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合同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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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范本/合同样本 中外合资合同4篇 *目录. 中外合资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D).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十三). 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书范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以下是由合同范本网站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的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在住址: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

2、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鉴定变更合同。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期为? 年,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第三条?工资待遇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

3、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第四条?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1. 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2.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3. 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4.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

4、负伤,给予?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5. 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营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作出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6. 员工因工死亡,按国营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第五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1. 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2. 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

5、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 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第六条?甲、乙方解除合同条件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3)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4) 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2. 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3. 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6、(2)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3)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4) 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4. 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 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第七条?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1. 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1)、(3)和第2项人员外,甲方解

7、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2. 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项(2)、(4)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项(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3.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2)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4.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4)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5.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4)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

8、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事项甲方

9、:(签章)乙方:(签章)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D)中外合资合同(2) 目录1)总则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3)出资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5)董事及董事会6)经营管理机构7)劳动管理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9)利润分配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12)合同的文、生效及其他合资经营合同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甲方:_(以下简称甲

10、1方)法定_法定代表人:_(以下简称甲2方)法定_法定代表人:_乙方:_(以下简称乙1方)法定_法定代表人:_(以下简称乙2方)法定_法定代表人:_(以下简称乙3方)法定_法定代表人:_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英文名称为_(以下称“合资公司”)。法定_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

11、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2.直

12、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第三章出资第九条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元。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甲1方:_%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甲2方:_%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乙1方:_%_元乙2方:_%_元乙3方:_%_元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5.在合资期间,

13、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第十条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3.在

14、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15、2.乙方的责任(1)利用在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4)提供国际金融市尝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迅设备及办公用具。(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名,其中甲方派出_名,乙方派出_名。2.董事的任

16、期为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17、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3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

18、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2.董事会职责如下:(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19、(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

20、、副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为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

21、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2.经营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22、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副利、医疗等事项。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第七章劳动管理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

23、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

24、的会计年度,每年从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己方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第九章利润分配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

25、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年。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1.合资公司合资

26、期限届满。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第三十七条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按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

27、支付。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第三十八条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

28、,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账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二条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1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

29、其出资额_%的罚金,逾期3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第四十三条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载,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国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

30、诉方承担。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十二章合同的文、生效及其他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六条1.本合同在签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

31、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签。中方代表签名:_外方代表签名:_日期:_日期:_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十三)中外合资合同(3) 第一章总则中国_公司和_国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资双方第一条合资合同双方合同双方如下:11“中国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的营业执照。法定_法人代表:_12“

32、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注册,持有编号为 _的营业执照。法定_法人代表:_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第三章合资公司的成立第二条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省_市建立合资公司。第三条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法定_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

33、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第四章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第六条目的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九条总投资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人民币。第十条注册资本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人民币,其中:甲方_元,占_;乙方_元,占_。(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第十一条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111甲方:现金_元机械设

34、备_元厂房_元工地使用费_元工业产权_元其它_元 共_元112乙方:现金_元机械设备_元工业产权_元其它_元 共_元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第十三条贷款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

35、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第十四条资本转让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第十五条抵押和担保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

36、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第六章合资双方的责任第十六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161甲方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资公司申请所有可能享受的关税和税务减免以及其它利益或优惠待遇;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

37、他人员;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162乙方责任: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第七章技术转让第十七条 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合资公司和_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合同同时草签。第八章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第十八条合资公司和_公司就使用_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

38、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或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第十九条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内销部分占_。第二十条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由合资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由合资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第九章董事会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由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乙方委派_名。董事长由甲方

39、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4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四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1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2终止或解散合资公司;3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5采纳、更改或终止集体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制度和集体福利计划等;6分红;7批准年度财务报表,(略)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多数表决方能通过,但第二十四条_款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过。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副董事长代理。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

40、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归合资公司存档。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如果董事既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应视作弃权。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方推荐,副总经理_人,由甲方推荐_人,乙方推荐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年。第二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第三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

41、换。第十一章设备材料的采购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生产中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仪器等物资,其采购权归合资公司。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运输工具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第十二章劳动管理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职工的招聘、处罚、辞退、合同期限、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第三十四条外籍职工有关的劳动事务详细规定见附件。第十三章工会第三十五条 工会的任务为:(略)保护法律规定的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资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参加调解职工与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等。第三十六条工会代表有权就职工的奖励、处罚、解聘、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同经营管理机构协商。第三十七条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合资公司应每月依法拨交按公司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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