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应关注合同终止情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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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范本/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法应关注合同终止情由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的消灭,主要有两种基本形式: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和解除是有区别的,适用不同的条件。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相对来讲,合同终止的外延应比合同解除来得大一些。但是,劳动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合同关系,因劳动者劳务行为的不可逆转性,其终止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现行劳动法在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没有明确将劳动合同的解除纳入劳动合同终止的范围,而是将二者并列。对此,应视为是立法上的缺陷。劳动法由于没有

2、对合同终止的条件作明确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争议。如有的企业将企业破产作为合同终止的条件,一旦企业破产,劳动者就不能取得经济补偿金;有的企业未将企业破产作为合同终止的条件,其企业一旦破产,则认为应适用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者依法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可见,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与终止的不合理划分,造成了劳动者迥然不同的结果。笔者认为,有必要理清合同解除与终止这一关系,将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纳入终止范围,即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就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以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同时,也有利于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对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消灭作准确界定与处理。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因企业破产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由清算组与职工协商提前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不管是否协商一致,都应作为提前终止合同关系。笔者建议,劳动法应尽快修改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条件,不能不管合同终止的情由,一概规定不能取得经济补偿金,而应对合同终止的情形进行细化,凡是由于客观原因致使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查看更多:最新关于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关于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关于劳动合同不续签有哪些赔偿呢关于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关于劳动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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