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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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 -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导 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指南以展示馆藏、服务社会为宗旨,全面介绍和诠释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所藏档案情况,提供馆藏档案的基本信息和检索方法,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支持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工作,有效地查阅与利用馆藏档案;同时也便于本馆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馆藏,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主动向社会各界提供利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馆藏档案的作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位于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56-158号松柏大厦(四楼),成立于1997年,隶属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要负责收集、

2、管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形成的土地、房产、测绘等专业档案和资料。2002年晋升为福建省一级国家专业档案馆。先后荣获“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厦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建设系统先进单位”、“福建省档案工作优秀集体”等荣誉称号。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定编18人,目前在编人员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共11名。设办公室、业务科、保管科,并在同安区设有工作点。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库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安装了气体消防系统、恒温恒湿系统、防盗防火监控系统、防水系统、电子门禁等先进设备。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坚持“熟悉

3、馆藏档案零盲点、服务接待零距离、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宗旨,年均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档案利用者约8千人次,提供档案利用约2万卷次,为厦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继承公证、落实华侨房屋政策、征地拆迁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为解决房地产权属争议、房屋中介纠纷等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以建设“数字档案馆”为目标,自主开发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管理系统”,对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工作(信息录入及全文扫描),现已完成约64万卷档案,建立了容量为1.5T的庞大数据库。同时建立了局域网,从档案录入扫描查询利用审批阅览电子档案(或调取原件)打印利用内容收费等,都实

4、现了网络化和自动化。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走在福建省前列。多年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逐步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规范体系,如制定了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整理质量管理实施办法、档案业务工作管理规范、房地产权属登记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档案数字化技术管理规范、档案数字化成果管理实施细则、电子档案网上利用暂行规定等规范、标准。档案编研工作也取得成效,主要有新中国成立以来厦门对华侨私有房屋的处理及其历史意义、20世纪二三十年代厦门地价研究、厦门岛土地开发利用状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厦门房地产契约等编研成果。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现有馆藏档案约74万卷(盒)。

5、馆藏档案历史跨度近400年。保存年代最早的为明朝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46年)的档案,清朝时期的也很多,主要是房地产契约契证。保存最多、最完整的是建国以后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约63万卷。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馆藏档案,按档案形成年代和内容特征划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历史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历史档案及测绘档案、土地管理档案、房地产权属档案、房地产文书档案共六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历史档案有:一、房地平面图(英制图),共978张,为1929年至1930年绘制的房地平面图;二、户地原图(户地图),共726幅,1947年至1948年绘制;三、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于1947

6、年至1949年所形成,共272卷;四、房地产契约契证共9694卷(盒),加上分散存于多卷房地产权属档案中的共约6万张,时间自明万历44年(公元1616年)至民国末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历史档案有:一、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1950年至1954年形成,62卷;二、地价册,30卷(盒),1950年编制;三、总归户册,共122册,1950年编制;四、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时间为1952年,总数量为11860张;五、房地产调查登记表,1954年形成,199册,共52456张;六、地籍图,为1956年10月翻制,共252幅448张左右图;七、房地产总归户卡,于1956年编造,共151册;八、房

7、地产清查情况记载表,共109册,1964年编制;九、房屋信托案,共157卷,时间为1952年至1967年;十、房屋退托案,共537卷,时间为1974年至2000年;十一、私房改造案,共2289卷,时间为1958年至1983年;十二、馆藏落实私房(侨房)政策案,共547卷,时间为1984年至x年;十三、房屋清查情况记载表,共306册(盒),时间为1978年至1985年;十四、实测房屋平面图,共9243张,比例为1:200,1984年前后绘制;十五、城镇住房情况分幢普查表,共943册,1984年10月编制;十六、城镇住房情况分户普查表,共1356册,1984年10月编制。测绘档案,主要是1954年

