户手续。4.2 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卖方应将宅基地的产权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交付给买方。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果一方违反本契约的任何规定,使得本契约无法履行或履行困难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2 双方一致同意,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契约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争议解决6.1本契约的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2双方因本契约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其他约定7本契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宅基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计算,至买卖契约生效之日起的期限止。7.2本契约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美方:签名:日期:买方: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