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工程总承包合同[1].docx

上传人:来看看 文档编号:63761 上传时间:2018-11-06 格式:DOCX 页数:34 大小: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范文】工程总承包合同[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合同范文】工程总承包合同[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合同范文】工程总承包合同[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合同范文】工程总承包合同[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合同范文】工程总承包合同[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范文】工程总承包合同[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工程总承包合同[1].docx(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工程总承包合同1 特征码 nVhhNWyddcmmNOeAnjhT ! 工程总承包合同 日期: 19年月日 地点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 市卫生局局长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先生(19 年 月 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 (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国家) 国籍:(国家) 总部:(国)市 在 A国的通讯地址: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学校 10000m2的教学楼,乙方 提交报价已于 19 年 月 日被市卫生局招标 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 A国部 1983年 2月 5日第 318 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

2、、技术规范、设计图纸、 第 2 页 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 市对学校 10000m2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 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 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 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 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 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 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

3、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 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 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 增加合同阶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 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 A国国内或 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 之日起的 380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 第 3 页 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 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 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 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

4、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 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 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 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 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 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 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 2天起的 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 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 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 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

5、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 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 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 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第 4 页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用 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 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杯足保证金,否则, 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 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 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七)图纸和规范完善无缺 甲方提

6、交的任何技术说明、设计、绘图中的所有错误或疏 忽,随时可以更正。乙方应亲自审查规范、设计、图纸的有效 程度,并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甲方、在甲方接受这 些意见的情况下,甲方就要对这些意见负责,就如同是其自己 提出来的一样。 (八)施工进度计划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 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施工计划,阐 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运 进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意 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九)合同内容的变更 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得超过 合同金额的 15。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金额的 15

7、第 5 页 之内,乙方无 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上述调整金额,要用业已议定的单价计算、如果没有这种 单价,则在责成乙方进行调整时的当地市场价格或世界市场价 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认为提出的调整会导致工程 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进行调整之日起最多两 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等于放弃权利。 这样,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内完成包括调整部分在内的工程,并 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时,可将工期延长到其认 为是适当的时候。 )支付条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约保承并办完合同注册登记付 税手续之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预

8、付款。支付预付款应在乙方提交与预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 该保承应该在施工期间始终有效,且应开自一家 A国的银行, 或是经过这家银行认证,同时不许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被作 第 6 页 废。上述银行须承认有一笔与保函等值的款项由甲方支配,并 承认可全部支付甲方,无须提醒,无须诉诸司法部门,也无须 办理其他手 续,同时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异议。预付款应从支付给 乙方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按预付款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例扣除, 直到扣完为止。保函额度也可以按预付款收回的金额递减。 2 乙方运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实际需要并被甲方接受的材料, 其费用中的应付给乙方。条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是优质、 适用、符合规定,为

9、甲方工程师所接受,并须妥善储存在仓库 里。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乙方运到工地的机器设备,这些机器 设备具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安装时应是完好无损的,但属乙方 所有的机械则不包括在内,因为这些机械并非是工程的组成部 分,只不过是为了施工而引进到现场。 上述预付款要首先从乙方用库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进 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为止。 3 不符合条件与现范而且是实际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双方 确定的单价基础上向乙方支付其造价的。这些支付款项 的金额应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报 表面定。这些款项要在扣除本条第一款所述的预付款比例和先 前业已支付的入库材料费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款金额不少于

10、第纳尔、甲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月工程进度款,要在工程 报表得到甲方认可的 45日之内进行。条件是完成的工程应全部 第 7 页 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 交付要在审查报表、支付申请单、并证实无误后进行。支付迟 于 45天时,乙方可按银行规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于乙 方对工程量的统计欠及时,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时乙方(或其 代表)外出,或甲方认定工程的进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 其分包人)的表现差,田方对其逾期支付不负责支付利息。同 样,由于报表出现缺陷、疏忽和错误-一不管是被甲方发现还是 在支付前被 A国任何稽核、监管单炫发现-甲方对其逾期支付 也不 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将支付(月进度

