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艇公司仓库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即游艇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仓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物基本情况1.1仓库位置:甲方将位于详细地址的仓库出租给乙方使用,仓库具体范围以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仓库平面图中确认的区域为准。L2仓库面积:仓库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平方米。L3仓库设施:甲方应保证仓库结构完整,具备正常使用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照
2、明设备、通风设施、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等)、排水系统等,并确保仓库地面承重符合乙方存放游艇配件、设备等货物的要求。甲方应在交付仓库时向乙方提供仓库设施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第二条租赁用途2.1 乙方租赁该仓库仅用于存放与游艇业务相关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艇配件、设备、维修工具、燃油、润滑油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库用途或将仓库转租、转借、分租给第三方。2.2 乙方在仓库内的存储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环保规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因乙方违反规定存放危险物品导致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三条租赁
3、期限3.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仓库,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3.2 若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未按时交还仓库,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标准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仓库,且乙方遗留在仓库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4.1 租金标准:本合同约定的仓库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租金价格在租赁期限内保持不变。4.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月付/季付/
4、年付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每期开始前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租金发票。4.3 押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押金。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在乙方交还仓库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5.1甲方权利与义务5.1.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押金及其他相关费用。5.1.2 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交付仓库,并保证仓库及其附属设施在租赁期间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在租赁期内,甲方应负责仓库主体结构及公共设施(如消防设施、水电主管道等)
5、的维修保养,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导致的维修除外。5.1.3不得干涉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仓库的正常使用,但有权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5.1.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仓库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相应减免受影响期间的租金。5.2乙方权利与义务5.2.1有权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和用途范围内使用仓库及其附属设施。5.2.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按时缴纳因使用仓库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如有)。5.2.3负责对仓库内的物品进行
6、妥善保管和管理,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确保仓库内物品的安全。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物品丢失、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5.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仓库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或改变仓库的原有结构。如乙方确需对仓库进行改造或装修,应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对仓库的改造或装修不得拆除(可移动的设施设备除外),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5.2.5 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仓库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导致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如乙方拒不修复或赔偿
7、甲方有权自行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货物管理与保险6.1 乙方应建立健全货物管理制度,对存放在仓库内的货物进行详细登记,定期盘点库存,并确保货物存放符合安全要求。6.2 乙方应自行负责仓库内货物的保险事宜,为存放的货物购买足额的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未购买保险或保险金额不足导致货物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6.3 甲方对乙方存放在仓库内的货物不承担保管责任,但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7.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
8、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7.3 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仓库,并没收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7.4 3.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口内仍未支付的;7.3.2擅自改变仓库用途或将仓库转租、转借、分租给第三方的;7.3.3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经甲方劝阻后仍不改正的;7.3.4擅自对仓库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或改变仓库原有结构,严重影响仓库安全或使用功能的。7.4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
9、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4.1 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仓库或交付的仓库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整改的;7.4.2 严重干涉乙方对仓库的正常使用,影响乙方经营活动的;7.4.3 因甲方原因导致仓库被查封、扣押或其他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发生的。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仓库或交付的仓库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标准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8.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其他
10、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仓库,并没收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8.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条款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0.3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出的书面通知,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列明的地址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送达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