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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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电线路设施保护管控方案 前言 福建电网由于因外破隐患引起线路跳闸的现象逐年增多,特别是火 烧山及外破隐患对福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已经造成极大的威胁,我们不 但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清理线路通道超高树木、加强外破隐患监控, 防范山火与外破隐患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而且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火烧山与外破隐患危及电网安全的预警控制措施,建立应急处理体 系。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制度化、规范化地迅速响应、快速组织、果断 处理,控制并降低外破隐患因素对福建电网带来的影响,为切实做好电 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特、超高压线路运行 可靠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

2、想 认真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火、种植高杆植 物、大型机械施工、 建筑施工、 采石爆破、 车辆冲撞、易漂浮物等行为, 坚持依法管控,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推进电力企业和各级 政府、村、沿线居民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特、超高压电网络安全稳定 运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特、超高压电力设施保护工 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协调等管理工作。 三、具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实 施方法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 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 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福建省电网建设若干规定 、 福建省电力线路 保护区

3、内作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建 立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网络体系,明确职责和任务,强化考核,加大监督 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和处理力度,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 保特、超高压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四、设立警示、禁止标识的措施 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重在事前防范,做好护线宣传和设置完善的警 示标识,是事前防范的重要举措。有效的宣传可以营造输电线路防外力 破坏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沿线群众、大型车辆(机械)操作人员对输电 线路的防护意识。 4.1 宣传。重点时期宣传,在每年安全月期间、施工季节来临前、 山火高发时段前、各种保供电(特殊电网运行方式、重要节假日、重大 社会活动 )任务期

4、间开展宣传。 (1)传单类宣传。发放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相关知识宣传手册, 或张贴其他印刷品宣传,比如防火宣传纸、电力线路外力破坏案例警示 折页、电力线路防外力破坏宣传折页、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挂图等。 (2)每年定期组织沿线保杆信息员培训会议,进行输电线路防外 力破坏的宣传。 (3)户外宣传在施工现场、机械操作室粘贴安全温馨提示标签、 在输电线路下方人流较多处设置宣传牌、各种宣传车辆巡回宣传等。 42 设立警示标识。输电线路杆塔及其保护区内结合防外力破坏工 作的特点,依法安装、配齐有关警示标识,并符合福建省经济与信息 委员会的相关要求,设立警示标识是电力设施防外破工作必备的警示 标识是重要的防护措

5、施, 也是运检单位在发生输电线路防力破坏而导致 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后区分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1)毎基杆塔须配置杆号标识和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 识。 (2)输电线路杆塔附近有堆积杂物、砂石、垃圾、倾倒矿渣和起 重作业风险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在邻近杆塔上配置“严禁堆放杂物、 严禁倒矿渣”标识和“严禁起重作业“的禁止标识。 (3)输电线路杆塔塔材有被盗风险的区域,在该区域内杆塔上配 置“禁止拆卸“的禁止标识。 (4)在道路中央和道路外沿lm 内的杆塔下部,配置黄、黑相间的 杆塔防撞警示标识。 (5)针对存在外力破坏隐患的线路区段,在其保护区的边界、人 员入口和杆塔上设立明显的标识,告

6、知破坏输电线路可能造成的严重后 果,落款注明单立名及联系xx。 (6)输电线路杆塔基础附近取土、堆放异物,保护区内违章施工, 通道附近有石场矿区, 存在倒塔断线风险时,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配置。 “禁止取土”、 “禁止堆放”、 “禁止在保护区内建房” 、 “禁做地桩”、 “材 禁止在线路附近爆破”等禁止标识。 (7)输电线路跨越池塘河流、附近有高大建筑物、导线两侧300m 内广场公园等情况下,存在线路异物短路跳闸风险时,根据现场实际情 况,在合适位置配置。禁止垂钓。 、 。禁止向线路抛掷 “禁止放风筝。的 禁止标识, (8)输电线路附近可能种植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的区域,在杆 塔及线路保护区

7、内配置。 禁止在保护区内植树。 的禁止标识, 见图 4-21 (9)输电线路附近有山火或烧荒风险的区域,在杆塔及输电线路 配置“禁止烧荒”的禁止标识,见图4-22. (10)在输电线路跨越道路、施工区域等存在超高车辆或其他施工 机械、设备误碰导线风险时, 设置限高装置和警示标识, 标明限高距离。 (11)输电线路跨越通航河流,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宜在杆塔塔身、 下层导线、河流沿岸、附近桥梁、航道内设置航道警示标识, 见图 4-24. (12)在有其他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人为外力破坏风险时,配 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五、具体的防外破重点防范措施 5.1 防止盗窃及蓄意破坏措施 (1) 建立警企