11、)款 的时限适当推迟,以便对报表进行校正。本文规定的因迟付而 享受利息的规定不适用于预付款、合同决算款、过期退回保证 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这个规定只适用月工程进度款。 4 乙方应向 A国有关方面交的款项,可从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 的收益中扣除。 5 甲方从每月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的金额,作为保 证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和按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初 步验收后,遂将这个比例金额付还乙方。也可以依据一份符合 本规定且与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这个比例的金额付给乙方, 该保函自初步验收之日起 30日内开出有效。 6 在遵守货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把用 第 8 页 于工程而从国外

12、购来的进口材料款、机构设备款汇往国外。也 可根据现行规定和状况,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额汇往国外。 (十一)信用证 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从国外进口的材料费、设备费,乙方可以 用一家 A国的银行所开的信用证兑换外汇。 这个金额的确定要根据乙方开信用证前向申力提供的材料、设 备单子总价而定。 信用证可以分着开。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须进口的每一 批施工材料、设备的时间表而确定支付金额和日期、同时根据 该表确定信用证的有效期。 在确定受益人之后,开给乙方的信用证,非经甲方同意, 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证的每次支付通过下列 方式进行: 1 每次装运支付 75金额时,要提供下列凭证: (1)五份认证的

13、原始帐单。 (2)一套发运单据,证实已按正常的海运价付过运费。 (3)由 A国 国保险公司为甲方开的为之承担一切风险的 保险文件,从制造厂到 A国项目现场均在保险范围。 (4)装运清单。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承认和批准的检查证明。 (6)制造厂家的证明和 A国 第 9 页 驻国外领事馆或领事馆在原件上认证 2 当这些材料和设备根据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安装完毕后, 甲方通知银行并支付 15比例的信用证金额。 3 信用证金额的 10保存在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验收结束时 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银行支付。 (十二)甲方有权检查材料及其种类,只有甲方开了证明以 后才允许启运。 海关税收以及所有

14、储存费,运往现场的开支,装卸费只要 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据法律交付。 1 为办理信用证及付款手续上的需要,乙方负责向其在 A 国国内外的开户银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应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计划及专业技术规 定的要求认真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优质材料、设备、 机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给甲方工程师提供所有样品并给予 充分时间进行认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错误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 何工程部分,需对之进行修理或拆除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 责。 第 10 页 (十四)第三方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对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财产蒙受 损失的责任进行保险。不

15、论什么情况,保险金额均为第 纳尔。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员伤亡,避免给社会和 个人造成损失,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规定 设置白天与夜晚的路标(用标记和指示灯) 。由于施工,由于乙 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职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 亡、事故、损伤,乙方要负直接责任,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 的索赔和补偿。 (十五)工程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对现场已完成的工程、材 料和器具遭到破坏、失火或被窃进行保险。保险文件要为承包 商承担一切风险。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四条,到工程初步接收时 此项保险才可结束。 (十六)乙方未尽保险义务 乙方在开工时,要为其前两条所规定的保险义

16、务提出已履行的 证据。如对保险未尽义务,或没有支付这笔款项,甲方可以代 为保险,承担这笔费用,可将这些费用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 除。在所有情况下,甲方都应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直至乙 方确实已经承担此项保险义务并支付这笔款项。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许乙方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经甲方的书 第 11 页 面同意后,允许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公司,就 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签订分包合同。在所有情况下,把部 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终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对执行本 合同共同负责。 (十八)转让合同 不允许乙方向他人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如乙方违反这一 条规定,合同就被废除,履约保险金就

17、被没收。这无须经过任 何法律手续,也不影响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有必要, 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索取因物价上涨所增加的费用。但允许签约 人将其应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转让给 A国的一家银行,条件如下: l 针对甲方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成成立。 2 这种转让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权利。 3 一旦乙方向某银行转让,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银行的 同意。 (十九)施工监督 对签约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乙方施工的检查,由甲方工程 师或管理机构授权的职员承担。如甲方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展缓 慢,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机械设备, 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的措施。所 有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

18、担。 甲方工程师和他的职员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对施工的工 第 12 页 程进行检查、管理,乃至发布旨在使施工顺利进行的命令和指 示;这些指令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记入现场记录;乙方和他的工 人、分包者应执行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师认为 不符合合同条件或附件条件的材料。为了保证按技术规范和合 同条件进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师认为为有必要时,他们有权书 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议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时允许 在不影响工程造价、不违反合同宗旨的情况下,根据技术规范 要求进行细小的调整和修改。对于那些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应 经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做材料试验、材料分析、 检查材料强度和提交

