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汇编(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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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坚守巡察工作底线,不越党纪政纪“红线”,不碰法律法规“高压线”,做到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建立责任追究制,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理念;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同一区域、同一系统、有亲戚关系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相关单位的巡察,坚决杜绝“情面网”、“关系网”、“说情风”;巡察干部要不为利益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敢于叫真、敢于碰硬、敢于“亮剑”,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绝不心软。三是提升业务素质。巡察干部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赵乐际同志的讲话精神,熟练运用党规党纪等理论武器,较快掌握法律、法规、经济、审计、财务等专业

2、知识,善于借鉴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争当专家型、权威型的巡察干部。(三)形成合力,提升成果运用水平。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加强巡察机构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切实做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巡察震慑力。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搞好与县纪委、纪委派驻机构和县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形成工作对接,做到巡察一批、印证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二是建立协作机制。搞好与县审计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是建立配合机制。搞好与县公检法司等单位的联系,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从而提高

3、巡察实效。关于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五年来,市县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些影响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问题,巡察质量和水平逐步得到提升,有形覆盖逐步向有效覆盖转变,但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解决。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发现问题不够精准。一是政治监督内涵把握不够准确。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而现实巡察工作中个别巡察组对政治监督

4、内涵把握不够精准,对被巡单位职能责任研究不深、不透,把巡察工作等同于一般业务检查、工作督查,查找的问题多是党建、财务方面的问题,忽视了被巡单位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等方面的问题,导致政治巡察泛化、发散,影响了巡察的震慑力。二是群众参与度不够高。虽然采取了张贴公告、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宣传了巡察工作,但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比较少,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很多群众对巡察工作不了解,影响了群众参与度,此外部分群众碍于情面,存在一定心理顾虑,怕得些要求,各地在实践中开展了一些巡纪、巡审协作等探索,但都是临时动作,未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同时,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制度,但刚性不足,导致还存在协作配合不

5、到位、问题线索来源不宽、信息通报不及时、工作合力不强等问题,没有很好地实现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各类监督没有很好地贯通融合,巡察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问题整改质量不够高。一是整改责任扛的不牢。有的党组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包下放”,以机关股室责任代替党组织责任,以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用简单问责代替负责;少数党组织负责人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把整改工作推给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少,对重要事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督办检查不够。其他班子成员没有落实好分管领域整改责任,整改只是在涉及到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中进行,没有形成人人参与整改的良好氛围和叠加效应。二是整

6、改主动性差。部分党组织满足于就事论事,指出什么问题就只整改什么问题,没有追根朔源,认真反思为什么会出现此类问题,没有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上下真功夫,习惯于把问题上交,把矛盾推给上级党组织,缺乏担当精神和主动作为,致使问题一直得不到整改落实;部分党组织对整改困难大、矛盾多的问题绕着走,存在畏难情绪和推诿思想,不想整改;部分党组织对前任留下的问题,存在“新官不理旧事”思想,认为那是上任的事,与自己无关,不愿整改。三是整改监督合力不足。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由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负责,巡察机构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县一级主要还是由巡察机构在负责整改,纪检部门负责

7、问题线索的处置,组织部门负责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处置,整改的合力和压力不足。由于市县巡察机构人员较少,既要开展巡察,又要开展督察,从实践来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不理想。(五)成果运用不够充分。巡察成果的运用是保持巡察工作生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从目前巡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巡察成果运用情况还比较薄弱,巡察震慑作用远远不够。一是开展标本兼治不够。县市巡察机构对发现的行业、系统、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归纳梳理不足,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全面、不精准。虽然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建立了巡察成果共享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能真正将成果进行共享,此外有些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后,没有引起职能部门重

8、视,市县巡察机构也未能及时跟踪督办,开展专项治理,系统性整改不够,导致部分问题反复出现,影响了巡察效果。二是实际运用效果不佳。中央和省市多次强调要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的重要指标,实际操作中,巡察整改在考核中占比较小,不能引起各地各单位的高度重视,震慑力不足。此外虽然很多地方都提出将巡察与干部实际考核挂钩,但很多地方并没有真正将巡察成果与干部考核运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解决问题的有关建议(一)进一步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一是要坚守巡察工作政治定位。巡察是政治监督,不是一般的业务检查,在工作实践中,要始终坚持透过政治看业务,透过问题看责任,督促各级党

9、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把自身肩负的职能责任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当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现代化交流平台,引导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拓展、向群众靠近。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风土人情等实际,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巡察工作深入人心;三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放到市县干部队伍建设大局中统筹谋划,优先把专业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配进来,落实能上能下机制,对优秀巡察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二)进一步探索破解人情干扰方法。县级行政区域小,人情干扰因素多,既要创新招增设“挡箭牌

10、也要严问责加固“防御线”。一是在细化落实任职回避、地域回避、亲情回避等制度基础上,实施“提级巡察、指定巡察、交叉巡察”等多种巡察方式,挡住人情干扰;二是教育引导巡察干部强化政治担当,坚守党性原则,敢于较真碰硬;三是建立巡后评估机制,了解巡察干部遵守纪律和作风情况,对存在隐情不报和“应发现未发现”等问题的,一律从严问责,切实杜绝人情干扰。(三)进一步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一是结合市县实际,探索建立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信息,开展分析研判,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提高监督效率;二是建立与纪委、组织部门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每轮巡察,对发现的重要情况、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

