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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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总则 1.1.1 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各级领导 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促进生产的发展。 1.1.2 各级领导,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主要责任和 直接责任,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抓好安全教育。制定以 防止工伤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为主的安全技术措施、长远规划和年度 计划,并组织实施。 1.1.3 工会要关心职工身体健康, 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竞赛, 并有权监督企业行政对本制度的贯彻执

2、行。 1.2 公司总经理职责 1.2.1 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保障机构体系的建立健全,使之有效 的运行负总责。 1.2.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督促有关人员、部门制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管 理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安全工作。 1.2.3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目标、规划。 1.2.4 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 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年安全目标,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 全工作。 1.2.5 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使

3、其充分发挥专兼职人员的 职能,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1.2.6 创造文明施工条件,拨给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 经费。 1.2.7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并督促实施。 1.3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3.1 在总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 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 1.3.2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 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 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3.3 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机构和安

4、检 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 于受控状态。 1.3.4 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 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1.3.5 负责组织定期(季检)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 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 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1.3.6 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 “四不 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1.3.7 审批一级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 案审定的同时,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1.4 公司总工程师职责 1.4.1 对

5、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责。 1.4.2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 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4.3 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在采用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督促 贯彻执行。 1.4.4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 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 措施。 1.4.5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 噪声、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的实施措施,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1.5 项目经理职责 1.5.1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贯彻落实上 级有关安全生产

6、的规章制度,对所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5.2 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 实施。 1.5.3 组织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 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1.5.4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本项目的职工, 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劳动纪律教育, ?总结交流安 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 1.5.5 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检部门提出的问题,支持安全员的工 作,?使之有职有权,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1.5.6 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

7、好事故现场, ? 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对 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5.7 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 和归档 等管理工作。 1.6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6.1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 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1.6.2 根据生产规模, 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 案)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单位工程技术负 责人、 工长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其实施,主持 编制项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6.3

8、 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1.6.4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技术措施。 1.6.5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 动条件。 1.6.6 参与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 ?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7 工长职责 1.7.1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 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7.2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 监督小组实施。 1.7.3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 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1.7.4

9、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周六检查,周一 教育” ?及新工人入场(工地)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 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1.7.5 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1.8 班组长职责 1.8.1 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 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1.8.2 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 操作,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8.3 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 工人的入场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

10、 章作业人员,可令其停止作业。 1.8.4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 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 全检查,发现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1.8.5 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 的不安全因素, ?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 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1.8.6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1.8.7 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 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9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9.1 努力学习劳动卫生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

11、章制度 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1.9.2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集体作业时间,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9.3 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1.9.4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 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 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1.9.5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 产工作中缺点和问题。 1.9.6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 报告。 1.10 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10.1 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 本职工作。 1.10.2 协助项

12、目领导,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 政策和有关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1.10.3 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措 施 安全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 并组织人员撤离, ?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不听从劝阻的,应越级反映。 1.10.4 协助项目部领导做好周六检查、周一教育工作,督促、 ?指 导、检查各生产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 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 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1.10.5 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

13、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1.10.6 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1.10.7 按照部颁标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记录、搜集、整理、保 管各种安全资料。 1.11 项目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1.11.1 班组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 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1.11.2 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 场安全教育工作。 1.11.3 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 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1.11.4 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 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1.11.5

14、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自检 自查工作,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1.12 附则 1.12.1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的规定执 行。 1.12.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2.1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 ?为认 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定本制度。 2.2 考核内容 2.2.1 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2.2 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2.2.3 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 2.2.4 创建文明工地目标。 2.

15、3 管理目标 2.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 员。 2.3.2 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 实现。 2.3.3 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 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 制指标和安全达标、 ?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 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2.3.4 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3.5 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2.4 安全责任 2.4.1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 全生产负总责; ?也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

16、.4.2 各级生产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实现安全管理 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2.4.3 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 目标努力工作。 2.4.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 中安全生产负总责,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2.5 考核办法 2.5.1 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考核成绩和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 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2.5.2 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 据之一。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3.1 总则 3.1

17、.1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不断地有计划地改 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 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3.1.2 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依据安全 生产的有关技术知识、法规、制度、条例、标准、规程、规范等,尊重 科学,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部长、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3.1.3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 必须贯彻执行“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管理,不断总结经验。 3.2 安全技术措施

18、 3.2.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 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的纲领性文 件,而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 对该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控制和消除施工 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 生。编制的生产工艺加工任务书中也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安全 生产。 3.2.2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要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要 根据工程特点、 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 防止一般化、口头化、重进度、忽视安全。 3.2.3 对于专业性

