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态破坏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综合防范和处置能力,保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辖区内发生的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常规性突发环境事件应
2、对工作按照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其他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按相关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不包括林业生态破坏事件。1.4 工作原则坚持“生态优先、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应急联动、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发生生态破坏事件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5 事件分级按照生态破坏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生态破坏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11级)、较大环境事件(In级)和一般环境事件(IV级)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 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2. 1.1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指挥部县人民政
3、府成立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2.2.2 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是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兼任,24小时值班电话:0354-6622301o2.2.3 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生态破坏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确定两个应急主管部门和若干应急协管部门。生态破坏事件应急主管部门为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应急局。应急协管部门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工信和科技
4、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卫健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国网县供电公司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组成。各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详见附件2。2. 1.2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生态破坏事件现场组织指挥工作。1 .现场处置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技术研判和事态分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
5、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断污染源,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落实事发企业停、限产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应急避灾场所;协调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2 .应急监测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气象局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对生态破坏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的调查;根据现场情况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及数据汇总
6、分析,为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3 .专家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组成人员:依托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为技术支撑机构,由应急管理、污染处置、环境监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4 .医疗救援组牵头部门:县卫健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人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建议和措施;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生态破坏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5 .应急保障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民政和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临时安置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点和应急避灾场所;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6 .新闻宣传组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融媒体中心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事件舆情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7 .社会维稳组牵头部门:县公安
8、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8 .调查评估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开展生态破坏事件生态破坏损害调查,委托开展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时、准确查明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总结事件教训,提出防范和整
9、改措施建议以及处理意见。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3应急响应3. 1预防和信息监测分析1.1.1 预防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监测监控。1.1.2 信息监测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对各类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等开展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整理传报和监控处理工作,对潜在的环境风险和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有效预警与响应。2 .2预警3 .2.1预警分级及信息发布按照生态破坏事件严重性和可能涉及的范围,县生态破坏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
10、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红色(I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红色预警报请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发布。橙色(11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危害的。橙色预警报请省人民政府发布。黄色(In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生态破坏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黄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发布。蓝色(IV级)预警:存在一般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生态破坏事件的;
11、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蓝色预警由县人民政府发布。3. 2.2预警行动L当发布蓝色预警后,县指挥部应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生态破坏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3)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时对生态破坏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发生生态破坏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生态破坏事件的级别;(4)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并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上级应急指挥部;(5)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
12、备,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到达现场开展相关工作;(6)通知对应的应急保障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启动应急救援保障方案等措施的准备;(7)向社会公布与公众有关的生态破坏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8)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生态破坏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2. 当发布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县指挥部应该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3)根据预警级别,针对生态破坏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可以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致事件
13、发生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4)调集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3. 2.3信息报送与处理4. 2.3.1生态破坏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生态破坏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对事件的性质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生态破坏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确认;农业污染事件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确认;生物物种安全事
14、件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确认。负责确认生态破坏事件的单位,在确认一般、较大生态破坏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市生态环境局,重大、特别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立即报告省生态环境厅,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5. 2.3.2生态破坏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生态破坏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故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
15、积及程度、事故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3.2.4预警级别调整及解除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生态破坏事件或者危险已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措施。4应急响应6. 1响应分级6.1 .1分级响应机制根据生态破坏事件严重程
16、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四个等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I级响应、II级响应,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及时报告市级应急指挥部,由市级应急指挥部报请省级应急指挥部启动省级环境应急预案处置;III级响应报告市级应急指挥部启动预案处置;IV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并上报市级应急指挥部。上级预案的启动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的状态基础上进行,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处于启动状态。6.2 .2分级响应启动(1) I级、II级、II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态破坏事件时,县指挥部按照规定立即上报市应急
17、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牵头组织生态破坏事件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2) IV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般生态破坏事件时,县指挥部启动本预案,负责组织、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保持与市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事件处置动态,并酌情请求支持。4. 2先期响应核实生态破坏环境事件信息后,在尚未确定事件级别前,由事发单位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先期处置,防治污染事件进一步扩大。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1)初步判定污染物性质、浓度及可能的影响范围;(2)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必要时实施紧急疏散;(3)调配区域内的现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4)事件波及其他乡(镇)时要及时相互通报。4.