8、联合打击盗窃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及 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收购输电线路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 重大盗窃、破坏输电线路案件及时组织强有力的警力侦破。 (2) 会同当地公安、工商部门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巡査和管 理,严格监控收购电力设备的收购点,从源头上堵塞销赃渠道。 (3) 健全和完善护线网络,积极动员输电线路沿线群众参与打击盗 窃线路设施的行动,大力推广通道属地化管理,及时发现和阻止盗窃事 件发生。对发现和举报盗窃、破坏输电线路行为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在重要保电时期及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需指定专人在重要道 路、重要区段不

9、间断看守,缩短巡视检查频次,防止盗窃及人为蓄意破 坏导严重后果;在一般时段可结合普通线路日常巡视进行。 (5) 重要输电线路对其塔材、拉线( 棒) 采取安装防盗螺母、防盗割 护套、防盗报警装置等防盗措施,可在盗窃易发区(段)安装视频监控系 统。 (6) 结合线路巡视检查,补充完善输电线路特殊区段防盗窃、防雷 的安全警告标识。 (7) 线路运检单位发现线路被盗窃或蓄意破坏直接威胁线路安全运 行,可能发生故障及停运的危急情况时,立即汇报上级并组织应急抢修, 启动外破事件处理流程,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案件侦破及保险理赔。 5.2 防止施工 (机械)破坏措施 (1) 针对杆塔基础外缘15m内有车辆、机械频

10、繁临近通行的线路铁 塔基础,对于易受撞击的部位,采取防撞措施,并设醒目的警告标识。 (2) 针对固定施工场所,如桥梁道路施工、铁路、高速公路等在防 护区内施工或有可能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的施工场所使用限高架(网) 、限 高设施、视频监视、激光报警装置。 (3) 加装限高装置时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在道路与输电线路交跨 后装设限高装置,一般采取门型架结构,在限高栏醒目位置注明限制防 止超高车辆通行造成碰线或在固定施工作业点线路保护区位置装设临 时限高装置,防止吊车或水泥泵车车臂进入线路防护区。 (4) 有条件时,可以在导线上或吊车等车辆的吊臂顶部安装近电报 警装置,提前设定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当吊车等

11、车辆顶部靠近高压线 时,立即启动响声和灯光报警,提示操作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操作。 (5) 在大型施工场所,流动作业、植树等多发区段可加装视频在线 置,通过人员监视,及时了解线路防护区出现的流动作业或其他影响线 路运行的行为。同时,在发生外力破坏故障后,可通过查看监视录像査 找车辆或责任人员。 (6) 针对邻近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施工作业,采取增设屏障、遮 栏、围栏、防护网等进行防护隔离,并悬挂醒目警示牌。 (7) 建立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专职护线队,加强线路巡视检查和宣 传。一般 511 月为施工密集期,重点区段通道巡视每周不少于1 次, 不定时雇请护线员巡视现场。 定期主动与施工单位联系, 了解

12、工程进度, 必要时进行现场驻守、现场实时监控。 (8) 与施工建设方商讨,在每年大型机械年检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考试时,将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内容纳入考试范围,提高相关从业人员 保护输电线路意识。 (9) 规范电力法规行政审批制度,建立沟通机制。通过主动与规划 局、城建执法局、电力执法办公室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联系,走访建设 管理部门、召开现场会等,预先了解各类市政、绿化、道路建设等工程 的规划和建设情况,并要求施工方按照福建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 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许可申请,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10) 建立并完善政企联动机制,通过对隐患单位采取安全告知、签 订协议、中止供电、经济处罚、联合执法、

13、挂牌督办等有效的手段,对 外破隐患进行综合治理。 (12) 对运行环境差、导线对地 ( 河道)距离不良的线路杆塔,针对性 的通过技术改造予以杆塔加高及更换,提高线路运行标准,消除安全隐 患。 5.3 防止异物短路措施 (1) 对电力设施保护区附近的彩钢瓦等临时性建筑物,运行维护单 位要求管理者或所有者进行拆除或加固。 (2) 针对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垃圾场、废品回收场所,线路运 检单位要求隐患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可能形成漂浮物隐患的, 如广告布、塑料遮阳布 (薄膜)塑、锡箔纸、气球、生活垃圾等采取有效 的固定措施。必要时提清政府部门协调处置。 (3) 对农户搭设牢固合格的塑料大棚,敦促

