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化公司产20万吨醋酸项目的配套设备招标文件1包--减压阀设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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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SZ1006-ZC/SF-344H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醋酸项目的配套设备招 标 文 件1包-减压阀设备 招 标 人: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0年十一月1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需求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56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SZ1006-ZC/SF-344H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年产20万吨醋酸项目的配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一、招标内容:包号设备名称数量交货期招标

2、文件售价1减压阀3台2011年1月500元2检测仪器12台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500元3液氮离心泵等备件一批2010年12月中旬800元4液氧离心泵等备件一批2010年12月中旬500元5空压机、增压机备件一批2010年12月中旬500元二、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2、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或产品执行并满足有关国家、行业、企业技术标准;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同等认证;4、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2

3、日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在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7层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六部,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12月9日9时3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地点: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7层开标大厅3、地 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 电 话:029-87521316五、招标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曹小宁 白宇电 话:029-87521316 传 真:02

4、9-87521320 六、收款单位: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帐号:129904242010801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解放路支行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资料表(投标资料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和修正,表格中的条款号是对应投标人须知中的条款编号)条款号内容1.1买方名称: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醋酸项目的配套设备招标机构名称: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7层A-C座电话:029-87521316传真:029-875213202.41、制造厂应具有独立的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及调试的资质,所投同类设备应有在同类型电厂具有两厂、两台机组、两年

5、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并随有说明及说明文件。2、凡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在投标时提供厂家资格证明文件。3、制造厂外购配套件的供货商,应具有与投标商相同的资格,以确保外购件的质量;投标方应提供主要配套厂的名字并应得到招标方的认可,投标方应对主要配套厂产品的质量,可靠运行特性负全部责任。4、制造厂应说明设计、制造加工、试验等专业人员和设备的情况。5、制造厂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的资格认证。8.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技术规格响应表;4资格证明文件;5业绩证明文件;6法人及厂商授权书;7投标保证金;8其它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投标设备相关证书

6、;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等)9.2交货地点/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榆林煤化有限公司9.6可选择报价: 不适用10.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10.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2、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或产品执行并满足有关国家、行业、企业技术标准;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同等认证;4、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12.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个月12.2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总投标价的 2 %投标

7、保证金请汇至如下帐号:开户名: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行解放路支行帐 号: 1299 0424 2010 801投标保证金到帐后,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室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天13.1需提供正本1份 副本4份 电子光盘1份15.1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9日9时30分接受投标文件地点: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7层开标大厅电话:029-8752131618.1开标时间: 2010年12月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7层开标大厅19评标方法:评标将采用综合打分评比法。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36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

8、支付,计算方法为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货物类)下浮40%计算。一 说 明1. 概述1.1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买方(见投标资料表1.1)委托,就投标资料表1.1款中规定的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2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2.1合格的投标人是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2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招标人在本投标邀请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2.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

9、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2.4本款所述的“来源地”是指货物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货物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资料表2.4。2.5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3. 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 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对于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合同

10、格式投标文件格式需求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规定、格式、条款和其它信息。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的响应,风险概由投标人承担,并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9日18:00整。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获得招标文件的当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有疑问,应在2010年11月19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11、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5.3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5.4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6.招标文件的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6.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6.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12、时,以时间在后的书面文件为准。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适用法规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法规及陕西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资料表第8.1款中列名的内容。9.投标报价9.1投标货币为人民币。9.2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设备、技术服务、培训及货到投标资料表9.2款中规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费用。投标人应列出详细的报价清单。9.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9.4 对单价和总

13、价中未标明的项目,在建设中买方不予支付,其价格视为已包括在项目量表的其它单价和总价中。9.5 应付的关税、税收和其它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及投标总价中。9.6对于可选择报价的规定请见投标资料表第9.6款。10.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 本次招标对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规定见投标资料表中第10.2款。10.3 投标人需满足投标资料表第10.3款中的要求。10.4 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必要部分或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买方名称、地点、联系人及电话、传真,买方的评价等相关