18、 3基本响应县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参与现场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县指挥部依据环境污染事件的级别和种类,立即派出专家组,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专家组应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县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在科学研判基础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救援力量参与事件处置,防止污染
19、扩大。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请求调配其它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5. 4扩大响应当生态破坏事件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应当报请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援或建议更高一级的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6. 5响应措施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后,县级各部门、乡(镇)之间要加强沟通联动、密切协作,按照县指挥部的要求迅速采取以下措施:7. 5.1现场处置现场指挥部应立即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加强应急工作,现场处置应遵循统一领导、果断处置、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确保安全的原则,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措施和
20、强制性措施:(1)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大,并着手进行受污区域污染物消除、清理工作;(2)视情况进行现场警戒,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封闭有关路段、隔离有关区域和中止有关民众活动;(3)指令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救援,必要时请求上级或其他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4)加强现场环境监测,跟踪污染扩散情况,并及时报告监测结果。有关专业处置队伍应根据监测结果并听取专家组意见,组织实施污染消除措施。4.5.2转移人员安置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
21、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条件。4.5.3医学救援医疗救护组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况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医疗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疏导援助。4.5.4信息发布与舆论社会事件报道组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
22、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生态破坏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要继续实施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等应急措施、防止造成次生、衍生环境污染,并做好宣传疏导以及危机干预等工作,消除群众的恐惧情绪;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控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4.5.5安全防护(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进入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现场处置人员,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对事故现场不熟悉,不能确认现场安全或不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
23、备(如防护服、防毒呼吸器等),未经现场指挥/警戒人员许可,不应进入事故现场。(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县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4. 6响应终止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县指挥部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和应急响应终止条件,确认应急行动终止时机,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后,相关成员单位要对生态
24、破坏事件的影响继续进行监测和评估,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5后期工作5. 1善后处置1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2 .县卫健局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终末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源的卫生监督等工作;提供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提出关于医疗救治费用的补偿建议。3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组织进行受污染区域、流域污染消除和生态恢复工作,落实应急处置过程收集的各类污染物的最终处置单位和处置费用。4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损失进
25、行鉴定调查,提出补偿和恢复的建议。5 .2保险建立生态破坏事件社会保险机制。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6 .3调查和总结1 .生态破坏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县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生态破坏事件责任单位应当予以配合。2 .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应当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故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总结报告报县指挥部,必要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6应急保障6. 1资金保障生态破坏事件预警支持系统建设、应急准备和购置应急装备、物资、防护用品所需资金以及应急处置、善后处置费用,
26、由有关部门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7. 2物资储备和装备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应加强县级生态破坏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防护、应急处置等应急设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及物资的储备;县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强化自身应急物资储备,县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可能发生环境事件类型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8. 3通信保障县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救援力量信息库,保证应急信息交流和指挥的快速、顺畅、准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公
27、用通信网络及各部门、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通信技术力量,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确保县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现场应急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相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8.4 人力资源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建立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队伍,组建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生态破坏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8.5 技术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故发生后相关环境应急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
28、建立健全各专业环境应急队伍,各专业技术机构要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8.6 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破坏事件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生命健康。8.7 交通运输保障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应急运输安全畅通。县公安局负责现场及相关通道的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8.8 医疗卫生保障县卫健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救护保障,进行事故现场的消毒等工作。8.9 值守保障完善日常值班与应急值守相结合的接报、出
29、警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充分做好值守状态时的人员、设备、车辆、通讯及物资准备工作。提升应急科技应用水平,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顺畅,做到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全面、有效衔接。7监督和管理7. 1宣传与培训7. 1.1宣传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广泛开展生态破坏事件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应急救援基本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加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自我防范和社会救助能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广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7.1 .2教育培训县指挥部办公
30、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各级干部培训的内容;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适时开展生态破坏事件预防和应急救助等方面的教育,强化公共场所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和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提升环境应急能力。7.2 预案演练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总体安排组织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7. 3监督管理7. 3.1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县指挥部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各成员单位落实生态环境破坏应急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县指挥部,同时报