11、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前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巡纪互动,快查快办,形成震慑;三是建立巡审协作机制。坚持审计先行,优先对当年审计过的单位开展巡察,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开展巡审同步监督,互通情况、互派人员,实现效果叠加效应。(四)进一步提高问题整改质效。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终述责述廉范畴和县市“大党建”考核内容,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查找破解联合监督整改中的“中梗阻”,推动联合督查机制的运转,确保纪检、组织等日常监督力量发挥到位;三是建立严肃问责机制,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工作不扎实、影响整改进度的,尤其是虚假

12、整改、应付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要公开通报曝光,树立巡察整改动真格、见真章、求实效的鲜明导向。(五)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一是市县巡察机构要认真梳理巡察发现的行业、系统、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移交给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巡察移交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制度机制,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在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占比,将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履行整改责任及整改情况向纪委全委会报告;把巡察成果作为组织部门提拔考核干部的参考依据,不断深化巡察考评结果运用,做优巡察“后

13、半篇文章”。关于市县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习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这些重要论述为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指明了方向。但在实践中,巡察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偏差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权威,需要在以后工作中注意加以改进。一、当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 .整改责任扛的不够牢。部分党组织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理解巡察作为战略性制度安排的重要意义,把巡察工作当做一般业务检查,更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

14、的不够牢固。主要表现在:少数党组织负责人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把整改工作推给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没有做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部分党组织虽然召开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但认领问题不积极不主动,制定的整改方案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大而化之;大部分党组织虽然建立了督查组,但督办检查较少,没有及时指出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分镇(街道)党(工)委政治站位不高,履行督办检查责任比较缺位;整改氛围不够浓厚,少数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护短遮丑,不愿意把问题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公开公示不及时不到位,部分干部不知道本单位巡察反馈的

15、具体问题,整改只是在涉及到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中进行,没有形成人人参与整改的良好氛围和叠加效应。2 .整改质量不够高。主要表现在:部分党组织满足于就事论事,指出什么问题就只整改什么问题,没有追根朔源,认真反思为什么会出现此类问题,以后怎样从根本上防止出现类似问题,没有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上下真功夫,只是把整改当作权宜之计,致使有些问题整改后再次发生;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问题上交,把矛盾推给上级党组织,缺乏担当精神和主动作为,致使问题一直得不到整改落实;部分党组织对于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缺乏周密计划和钉钉子精神,一以贯之,一抓到底,而是希望时间长了自然消亡;少数经办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对

16、整改工作相关知识学习研究不够,不知道如何精准整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改的质量。3 .斗争精神不够强。主要表现在:部分党组织对整改困难大、矛盾多的问题绕着走,存在畏难情绪和推诿思想,不想整改;部分党组织对前任留下的问题,存在“新官不理旧事”思想,认为那是上任的事,与自己无关,不愿整改;部分党组织对涉及具体人的问题整改,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不敢整改。4 .日常监督协调配合不够到位。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由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负责,巡察机构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市县一级主要还是由巡察机构在负责整改,纪检部门负责问题线索的处置,组织部门负责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处置,整改的合力

17、和压力不够。由于市县巡察机构人员较少,既要开展巡察,又要开展督察,从实践来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不是十分到位。5 .整改的认定标准不够精准。整改的认定标准将直接影响到整改效果。在工作实践中,由于认定标准还在逐步探索之中,经常会出现一个同样的问题,由不同的人员去认定,结果会不大相同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巡察的公信力和权威。比如,村级巡察时,指出了某村存在通村路部分未硬化,影响群众出行的问题,由于该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无力修建。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该村及时向所属乡镇进行汇报申请,希望纳入乡镇道路建设计划,但乡镇迟迟未批,致使问题无法及时整改,而该村又作了努力,因而整改效果不好认定。有的问题整改整

18、时,因各种原因暂停,整改结果也不好认定。比如,某单位承担的一个项目,因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任务被作为一个面上问题反馈给该单位,该单位迅速制定了整改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场地被上级看中准备扩大后拟作他用,导致该项目被暂停,等等。二、抓好整改工作的相关建议L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把巡视巡察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和党校学习培训计划等方式,引导各级党组织认识到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学懂弄通习近平巡视巡察工作思想,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和生活;建立整改成效评估机制,把整改成效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树立起鲜明导向;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斗争精神,对反馈的问题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

19、真抓实改,改出成效,改出新气象;加大压力传导力度,让人人参与整改工作,不做旁观者。2 .进一步提升整改质量。巡察机构要在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前,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审阅整改方案,对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力的要求其重新制订,从源头上把好关;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思想认识和整改水平;在整改中后期,加大指导督办力度,避免被巡察党组织走弯路,提高整改效率。3 .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纪检、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共同抓好整改工作。要及时派员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被巡察党组织主动认领问题,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好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要不定期上门开展检查督导,对于整改不到位、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党组织负责人及时开展约谈,直至组织处理。4 .进一步规范认定标准。要积极探索整改认定标准,进行科学归类,形成统一标准,避免因人而异,影响巡察公信力。对于因政策和其他因素暂停整改的,要及时在台账中注明,不要列入面上问题统计,避免影响整改率。建立专业化回访督察队伍,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提高整改认定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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