19、各工期的照片,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和试验,而且两次试验 结果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时,甲方才承担这笔费用。 为继续施工起见,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师进行任何一项必 要的检查、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交一份书面报 告,由后者在报告的复印件上作收讫签定。在这种情况下,甲 方工程师应作必要的检查,并尽快提出意见,把检查结果记入 工地记录。 (二十)甲方工程师办公室 乙方应在现场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办公室。该办公室应完全 符合条件,包括全套设备。建立办公室、供电、安装设备的费 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 13 页 (二十一)乙方的现场代表 乙方应指定现场代表负责接收并

20、执行甲方工程师的指令, 同时应为他设立一个具有同等施工经验、有高度技术水平的技 术机构,该机构成员在整个工作期间均应在现场。 对于现场代表和技术机构成员的选配和更换,应事先经甲 方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选,这不影响乙方完美施 工的责任。 (二十二)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属的工地负责人、代表、职工,要为甲方工 程师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现场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及其 他工作,同时还应照顾到其他承包人在现场及其附近地方的施 工,并为他们的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三)维护工地秩序 乙方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那些玩忽职守,拒绝执行工 程师指示,或者技术能力差,或有关当局要求解

21、雇的职工,乙 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命令后的 24小时内把他们送出现场,对任 何扰乱工地治安的行为马上报警。 (二十四)合同文件应保存在工地 乙方现场至少应保存两套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工程图 纸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师或他的代表 第 14 页 需要时参阅。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计算 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出资对完工部分 进行计算,同时应由甲方代表参加工程计算必须由双方代表签 字方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计算,他就要服从甲方的算法 并承担计算费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种估算,用直述 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实际完成的工程,才是实际工程量。 乙方应保存专门的记录,把由双方签

22、字的月统计表中反映 出来的工程里记录在案。 (二十六)设备处理 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将他运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 设备、临时设施运走和处理,直至工程初步交工时为止。上述 材料设备丢失、损坏、被窃等,甲方概不负责。 (二十六)保护公共设施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 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 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 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八)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 止损坏、打碎的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 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

23、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和专门 第 15 页 机构或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根据甲方的书面命令,才允许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间, 乙方负责保护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属于乙方,那么甲方应向乙方补足相 当于停工时间的工程,如果停工时间超过 6个月而原因又归结 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索取他已经施工的工程费 用和停工期间的实际损失,但不许要求其他方面的赔偿。 (三十)误期罚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或在其他业已议定 的期限内完成施工,他应承担误或罚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认为可以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益的话,每误期 一天的罚款占延期工程总

24、价的 l,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从已经 完放的工程中获得收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工程总价的 0.1。 在所有的情况下,罚款均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 5。即使 未因延误工期而造成损害,误期也要罚款,无须提醒,不用警 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响甲方因误期 使自己蒙受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如果甲方证实乙方误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误期罚 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罚款可以从保证金或者乙方在甲方处 第 16 页 的应得款项或者从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机构的应得款项中扣除。 任何罚款的扣除并不意味着免除乙方承担施工以及完成议定工 程的责任。 在乙方于甲方处还有足够款项偿还延或罚款的情况下,甲

25、方根 据自己的全面估计,可以延期索回罚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清, 并阐明延期交纳罚款的详细理由和延迟期限。 (三十一)废除合同 在不影响甲方取得误期罚金和赔偿权利的条件下,在遇到 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废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1 乙方延期开工,或施工很慢,虽然给予书面提醒,甲方 仍认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 如果乙方停工 1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 3 如果乙方撤离工程,或放弃工程,或证明他没有施工或者他 被证实施工混乱,而又指望不着他完美施工。 4 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施工,甲方认为没有必 要给他一个宽限期,或者在给他的宽限期之内未能完成施工。 5 在执行合同或同甲方在施