8、至2001年测绘的地形图,共18501张。土地管理档案,共82984卷,形成时间为1974年至x年。房地产权属档案,是指1981年以后至今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所产生的档案,是馆藏重头戏,约63万卷(截止x年7月30日,每日都将新增),占馆藏总量85%以上。还有一个较特殊的类别,叫房地产文书档案,共1013卷,为1949年至1998年厦门市原房地产管理机构所形成的文书档案。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指南按档案形成的时间及档案内容特征的分类介绍馆藏。对房地产历史档案,尽可能详尽介绍每一类档案的形成背景。因为房地产历史档案较为复杂,与历史、时代背景紧密相关,如果孤立地来介绍档案本身,大多数人是无法

9、深入理解档案内容及其利用价值的。突出介绍了具有代表性的馆藏珍贵档案,另将档案利用服务指南作为附录,介绍档案查阅对象、条件、查阅流程、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事项。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馆藏是动态的,每天都在不断接收新的档案入库,馆藏资源也在逐步优化,本指南提供的数字截止日期为x年7月30日。 目 录一、建国前房地产历史档案 1(一)房地平面图(英制图) 1(二)户地原图 1(三)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四)房地产契约契证 3二、建国后房地产历史档案 4(一)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4(二)地价册4(三)房地产总归户册5(四)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5(五)房地产调查登记表 6(六)地籍图6(七)

10、房地产总归户卡6(八)房地产清查情况记载表7(九)房屋信托案7(十)房屋退托案 8(十一)私房改造案 9(十二)落实私房(侨房)政策案 10(十三)房屋清查情况记载表 11(十四)实测房屋平面图 12(十五)城镇住房情况分幢普查表 12(十六)城镇住房情况分户普查表 13三、测绘档案13四、土地管理档案14五、房地产权属档案14六、房地产文书档案17七、馆藏珍贵档案介绍17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馆藏档案介绍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馆藏总数约74万卷(盒),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形成的历史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形成的历史档案、测绘档案、土地管理档案、房地产权属档案等类别。

11、一、建国前房地产历史档案(一)房地平面图(英制图)房地平面图(英制图)是馆藏除了部分房地产契约契证之外,年代最早的档案,是用英制计量单位绘制的房地平面图。其形成背景是:1929年4月20日,漳厦海军警备司令部发出测量厦岛土地布告,对厦门进行全岛土地的丈量。完成测量和绘制市区1:200的房地平面图一份,其区段图幅索引,以“天、地、元、黄”编排次序,这是福建省首次城市测量。我馆保存的房地平面图(英制图)共978张,是1929年至1930年绘制的厦门房地平面图。房地平面图(英制图)主要内容:绘制了当时厦门全岛地貌及每栋房屋的平面图,标注了道路名称、公产单位名称、标志性建筑物名称、房屋门牌号码、房屋平

12、面结构、面积等内容事项。检索方法:根据利用人提供的房地坐落,通过门牌地段对照表查找地段号,再通过地段图幅对照表查找户地图号,再通过新旧图幅索引表查找到对应的“天、地、元、黄、宇、宙”等字,每一个字就代表了英制图的编号。(二)户地原图背景:1946年,厦门地政局着手筹办厦门全岛的地籍整理工作,进行土地测量。市区(包括鼓浪屿)共划为五个段,连同市、郊毗接的禾山郊区第六区段小部分,共计测绘出1:500的地籍图191幅,1947年分别用1:500、1:1000、1:2000等不同的比例尺测绘禾山区(共划分自第6区段至第14区段等9个区段)户地图,共538幅。馆藏现有户地原图(户地图)共726幅。其中:

13、厦门市区户地原图191幅,厦门郊区户地原图535幅。绘制时间:1947年至1948年。户地原图主要内容:标明图幅号、比例尺、起止地号;绘制每宗房地产的占地平面图形、地号;标明占地面积、业主姓名、土地用途、宅(田)号或为什地、荒地、水池等性质。检索方法:市区图根据利用人提供的房地产坐落,通过门牌地段对照表查找地段号,再通过地段图幅对照表查找户地图号;郊区图根据利用人提供的房地产坐落,通过相关对照表查找到户地图号。说明:由于户地原图是用铅笔描绘、再加上图纸本身的磨损和老化,许多字迹,尤其是业主姓名,很多已模糊难辨,给档案利用带来不便。档案抢救工作也只能通过对图纸进行托裱的方式对纸质载体进行巩固,因

