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账公司移交协议模板甲方(移交方):乙方(接收方):丙方(委托方):第一条移交背景因丙方业务调整/服务优化需求,甲方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终止为丙方提供代理记账、纳税申报及相关财务服务,并同意将全部服务事项及历史资料完整移交给乙方。三方经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规定,自愿达成本协议。第二条移交内容甲方需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及事项(具体详见附件财务资料移交清单):2.1 会计档案2.1.1 自年月至一年月所有会计凭证(含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纸质及电子版;2.1.2 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表、银行对账单
2、含未达账项调节表)、纳税申报表底稿及计算依据;2.1.3 固定资产卡片、折旧计提表及资产盘点记录;2.1.4 往来款项对账函证及坏账准备计提说明。2.2 税务档案22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种核定通知书、税收优惠备案文件;2.2.1 近三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费、印花税等纳税申报表及缴款凭证;2.2.2 发票领购簿、已开具发票存根联、未认证进项发票清单、发票作废/红冲记录;2.2.3 税务检查结论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事项告知书等涉税文书;225出口退税备案及申报材料(如适用)。2.3 其他重要文件2.3.1 银行开户许可证、预留印鉴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232正在履行的购销合
3、同、借款合同、租赁协议等法律文件副本;2.3.3 社保及公积金缴纳基数确认表、汇缴清册、人员增减变动记录;2.3.4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新公司章程、历次变更登记文件;235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专项文件(如有);2.3.6 财务软件登录权限、操作手册及数据备份文件。第三条移交流程3.1 资料交接3.1.1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协议第二条所列资料分类整理,编制财务资料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于三方共同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清点、核验并签章确认。3.1.2 电子数据通过加密U盘或安全云存储传输,移交完成后甲方需书面承诺永久删除本地存储数据,并清除财务软件中的操作权限。3.2 工作衔
4、接3.2.1 甲方应陪同乙方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至银行办理账户经办人变更手续,并提供必要协助;3.2.2 甲方需就丙方账务特殊性(如长期挂账往来款、待处理资产损失、未决诉讼涉及的预计负债、历史会计差错更正等)向乙方出具书面说明文件。第四条责任划分4.1 甲方责任4.1.1 保证所移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不存在故意隐匿、损毁或伪造情形;4.1.2 对移交日前(含移交日)已形成的账务处理、纳税申报、报表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若因此引发税务稽查补税、滞纳金及罚款,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4.1.3 在资料移交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免费解答乙方对历史账务的质疑,
5、并配合提供佐证材料。4.2 乙方责任4.2.1 自年月日起全面承接丙方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财税咨询等工作,确保服务连续无断档;4.2.2 对接收的资料采取加密存储、权限分级等保密措施,非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披露或用于其他目的;4.2.3 若在接收后一个工作日内发现资料缺失或存在明显矛盾,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逾期视为认可资料完整性。第五条保密条款三方承诺: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丙方财务数据、客户名单、交易模式、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均负有永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需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并赔偿丙方全部实际损失。第六条过渡期协助甲方应在移交完成后日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为乙方提
6、供累计不超过一小时的免费咨询服务,重点解释特殊账务处理逻辑、税务风险点及未完结事项进展。第七条费用结算7.1 丙方需在移交日前与甲方结清截至年一月日的所有代理服务费、垫付税费及其他应付未付款项;7.2 移交日后产生的服务费用,按乙方与丙方另行签订的代理记账服务合同约定执行。第八条违约责任8.1 甲方未按约定移交资料或资料存在重大瑕疵,导致丙方或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8.2 乙方未及时完成税务申报或操作失误导致丙方被处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补缴责任及相应罚金;8.3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协议,需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违约金。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丙方所在地(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协议生效及其他10.1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 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10.3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移交事项全部完成且乙方独立服务满一个月后终止。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