26、工交往中,如乙方自己或通过 他人直接或间接地采用欺骗或营私舞弊的手法。 第 17 页 6 如果乙方被证实通过自己或他人直接或间接地贿赂甲方 的官员或工人,或监工代表,或伙同上述人员相勾结搞有损于 甲方和有损于公益的事。 7 如果乙方破产,或宣布破产,或陷于与债权人调停状态。 8 如果乙方对合同的执行严重敷衍了事,或者忽视履行合 同中实质性义务,而目以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十五日之内仍 无动于衷。 对取消合同和没收保证金,甲方用备忘录形式通知己方即 可,无须诉诸司法和采取其他措施。 (三十一) 收回工程由乙方出资施工 在甲方可以废除合同的情况下,他可以不废除合同,只要 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就可以收

27、回工程,这无须诉诸法院,也 无须办理什么手续。甲方可亲自动手施工,也可通过投标议价、 缔约方式让任何缔约者对未完工程的全部或局部进行施工。其 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存在甲方的保险金或 乙方在甲方或其他任何部门的应得款项中扣除合同金额外地所 花费的一切开支和损失。因工程造价比原议定的价格下降而出 现的盈余,乙方无权要求分享。甲方可以查封工地的临时设施, 机具设备和材料,用以保证自己的权利。上述机具设备、材料, 甲方可以无偿用于施工。对其损坏、短缺,甲方对乙方不承担 第 18 页 责任。甲方可以变卖这些物品,用以补偿自己的权益,由于变 卖上述机具设备,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

28、任。 除了合同金额外,甲方有权索取误期罚款,有权要求乙方 赔偿其因收回工程自己所蒙受的损失。 (三十三)终止合同 如果出于公益需要,甲方可在乙方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 结束合同,条件在必要时可自己方赔偿。 (三十四)工程清点 特别是在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中所指的那些情况 下,由甲方确定检查现场的时间,清点已经完成的工程,清点 乙方运到现场的机械、材料、设备。甲方至少在 7天之前用挂 号函件将已确定的时间告诉乙方,让其参加清点并签署纪要。 如果乙方或他的代表在规定的时间缺席,那么甲方就在乙方缺 席的情况下进行清点,并记入清点纪要,甲方代表在纪要上签 字,将该纪要用挂号函件寄一份给乙方,让乙方

29、对纪要发表意 见。如果乙方在纪要送去 7天当中没有发表意见就说明他承从 纪要中的内容正确无误,并接受了清点。 本条规定的工程量计算和清点费用由乙方负担。 在因执行法令而结束合同的情况下,本条款有效。 (三十五)丧夫能力 1解如果乙方丧失能力,那么甲方有权在终止合同和允许乙方 的继承人继续施工二者之间作出选择,如果乙方这样要求,甲 第 19 页 方也证实乙方的继承人有继续施工的财务和技术能力的话。 2 如果乙方多于一人当其中的一人丧失能力,甲方可以 在终止合同和委托乙方的其他人继续施工二者之间进行选择。 3 如果乙方只是拥有人员,或只有资金的公司而目已经散 伙,而散伙的目的不是为重新组合,甲方就

30、结束合同。 4 在所有可以结束合同的情况下,用挂号函件将甲方的意 见通知乙方即可,无须采取任何其他措施或通知诉讼。 (三十六)乙方遇到不可抗拒的情况 如果遇到不可抗拒和无法预料的情况,使施工任务繁重, 乙方受到重大损失的威胁,而施工并非不可能进行,乙方可以 用合理提高合同金额的方法向甲方索取赔偿。如果这种情况继 续存在,而又不能消除,那就终止合同、如果出现使施工办法 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力量,乙方履行施工的义务就被免除。 (三十七)支付印花税 乙方应征 A国税务局办理合同登记手续,要在签订合同 15 天内交印花税,对误期交纳此税要承担各种费用和罚款。乙方 还应交纳为执行合同应交的其他印花税,并向甲