14、佐证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招标方认为所提供的业绩或资质说明无效。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拟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型号、主要材质、工艺等的详细说明;(2)逐条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己对买方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买方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11.2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15、,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买方满意。12.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资料表中第12.1款中规定的期限,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12.2投标保证金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资料表中第12.2款中规定的天数,金额不应少于投标资料表中第12.2款中规定的数额。12.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现金及刷卡(交通银行)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机构递交。12.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16、回其投标;或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期签订合同。12.5凡没有根据上述规定附有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均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2.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周内尽快原额退还(不含利息)。12.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扣除招标代理手续费后退还中标人。13.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第13.1款中规定的副本和电子光盘,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17、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单独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14.2封套均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书的标题和招标编号,注明“在 2010年12月9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如果信封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注明启封时间,招标机构

18、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4.3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4.4开标一览表(包括折扣声明)需单独密封供开标时使用,若其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15.投标截止日期15.1 招标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资料表15.1款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15.2 如果需要,招标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迟交的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方专人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招标机构将不予受理。17.投

19、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17.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17.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3、1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 开标与评标18.开标18.1招标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18.1条规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8.2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

20、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核实的其他内容。18.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18.4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须在该开标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其唱标价格。19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未涉及到的情况,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0.评标委员会20.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0.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1、,应当回避:20.2.1 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0.2.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20.2.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0.2.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1.评标过程的保密21.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补遗、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均严格保密。21.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21.3 中标人确定后,招

22、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六 合同的授予25. 授予合同25.1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售后服务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招标机构及买方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25.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具有最高分的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投标。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最高分的投标人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类似的审查。26.数量变更招标机构和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27.拒绝所有投标招标机构和买方保留在授标之前

23、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七 重新招标2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29.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9.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八 纪律和监督29、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0、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4、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及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25、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5、投诉(1)投诉意见反馈单位及部门: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管理部(2)投诉意见联系电话:029-87520107、029-87515275(3)投诉意见传真:029-87515275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中标服务费:详见投标资料表36条。第二章 评标办法一 总则1.为保证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使评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并结合本项目特点,特制定本评标办法。2.本项目评标工作是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等)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本项目的评标工作以公正、科学、客观、平等为原

26、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在投标人中选出有制造及供货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综合实力强的制造商或供货商作为中标候选人。4.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 评标委员会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的有关要求,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经济、技术专家构成,负责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由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技术、经济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评标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2.1评定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

27、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2按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2.3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质疑。2.4根据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及答疑结果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得出评标结果。2.5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三 评标程序1、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1.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附表1“资格审查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阶段。1.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分为技术打分、商务打分、报价打分。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有疑问或有问题时,可要求投标人给予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使其他

28、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澄清答复应以书面形式。3、偏离3.1评标委员会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是否提供了必要的担保、文件是否合适地签过字了、投标文件整体是否整齐有序。3.2计算错误将在下述基础上改正。如果在单价和单价乘数量得到的总价之间有差异,或小计和总价之间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如果数字和文字之间有差异,以文字的数量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误差的修改,则其投标将被废标。3.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决定每一投标文件的质量是否可接受、是否完整、是否对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响应。为此,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必须遵照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技术规范,而没有实质性的偏离、异议或保

29、留。所谓实质性的偏离、异议、条件或保留就是(a)在任何实质性方面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或履约的;(b)在任何实质性方面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地限制业主的权利或中标人在合同项下义务的;或(c)其改正将不公平地影响呈交了实质性响应标书的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的那些内容。3.4如果某份投标文件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则该投标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求助外部证据来决定该投标文件的响应性。3.5技术偏离:评标委员会将对先前被认为是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以判定其技术方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为了取得这个判定,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和比较,将考虑下列因素:完

30、整性以及与技术规范和图纸的符合性;与技术规范的偏离;提供的设施对现场环境和气候条件的适宜性;标书中包含的任何过程控制概念的质量、功能和运作。投标文件没有达到完整性、一致性和具体性最低可接受的标准,将被认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设施规定工作标准的达到。招标人认为必要的、或慎重起见应考虑的任何其他相关技术的因素。3.6商务偏离: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利用可得到的报价资料,考虑下列因素:3.6.1所有投标文件所列明的合同的、商务的和技术规范的偏离和遗漏,和其他没有列明的偏离和遗漏。3.6.2投标文件应与合同协议格式中提出的时间表一致,并提供投标文件中的重要阶段时间表作依据;四 评标标准(满分:100分)评

