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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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 特征码 tSjiJcPJDdIvdZyCpOok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 乙方: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 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 2工程内容:_。 3工程性质:_。 4承包范围:_。 二、批准单位 1批准文号:_。 2业主或主管单位:_。 三、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_。 2总日历工期:_。 四、质量等级:_。 第 2 页 五、承包方式:_。 六、合同价款: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 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 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年_月_ 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 _份、现场存放的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 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

3、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 第 3 页 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 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 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 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 2 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 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 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 图纸有如上缺陷

4、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 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 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职务_专 业技术职称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 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 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 第 4 页 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 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 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 并在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

5、代表的指令应 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 发出口头指令后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 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 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 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 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 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 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 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

6、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 时间后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 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小时内仍未予 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 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 第 5 页 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 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 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 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 内的承诺) 。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职务_专 业技术职称_)按照以下

7、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 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 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 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 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 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 第 6 页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 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8、。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 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 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 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 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 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在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 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

9、占道及运输、铁 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 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 6在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 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 第 7 页 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 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 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 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 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

10、,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 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 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 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 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 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 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 第 8 页 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

11、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 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 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 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 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 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 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 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 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 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

12、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要求乙方:_。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 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 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 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第 9 页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 3 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 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 、 “提供土建 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 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 、 “施工

13、综合进度计划” ,在_提交甲方 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 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和 “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 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予以答复, 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 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 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 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 甲方代表批准后

14、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 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 10 页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 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 期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天内作出答复, 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 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 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15、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 求后 24 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 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 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 工要求后 24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 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 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 11 页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 工期相应顺延。

16、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 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 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 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 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 议” ,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 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

17、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 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 第 12 页 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 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 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 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 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 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 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

18、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 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 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 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 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_, 工期顺延_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 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 第 13 页 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

19、件,乙方承担违约责 任,按_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 未达到约定质 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 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 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 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 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 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 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

20、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 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 14 页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 24 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 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 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 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 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 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 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 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

21、表参加,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 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 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 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 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 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 束 24 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 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第 15 页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 运转,可交

22、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 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 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 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 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 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 知” ,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 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 收_小时前

23、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 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 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 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 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 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 16 页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 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

24、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 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天内, 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 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 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 5 天内予以批准并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 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_在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 元,开工后在_按比例逐次扣回

25、。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 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 ,甲方在乙 第 17 页 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 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 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BR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 “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 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 量) ,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 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 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

26、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 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 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 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 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 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 帐单”后 5 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 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 在发出通知_天后甲方仍未

27、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 第 18 页 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 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 11 天起按_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 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 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 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 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 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

28、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 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 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 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 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 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 结算办法。 第 19 页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 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

29、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 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 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 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 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 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 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 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

30、 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 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 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 第 20 页 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 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 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 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 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

31、生 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 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 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 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 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 第 21 页 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 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

32、标,之后发给乙方设 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 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 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 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

33、价 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 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 5 天内予以批准,或 第 22 页 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 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 、提请约定的工程 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 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

34、 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 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 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 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 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 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 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 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 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

35、从约定期限最后 1 天的次 第 23 页 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 运试运验收后 45 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_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 6 个月,不得延 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 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 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 72 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 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 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

36、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 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 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 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天内 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 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 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第 24 页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 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 后 5 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

37、送经 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 15 天内将竣工工程交 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 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 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 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 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 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

38、1 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 3 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6 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 1 个采暖期、供冷 第 25 页 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 1 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 1 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 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 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 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 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 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

39、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 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 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 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 知收后 1 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 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 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 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 第 26 页 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 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

40、材料、 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 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 20 天内予以结 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 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 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 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 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 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

41、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第 27 页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 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 任后 10 天内偿付,否则按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 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 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 合同。

42、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 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 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20 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 。索赔 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 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 接到该通知后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 补充理由证据后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 28 页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

43、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 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 其为确认索赔, “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 1 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 10 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 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 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 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 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 条件。 三、乙

44、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 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 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 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 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 第 29 页 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 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

45、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 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 碍物,应在 4 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 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对乙方采 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 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 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 _。 第

46、30 页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 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 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 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_级以上的地震、_级以上 持续_天的大风、_mm 以上持续_天 的大雨、 年不遇的持续_天高温天气、_年不 遇的持续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 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 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 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 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 天向甲方代表报告 1 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 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 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 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 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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