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票店电子显示屏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签订地点:详细地址签订日期:具体年月日甲方(采购方)名称:彩票店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地址:详细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乙方(供货方)名称: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鉴于甲方经营彩票店业务,为展示彩票信息、促销活动等内容,需采购电子显示屏;乙方具备生产、销售符合甲方需求电子显示屏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电子显示屏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一条采购标的1.1 甲方采购乙方供应的电子显示屏,具体的品牌、型号、
2、规格(如屏幕尺寸、像素间距、分辨率等)、数量、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电子显示屏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电子显示屏为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如GB/T20438-2017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SJ/T11141-2017LED显示屏通用规范等)、安全标准以及行业规范要求,具备清晰、稳定的显示功能,无质量瑕疵和安全隐患,能够满足甲方在彩票店经营场景下的长期、正常使用需求。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2.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该价款为含税价,涵盖电子显示屏的
3、货款、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如需)、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用(如需)、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2 支付方式:(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的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即人民币凶元(大写:凶元整)。(2)验收款:乙方将电子显示屏全部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即人民币凶元(大写:凶元整)。(3)质保金:合同总价款的凶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凶元(大写:凶元整)。在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纠纷后的X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2.3乙方指定收款账
4、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公司名称银行账号:账号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交付及验收3.1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具体年月曰前将全部电子显示屏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即彩票店详细地址。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2 交付方式:乙方负责将电子显示屏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并负责卸货(如需安装调试,应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交付时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电子显示屏的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保修卡、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3.3 验收标准:(1)外观验收:电子显示屏外观应无划痕、破损、变形等瑕疵,屏幕表面无坏点、亮点,边框及外壳无褪色、掉漆现象,标识清晰完整。(2)功能验收: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技术参数及相关行业标准,对电子显示屏的亮度、对比度、分辨率、刷新率、灰度等级、显示色彩准确性、图像稳定性、可视角度等功能进行测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稳定运行,满足甲方在彩票店内的信息展示需求;同时,检查电子显示屏的控制系统是否操作简便、功能齐全,能够实现远程控制(如有约定)、定时开关机、节目编辑与播放等功能。(3)资料验收:乙方提供的产品合
6、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应完整、准确、清晰。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电子显示屏存在质量问题、数量短缺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甲方应在发现问题后的X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X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更换、补足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4 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甲方支付验收款的依据之一。第四条安装调试及培训(如需)4.1 若合同约定电子显示屏需进行安装调试,乙方应在电子显示屏交付后的X
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确保电子显示屏安装牢固、显示正常、控制系统运行稳定。安装调试过程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如因乙方安装调试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乙方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2 若甲方有培训需求,乙方应负责对甲方的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电子显示屏的操作使用方法、日常维护保养知识、常见故障排查与处理等。培训时间应不少于X个工作日,直至甲方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电子显示屏、进行基本
8、维护和处理常见问题为止。培训过程中产生的培训资料、设备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质保及售后服务5.1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X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对所提供的电子显示屏实行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故障除外)。如电子显示屏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X小时内响应,并在X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响应或到达现场维修,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质保期届满后,乙方仍应向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收取。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
9、后的X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在X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5.3 乙方应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支持,及时解答甲方在使用电子显示屏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定期对甲方的电子显示屏进行回访,了解设备使用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建议。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6.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电子显示屏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如因乙方提供的电子显示屏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甲方遭受索赔、诉讼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等。6.2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
10、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X年。第七条违约责任7.1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7.2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乙方有权暂停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3 若乙方提供的电子显示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技术参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或进行整改,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拒绝或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
11、内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8.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禁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8.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X个H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该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等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条款10.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5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