14、此,户地原图的内容信息也只能仅作为历史参考依据之一提供利用。(三)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背景:1947年厦门市地籍整理办事处辖下的土地登记处,承办接受房地产总登记业务。登记程序:对图认地号、填写申请书表,初审有关契证、收件收费、登记收件,产权审查、送批、登簿、缮证、配图、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市人民政府财政局地政科承接了原地籍整理办事处的产权登记案卷。1950年5月开办新中国成立前尚未登记房产的补办登记工作,经审查清楚,分批在报上刊登产权公告;同时要求过去在国民政府地政机关登记过,并已领取所有权证的均须重新申请登记,经审查符合的,换发市人民政府财政局颁发的所有权证。至1952年底,计接受登

15、记共22024起,占全市应登记总起数的82.5%。馆藏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大部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1947年-1949年)所形成,按区段以天干为序,分为甲、乙、丙、丁、戊、已,每区段若干卷,共272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954年)形成的有62卷,编号方式与前者类似。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的内容主要有:登记号、申请人姓名、地号、房地坐落、地目面积、定着物、权利来历、共有权人、他项权人、证明书据、登记费、申请登记时间、审查意见、权状(证)发放情况等。检索方法:(1)按登记号查找,每宗地都有登记编号,依编号可查到该地的业主、土地面积、建筑物情况。按地段、街、路、巷门牌号查找到地

16、号、业主、土地面积和土地上的建筑物。 (四)房地产契约契证馆藏房地产契约契证严格意义上不算独立类别,但是非常珍贵,除了有档案凭证价值外,还有文物价值。时间自明万历44年(公元1616年)至民国末年。通常,同一房产权属演变的各个时期的契约契证集中在一起,或者同一业主(及其继承人)的不同房产权属演变的各个时期的契约契证集合存放,由于标的物(房产)年代久远,许多已自然损毁或被拆迁、改造,要想与现代权属关系一一对应起来,许多几乎已无从考证。鉴于此,我们对这些历史形成的袋装档案采取了基本保持原貌的整理方式,即按房地产标的物或业主为单位进行建档,对所有材料进行了专业修复和整理,建立了卷内目录和电子案卷目录

17、一共9694卷(盒)档案已整理规范,并实现了网上查询利用。检索方法:可按房地坐落(地段号)或业主姓名进行查找。说明:除了上述集中保管的房地产契约契证档案案卷外,还有许多房地产契约契证分散存于相关房地产权属档案中,估计二者总量约为6万张。 二、建国后房地产历史档案介绍我馆馆藏建国后房地产历史档案主要是指自建国后至1987年厦门市开展“双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前形成的档案,主要有: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地价册、房地产总归户册、同安契证存根、房地产调查登记表、地籍图、房地产清查情况记载表、房屋信(退)托案、私房改造案等类别。(一) 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略,参见上节内容)(二)地价册背

18、景:1949年10月厦门解放,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原厦门市政府的地籍、产权登记案卷和测绘图册、文书,以及公有房地产清册等档案。接着,厦门市人民政府在财政局设置地政科和公产科,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在清理档案中发现有部分日伪时期被收买的土地的契据短缺,有的则被人盗出变卖。因此决定于1950年春进行全面清理并冻结日伪收买地范围的房地产。同时将所接管的土地(含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以及有关附件,按各区段的地号顺序编造地价册一份。馆藏共有地价册30卷(盒),主要记载了每一宗土地的地段、地号、地目、地价、面积、土地所有权人姓名、住址,并详细记载了土地使用情况,如:宅地、水、田、旱地、道路、公园、山林、

