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内控工作手册第一部分组织机构关于成立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处室、年级组: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ll号)的要求,为尽快建立符合规范要求和我校自身特点,权责明确、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快推进管理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组成组长:朱振宇副组长:周明华成员:嵇群英、王月明、李晖剑、吴连勇二、工作职责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审定和完善我校内控机制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标准;做
2、好我校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计划;组织布置和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任务;研究处理内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内控机制的完善和健全的整体进程,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内控机制健康运行等。三、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例会和专题会议相结合的制度。定期例会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领导小组组可决定临时召开。专题会议可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决定召开;也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召集。关于成立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内部控制工作小组的通知各处室、年级组: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德清
3、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内部控制工作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组成负责人:周明华牵头部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成员:徐雯、钟沈宏二、主要职责内控工作小组责任重大,工作贯穿学校内控工作的方方面面,从学校的预算、支出、项目建设、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到内控的风险管理,都需统筹把握,合理、高效运行。具体职责如下:1 .预算业务审计:对学校年度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判;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和总结性评判;对结算管理进行评判。2 .对收支业务审计:对学校支出审批、支出审核、支付控制和核算与归档进行审计。3 .对学校采购业务审计:对学校采购预算与计划、采购活动、采购项目与验收、采购资料归档等进行审
4、计。4 .对资产业务审计:对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进行审计。5,对建设项目业务审计:对建设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和概预算、工程招标、项目变更、竣工决算等进行审计。6 .对合同业务控制审计:对合同订立、履行和登记与归档进行审计。7 .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审计、监督:检查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促进学校内控制度建设。关于成立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小组的通知各党支部、各处室:为了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学校各级干部的勤政、廉政和对党员、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力度,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格局,使纪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根据上级党委的相关要
5、求和规定,特成立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小组。一、人员组成负责人:嵇群英牵头部门:纪检部门纪检部门成员:秦尊军、周明华、沈盛、李军华二、工作职责:为保障学校各项收支在阳光下运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使学校各项工作经得起社会、群众的考验,内控评价与监督小组要定期、定量、定性对学校各项工作监督与评价。具体职责如下:1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规定的情况。2 .协助学校党组织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党委和市局纪检组的工作要求,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3
6、 .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4 .协助学校党政抓好廉政文化进校园,开辟宣传阵地,编写讲课资料、研讨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果,积极探索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新途径。5 .接受群众对学校党组织、党员和教职工的检举控告和申诉,重要情况及时向校党委和市局纪检组报告,维护党员群众的各项权利;6 .协调和参与对学校的党务、校务、财务的监督,重点监督学校聘用教职工、干部选任、评职评优、招生、收费、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维修等工作以及涉及师生利益的重要事项的执行情况。7 .根据需
7、要,协助和参与上级纪检组织对本学校的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收集本校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努力维护学校的平安稳定;8 .协调学校工会等群众组织,监督校务、党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9 .做好学校党委和市局纪检组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三、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小组责任分工:主要职责责任人1 .全面负责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小组工作。2 .协助党委负责制订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监督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3 .负责对纪检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召集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小组工作会议。4 .负责对学校党政的决策与议事制度执行情况及干部的选
8、任工作进行监督。5 .负责对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嵇群英L负责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小组的制度管理、信息沟通、活动宣传和档案管理。2 根据党委和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小组的要求起草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3 .负责对校务、党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4 .对学校开展的对干部、党员和教师的廉政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沈盛1 .负责对教师的各类评优、评先、奖励及惩罚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 .负责对教职工招聘、调动与任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3 .负责对教职工的考核、考评和职称评定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 .负责对文明办公室的评比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秦尊军1
9、 .负责对学生的各类评优、评先、奖励及惩罚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 .负责对初、高中的招生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3 .负责对学生教辅资料征订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 .负责对学生校服的招标制度执行情况和校服质量进行监督。沈盛1 ,负责对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 .负责对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及基建、维修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3 .负责对规范教育收费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4负责对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周明华1 .负责对国家初中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 .负责对困难教师及困难学生的助教、助学情况进行监督。3 ,负责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
10、出租房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4 .负责对学校信访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师生维权情况进行监督。李军华负责对退休教师和退休党支部活动及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嵇群英四、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小组常规制度:1 .建立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要问题要由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各成员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职责。2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学校小组成员要加强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学习纪检工作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3 .建立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党委和市局纪检组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4 .建立工作例会
11、制度。结合实际,至少每学期召开1至2次工作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检查,促进工作落实。5 .建立纪检工作联系单制度。由小组根据监察内容的需要向相关部门或个人签发纪检监察联系单,以书面的方式了解监督内容的相关制度解释和实际执行情况,也可以这种方式提出监察建议和要求。6 .建立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小组组长一起与学校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7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纪检监察工作档案制作的要求,认真做好纪检工作文书档案,群众来信,举报申诉的登记整理、归档工作。第二部分制度建设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内控制度第一
