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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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荔波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时间: 2016年 11 月 目录 1. 总则 6 1.1 目的 6 1.2 工作原则 6 1.3 编制依据 6 1.4 适用范围 6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7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7 2.1.1 指挥协调机构 7 2.1.2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7 2.1.3 各部门主要职责 8 2.2 抢险救援组 8 2.3 安全保卫组 8 2.4 后勤保障 (善后处臵) 组 9 2.5 医疗救护组 9 2.6 专家技术组 10 2.7 宣传报道组 11 2.8 生产经营单位 12 3. 应急响应 12 2 3.1 事故分级 12 3.2 分级响应程序 12

2、3.3 启动条件 13 3.4 基本相应程序 13 3.5 救援行动 14 3.6 救援力量组成 15 3.7 紧急处臵 16 3.8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17 3.9 应急终止 17 3.10 事故点差、 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18 4. 后期处置 18 4.1 善后处臵 18 4.2 保险 18 4.3 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19 5. 宣传、培训和演练 19 5.1 公众信息交流 19 5.2 知识培训教育 19 5.3 应急演练 19 5.4 监督检查 19 6. 附则 20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20 6.2 制定与解释部门 20 6.3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3、20 3 荔波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 有关乡(镇、 街道)、部门和企业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 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应急管理 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制定本 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 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2.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荔波县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在荔波

4、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 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乡(镇、街道)、有关部门 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 臵工作。 1.2.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 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 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 4 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2.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 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 物资和经费准备、 工作准备, 加强培训演练, 做到常备不懈。 有关企业要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 有专业力

5、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 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 、 矿山安全法 、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我县行政辖区范围内下列的安全生产 事故应对工作,其中包括: 1.4.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特种设备、 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等) 。 1.4.2火灾安全生产事故。 1.4.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道路、水上交通 和民航运输等) 。 1.4.4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事故。 1.4.5 其他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

6、与职责 5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2.1.1 指挥协调机构 总 指 挥: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安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安委办主任 成员:县应急办主任、事故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主要 领导、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事故相关乡(镇、街道) 主要领导、事故相关行业县级技术专家库相关人员,事故相 关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2.1.2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工作,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 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适时发布启动应 急响应程序和终止应急响应状态的命令,及时向上级领导和 部门续报情况,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2.1.3 各部门主要职责

7、 县应急办综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县安监局督促各有关部门、企业加强对职工和人民群 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工矿商 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县监察局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部门在安全生 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履职情况。 县公安局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的应急 救援工作;指导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交 通管制等工作。 县总工会督促企业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管理 6 工作,监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县发改局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查、立项和 投资计划安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的安 排和

8、拨付,并监督使用。 县国土局组织协调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事故 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县人社局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因工伤亡人员 的工伤保险等相关事务。 县教育局组织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应急救援工作。 县卫计局组织协调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县交通局协调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 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和应急救援交通运输及道路保畅工作。 县住建局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 救援工作。 县水利局组织协调所辖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 急救援工作,提供雨情、水情预报。 县旅游局组织协调全县景区、景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应急救援工作。 县林业局组织协调所辖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灾

9、难应急 救援工作。 县环保局组织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环境的监测, 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和处臵工作。 7 县市监局组织协调特种设备、食药品安全生产事故灾 难应急救援工作。 县气象局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支持。 荔波供电局组织协调所辖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 救援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供应。 县农工局组织协调农机等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相关 物资,人员安臵等工作。 2.2 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办 成员:县消防大队、县矿山应急救援中队、相关乡 (镇、街道)及行业监管部门、发生事故企业等。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

10、措 施;接受指挥长的指示; 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 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 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2.3 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司法机关、武警部队等 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 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 救援工作正常进行; 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内控企业相关人员, 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2.4 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组 8 牵头单位:县安委办 成员:县安监(煤安)局、工信(商务)局、交通 局、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机关事务局、供电 局、各通

11、讯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发 生事故企业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 事故应急处臵过程中交通、供电、通讯、人员安臵、维稳、 善后处臵等保障工作。 2.5 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成员:县各大医院、医疗救护中心、各乡(镇、街 道)卫生院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及卫生防疫 工作。 2.6 专家技术组 牵头单位:县安委办 成员:事故行业监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行业监管 部门技术骨干、社会各界相关技术人员等 职责:负责拟制、评估事故救援方案,提供事故救 援技术处理措施、方法,制定事故本身及抢救可能导致的次 生和衍生事故的防范措施。 2.7 宣传报道组

12、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全媒体中心、各通讯公司、各宣传报道媒体 9 等 职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 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 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2.8 生产经营单位 配合应急救援各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 原则上分为一般(级)、较大(级) 、重大(级) 、特 别重大(级)四级,依次启动县级、州级、省级和国家级 应急预案。 级事故: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0 人(含)以上 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 (重伤), 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3、3000 万元; 级事故: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 人死亡, 或 50100 人中毒(重伤), 或直接经济损失处在10003000 万元; 级事故: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9 人死亡,或 直接经济损失处在5001000 万元; 级事故:事故后果已经或即将导致3 人以下死亡,或 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500 万元。 10 3.2 分级响应程序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依次启动乡 (镇、街道) 、县级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 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 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3.2.1 一般(级)事故响应:由事故所在乡(镇、 街道)人

14、民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发 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其他相关 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 启动事故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政府预 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3.2.2 较大(级) 事故响应: 由事故发生地乡 (镇、 街道)、安全监管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首先启动乡(镇、街 道)应急预案和政府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应急办、县安委会办 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 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15、本预案及相关部 门预案参与指挥与救援。本预案启动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部向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移交救援指挥决策权, 并继续协助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2.3 重大(级)事故响应:现场应急救援由县安 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 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 11 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当事故超出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处臵能力时, 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 启动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支援。 3.2.4 特别重大(级)事故响应,县安全生产事