14、农户及时回收清理废旧 棚膜,不得随意堆放在线路通道附近的田间地头,不得在线路通道附近 焚烧。 (4) 在台风来临之前,线路运检单位敦促上述所有者或管理者采取 可靠加固措施,加强线路的巡视严防薄膜吹起危害输电线路。 (5) 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农民群众对回收的残膜要及时清理清运, 避免塑料薄膜被风吹起,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运行。 (6) 根据线路保护区周边垃圾场、种植大棚、彩钢瓦棚、废品回收 站等危险源,在线路通道周边设置相关防止异物短路的警示标识,发放 防止异物短路的宣传资料及时提醒做好输电线路保护工作。 (7) 加强线路防异物短路巡视工作,针对不同异物类型分别采取以 了 (8)针对防遮阳网、孔明灯

15、、风筝、塑料薄膜等易发生漂浮物短路 的区段,春、夏两季为重点时段,通道巡视每月增加1 次,每月可增加 雇请护线员巡视不少于1 次,及时发现并制止通道周边的危险行为,对 于直接威胁安全运行的危险物品要立即清理。 5.4 防止树竹放电措施 (1) 加大对输电线路保护区内树线矛盾隐患治理力度,及时清理线 路防护区内影响线路安全的树障,加强治理保护区外树竹本身高度大与 线路之间水平距离的树木安全隐患。针对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树竹隐 患,通知树主严重情况及相关责任,对在线路之前的树木,按照相关补 偿协议,要求其立即进行砍伐或剪枝处理并监督,对于线路之后的树木, 下达隐患告知书明确处理意见限期整改,督促其进

16、行移栽砍伐,处理前 加强巡视。 (2) 建立输电线路保护区涉及的森林、速丰林、竹区、苗木种植基 地等台账、建立输电线路保护区外超高树木档案明细,标明树种、树高、 距线路水平距离、地点等,落实责任人,加强巡视检查。同时,警示树 木砍伐人员,超高树木砍伐易造成线路故障或人员伤亡,使其主动联系 运检单位。 (3) 一般 35 月春季植树造林和78 月夏季大负荷时期为防树线 放电易发时段,制定针对性巡视计划,重点区段通道巡视每月增加特巡 不少于 1 次,雇请护线员每月巡视不少于1 次。35 月密切注意线下违 章植树情况,重点注意保护区附近农田、道路两旁的新植树情况。 (4) 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

17、系沟通,及时汇报树竹生长造成 的线路重大安全隐患,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依法处置影响输电线路安全 运行的各种树竹隐患。 (5) 与当地林业部门、市政园林单位、绿化建设及养护单位建立长 效的联络机制, 宣传输电线路与所经过区域绿化树木( 竹)存在的安全隐 患问题,提醒有关单位做好输电线路保护工作。 (6) 促请地方政府将电力通道以及预留通道规划纳入城市绿化划输 电线路通道尽量规划在空旷地带,对线下的道路绿化带,保证树木终高 度和架空线路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5.5 防止钓鱼碰线措施 (1) 对线路跨越河流、鱼塘、水库等重点部位每月增加特巡1 次, 发现并制止线下钓鱼行为。 (2 线路运检单位加

18、强对鱼塘主安全教育,告知在输电线路下方钓鱼 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责任,督促鱼塘主加强管理,共同防触电事故的发 生。 (3) 线路运检单位按照规定在架空输电线路保护区附近的水库、河 流、鱼塘安全警示标识牌。对存在的大面积鱼塘或鱼塘众多、环境复杂 的乡镇,路口等必经之处补充设立警示标识,提高警示效果。 (4) 测量线路对地净空距离,及时对交跨距离不足进行升高改造。 5.6 防止火灾措施 (1) 根据当地习俗及气候特点划分防山火重点时段,山火高发期主 要包括春节、春耕、山林改造、上坟祭祖( 清明、中元、冬至等 )、秸秆 焚烧( 夏收、秋收 ) 和其他特殊 ( 易发山火节日庆典、连续晴热干燥天气 等)时

19、段。针对重点时段加强特巡。 (2) 结合线路巡视,调查统计保护区内及周边可能造成输电线路故 的各类火灾隐患,与相关管理部门、单位及个人签订安全协议并建立档 案。 (3) 对保护区内及周边存在火灾隐患的林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单位及个人下达“安全隐 患告知书”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4) 在春季大风、夏季高温、 。清明祭祀等特殊季节和特殊时段,针 对线路周边的林场、坟场、垃圾场、废品收购站、木材厂、村庄等重点 部位开展防火特巡,检查防风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在输电通道重点地 段,安排专人 24h 驻守监控 (5) 加强输电线路通道运行维护管理。