12、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校预算的内部控制,规范预算编制及调整,严格预算执行与考核,提高年度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二条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校长对学校预算工作总负责。设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预算业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最高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分管行政后勤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财务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由总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拟订预算业务的目标、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预算
13、方案,组织审计、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第三条财务部为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预算的编制、汇总、上报、报告等具体工作,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原因,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第三章预算业务的编制原则第四条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为使预算内容更加准确、合理,在预算编制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对以前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考虑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2、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和勤俭节约的原则。
14、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故我校要在足额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尽量做到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第四章编制依据和程序第五条预算的编制依据:1、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性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生均公用经费进行填报;3、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
15、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4、其他相关材料。第六条预算编制的具体程序:1、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2、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3、各部门应在每年1
16、1月31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2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形成初稿,然后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批。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调整第七条预算一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单位相关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相关部门应将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济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到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第八条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
17、得随意更改和突破。如遇重大事项确实需要调整的,要按规定向教育局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并报财政局审批。第六章预算的分析和考核第九条学校建立预算分析制度,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包括: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具本考核内容为:1、预算收入考核,包括预算收入的合法性、预算收入是否到位等内容;2、预算支出考核,包括预算支出的合法性、预算支出的真实性、预算支出的进度、预算支出是否严格支出标准执行、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等内容。第十条学校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全面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预算执行偏差应当充分、客观地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和建议,提交学校内部控
18、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及时纠正。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预算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小组的监督作用,维护预算管理的严肃性。第十一条预算年度终了,单位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对该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考核,考核指标纳入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工作考核中。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收支业务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收支业务管理,规范收支业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中小学财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小学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收入业务第二条为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由于学校的特殊性质,结合本校特点
19、特进行以下岗位设置:1、学校财务室设置会计和出纳各一名;2、会计负责会计核算,出纳负责收支。两个岗位不相容。3、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必须明确一名副校级以上干部分管食堂工作。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4、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第三条加强收入管理:收入管理主要包括:财政拔款管理与其他收入管理。财政拨款由财务部根据年度预算及工作进度负责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向财政巾拨。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食堂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收入由财
20、务部处理并纳入行政账管理,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食堂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收入纳入食堂账管理,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挪用、截留或坐支。为规范食堂收入管理,特制定以下几个细则:1、包伙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时,实行按月预收、学期末结算找补的办法。预收伙食费时,食堂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以每个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家长公布,找还结余的伙食费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领取。2、教职工及食堂人员的伙食费,要根据学生的用餐标准来定,实行与学生同菜同价。3、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料处
21、理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第四条加强票据和印章的管理:1、票据实行专人、专账、专柜管理,建立票据管理台帐,向有关部门报送票据的使用情况。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对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应当履行手续,并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保管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2、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不得开具虚假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或者其他票据互相串用、替代;3、票据应当按照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
22、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4、票据使用完毕,票据保管人员要按顺序清理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票据存根保存期限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由票据保管人员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票据销毁手续。第三章支出业务第五条支出管理应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明确内部审批、支付、核算等各岗位的职责权限,遵循量入为出、制止奢侈浪费、降低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第六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明确审批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制:1 .办公用品、设备购置费。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文具纸张等小额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各部门登记领用;大额
23、物品(一次采购在2000元以上,或单件物品价值300元以上)的采购,主办部门必须事先填写物品采购审批表,送分管主任审核、签具意见,报中心主任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相关部门再行领用。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一次采购金额在100OO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在预算的基础上,经中心班子研究决定后再行采购。2 .凡专项业务工作(含培训、会议)经费支出一般实行经费预算申报制度,由主办中心提前一周填报德清县教育系统会议、培训、活动申请表,经局计财科经费审核后,根据申请内容报请局分管领导、局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实施。举办培训或会议金额达到3万元(含3万元)以上需报请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3 .建立健