16、故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报告上一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 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3.3 启动条件 3.3.1 事故等级达到级,乡(镇、街道)应急预案 启动后,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3.3.2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发生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 接到乡(镇、街道)关于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事故救援 增援请求; 接到上级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增援 的指示; 县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 3.4 基本响应程序 3.4.1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分 别向当地政府、县安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县安委办立 即将事故基本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3.4.2 乡

17、(镇、街道)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 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 12 管理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本级政府和县安委办报告。 3.4.3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 地点、事故类别、 事故原因、 危害程度、 救援要求和联系人、 联系方式等。 3.4.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始运转,指挥部主 要成员到位;召开应急救援工作部署会议,根据可能造成或 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 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3.4.5有关乡(镇、街道)和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 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启动命令后

18、,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5 救援行动 3.5.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救援抢险联席 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 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3.5.2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 集救援设备和器材, 指派救援队伍进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 抢救伤员, 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臵存放。在专家指导下, 对事故现场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5.3 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 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臵后,送指定医院 治疗,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3.5.

19、4公安、交通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 划定警戒区,及时通知事故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禁止与 13 救灾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维护交通秩序, 确保救援队伍、 救援物资设备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3.5.5 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和行业做好 运输、通信、气象、物资、供电等支援工作。 3.6 救援力量组成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由专职的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安 全生产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 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队伍外,还应与临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 订救援协议,或者与临近的生产经营单位联合建立专业救援 队伍。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按事故实际情 况,调度全县范围内

20、救援力量,必要时由县救援指挥部请求 上级人民政府给予帮助。 3.7 紧急处置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 援指挥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3.7.1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是处 理事故的主体,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 快实施抢救,遏制事故扩大; 3.7.2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 邻近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3.7.3 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 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3.7.4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相关的医疗专 14 家、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3.7.5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的物理、化学监测,

21、采取 针对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3.7.6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 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3.8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与抢险救援人员必须携带必要的救灾装备进入事故 现场实施救援。所有应急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 装备才能进入非事故区域实施应急工作。所有应急工作地点 都要检测气体成分和温度等,保证事故抢救作业地点的安全。 3.9 应急终止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得以控制,遇险人员搜 救完毕,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报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处 臵结束。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 撤离事故现场前, 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经现场指挥部

22、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3.10 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按 照有关规程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 估等工作。 事故调查结束后,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做出应急行动书面总结报告提交给县人民政府。县安委办 (县安监局)要收集和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 报告等资料,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 15 救援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估。 4. 后期处置 4.1 善后处置 乡(镇、街道)及民政局、人社局、环保局、财政局等 有关部门负责协助企业认真做好善后处臵工作,包括人员安 臵、补偿,征用

23、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 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 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 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 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 出具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 安全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 施。 事故发生单位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 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情况修 订、完善企业自身的应急预案;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安 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2

24、保险 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派员,开展应急救援人员 保险和受灾人员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4.3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 16 议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县 安委办组织专家、救援队伍等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 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报县人民政府。 5. 宣传、培训和演练 5.1 公众信息交流 各乡(镇、街道)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向员工说 明本行业所具有的潜在危险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 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 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5.2 培训 5.2.1 县安委办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单位救护队指挥员 定期到具有

25、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在对员工培 训时必须进行事故救护知识培训。 5.2.2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对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 救知识的培训。 5.2.3应急管理列入各级行政管理培训课程,有关各 级行政领导接受应急管理培训。 5.3 演练 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每年 要组织一次本辖区内救灾指挥系统启动模拟演习。 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 17 习。 5.4 监督检查 县安委办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预案实施的 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乡(镇、街道)及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等应急保障 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所承担

26、的应急处臵任务,制定相应 的应急预案,报安委办备案。 本预案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修改和 完善。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县安委办要建立应急预案管理 制度,明确预案评审机构、评审方法和评审周期,定期组织 评审,并及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6.2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安委办发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6.3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8 附件 1: 19 附件 2: 20 21 附件 3: 荔波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能部门应急值班值守通讯录 序 号 职能成员单位联系电话 / 传真 备 注 序 号 职能成员单位联系电话 / 传真 备 注 1 县应急办361

27、2637 22 县监察局3612182 2 县安委办(县安监局)3615528/3618553 23 县发改局3612046 3 县公安局3616301/3611002 24 县总工会3612170 4 县交通局3618036/3613965 25 县司法局3612509 5 县国土资源局3612223 26 县财政局3612277/3619903 6 县住建局3612260 27 县民政局3610467 7 县市监局3612434/3616809 28 县卫计局3611033/3612249 8 县旅游局3610516/3619810 29 县供电局3611135/3619055 9 县教育

28、局3612209 30 县财保公司3616262 10 县林业局3610655/3616596 31 县人寿保险公司3618806/3612267 11 县水务局3611085 32 县矿山应急救援中队3572949 12 县环保局3612505 33 玉屏街道办事处3615308/3610109 13 县工信局(商务局)3611290/3615983 34 茂兰镇3712609/3712204 14 县气象局3611520/3616676 35 甲良镇3512248/3512245 15 县文体广电局3612166 36 小七孔镇3513118 16 县农机中心3610626/3610040 37 佳荣镇3741402/3741008 22 17 县海事处3618516 38 朝阳镇3572209 18 县运管局3611173/3610176 39 瑶山乡3561198 19 县公路局3611052 40 黎明关乡3774128 20 县交警大队3617011/3612376 41 工业园区3618953 21 县消防大队3611715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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