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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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管理每弦就微隹法功为不孑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序号事项代码违法行为适用情形法律规定处罚依据1330225002051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已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未如实记录培训内容的,涉及人员10人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2、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2330225002091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生产经营单位已投入保证安全培训工作的所需资金并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但未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

3、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3330225002081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涉及3人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433022500208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4、培训的未按照统一大纲组织教学培训1,涉及课程2门以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5330225002084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已建立培训档案,但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涉及2处以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安全培训相关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5、项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6330225002Oil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安全培训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涉及从业人员10人以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6、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7330225002055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已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但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

7、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8330225002027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

8、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9330225002028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已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但未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

9、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10330225002040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10、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1133022500204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已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演练,但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

11、十五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12330225002043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己对事故风险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但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2、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13330225002044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已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但未按规定进行评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3、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14330225002045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已编制应急预案,但未按规定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4、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15330225002046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有部分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

15、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16330225002029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已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但未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16、的。17330225002086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均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但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涉及人员3人以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1833022500207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生产经营规

17、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但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1933022500207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

18、位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己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能正常运转,但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19、20330225025037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按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已制定处置方案,但未及时向监管部门备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

20、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分别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133022502502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规定。已提供应急咨询电话,但没有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由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的国内固定服务电话,针对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向用

21、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服务,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专职值守人员应当熟悉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技术,准确回答有关咨询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能提供前款规定应急咨询服务的,应当委托登记机构代理应急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进口代理商、登记机构提供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应急咨询服务,并在其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上标明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从事代理应急咨询服务的登记机构,应当设立由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的国内固定服务电话,建有完善的化学品应急救援数据库,配备在线数字录音设备和8名以上专业人员,能够同时受理3起以上应急咨询,准确提供化学品

22、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和建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登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22330225025021危险化学品管道单位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未按照规定上报处置方案。已制定处置方案,但未按照规定上报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并将处置方案报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转产、停产、停止

23、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将处置方案报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3330225025030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未按照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已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但内容有缺失或不符合规定。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24、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第八条第一款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化学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的。24330225045010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25、但合同内容不符合规定,涉及2处以下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应当签订委托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25330225045017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

26、在开展现场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开展现场技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涉及2次以下的。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附件4)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的监督抽查。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

27、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的;26330225045007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注册地址等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提出资质变更申请。超过规定时限10日以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资质认可机关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并及时更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相关信息。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项安全评价检测检

28、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的。备注:“以下”“以内”均包含本数。浙复省应急管理每弦忽微隹狂名为不孑行政处罚事发情单(2025年版)邃用镯明(征求意见稿)一适用对象清单适用于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二适用条件除清单内

29、所列明的违法行为和适用情形外,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初次违法。该违法行为首次被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发现并有相应记录。(二)违法行为轻微。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违法经营额及货值金额、违法所得情况、影响范围大小等。(三)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并且在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完毕。(四)3年内未发生过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清单外的其他轻微违法行为,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经集体讨论后,可以不予处罚。三办理程序适用轻

30、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立案调查。完成执法检查后,应当场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有关问题,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可以适用本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应及时立案,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二)责令整改。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当场改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执法人员按要求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正。(三)整改复查。生产经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执法人员按规定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四)作出决定。执法人员应做好不予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梳理,经集体讨论后,及时形成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

31、告并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好结案归档相关工作。对逾期不予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弄虚作假、再次发现同项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应当依照相关程序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四、工作要求(一)准确把握标准。各地要认真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精准把握本清单中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具体适用条件及情形,不得变相扩大或者缩小适用范围,确保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公开公平公正。(二)依法规范办理。各地要严格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对问题整改情况按期复查验收。若监管执法中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其他应当或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可按照本通知程序办理。(三)加强普法教育。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32、对不予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人员要综合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教育方式,引导当事人主动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有关义务,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清单由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并负责解释,清单自2025年月日起实施。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浙应急执法202278号)同时废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征求意见稿)()应急不罚)号被处罚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所在单位:职务:单位地址:被处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违法事实及证据:(此栏不够,可另附页)以上事实违反了的规定。经查,你单位(阐述不予处罚的理由)。依据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不予行政处罚。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XX应急管理局(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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