24、全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兄弟省市县同行、有关业务部门的同志前来联络工作,确需宴请,根据相关信函由有关部门部长与办公室联系,填报用餐审批表,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就餐结账时由牵头部门人员刷公务卡,按规定予以报销。4.出差审批:出差报销按照德清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德财行2014)46号)执行。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制德清县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报校长审批。第七条加强支出审核管理:1、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单据包括发票、单位内部流转的各类文件和表单。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
25、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2、支出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第八条加强支付管理:(一)报销管理1、经办人员办理费用报销时,应填写费用报销申请,确保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完整;2、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后,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3、经财务部复核无误后按照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按照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二)资金支付管理:1、行政资金支付管理1)业务部门报销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完成后,出纳人员应依据支付审核阶段已明确的借
26、款申请或报销申请的资金来源和账户类型,办理具体的资金支付业务;2)支付完毕后由会计进行核算,出纳人员按照签发的支付凭证应进行登记;3)资金支付要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政策规定。2、食堂资金支付管理D食堂支出是指食堂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活动所耗的各项费用,包括粮食支出、菜金支出、调料支出、水电支出、燃料支出、其他材料支出、临时工工资及福利费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2)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开具“入库单”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账簿。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
27、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入库单”与“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经审批后直接列入伙食支出。3)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4)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应及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必须经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发票须有经手人和学校保管员验收签章。第九条加强支出核算和归档管理。财务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提交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务部应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28、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第十条加强支出业务分析管理。财务室定期分析支出情况,包括分析业务部门的支出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以及单位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的明细情况等,通过编制支出业务分析报告,为单位领导的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对支出业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财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及时采取措施,规范各项业务行为,确保支出业务的合法合规、单位各项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得以顺利开展。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管控,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29、第二章采购预算计划管理第二条采购预算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中,根据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预算内控制度执行。第三条采购预算编制由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编制采购计划。第三章采购活动管理第四条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的政府采购事项,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通过专用系统报财政局审核、批复。第五条由采购部在年度颈算指标内,按工作进度提出采购事项的具体参数及标准,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负责办理具体采购事项。第六条采购结束后,由中心主任领导下、采购部部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按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形成验收记录和证明。
30、第七条财务室根据验收证明,按有关支付管理规定办理款项支付。第八条加强政府采购业务记录的管理。由采购部负责建立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档案,包括方案书、招投标文件、合同、验收记录、款项支付情况等。第九条做好政府采购情况内部通报工作。由采购部部长向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及时通报采购业务的开展情况。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资产业务的管理和控制,规范管理行为,防范风险,保护单位资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货币资金业务、实物资产
31、和无形资产业务等。第二章货币资金业务第三条建立健全的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1、行政货币资金业务1)货币资金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过授权的出纳人员负责办理。2)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3)负责银行存款账目调节的人员与负责银行存款账目、现金账目、应收款项账目及应付款项账目的人员应当相互分离。4)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人员与出纳人员、支票保管人员和银行存款账目、现金账目的记录人员应当相互分离。5)支票保管职务与支票印章保管职务应当相互分离。6)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个人名章由本人或授权人员保
32、管。财务室负责保管印章人员配备单独的保险柜。7)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收入与支出的现金业务相关票据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2、学校食堂现金业务D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除满足正常开支外的多余现金转存食堂账户统一管理,大额现金存取银行时须有专人同行。支付超过100O元应通过银行转账。2)不能以白条抵库,不能私设小金库。不得挪用现金和私自借给他人现金,现金如有遗漏、假币等,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3)预支现金后,须及时冲账。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第四条银行账户管理:1、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由校务会议讨论,向主管局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批后办理其他手续。
33、2、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已开立未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账户及时进行销户,对已销户的银行账户,应在办理销户后一个月,再由经办人员以外的会计人员向银行核实销户情况,确保销户已得到执行。3、银行预留印鉴由不同人员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预留印鉴。4、防范网上支付可能存在的风险。以电子支付方式(包括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等)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第五条建立货币资金核查控制机制:1、建立现金清查制度,由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
34、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2、加强银行对账管理。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由出纳人员以外的会计人员负责。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3、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和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进行分析、上报和整改。第三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业务第六条加强资产配置的管理:学校财产的添置,由办公室根据学校存量资产,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财务部测算经费额度,编制资产购置预算,按有关规定统一购置。第七条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1、本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总务、财务及资产管理员为成员
35、的固定资产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校长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总资产的真实性、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平时由分管校长具体分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2、本校配备专职(或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验收、清点、转移、报废及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台帐,及时登记增加和减少的固定资产,确保帐、物相符。3、财务室负责依据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全校固定资产资金总帐和明细账,对固定资产的购进、调出、盘盈、盘亏、清理、报废等进行帐务处理。固定资产的增减必须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必须采用数量金额式帐页,数量金额
