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承包工程项目带班检查制度一、编制目的为强化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二、编制依据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相关行业的规范和标准2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 .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Ill号)4 .集团企业管理手册2.1、项目管理手册2.1、岗位管理手册1.15 .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及集团、
2、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带班检查内容(1)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掌握项目安全生产状况,检查项目各级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技术总监、建造总监、质量总监、安全总监责任的落实。(2)对正在施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3)对于项目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解决,制止现场任何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发生。(4)工程项目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险情,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组织整改或施救,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5)项目带班负责人佩戴红袖章,注明“安全带班”字样,
3、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带班负责人交待清楚。四、带班检查要求(1)每月应制定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计划,明确带班人员、时间、内容。(2)项目只要有施工作业,就必须有负责人24小时带班生产,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代为执行。(3)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在一处或多处醒目的地方设置标牌,标牌中注明当日带班负责人姓名、电话、办公位置及上一级举报电话。(4)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应做好记录。附: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XXXXXXX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施工单位:项目名称:带班领导日期时间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置需要下一班带班人员交接的事项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