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1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业主项目部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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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1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业主项目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 1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 设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和进度,满足客户供电需求,结合国 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1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1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资 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 建设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1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以下 简称“工程”) 。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相关职责 第三条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 . (一)发展部负责编制10 千伏电网规划和下

2、达工程项目投资计 划。 (二)营销部负责营销系统网络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编制、评审、批复等前期工作;负责编制营销系统网络建设工 程投资建议计划和项目里程碑计划,跟踪、评价计划执行情况; 负责营销系统网络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启动投运管理,配合 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 (三)财务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融资、资金账户和票据管理,督导 建设管理单位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配电网工程财务决算批复 工作。 (四)物资部负责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计划管理、招标管理;负 责农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订立和结算管理;负责 监督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物资监造、库存及配送管理。 (五)审计部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

3、程的审计监督,并向领 导小组汇报发现的重大问题。 (六)监察部负责指导地(市)公司开展工程效能监察,加强 工程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上级对口部门监督检查的组织协 . . 调工作,负责查处工程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 (七)安监部负责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生产运行的安全监察与 质量监督。 (八)经法部负责审核工程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配 电网工程合同的审核;负责配电网工程实施中各项法律事务处理。 第四条运检部职责 (一)负责修订完善工程业主项目部管理办法和考评实施细 则,对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制定工程管理年度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 (三)依据规划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工程项目储

4、备计划,并对储 备项目的前期可研进行审核批复。 (四)负责工程项目的可研审查和批复,协调地(市)供电公 司及时上报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申请,并审核相应技术条件。 (五)依据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编制下达年度工程项目里程碑 计划,并督导项目部严格落实。 (六)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的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对工 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 . (七)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工程相关管理规范、规定、标准, 制定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验收标准,组织对年度完工项目进行整 体验收。 第五条地(市)供电公司职责 (一)负责编制工程项目储备计划,汇总上报年度项目投资建 议计划。 (二)负责对工程储备项目和年

5、度建议计划项目委托进行项目 前期可研编制工作。 (三)负责上报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物资招标申请, 依据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设计、监理合同。 (四)负责按照 ERP 流程处理工程项目相关业务。 (五)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竣工决算编 制工作。 (六)负责编制上报月度、季度、年度物资需求计划。 (七)严格落实省公司工程项目里程碑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审 核项目部上报的资金拨付申请。 (八)负责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及考核。 . . (九)负责对项目部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 和考核。 (十)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整体验收和工程结算编制、上报工 作。 (十一 )负责施工、监理、

6、设计等参见单位管理,执行工程建 设管理流程, 组织工程实施、 资金拨付、 竣工验收、 工程结算 (决 算)及资料归档的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组成 (一) 1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执行业主项目部制。 (二)依据公司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按年度批次项目以县为单 位成立业主项目部。 (三)项目部在公司年度项目投资资金计划下达后7 个工作日 内成立,职责和分工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并将相关机构及实施细 则和具体成员名单在计划下达后15 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运检部。 (四)项目部成员构成如下: 项目部经理:地(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公司”) 工程管理部门主任 . . 项目部副经理 :县供电公司主管生

7、产经理 项目部成员:地(市)公司安监部安全专责、地(市)公司 工程管理部门专责,县供电公司发展建设部主任、县供电公司配 网运维管理专责、技术人员、安全员,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 设计单位项目工地代表 (五)项目部经理、地(市)公司工程管理专责可以是不同县 域或数个项目部的经理和成员。 第七条项目部职责 (一)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工作。 (二)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并对工程实 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三)负责严格执行省公司工程项目里程碑计划,并及时反馈 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 (四)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编制工程款支付申请。 (五)协助地(市)公司按照

8、ERP 流程处理工程项目相关业务。 (六)负责项目开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文明施工 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 . (七)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依据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 (八)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三措”计划,对 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 (九)协调安排施工期间停送电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计划, 兼顾供电客户优质服务工作,确保工程实施顺利。 (十)负责开展工程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现场验收工作。 (十一 )负责工程竣工后向运行单位移交形成的资产。 第三章工程项目计划管理 第八条县供电公司依据配电网发展规划及地(市)经济发展 规划,依据国网公司配电网典型设计编制次年度