36、都必须按实登记。同时财务室指导、监督、办理学校资产处置、捐赠等审批手续。做好与资产管理人员的对账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4、保证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并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备案。校内人员调出学校或离退休之前,必须归还领用或借用的固定资产,若如期不归还,则折价赔偿。5、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外借,相关财产应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保管使用;各科室的电脑、空调也要注意保管和养护。6、学校教职工调离本校或退休,须及时办理办公用品和所借资料等公家资产的归还手续。第八条规范资产处置管理:1、对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人员有责任提出合理使用建
37、议,充分发挥使用效益。2、固定资产处置(含旧房拆除)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首先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同时报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资产管理员统一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和固定资产处置清单(一式五份),报教育局(计财科)和财政部门审批。如果固定资产处置金额较大或成批报废,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办理,严禁私自调拨和以物易物。财务室根据审批后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进行帐务处理,减少固定资产。报废物品由资产管理员负责收回并统一处理。对于使用年限已久,需报损、报废或折价处理的各类资产设备,使用部门可提出报告,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然后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确需报
38、废的资产,由办公室集中处理,达到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财务部做好报废的审批程序。3、固定资产属于学校的资产,原则上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外借或出租。对校内外确实闲置的固定资产外借(出租)需经校领导同意(不动产借用、出租需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批)。同时必须签订借(租)用协议,协议中应体现借(租)用单位的使用、保管、毁损赔偿责任,并注明固定资产外借(租)期限及固定资产占用费或租金。4、固定资产变卖和处置的变价收入必须上缴财务室,由财务室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由于人为的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均须赔偿。赔偿金额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合理处罚。6、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每
39、年暑期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查明固定资产账面数与实物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是否正常。清查小组根据清查情况出具清查报告,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第四章食堂仓库管理第九条规范食堂仓库管理:1、食堂必须建立仓库账,进库物资应填写三联入库单,出库物资应填写三联出库单,经食堂负责人签字核准后方可出库。2、实物采购单由采购员签名,经保管员(或证明人)验收货物核准后签名,购物资的发票或自制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签字,再经食堂负责人和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并由校长批准后报支,然后会计审核制作记账凭证,交出纳付款并登记日记账。3、每月25日清查存货,会计协助监督进行,盘点库
40、存实物,并填写盘点清单。会计和保管员应根据盘货清单分别记账调整,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4、盘点存货,如出现短缺或溢余,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查明原因经食堂负责人和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并由校长批准后,交由会计作相关账务处理。5、食堂固定资产由会计造册登记“固定资产备查账”,食堂相关使用人负责实物保管。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建设项目业务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经济性,防范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二条科学决策,集体议事,确定建设项目。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
41、当年具体计划,在学校编制年度预算时,按相关制度要求,规划项目。2、由工程部具体负责,经过征询专业人员意见或由专业设计单位设计后,拟定建设项目方案,交中心班子讨论。3、对项目决策过程开成书面文件,妥善保管。第三条建立项目审核机制。1、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先由中心内部审计领导小组、中心纪检领导小组,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核。2、委托社会专业机构进行审核。3、特殊建设项目还必须上报相关政府业务部门审核。第四条加强招标管理工作。1、单位建设项目都纳入公开招标范围。2、单位在确定建设方案后,由工程部负责,委托社会专业机构,测算工程量并制作工程量清单位。3、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
42、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确定中标单位。单位与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书,双方签署合同。第五条完善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1、实行建设项目档案的统一管理制度。2、在项目建设的筹备、招标、建设过程、监理、决算、审计等涉及到所有文件和资料,随时存档。项目建设全部结束后,及明保存到档案室。第三章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第六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的第一次付款比例,按规定程序,由财务部支付第一笔工程款。第七条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后,单位委托社会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办公室和财务部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查。第八条除保质金外,财务室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支付建设项目的余款。第九条办公室和财务室及时办理
43、项目资产移交工作,及时将资产入账。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合同业务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减少失误,预防经济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学校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与教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制度。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第四条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是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第五条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是
44、否具备订立合同资格、有否经营权及相关资质证书、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合同的主办部门应与对方交换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影印件,并互相验证后方可办理法定代理人身份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换手续。第六条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且为原件,并必须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第七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必须清楚、准确。第八条合同由校长、经办人员、财务人员联合与对方进行谈判,重大经济合同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合同谈判。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各方意见进行记录和保存。第九条建立合同会审制度,拟定合同文本后,由归口处室联合审查后,交由主任审批、签署,
45、并由办公室公章管理人盖章。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第十一条单位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第四章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第十三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
46、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第十四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单位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第十五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办理有关手续。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经上级主管机关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第十七条变
47、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第十八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十九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有损公肥私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第五章合同的管理第二十条单位签署的合同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负责人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结算、补充或变更、解除等情况。第十九条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合同终结应及时办理销号和归档手续。第二十条合同流转、借阅须经主任同意并登记,及时归还。第二十一条合同管理人员须坚持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第六章合同纠份的处理第二十二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二十三条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1 .承办人向分管主任提出书面报告,分管主任提请中心会议讨论后作出决定。2、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