19、较强的工程项目: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 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 吊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安装工程;季节性施工以及新工艺、新技 术、新材料、新结构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 3.2.4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工程,如:爆破、 沉箱、沉井、高层脚手架、 特种脚手架、 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 ( M 及以上、特殊工程) 、施工用电(用电设备在台以上或总容量 KW以上的工地)、物料提升机架体制作、大型吊装、烟囱、水塔以及拆 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设计计 (验)算和详图。 3.2.5

20、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 依照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核、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 的不准施工或安装。 3.2.6 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核、审批后,不得随意修改或拒 不执行。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反馈,需要变更时,必须经过原审核、审 批部门批准,否则,因变更措施方案而造成事故,其决定变更措施方案的 责任人负行政、技术和刑事责任。 3.3 安全技术交底 3.3.1 各级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工长,在布置施工、安装和生 产任务的同时,要根据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 施、施工及生产任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现场环境、机具设备的情况,做好分 部分项安全

21、技术交底(书面) ,交接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3.2 各施工、安装、生产班组长,应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 装和生产工序的实际情况,班前向班组工人做口头、实样、示范交底。 3.3.3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应符合施工、 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 交底内容要全面,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3.4 各级主管领导、技术人员、工长、班组长,应对各自施工安 装、生产任务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负责。各 级安全检查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4 验收 3.4.1 各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工长,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中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组织

22、落实,组织检查,并 对其实施情况负责。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把各 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3.4.2 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后,必须由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组 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安全技术措 施(安全技术交底) 、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 字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3.4.3 各种验收单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能量化的必须用数 字说明。 3.4.4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与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 标准、规范等不符的,要填写事故隐患通知书,按照“定时间、定措施、 定人员”的原则,限期解决,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验收。

23、3.4.5 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由公司工程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验收,大型设备:塔吊、室外电梯、泵送混凝土泵及吊车等,自检合格, 填写 ,并提供有关材料, 统一报请当地建筑安监部门审核验收,办理?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 用证 。 3.5 资料管理 3.5.1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设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 3.5.2 资料员要及时收集本单位或部门的安全技术资料,并及时归 档。 3.6 附则 3.6.1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有部门。 3.6.2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有矛盾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和制度, 制定安

24、全生产检查制度。 4.2 公司每月由工程安全部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检查 当月安全生产,研究步署下月的安全工作。 4.3 专职检查人员,要根据各项目的施工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方 案)生产状况,生产工艺要求进行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 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解决。 4.4 项目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 在日常检查生产过程时, 检查安全 生产的状况,其中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现场管理、安全设施、安 全教育、安全纪律等。克服以包代管,片面追求效益的倾向。 4.5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生产时,?要随时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 外,每周六对所属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

25、,立即安 排解决,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4.6 项目经理要对现场新安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竖井架、搭设 的脚手架、安全网等设施,在安装(搭设)完工后,必须组织安全检 查人员及安装(搭设)人员、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记录。合格后方 能使用。并在使用期间安排专人维护保养。 4.7 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 备进行检查。班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4.8 项目部在雨期、 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部 生产主管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雨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 查脚手架、竖井架、 ?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冬期检查,重点 检查机械设备

26、、 ?供电线路、消防、预防煤气中毒和外掺剂等中毒以及防 滑防冻等。 4.9 项目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应对本单位使用的分包队伍安全生 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4.10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 则,限期整改解决,实行登记、整改、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 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 作业,并报告上级单位和主管领导。 五、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5.1 为了逐步提高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的自我保护能力,?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地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 策、?法令、条例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职工在生产

27、和工 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5.2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教育职工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条例和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教育职工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和业务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教 育职工遵章守纪, ?不违章指挥,不建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集中思 想工作, ?坚守工作岗位;教育职工自觉地正确配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维 护各项防护措施,做到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对国家财产负责。 5.3 ? 职工入场必须进行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班组三级教育。 新入职人员必须进行包括?

28、“三级安全教育”在内的教育,?安全教育 要做好记录。 5.3.1 厂级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工程管理部配合实施。 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 法规、标准、条例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 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 时报告等。 5.3.2 车间级教育:由项目部生产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 ?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 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 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用品的使用基本知识等。

29、5.3.3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 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 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本单位的作业环境 及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 策等。 5.4 特殊工种,包括架工、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司机、 ? 厂内车辆驾驶等,必须经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证后方能上岗 操作。其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按市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5.5 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 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 准上岗

30、。 5.6 采取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取新工艺、?新设 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 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5.7每年冬季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 操作技能。 5.8 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进行一次以周六检 查为主要内容的周一安全生产教育。 5.9 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本组人员进行班前教育,即班组长针对 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 ?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 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5.10项目部在冬季、 雨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期防雨、 ?防雷电、防洪