9、工程项目储 备计划, 10 千伏及以下业扩工程根据客户供电需求及时上报。 第九条地(市)公司于每年汇总、审核地(市)次年度工程 项目储备计划和项目投资建议计划。 第十条地 (市)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并对计划执行的刚性负责。 第十一条公司下达的年度工程项目计划原则不得调整,确需 . . 进行调整的项目,必须按照配电网工程项目调整程序,上报公司 批准,不得私自调整或变更项目资金用途。 第十二条项目部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规模和招标工程量,严 禁私自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对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工程量的项目, 必须经现场监理和设计人员签署意见,项目部经理签字并履行相 关程序后方可进行变更。

10、 第四章工程项目物资管理 第十三条地(市)公司必须于施工图审查批复后5 个工作日 内编制工程物资需求计划,并上报公司。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在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同时,应当对工程中 需拆除回收的物资进行统计,并配合项目部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 拆除物资回收计划。 第十五条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的设备、材料使用数 量,做好工程使用物资现场领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照职责做好工程使用设备、材料的现 场验收工作,对发现的不合格设备、材料,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 映。 . .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过程中, 项目部要监督、 指导施工单位做 好拆除设备、材料的回收和看护工作,对具备使用价值的设备、 材料,不得野

11、蛮或破坏性拆除,确保拆除物资的完整和可利用。 第十八条工程结束后, 施工单位要向项目部办理拆除物资上 交相关手续,项目部应对回收物资进行清点与核对,对质量合格 的设备、材料,必须继续用于配电网工程中,不得随意处置。 第十九条地 (市)公司必须做好回收物资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对确需报废的物资,严格按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和相关处理程 序执行。 第二十条施工材料的管理 (一)未经建设管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不得私自购置、使用任 何工程材料。 (二)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必须由项目部、监理单位和相关 技术部门进行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对未进行现场验收而直接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由此造 成的后果

12、由项目部负责。 . . (四)对已进行现场验收,但在工程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 或使用安装不当而发生损坏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承担损失并 对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对工程中多领用的设备、材料,工程结束后必须 办理退料手续,退回手续需经项目部和监理人员签字审核,并经 地(市)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和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签字认可。 第五章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操作规 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保证体系。 (二)根据工程现场实际,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 措施”报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严格执

13、行配电网检修、 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 (三)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配合各级安全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落实 整改。 . . (四)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现场的 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现场安 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负有管理职责,对施工 现场临时用工和短期用工的人身安全负责,对施工汽车吊、施工 机具的安全、可靠负责。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 监督作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安全保证体系 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14、(二)依据安全协议相关条款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 违章或不安全行为进行处罚和处置。 (三)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施工季节和施工特点,制定 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定期演练和执行。 (四)至少每 15 天要对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活 动、班前班后会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至少每月对施工单位 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施工机具的合格与否进行一次检查。至少每 月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车辆安全状况进行一 . . 次检查,并督促加强施工车辆的维护工作。 (五)加强施工单位的管理,杜绝工程分包,严格劳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监理大纲和工程现场实际,制定

15、具体的安全监理方 案,并依据监理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对施工单位危险点预控措施的执 行及工作票合格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负责对施工单位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处置,对发现不 满足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运行的现象和问题,提出监理意见,性 质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报告项目部。 第六章工程项目进度管理 第二十五条地(市)公司负责在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5 个工 作日内向公司提交设计单位招标申请,设计单位定标并签订合同 后 25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在初设批复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地(市)公司必须在初设批

16、复后6 个工作日内上 报设备、材料招标申请,在施工图预算批复4 个工作日内上报施 . . 工招标申请。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在接到施工中标通知书5 个工作日内与 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合同书签订后3 个工作日内组织施 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办理相关开工手续。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要按照公司工程里程碑计划,全面掌控工 程进度,加强对施工进度的检查和考评工作,并于每月9 日、 19 日、29 日向地(市)公司上报工程进度旬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和需协调的有关事宜。 第二十九条地(市)公司对项目部上报的工程进度情况进行 统计、汇总和分析, 并于每月 10 日、20 日、30 日编制上报地 (市)