31、方递交他已交 完税收的正式文件。 (三十八)所得税 根据 A国所得税法和依此法公布的其他条例,乙方应交所 得税和本合同利润附加税。 (三十九)海关税 第 20 页 根据海关法及有关制度和规定,乙方负责交纳进口货物和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理应交纳的海关税和其他税收。 (四十)享受临时免税制度 根据 A国海关法及海关制度和规定,对于为了完成合同工 程而进口到 A国的施工机构、设备和器具,在提交竣工后将上 述机械、设备、器具重新外运的保证书提交后,乙方可享受海 关临时免税制度。 (四十一)当地材料 只要在 A国币场上有建筑材料、设备、机械、器具等国内 产品,乙方必须尽司能使用。 (四十二)组织施工和使用

32、当地工人 乙方负责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设备、机械、器具及其 他与施工完美施工有关事宜的组织工作,甲方向 A国的有关当 局提交文件,以使在该合同工程需要在工时,为之提供方便。 (四十三)工人花名册 在开工时,人员增加或变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花 名册,用以反映工人、职员、技术人员的姓名和工地管理人员 的不同职务。乙方还要向甲方提供有关乙方运入现场的机械、 第 21 页 设备、仪器的说明和资料。 (四十四)安排工人居住,提供现场公共设施 乙方负责向其工人、职工提供住房,并负担现场居住费用; 还要负责提供这些住房的照明、饮水及必要的公共设施。如果 乙方为其工人建临时住房时,应得到甲方的同意;在这种

33、情况 下,乙方负责所有建房费用、维修费,并负责提供必要的服务。 工程竣工之后,乙方还要负责拆除临时住房,并恢复原状;如 甲方需要,可按双方协商的价格进行转让。甲方提供必要的电 源、水源,但乙方要承担内部的临时管线安装费照明费;用于 工程施工的发电机、机械等所用水、电和燃料消耗费,由己方 承担;乙方还应负责处理废水和废渣。 (四十五)违禁物品 不允许乙方以任何方式进口、出售、从事交换任何酒精饮 料和麻醉药品,以及其人法律所禁止的物品。乙方也不得允许 他的分包人、代表、职工和工人饮用、进口、出售及从事交换 上述违禁物品的任何活动。也不允许交换外币(在货币管理法 和 A国中央银行许可的情况下在 A国

34、银行进行兑换着例外) 。除 非经专门的机构批准,不允许乙方和任何人交换、使用任何一 种武器、弹药、炸药。同时未经甲方工程师批准,不许乙方在 施工中使用炸药或爆炸物。 (四十六)禁止政治活动 乙方及其合作者、分包人、代理人、外国雇工以及他们的家属 第 22 页 在 A国境内居住期间,不能以任何形式参与任何政治活动。 (四十七)周假和法定假 乙方应让他的外国工人和职工在星期天和 A国法定假日休息。 根据现行法律、条例的规定,因工作需要工人们在假日工作时 应给予补偿。 (四十八)工人的工资和奖金 乙方负担工人的工资、奖金和补偿。按劳动法、社会保险法、 工资最低基限法及现有和将来要制定的其他法律和制度

35、,均由 乙方独自承担业主(对工人)应尽的所有义务。 (四十九)合同机密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允许乙方披露合同的细节,也不允 许乙方在商业印刷品、专业印刷品或其他场合中披露这些细节。 在施工期间直至合同结束和维修期终止后,乙方均应保密,未 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允许传播报表中的全部或局部内容。 (五十)遵守法律条款和条例 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 A国的有效法律,特别是有关 工程、工资、社会保障、工程保险、物资保险、运输工具保险 的法律,和有关文物、海关、税收及其它诸如此类的法律。对 于为施工应承付的任何一种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在遵守合同条款的同时,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各种赋税, 其

36、中包括海关税和海关附加税均由乙方负担。除了法定的和合 第 23 页 同条件中规定可豁免的以外,任何一项税收均不能免除。 (五十一)专利权和发明权 乙方应尊重他人的专利权、发明权和垄断权-对于因乙方 不尊重他人的这种权利,其中包括 A国境内外项目的技术说明 和图纸-他人向甲方提出的任何要求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 应给予赔偿。 (五十二) A 国的司法权限 有关合同的所有解释和执行必须服从 A国的现行法律和法 规,A 国的司法部门负责审理由台同引起的纠纷。 任何一方诉诸法律都不能中止合同的执行,都不影响双方 的义务和权利,直到对争执的问题有了必须执行的判决为止。 (五十三)初步验收 当乙方完成了合