19、盐田、牧场、堤、墓地、学校、沼泽等。检索方法:主要按房地坐落进行查找。房地产总归户册背景:同上,在解放初期厦门市财政局编造地价册后,又按申请书填报的业主(或代理人)住址街道门牌号顺序编造归户册,然后按业主姓氏笔划进行总归户、编造市区房地产总归户册一份。对禾山区各乡村已登记成案的土地(含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也进行清查归户,制成禾山区房地产总归户册。馆藏总归户册共122册,线装本,1950年厦门市人民政府编制,封面盖有“厦门市人民政府财政局印”。每册按业主姓氏编排,集中体现每个业主名下的所有房地产的简要状况:各个房地产的坐落、地积、地价、改良物、使用状况、使用人、登记号数、附记(登记备注等)等

20、检索方法:主要按业主姓名进行查找。 (四) 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全称为“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第二联(县存)”每张存根都编有“同字第号”,时间为1952年,总数量为11860张,是当时同安县颁发土地房产所有权证时政府所留的存根联。检索方法:按权证号进行查找。(五) 房地产调查登记表背景:1953年底,厦门市人民政府对全市房地产进行总调查,调查工作分区分段逐号进行,至1955年年底,计完成开元、思明、鼓浪屿等三个行政区23条街道的房地产总调查工作。除了形成地籍图外,还形成了199册(馆藏共52456张)房地产调查登记表。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所处的位置(地段号、街

21、道门牌)、面积、地价、地目、地租;业主(及共有人)及代理人情况、权证号、管业情况、他项权、建筑物情况(结构、面积等)、调查情况、审查意见、规费、契税等。通常还在表头附近盖有“征用”、“经租”等社会主义改造情况的印章,或有手写体的有关改造的其他情况(如留房多少等),具体调查时期为1954年。该表在实践工作中利用率较高,为了保护档案实体,目前一般只提供复印件利用。检索方法:主要按房地坐落进行查找。 (六) 地籍图背景:为彻底解决档案中地籍图册与实际不符的状况,1953年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房地产进行总复查。总复查工作分区分段逐号进行,至1955年底,完成开元、思明、鼓浪屿等三个行政区23条街道

22、的房地产总复查的外业和内业。接着,又将经过复查、复丈的地籍图,将每一幅对半分割,进行加工复制为二幅的地籍图,计共252幅452张。馆藏“市区地籍图”为1956年10月翻制,共252幅448张左右图。检索方法:可按图幅号或房屋坐落进行检索。房地产总归户卡厦门市房地产总归户卡于1956年编造,按当时的产别(公产、私产、无主代管、信托、代管代修等)分册、再按“公社”、街道、路、门牌进行排列,主要记载房地产业主(及代理人)的情况、房屋使用(自用、出租、借用)情况、房地产的详细情况(包括所处地段号、图号、坐落、地目、面积、地价等级、地价、设备、变动情况等),共151册。检索方法:主要按房地坐落进行查找。

23、房地产清查情况记载表房地产清查情况记载表,共109册,1964年编制。按产别(公产、私产等)分册,先按公社(思明公社、中华公社、厦港公社、文安公社、鼓浪屿区、鹭江公社、公园公社、厦禾公社)、再按房地坐落(地段、路、门牌)排序,记载了业主姓名、产别来源(如改造)、权利来历、房地坐落、土地面积;房屋基本情况:结构、层数、面积、建筑年月、修理情况、新旧、附记等;调查情况:房屋座号、屋次、房号、名称、房屋构造及租金基数、租户情况,附草图(简单平面图)。对租金情况记载较为详细。检索方法:主要按房地坐落进行查找。 (九)房屋信托案背景:为保障华侨产权,维护城市房地产所有者的正当权益,以利房屋之保养与修建,

24、1952年7月成立厦门市房地产信托公司,开办房地产信托业务。信托的对象和手续是:凡华侨业主在国外,或其侨眷在内地管理房屋不方便,以及非华侨房产而要求信托代管经租者,均应具送信托申请书及委托书,由房地产信托公司接受信托管理。信托管理费按实收租金额的6%提取。自房地产信托公司成立至1957年6月,共受托房屋372座,基地4起,授托人中华侨共占79%,职工、外地业主占21%,为信托户收租金123725.01元,每月实收租金约达应收租额的80%以上。1958年底,对国内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房地产信托公司更名为房地产公司华侨信托部,重新规定办理信托经租的对象为:1、对私有出租房屋改造后而不纳入

