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合同履约保证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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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上海市红桥区XX公司合同履约保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强化上海市红桥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履约管理工作,规范合同履约保证行为,有效规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规划与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合同履约保证管理体系,促使合同各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提升公司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公司在上海市红桥区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2025年度于上海市红桥区及周边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签订的所有合同,涵盖采购、销售、工程建设、服务外包、技术

2、合作等各类业务领域。无论是作为合同甲方还是乙方,合同从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至终止的全生命周期中,涉及履约保证的相关事项,均须严格遵循本制度执行。第三条基本原则 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履约保证的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上海市地方规章、行业规范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各项操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风险防控原则:以预防合同履约风险为核心目标,通过科学设置保证条款、合理选择保证方式,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在红桥区的经营稳定。 权责对等原则:在合同履约保证管理过程中,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在保证事项上权责对等,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动态管理原则:对合同履约保证进行

3、全过程动态跟踪与监控,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及上海市红桥区的政策、市场等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和措施,确保保证的有效性。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合同管理领导小组1. 负责审议合同履约保证管理制度及重大决策,对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进行审批。2. 协调解决合同履约保证管理过程中涉及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和争议,对涉及重大风险的合同履约保证事项进行决策。3. 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履约保证管理制度在上海市红桥区业务中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1. 负责起草、修订本合同履约保证管理制度,并结合上海市红桥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度的宣贯与培训工作。2. 对公司各类合同中的履约保证条

4、款进行审核,确保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海市地方规定和公司制度要求,提出修改建议并督促落实。3. 建立合同履约保证管理台账,对合同履约保证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定期向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在红桥区的管理情况。4. 组织开展合同履约保证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对各部门在红桥区业务中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第六条业务部门1. 在合同签订前,负责对合同相对方在上海市红桥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结合红桥区市场特点提出履约保证的具体建议。2. 主导与合同相对方就履约保证条款进行谈判和协商,确保履约保证条款符合公司利益和在红桥区的业务实

5、际需求,及时将协商结果反馈给合同管理部门。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密切跟踪合同相对方在红桥区的履约情况,建立合同履约跟踪台账,发现违约风险或违约行为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4. 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合同履约保证的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协助处理合同履约保证纠纷。第七条财务部门1. 负责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保管、退还及账务处理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操作,结合上海市红桥区的财务监管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和账务清晰。2. 对银行保函、履约保险等其他履约保证方式涉及的费用收支进行审核和管理,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费用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 定期与合同管理

6、部门、业务部门核对合同履约保证相关的财务数据,确保在红桥区业务中的账实相符、账账一致。第八条法律事务部门1. 为合同履约保证管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协助审核合同中履约保证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结合上海市红桥区的司法实践防范法律风险。2. 参与合同履约保证纠纷的处理,制定法律应对方案,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仲裁等法律活动,维护公司在红桥区的合法权益。3. 对合同履约保证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结合上海市红桥区的政策变化提出改进建议和防范措施,完善公司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第三章合同履约保证方式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 缴纳与收取: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合同相

7、对方发出履约保证金缴纳通知,明确缴纳金额、方式和期限。财务部门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应在当日开具合规的收款凭证,并将收款信息同步告知业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2. 金额标准:履约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对于在上海市红桥区开展的风险较高、技术复杂或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经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适当提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3. 退还流程:合同履行完毕且无违约情况发生后,业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复核、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合同相对方指定账户。若存在违约情况,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

8、款项后退还剩余金额。第十条银行保函1. 开具要求:银行保函应由国有商业银行在上海市红桥区的分支机构或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且在红桥区设有营业网点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保函格式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海市地方规定和公司规定,明确担保金额、有效期、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2. 审核与接收:业务部门收到银行保函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负责接收保函原件,并建立保函管理台账,记录保函相关信息。3. 有效期管理:在银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前30日,业务部门应督促合同相对方办理保函延期或退还手续;若合同相对方未按要求办理,业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

9、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第十一条履约保险1. 保险选择:应选择在上海市红桥区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具有良好信誉、较强偿付能力且在行业内有丰富履约保险经验的保险公司,保险条款需涵盖合同在红桥区履行过程中的主要风险。2. 办理与审核:业务部门应要求合同相对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履约保险,并提交保险单、保险条款等相关资料。合同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对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保险内容符合公司要求。3. 理赔处理:如发生保险事故,业务部门应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在7个工作日内收集整理完整的理赔资料提交保险公司。财务部门配合业务部门做好理赔款项的接收和账务处理工作。第四章合同履约保证的

10、签订与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签订阶段1. 条款拟定:业务部门在拟定合同草案时,应根据合同相对方在上海市红桥区的评估情况和业务需求,合理设置履约保证条款,明确保证方式、金额、期限、支付与退还条件等内容,充分考虑红桥区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因素。2. 审核会签:合同草案形成后,业务部门应依次提交合同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财务部门等进行会签审核。各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3. 签订备案:合同经审核通过且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签订后的合同及履约保证相关资料,业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存档,确保符合上海市红桥区的档案管理要求。第十三条

11、合同履行阶段1. 履约跟踪:业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履约跟踪,结合上海市红桥区的业务特点,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合同相对方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合同履约情况检查表,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合同管理部门。2. 风险预警:若发现合同相对方存在履约困难、延迟履行或其他违约迹象,业务部门应立即启动风险预警机制,向合同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并根据指示采取要求增加保证、暂停付款、终止合同等措施。3. 变更管理:如因上海市红桥区的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等客观原因需变更合同履约保证条款,业务部门应与合同相对方重新协商,并按照合同签订流程办理变更手续,确保变更后的保证条款合法有效。第五章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第十四条违约

12、责任1. 若合同相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保证或提供的保证不符合要求,公司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在上海市红桥区的预期收益损失。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合同相对方出现违约行为,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情况,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有权继续向合同相对方追偿。3. 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因工作失误导致合同履约保证管理出现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等,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影响其在红桥区业务中的岗位安排。第十五条争议解决1. 合同履约保证相关争议发生后,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诉讼管辖规定处理,优先选择上海市红桥区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法律事务部门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应对,收集证据资料,制定解决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在红桥区的合法权益。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在上海市红桥区范围内有效,公司在其他地区的业务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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