37、同的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以后,应马上用 挂号函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确定初步验收日期。同时乙方应 清理现场所有杂物。否则甲方在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并给 10天 以内的宽限之后,乙方仍未清理现场,甲方就进行这项清理工 作,乙方应负责此项费用。甲方应将确定好的验收回或书面通 知乙方,此验收日期不得超过接到乙方通知日的一个月。验收 应在既定日期进行,应起草一式三份的初步验收纪要,由双方 或双方代表签字,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或其代表。如果乙方或他 的代表本出席检查,即进行乙方缺席检查,应将情况记入纪要, 并用挂号函件将一份纪要寄给乙方。如果检查证实已完工程符 第 24 页 合合同总条款的要求,那么,乙方通知甲方

38、完 L的日期就作为 竣工日期;同时也作为维修期的开始日期。 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没有按照合同施工,那么,应在纪要中 注明,并责成乙方按合同修补和纠正错误、完善工程。维修期 就从完善施工后的最后一次检查时开始。 乙方在甲方的全面监督下,从初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 自费对合同中所有的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进行计算,对所有实 际完成的工程编制最终报表,并交甲方审查和认可。甲方向乙 方支付一切应得款项,并扣除预付款、罚款、赔偿金等。但是 乙方寄存在甲方的保证金额不得少于合同中规定的比例。否则, 甲方可扣下一笔款项,用以补足上述比例。 如果需要的话,允许甲 方对一部分已经完成的工程,根据本条款中规定的内容和条件

39、 进行局部、临时性的验收,条件是局部交付的工程应能使用。 在验收工程之前,乙方应出资在工地提供必要的工具、设备、 仪器,供甲方或其代表在检查、试验时使用。如果在检查、试 验当中,发现毛病和错误,但在本质上并不影响工程也不妨碍 受益,那么当甲方认为可以他就接收,也可以给乙方一段修理 第 25 页 和补缺的时限。这笔费用可以从乙方在甲方手中的应得款中扣 除,只要这些毛病和错误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并能按照要求受 益。到工程缺陷修补完善后,再将扣除款项退回乙方。 (五十四)维修期 乙方要保证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无瑕疵,施工良好,全部工 程使用时要达到预期的目的。自甲方初步验收之日起,维修保 证期为一年,如果

40、在这期间发现缺点和不足,那么乙方应在收 到甲方通知之日后一个星期内进行修理和完善。否则,甲方代 为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在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中扣 除此项费用。本条规定的维修保证期与 A国民法中规定的保修 期是一致的。 (五十五)最终验收 在维修期结束前的适当时间,乙方须通知甲方,要求其确定检 查和最终接收的日期。甲方自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两星期内, 应确定检查和验收的日期,并通知乙方亲自到场或派代表参加。 在乙方或其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在确定的日期内进行检查,同 时要就此起草一式四份由双方在场人员签字的纪要,并将其中 的一份交给乙方。如果乙方或其代表缺席,可在既定日期进行 缺席检查,把情况

41、记入纪要,并寄乙方一份。 甲方有权组成一个自己认为合适的接收技术组全权进行各种检 查、试验,或采取任何旨在查看工程质量的措施。 乙方应在现场自费提供必要的材料、设备、供该接收技术 第 26 页 组按其意愿进行检查、试验,直到通过检验,证明工程完美无 缺并符合条件和规范时才进行最后接收。如果从检验中发现乙 方未履行其义务,那么就把接收日期推迟,维修期相应顺延。 如果乙方未在接收技术组于接收纪要中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甲 方可直接从乙方的收益中扣除其认为与上述工程相称的金额, 或由甲方出资自行施工,其款项从乙方收益中扣除。对乙方施 工中出现的错误、 缺陷和不足还要索取赔偿,款项可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其他

42、收 益中扣除,这无须办理什么手续。扣完这笔款后,维修期就结 束。在最后验收后,甲方对乙方进行最终结算,并从验收之后 起的一个月内,把乙方在维修期内拖欠的款项扣除后,就将保 证金或其他金额退还乙方。 (五十六)试验费用 乙方承担在 A国国内外用于样品和试验的全部费用,根据本 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表,只要所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 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须负担样品、试验费用,并有义务 将工程(或局部)拆开,以便检验其质量,然后再恢复原状, 此项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五十七)乙方地址 术合同开头填写的乙方地址变动时,乙方要保证通报。否 则,可按原址与乙方通信或发通知,责任由乙方承担。 凡是涉及合同