17、工程进度旬报,根据分析结果制定防范措施和提出整改意见,在 省公司月度工程项目协调会上进行分析。 第三十条项目部应每周安排一次工程项目协调会,协调解决 施工管理、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将考核意见 及相关问题提交地(市)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 . 第三十一条地(市)公司应每月召开一次工程项目协调会, 解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物资供应、政策赔偿中存在的问题, 并将需公司协调和解决的问题提交月度工程项目协调会。 第三十二条公司每月主持召开月度工程项目协调会,协调解 决地(市)公司、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安排布署下一阶段 工作。 第七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第三十三条项目部依据本办法对工程项

18、目施工过程行使管 理职责,对所在区域内工程施工单位有检查、监督、考核权利。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监理人员负责审核施工单位填报的单项 工程开竣工资料、 施工“三措”及施工方案, 依据监理大纲对施工现 场的施工质量、工艺、进度、物资到位情况进行监理。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检查,配合监理人员对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进行现场验收,对 隐蔽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理,依据施工图、施工质量控制 程序和相关规范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六条项目部工程技术和设计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技 . . 术方案进行审查,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点和问题,并对工程 施工现场技术方案进行检查和

19、指导。 第三十七条设计人员负责对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等问题进行 方案论证,对施工中发现的设计技术问题进行答疑并配合项目部 其它成员进行分析解决。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进入工程现场后,应根据工程进展实际 情况编制施工方案和停送电预计划,并报送项目部审批,项目部 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后,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技 术和安全交底。 第三十九条项目部根据停送电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施工 期间的停送电联系事宜,停送电联系人应当固定,严禁随意变更。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计划,合理安排工 期,尽量缩短停电时间,减少停电损失,由于其它原因需调整停 送电计划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5 个工作日以书面

20、申请递交项目 部,由项目部负责平衡协调。 第四十一条项目部每月对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期内的施工 业绩开展考评工作,考评结果要记录在案。对违反安全、文明规 . . 定的施工行为,应当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地(市)公司工程 主管部门。 第四十二条地(市)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每月对各项目部、监 理单位开展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在公司月度工程协调会上进 行通报,连续2 个月考评不及格的监理和施工单位,公司将建议 项目管理单位解除合同。 第四十三条项目部要做好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保护环境、尊重民俗,文明施工,对 违法违纪及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施工单位,项目部要从严、从重 处

21、罚。 第八章工程项目验收 第四十四条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低压电力技 术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制定验收细则或验收大纲,对工程 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发现的施工质量 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通过月度协调会向上级 工程管理部门汇报。 . . 第四十五条项目部在工程完工后5 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 相关人员对完工工程进行初验,初验结束后出具工程整改建议书, 并依据施工单位复验申请进行工程复验,复验通过的项目,项目 部要在 5 个工作日内向地(市)公司提出验收申请。 第四十六条地(市)公司接到项目部验收申请后

22、15 个工作 日内,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完工工程进行验收,对年度各批次计 划全部完工的项目,地(市)公司验收完毕并完成工程结算的审 批后,申请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第四十七条公司在接到地(市)公司验收申请后30 个工作 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整体验收工作,并于验收工作结束 后 10 个工作日内下达验收批复。 第九章工程资金和结算管理 第四十八条项目实施过程中, 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公司的 项目资金计划,严禁超预算批复使用资金。 第四十九条工程资金支付应当依据合同条款按照工程进度 支付,设计费、监理费、施工费用由地(市)公司负责按照合同 和月度用款计划进行支付,但必须由项目部签署意见。

23、 . . 第五十条工程项目完工组织验收后30 个工作日内, 地(市) 公司必须完成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并上报公司进行结算审核和 批复工作。 第五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后30 日内完成工程费用的结算工 作,工程项目资金的支付率必须达到90% 。 第十章工程项目资料管理 第五十二条对已竣工工程要在竣工验收后30 个工作日内完 成工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五十三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电网 公司配电网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和公司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相关要 求执行,收集和整理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基础资料,项目部应当 对工程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地(市)公司负责工程资料的验收工 作,县供电公司负责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 第十一章考核与考评 第五十四条公司将依据本办法制定项目部考评细则对项目 部进行考评,各地(市)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作好对项目部的 监督、检查工作。 . . 第五十五条公司将结合农网工程项目协调会对项目部工作 及工程进度管理情况进行督察和通报。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各地(市)公司和项目部可按本办法,结合本地 (市)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运检部。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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