25、改造的华侨私有出租房屋;2、宗教、祠堂、寺庙出租的房屋;3、其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托管的房屋。至1962年,华侨信托房屋共1100幢,业主811户,占全市华侨出租房屋19%强。信托经租的房屋,按本市公房租金标准收取,统一由华侨信托部保养修缮,统一调配使用,经收的租金除提付房地产税18%、保险费0.8%(有规定未实施)、管理费10%外,修理费视房屋好坏分别留储25%至40%(房屋若未维修,留储金退还业主),剩余的租金按季结算(后改为按半年结算),通知房主具领。“文革”期间,信托业务受到冲击,不少信托房再次被改造。馆藏房屋信托案共157卷,时间为1952年至1967年。内容主要有:1、厦门市私有

26、房地产信托申请书,2、厦门市私有房地产代管经租委托书,3、厦门市私有房地产受托代管点管登记清单,4、厦门市私有房地产委托代管经租委托人印鉴卡、5、信托帐号、6、其他证明材料。检索方法:可按信托帐号、房地坐落、业主姓名等关键词进行检索。 (十) 房屋退托案背景:1958年私房改造后,国家经租的房屋成倍增加,房管股一时难于应付,日常的收租和管理难于周全,对欠租户未能及时催付,因而欠租成风,信托房主无结余租金可领,生活受到影响,这段时期逐年均有信托户申请退托,收回房屋自管。1980年后,有的海外华侨或业主不在本市的信托户来信来访,要求收回托管的房屋进行自管。至1986年,共退出信托房7.66万平方米

27、425户。馆藏退托案共537卷,时间为1974年至2000年。卷内内容主要有:1、取消信托代管的通知(红头文件),2、清理结算房屋房租收支情况记载表,3、证明材料,4、原信托帐号。检索方法:可按信托帐号、房地坐落、业主名等关键词进行检索。 (十一)私房改造案 背景:1958年,厦门私有房屋共有7834户,12769座,其中华侨房屋2144户,5138座。私房业主除了自住自用外,约有58%以上是出租的。1956年中共中央批转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1958年9月,厦门市人民政府成立私房改造办公室,对国内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厦门按中等城市标准,改造起点为出

28、租建筑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用房,出租作生产用房的,实行无起点改造,至1959年3月基本结束。共改造1153户、2742幢。私房出租改造,原则采取赎买政策,纳入国家经租,由国家统一管理、修缮、调配使用和统一租金标准,并在房屋所有权契证上加盖“国家经租”印证,交业主保管,按租金定额每月发给业主20%至40%的定息。幅度系按房屋好坏和原房主生活审定。全市付出的总定息,占全市总租金定额的27.96%。1959年10月,福建省委批转对私房改造办公室的意见;对华侨私人出租房屋必须遵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同样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华侨房主出租房屋改造起点为150平方米,出租作生产用房的实行无起

29、点改造,在留房方面予以照顾(如多幢接受改造,留房一幢;仅有一幢住宅出租,不予改造)。至1961年春结束。纳入改造的华侨业主787户,2638幢,平均每户留房275平方米。对华侨出租房屋不符合改造条件的,一律纳入信托。馆藏私房改造案共2289卷,时间为1958年至1983年,卷内内容主要有:1、厦门市区私有出租房屋房主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跃进规划书,上面载有房主姓名、申请国家经租房屋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对私房改造的思想认识、政府对留房的审批意见等;2、批准国家经租房屋移交接管表;3、领取定租收据;4、房改号(如思字号);5、私有房屋调查表。检索方法:可按房改号、房地坐落、业主名等关键词进行检索。 (

30、十二)落实私房(侨房)政策案背景:“文革”期间,共接管、代管国内业主、华侨业主房屋2351户,建筑面积27.77万平方米,其中,华侨业主1070户、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国内业主1281户、建筑面积10.17万平方米。“文革”结束后,为纠正“左”的错误,认真抓落实私房的政策,厦门市落实私房政策包含落实退还“文革”期间被接管的私人房产和处理房改遗留问题两项内容。首先落实退还“文革”期间接管、代管的房屋。至1980年底,“文革”期间接管、代管的华侨房屋1070户全部退还产权,“文革”期间挤占324户华侨业主自住房而先后安排的700户租户,于1982年底全部迁退;至1985年底,共退还“文革”期

