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艇公司金属制品配件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一月一日甲方(游艇公司):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供应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方从事游艇制造、运营及维护业务,需采购金属制品配件;乙方具备生产、供应符合甲方需求的金属制品配件的资质与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就游艇金属制品配件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采购标的及规格1.1 采购标的:本次采购的金属制品配件包括但不限于船体结构金属件(龙骨、肋骨、甲板支撑件等)、金属装饰件(栏杆、扶手、铭牌等)、金属机械配件(
2、发动机支架、传动部件、阀门等)、金属管道及连接件,具体配件名称、型号、数量详见附件金属制品配件采购清单。1.2 规格要求: 所有金属制品配件应符合国家船舶行业标准以及国际相关标准,如ASTM(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等。 船体结构金属件需采用高强度耐腐蚀钢材,其屈服强度、抗拉强度等力学性能指标应满足船舶建造规范要求;金属装饰件应表面光滑、造型美观,符合甲方设计图纸要求。 金属机械配件的尺寸精度、配合公差需符合机械加工行业标准,确保与游艇其他设备精准适配;金属管道及连接件应具备良好的耐压性、密封性,适用于游艇特定的流体输送环境。第二条质标准及检验2.1 质量标准:
3、原材料要求:乙方应选用优质金属原材料,如不锈钢(需明确具体型号,如304、316等)、铝合金(如6061、7075系列)、高强度钢材等,提供原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材质化验单及相关检测报告。禁止使用回收废料加工配件(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加工工艺要求:金属制品配件的加HH艺应符合行业先进标准,切割、焊接、锻造、冲压等工艺需保证配件尺寸准确、表面平整、焊缝均匀牢固。对于焊接部位,需进行无损检测(如X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并提供检测报告。 表面处理要求:根据配件使用环境和功能需求,进行相应的表面处理,如电镀、喷漆、阳极氧化、镀锌等,确保表面处理层均匀、附着力强,具备良好的防锈、防腐、耐磨性能。2.
4、2 检验方式: 出厂检验: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每批次金属制品配件进行全面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力学性能测试、化学成分分析、表面处理质量检测等,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出厂检验报告。 到货检验: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在5个H作日内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产品外观、数量、规格型号、包装完整性等。如发现货物存在数量短缺、外观损坏等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或更换。 抽样复检:甲方有权对到货的金属制品配件进行抽样复检,抽样比例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复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力学性能、化学成分、表面处理质量等。如复检结果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全部检测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
5、承担违约责任。2.3 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金属制品配件提供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质保期内,如因配件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服务;如因配件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交付及运输3.1 交付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详细地址,如甲方游艇制造工厂、仓库等。如遇特殊情况需延迟交付,乙方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3.2 交付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前的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时,双方应共同签署货物交付验收单,确认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3.
6、3 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应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变形、锈蚀等损坏,并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方式4.1 采购价格:本合同项下金属制品配件的采购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该价格为含税包干价,包含货物价款、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具体各配件单价及总价详见附件金属制品配件采购清单。4.2 支付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5个H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采购总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元整()o 进度款: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50%货物且经甲方
7、验收合格后5个H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采购总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元螯VW)o 尾款:全部货物交付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40%采购价款,即人民币(大写)元整()o4.3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4.4 发票开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笔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类型为具体类型,发票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权利与义务5.1.1 有权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进行检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配件提出异议并要求处理。5.1.2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价款。5.1.3 为乙方提供必要
8、的协助,以便乙方完成货物交付工作。5.1.4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配件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及维护保养指导。5.2 乙方权利与义务5.2.1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采购价款。5.2.2 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格要求、交付时间生产并供应金属制品配件,确保配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5.2.3 提供配件的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履行维修、更换等义务。5.2.4 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采购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
9、支付的款项,并按照采购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赔偿。6.2 若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在7个H作日内予以更换。如乙方未按时更换或更换后仍不符合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并按照采购总价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6.3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购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供货,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6.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整(、o如
1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继续赔偿。第七条不可抗力7.1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政策调整、疫情等)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7.2 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协商恢复合同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妥善处理已发生的费用结算及货物交接等事宜。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条款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9.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金属制品配件采购清单等。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