31、审内容分值评审内容及原则报价60分投标报价60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A=(a1+a2+an)/N*0.95注:A=评标基准价;a=有效报价;N=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数量。2、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60-(|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Q)当aA时,Q=0.20;当aA时,Q=0.15;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3、本项得分最低为零分,不计负分。商务标20分售后服务5评委会成员审阅各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与培训计划进行综合比较后赋分。企业业绩10、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后

32、赋分。商务条款响应程度5评委会成员审阅各投标人的商务响应进行综合比较后赋分。技术标20分技术参数响应10评委会成员审阅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后赋分。元器件选型、品牌知名度5评委会成员审阅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元器件选型、品牌知名度进行综合比较后赋分。分项报价的合理程度5评委会成员审阅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的详细、合理程度进行综合比较后赋分。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2、评委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有串标嫌疑的投标,该投标人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3、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技术标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时,再比较投标

33、报价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则由评委实名制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4、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处理意见待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再行评定。注: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和信誉必须提供可充分证明的相关资料,且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若经核实所提供的业绩和信誉不真实时,评标委员会有权理解为其投标行为存在欺诈,可否决其投标。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合格条件1签字、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证书合法有效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适用)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4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如适

34、用)合法、有效5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供了足额投标保证金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7资格要求1、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或产品执行并满足有关国家、行业、企业技术标准;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同等认证;3、制造厂应具有独立的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及调试的资质,所投同类设备应有在同类型电厂具有两厂、两台机组、两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并随有说明及说明文件。4、制造厂外购配套件的供货商,应具有与投标商相同的资格,以确保外购件的质量;投标方应提供主要配套厂的名字并应得到招标方的认可,投标方

35、应对主要配套厂产品的质量,可靠运行特性负全部责任。5、制造厂应说明设计、制造加工、试验等专业人员和设备的情况。8财务状况和信誉要求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9偏离商务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没有偏离10评审结果合格注:以上内容一项不通过,评定结果为不合格,不进行技术标、商务标、报价部分打分。第三章 合同条款合同资料表(表格中的条款号是对应的合同中的条款号。)条款号内容1买方名称: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榆林煤化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电话:0912-7777076电子邮件: 卖方名称:地址: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银行帐号:项目现场:9交货期:2011年1月

36、10交货单据:由用户签收的验收证书。12.1买方应提供质保期内相应的备品备件。13.2质量保证期:设备试运合格后十二个月。13.424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15付款: 货物到达买方现场预验收合格后,凭卖方提供的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5%;安装调试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合同总价的10%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20误期赔偿费率:每周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超过一周不满二周按二周计)。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 。合同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

37、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i)“天”指日历天数。2. 标准2.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

38、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我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3.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 专利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和损失由卖方负担。5. 履约保证金(不

39、适用)6. 检验和测试货物抵达目的地后,买方可以自行或向当地质量监督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如果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三十(3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如果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买方或商检部门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可随时向卖方提出索赔。7. 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份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

40、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装卸设施的情况。8装运标记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9运输9.1货物运至项目地点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任何因超前或滞后引起的损失由卖方承担。9.2交货期:见合同资料表中第9.2款的规定。10交货和单据对于货物卖方应提供如下的装运单据:(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正本;(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完好货物的证书一份正本三份副本;(3)制造

41、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或保修单正本;(4)合同资料表第10项中规定的其它单据。11. 伴随服务11.1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1)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安装和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卖方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1.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

42、所收取的现行单价。12. 备件12.1卖方应提供合同资料表第12款中规定期限的设备正常运转所需的备件。12.2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i)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ii)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3. 质量保证13.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

43、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的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13.2质量保证期应满足合同资料表中第13.2款的规定。13.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13.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资料表第13.4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至最终目的地的运保费由卖方承担。13.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

44、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14. 索赔14.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45、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4.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15. 付款见合同资料表第15款。签约时,不排除买方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上述支付条件。16. 价格本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17. 变更指令及合同修改17.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地点;和/或(4)卖方提供的服务。17.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17.3除了上述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18. 转让和分包18.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2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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