31、间接管、代管的国内私房产权1171户,面积9.4万平方米,尚有110户,面积0.77万平方米未退(其中85户退还后转为信托代管)。尚未退还产权的原因是业主或代理人下落不明,或结欠维修费太多难以发还。其次为处理“房改”遗留问题。市房管局于1963年对被改造的华侨私房进行全面复查,按政策规定对不应该进行“房改”的,退还产权81户。1984年退还产权208户,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根据中央和福建省委关于加快并放宽落实侨房政策的精神,至1986年又退还产权11.1万平方米。此后,继续抓紧私房、侨房政策落实工作,至1995年,共退还私房7.98万平方米,退还侨房17.91万平方米。馆藏落实私房(侨房)

32、政策案,简称“侨改房案”,共547卷,时间为1984年至x年,主要内容有:1、关于处理华侨房屋问题的通知书(或退还华侨房屋产权的通知书)(一般为红头文件),2、房屋遗留问题调查审批表,3、公证书,4、华侨房屋调查表,5、申诉材料。检索方法:一般按“房改号”(同“私房改造案”的“房改号”)为线索进行检索。(十三)房屋清查情况记载表背景:“文革”结束后,为了改变“三产”(产权、产籍、产业)管理上的混乱状况,市房管局决定继续进行房地产普查测绘工作。于1977年6月,对全市房屋进行按幢实测绘制房屋平面图,图上标有坐向、分层的门户、间隔、梯道、走廊和阳台等,对房屋的自然状况(门牌、地籍号、面积等)和社会

33、状况(业主和租住户姓名、人口、租金额等),同时制成调查卡。至1984年6月,基本上完成了旧市区范围房地产的普查测绘工作。馆藏厦门市房屋清查情况记载表,共306册(盒),每册(盒)封面记载本册房地产坐落范围、所属房管所、地段员、第册共本,清查时间一般为1980年12月。册(盒)内档案按幢记载房屋产别(公管或私有等,并记载相关房改号、信托号)、坐落;房屋基本情况:地籍号、业主姓名、幢号、结构、等级、层次、建成时间、新旧程度、房屋面积、房屋价值、建筑用途、地上附着物、产权来历、编号(经租或代管等编号)、留房范围、各层关系;住宅使用情况:分层分房号列明租用情况,包括租用人情况、居住水平、房屋订租标准、

34、起租日期、设备等;单位使用情况:同上;维修保养变更移动情况:包括公私关系和其他问题。最后在独立的页面上绘有“厦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实测房屋平面图”,该页面的上方为详尽的平面图(约占2/3位置),下方为房屋基本情况的具体数据,包括房屋坐落、幢号、产别、结构、层次、层高、使用情况、房屋面积、建筑时间、分层明细表(幢号、产别、层次、房号、名称)等。测绘日期一般为1979年。检索方法:主要按房地坐落进行查找。 (十四)实测房屋平面图背景:同上。实测房屋平面图为底图,共9243张,比例为1:200,1984年前后绘制。图上分两部分,上部为房屋平面图(标有具体的地段号、房号)以及该房屋的方位,下部为房屋基本情况(数据材料),包括房屋坐落、门牌、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等。可以与“房屋清查情况记载表”中的附图一一对应,但后者形成的时间略早,且数据更详尽,但因用铅笔绘制,似乎不如底图权威。检索方法:可按图幅号或房屋坐落进行检索。 (十五)城镇住房情况分幢普查表背景:1984年10月,根据国务院建设部和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布置,进行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厦门市受普查房屋共32896幢,普查的标准时间,按全国统一规定为1985年12月31日。全市(不含同安县)城镇房屋建筑面积为1072.26万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建筑面积178.94万平方米,代管房屋(包括政治代管、无主代管、代管维修、信托转代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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