20、杆塔周围、线路走廊内的树 木及杂草要清理干净,对线路走廊内不满足要求的树木,要坚决砍伐, 对线路走廊内对地不满足要求的,采取降坡等措施,特别针对耐张跳线 对地不足的地方。 (6) 全面排查清理线路保护区内堆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对经常在线 路下方堆积草堆、谷物、甘蔗叶等的居民宣传火灾对线路的危害及造成 的严重后果,并要求搬迁。 (7) 加强同沿线保杆护线员、护林员、政府防火办的联系,确保在 山火发生时能得到第一手信息,并保证运维人员在防山火工作汇报流程 熟悉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可靠和在控。 5.7 防止化学腐蚀措施 (1) 线路运检单位建立防止化学腐蚀重点杆塔档案,加强护线宜传, 在重点防范杆塔

21、本体或周边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 杆塔周边倾倒化学试剂及各种废弃物。 (2) 对化学腐蚀的重点地段每月加强1 次特巡,及时掌握线路本体 部位腐蚀情况,为进一步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3) 线路运检单位发现杆塔周围出现倾倒酸碱盐等人为因素导致 杆塔基础及塔材腐蚀迹象时,立即查找腐蚀材料的来源,并及时上报上 级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防止隐患范围扩大。 5.8 防止非法取 (堆)上措施 (1) 对于确定的非法取 (堆)土的线路多发区段,通道巡视每周不少 于 1 次,护线员每日巡视不少于1 次。必要时,设置围栏、水泥桩等阻 止施工车辆进入。 (2) 针对直接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非法取( 堆)

22、 土施工作业,随时可 能导致线路故障的危急情况,立即制止针对可控的施工行为,签订安全 协议,加强监督检查。 (3) 在非法取 (堆) 土多发区段杆塔上加装视频、图像在线监测装置, 及时发现线路防护区出现的非法取(堆)土现象,同时可通过查看监控图 片、故障查找造成隐患的责任方信息。 (4) 对于可预期的政府基础建设项目(如路桥、地铁建设等) ,可能 导致线路杆塔基础周围取(堆) 土的情况,线路运检单位积极与政府部门 沟通,提前介入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要求其进行经信局许可申请手续, 与其签订相关的。安全施工协议。 ,对于确定需要线路迁改项目,在线 路迁改完成后,方可允许施工单位作业, 未完成前加

23、强重点区段的检查。 (5) 对于因杆塔基础周围及保护区内非法取( 堆)土,己影响输电线 路塔基础稳定或带电导线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隐患,线路运检单位责 成施工单位通过加固杆塔基础、移除保护区内堆放物等技术手段彻底消 除隐患。 5.9 防止爆破作业破坏措施 (1) 严禁在架空输电线路水平距离500m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因工 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的,要求作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 求其进行经信局许可申请手续,并经公安部门进行现场评审,并采取可 靠的全防范措施,制定保护电力设施的专门方案,征得线路运维管理单 位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2) 加强与建设单位、爆破施工单位联系,了

24、解清楚施工计划、施 工范围进度要求等,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3) 对线路保护区内的爆破作业点开展特殊巡视,开展现场施工安 全监控,建立隐患信息点档案,制定各项应急预案。 (4) 发现爆破作业安全隐患,线路运检单位及时送达“安全隐患告 知书”或者函告,对不听劝阻、不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爆破作业的,将作 业情况报请电力执法办公室行政手段予以制止。 (5) 运维管理单位清理辖区内可能影响输电线路的施工爆台账,加 强监控,责任到人。定期开展对爆破作业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在重 点爆破施工作业地段安装在线视频监测装置,或派人驻守,落实实时监 控。 (6) 在输电线路 500m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督促施工单位

25、做好现场 防控措施: (1)爆破施工单位在爆破作业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尤其是 爆破操作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清楚爆破作业附近输电线路情况,并 掌握爆破过程中的输电线路防护措施。每次爆破作业前一天要通知电力 设施单位管理人。 (2) 爆破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管理爆破现场。爆破当日开工前, 必须按照方案作业,并确认电力设施人员到场监控监督,开始爆破前, 检查炮眼覆盖情况和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行爆破 施工。 (3)在线路保护区禁止爆破开挖施工,在靠近线路保护区爆破严格 按照方案作业,比如采取浅孔、少药松动爆破措施。 (4)在导线保护区内爆破,必须采取浅孔、少药松动爆破措施,爆 破前先进行试炮,试炮作业必须要求各级监督人员都到场在场,确对高 压线安全不构成威胁后方可进行爆破。 (5)爆破作业中,炮孔的深度和装药量要严格按照要求施工,禁止 先装雷管。 (6)爆破作业时必须采用胶皮、 铁板对炮眼、炮线进行有效覆盖后, 方可进行爆破施工,防止毛石、炮线破坏输电线路。 (7)爆破作业后,及时清收现场废弃的炮线同时检查导线是否挂有 炮线,并经现场电力设施人检查验收确认后方可结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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