43、条款的书面通知,可以面呈,但在影印件上 第 27 页 要签字,也可用挂号函件寄送,这种通知一经送交,就具有完 全的法律效力。 (五十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用语书写八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乙方自己 保存一份,另一份用以交税;并分送财政部计划司、会计司和 税务总局各一份。 工程分包合同 AAA 电气机械承包公司,邮政信箱号:(以下简称 总包商) ,和 BBB工程公司,邮政信箱号:(以不简称分 包商) ,于年月日在订立本分包合同。 鉴于总包商已同 EMS国大型电气项目管理局(以 下简称业主) ,就在 EMS国的 SSS号工程项目的设计,运输和施 工签订合同。鉴于分包商原按该合同实施土建和安装工程而报

44、 了价,鉴于总包商已接受分包商的报价,依据分包商年 月日,号文件及其所附的报价表,现双方达成协 议如下: (一)下列文件应基本分包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 电气、机械及技术操作的合同通用条款(1980 年第一版) 。 2 合同的特殊条款。 3 SSS 号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 4 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第 28 页 5 土建和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报价表。 (二)定义 解释本分包合同时,下列用词应具有在此所于以确定的意 义: “总包商“:系指 AAA电气机械承包公司。 “分包商“:系指 BBB 工程公司和由 BBB 工程公司将工程的 任何部分转包给别的任何专业公司或机构。 “总包商的工程师“:系指由

45、总包商指派的监督分包商工作 的人员。 “分包“:系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条“工作范围“规定而 要执行的工作。 (三)工 作范围 本工程包括在 EMS共和国境内,根据业主的技术规定,建 设 SSS号工程项目,如图所示 1 提供所有工程的监督人员、训练和非熟练工人、提供运 输、测绘工具及设备、挖掘及钻孔机械、吊车,以用于塔架安 装和绝缘箍,地线配件,拉力条的安装以及导线挂垂和拉直等 第 29 页 工作。 2 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装材料、钢筋,并运送 到工地。 3 为所有熟练和非熟练上人及行政人员提供住宿、膳食、 供水、卫生设备、交通费用和社会保险。 4 运送由总包商提供的材料:总包商在

46、 BKB库房中的塔架、 导线、绝缘材料、五金构件、接地材料,包括从总包商在 BKB 的库房列施工现场的运输,并负责卸车和保管。 5 分包商应按总包商提供的纵断面图和测绘图确定塔架的 位置。凡是已由总包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应测量检验, 以保证塔架的位置和线位方向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 取得总包商批准后,应对测绘图作相应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熟悉业主技术规范的分包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并承担 属于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与分包商有关的全部责任。 (五)劳动力 分包商应: 1 自始至终提供足够数量的工人,以满足总包商工程师在 工程进度方面的要求。 2 在工作时间、节假日方面,应遵

47、守当地法律、规定和风 俗习惯。 3 支付工资并服从当地关于对工人报酬的一切规定。 第 30 页 4 为其雇员提供住宿及膳食。 5 向总包商在 EMS国主管部门提供他们所带的有关其雇员 的一切情况。 6 对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或风险,自费为 其雇员和工人提供保险费及工人补偿。 (六)法定责任 分包商应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1 遵守 EMS国关于所得税的规定。如果其雇员中有人对雇 主给他们的报酬不付个人所得税,分包商也而对此完全负责。 2 根据 EMS国的法律,为其雇员支付各种国家安全捐款。 3 分包商应服从所有适用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 EMS国的 法律、地方法及规定。 (七)与业主谈判 除总包商的工程师授权外,分包商任何时候均不能与业主 接触或谈判。 (八)维修保证期 分包商将从接收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 12个月内担保所有工 程,不会由于其雇员的工艺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质格差而发 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损失的责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应保障总包商不承担各种人身伤 亡或财产(非工程部分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并保障总包商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合同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