31、,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六、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6.1 总则 6.1.1 为了保证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 调查、 处理和制订并采取防范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 依据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6.1.2 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 告、调查、处理均适用本制度。 6.2 工伤的确认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6.3 工伤分类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6.3.1 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 故。 6.3.2 重伤事故:仍按劳动部( 60)中劳护

32、久字第 56 号文关于重 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6.3.3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以下的事故。 6.3.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6.4 事故报告、调查、分析 6.4.1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 领导报告, ?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 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施工管理部、主管总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 市建委、安监站、市劳动局、公安局、市总工会及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 小时内报到集团安全管 理部,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 亡人数及人员

33、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力 求准确。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6.4.2 项目部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 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 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 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2)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项目部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 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项目部 队填写职工死亡, ?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日内报公司, 公司呈报市建筑安监站及市劳动局。 (3)死

34、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 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 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 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政方案提出处理意见。项 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 日内报公 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4) 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 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6.5 事故现场的保护、清理 6.5.1 发生事故的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 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

35、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 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样图。 对故意破坏、 ?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6.5.2 事故现场调查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报经公司主管总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6.6 事故处理 6.6.1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 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对于事故的有关领 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6.6

36、.2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 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 处罚情况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进行处罚。 6.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 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 “安全隐患通知书” 造成事故的。 (3)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 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 造成事故的。 (5)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

37、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 事故的。 (8)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6.6.4 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 惩处者本人档案。 6.6.5 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 申诉。 6.7 事故统计 为了正确地记述,反映各项目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 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的放矢地做好事故预测、 预防工作,各项目应准确

38、、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6.8 事故结案 6.8.1 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需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1)轻伤事故由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2)重伤事故由项目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 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3)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 劳动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批准结案。 (4)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 报市劳动局,市政府呈省政府结案。 七、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7.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搞好 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济

39、发展, 根据河北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7.2 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 将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 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 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3 惩罚 7.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

40、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 要求,造成事故或导致职业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 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7.3.2 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7.4 经济处罚规定。 7.4.1 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 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 责任者,对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 元。 (2)已经开工

41、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 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 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 款 100 元。 (3)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且 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工地负责人罚款 300-500 元。 (4)对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 行了整改, ?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工地负 责人罚款 100-200 元。 (5)按本款, 1-5 项规定,若被罚者违反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 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7.4.2 现场管理及检查

42、(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 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 ?每人罚款 10 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 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 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 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款100-300 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 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 元。 (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 没有安全技术交底, ?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 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 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

43、者, ?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 元,对于违章操作 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 元。 (5) 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 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 元罚款。 (7)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准?中合格等 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 元罚款。 (8)北京市各部门检查, ?对达不到建设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 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 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

44、严重 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 元。 (10)按本款 1-9 项规定, ?违反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 合并处罚。 7.4.3 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 元,罚款由事故 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 ?事故责任者(含受害人)罚当月工资10-30,免 发当月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 元,罚款由 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分包队支付,事故责任者 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 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在 1-3 月内免发 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

45、000 元,罚款由 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施工队支付,事故责任者 如因工死亡免于罚款,如他人违章,?处以本人月工资10-30的罚款,并 在 1-6 个月内免发职务 ( 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责任者,罚款 50-500 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4.4 设备事故和隐患 (1) 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 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 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 10 罚 款( 并不少于 100 元)。 (3)

46、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 失 5-10的罚款。 7.4.5 火灾事故及隐患 (1) 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 二次不改者,每项按10 元处罚责任人员。 (2) 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给于批评教育,再不 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 元罚款,对于拒绝执行整改的有关责任者 报公安机关处理。 (3) 违犯消防条例、条令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4)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 10 元罚款,并给予 批评教育。 (5) 对火灾损失折款 100-5000 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 的罚款。 (6)对

47、于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 直接经济损失 20的罚款。 (7)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 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8)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 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9)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 重给予适当罚款, ?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10) 对造成即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 定合并处罚。 7.5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 款。 7.5.1 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48、7.5.2 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7.5.3 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 查者。 7.5.4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 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7.5.5 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7.6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可免予罚款。 八、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 求,根据防护用品管理的具体情况,材料设备管理的主要责任是:?准确 及时地编制防护用品供应计划,抓好防护用品供应过程、保管过程和使用 过程中的管理,不搞超长储备,加快资金循环,提高经

49、济效益。 8.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防护用品保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8.2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电气产品,?必须有生产许 可证 ?、?出厂合格证及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产品准用证 。 “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不得用于施工(生产) 中。同时,必须对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 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本地安 监站报告,由安监站裁决处理。否则,对于由此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相 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8.3 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 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 ?保质、 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 要。 8.4 组织好保管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 工作素质。 8.5 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 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要干净、井然有序。设有标志 牌,要做到“四定位” ,即“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码放整 齐,标志明显。 8.6 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保养经常整理化、 ?整洁卫生化,库内货架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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