31、送县考核办,考核结果纳入该单位年度考核范畴。9. 3.2奖励在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出色完成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对防止或挽救生态破坏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3)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7.3.3责任追究在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生态破坏事故的;(2
32、)不按照规定制定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生态破坏事件真实情况的;(4)拒不执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5)盗窃、贪污、挪用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6)阻碍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7)信息发布不实或不按规定发布事故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8)有其他对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7.4预案管理县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
33、善本预案。8附则10. 1名词术语生态破坏:是人类社会活动引起的生态退化及由此衍生的环境效应,导致了环境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对人类生存发展以及环境本身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生态破坏事件:是指由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污染物泄漏,或者违法排污行为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直接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10.4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0.5 案解释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修订并负责解释。9附件附件1县生态破坏事件分级标准附件2县生态破坏
34、事件各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附件3县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图附件4县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系方式附件1县生态破坏事件分级标准特别重大生态事件重大生态事件较大生态事件一般生态事件(1)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生态破坏事件。(2)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3)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1)因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破坏;或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
35、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生态破坏事件;或区域生态环境部分丧失的。(2)对生态功能重要区域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3)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事件。(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3000亩以上农田污染、农业生产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或对种养业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严重的事件。(1)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36、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千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2)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3)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500亩以上、3000亩以下农田污染、农业生产直接损失在100万兀以上、500万元以下,或对种养业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的事件。(1)区域生态功能遭受破坏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受到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500亩以下农田污染、农业生产直接损失在100万元以下,或对种养业造成危害和社会影响的
37、事件。附件2县生态破坏事件各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指挥机构职责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2)协调全县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并进行指导;(4)研究决定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工作;分析有关生态破坏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审议、决定生态破坏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工
38、作的决策部署;(2)协调全县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并进行指导;(4)研究决定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工作;分析有关生态破坏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审议、决定生态破坏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成员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破坏事件的新闻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事件期间新闻报道的规范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做好全县生态破坏事件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生态破坏事件进行应急监测、提出控制、消除生态破坏的应急处置和环境修复建议;组织对生态破坏事件现场
39、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污染损害评估;组织对生态破坏事件处置进行调查处理;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指挥机构职责县应急局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调度所属专业处置队伍参与生态破坏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可能发生生态破坏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信息。县公安局负责生态破坏事件的抢险救援,落实应急处置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负责事件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工作;参与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工作。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员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响应时的消防救援工作,参与现场抢
40、救、排险及伤员的搜救工作。县卫健局参与医疗污水、医疗废物造成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制定救护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护工作,统计报送人员救治信息;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疗器材、急救药品;负责组织评估生态破坏事件所导致健康危害的性质及其影响人数和范围;配合做好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卫生监测。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影响区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工作,处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救助款物的调拨、发放工作,保障应急事件中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助做好生态破坏事件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参与生态破坏事件善后恢复重建工
41、作;负责将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防与处置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挥机构职责成员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工程机械设备、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支持;负责指导应急避灾场所建设;利用人防资源参与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人防疏散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负责森林火灾导致生态破坏事件、林业生产领域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因生态破坏事件造成林业资源损害的评估和生态恢复重建工作。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疏散人员的运送转移工作;参与交通事故导致的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参与内河水域污染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抢险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所
42、需物资和人员的运送,以及危险货物的转移。县财政局保障必要的财政支持,确保生态破坏事件处置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协助参与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联系水文站协助提供环境应急所需水文数据,在调度权限范围内,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调度功能;协助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在事故发生后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活饮用水供应。负责农业生态破坏事件、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物种资源破坏、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农业生态破坏的预防预警、调查、损害评估;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修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参与地质灾害、矿产资源事件导致的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灾情信息报送;指导生态破坏事件中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开展应急测绘,提供地理信息供决策。负责应急气象服务,为事件现场提供和预报有关的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分析气象条件对生态破坏事件的影响;适时指导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文旅局负责协调旅游团队的疏导工作;协助做好相关宣传及后勤保障工作。县融媒体中心加强广播、电视、报纸和期刊等出版物管理,做好生态破坏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附件3县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16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