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相关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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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相关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1、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略)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版)(略)3、卫生院生物制品管理验收员岗位职责4、卫生院生物制品管理保管员岗位职责5、卫生院冷链管理制度6、卫生院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7、卫生院疫苗验收管理制度8、卫生院生物制品养护管理制度9、卫生院生物制品保管和养护管理职责10、卫生院生物制品出入库管理制度IE卫生院生物制品效期预警制度12、卫生院不合格及废弃生物制品处置制度13、卫生院冷藏、冷冻疫苗储存与运输应急预案14、卫生院不合格生物制品确认和处理程序15、卫生院生物制品定期检查制度16、卫生院生物制品管理员

2、培训和健康查体制度17、卫生院疫苗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卫生院生物制品管理验收员岗位职责一、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逐批验明疫苗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购进。验收时,应对疫苗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质量状况进行逐批检查。疫苗包装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疫苗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二、验收疫苗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进行核实,并签名。三、

3、验收疫苗应做到票、帐、物相符,同时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5年备查。对不符合运输条件的应当拒收。对验收合格的疫苗从运输设备中取出直接入库,不得在库外放置。卫生院生物制品管理员岗位职责一、负责疫苗库房的工作,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版)等法律法规规章,保证一类疫苗和常用二类疫苗的供应,确保入库疫苗优质和安全有效。监督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库房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二、每月更换疫苗效期表,对近效期的疫苗,应督促各预防接种单位尽早使用,并有权调整各预防接种单

4、位近效期疫苗的使用,及时向疾控中心领导班子汇报特贵疫苗、紧缺疫苗领用异常现象。每月一次核对帐物,保证帐物相符。做好疫苗的在库养护工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应设防火、防盗设备、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三、疫苗应实行“先进先出”或“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以保证疫苗质量。库房保管人员有义务向采购人员提供库存疫苗信息,将库存量压到最低数。卫生院冷链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和*省冷链温(湿)度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严格执行。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

5、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省一市一区一镇、乡-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库登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二、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有关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冷库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三、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

6、养,通过冷链温湿.度监测管理系统建立维修、维护、报废记录,每台冷库均有温度记录,记录保存2年被查。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报废情况,并通过冷链温湿度监测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对新装备或状态发生变化的冷链设备,要求在变更后15日内通过监测系统更新报告。冷链设备的报废,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五、冷库的制冷机组应双路供电或配有备用发电机组,安装电压、电流指示仪表,并配有备用制冷机组。冰箱等冷链设备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避免震动,

7、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六、所有免疫规划冷链设备只能专用于贮存疫苗,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七、接收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配送方或销售方本次运输过程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疫苗运输温度监测记录表、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购进,并应当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院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版)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确保证适龄儿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杜绝疫苗因储存和运输不当可能造成的不良损害,特制定本制度。一、接种单位也

8、应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二、进苗由县疾控中心使用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及温度计的冷藏箱、冷藏包)由疫苗运输车负责运送,或由各预防接种门诊派专车通过配发的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冷藏箱、冷藏包)进行运输。所有疫苗在运输到位后应马上放置于冷库(冰箱、冰柜等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苗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三、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

9、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四、县疾控中心在向接种单位供应或分发疫苗时,应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五、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六、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供应或分发疫苗。疫苗出库时,应认真核对发放单位和疫苗生产厂家、品种、数量等,按照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出库的原则发放,并做好出库记录。七、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10、由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质量异常的疫苗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八、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九、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5年备查。每月对疫苗的出入库情况进行一次核对。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十一、按以下要求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1、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仪对低温冷库进行温度记录。2、对冷

11、链设施(低温冷库、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柜、备用发电机组等)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疫苗储存时,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或设备的运行状态、储存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并做好记录。3、应采用温度计对冰箱(包括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冰柜)进行温度监测。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4、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十二、对运输过程中的疫苗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

12、度和环境温度、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卫生院疫苗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逐批验明疫苗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购进。验收时,应对疫苗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质量状况进行逐批检查。疫苗包装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疫苗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验收疫苗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进行核实,并签名。验收疫苗应

13、做到票、帐、物相符,同时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5年备查。对不符合运输条件的应当拒收。对验收合格的疫苗从运输设备中取出直接入库,不得在库外放置。卫生院生物制品养护管理制度疫苗库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疫苗库(区)为绿色;待验药品、退货疫苗库(区)为黄色;不合格疫苗库(区)为红色。疫苗库储存疫苗与墙、顶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疫苗垛堆之间应有一定距离。库存疫苗应分类存放,应按批号堆放。应做好冷库温、湿度监测,每天定时对温、湿度进行记录,温、湿度超出范围时,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应定期检查库存疫苗的质量,做好检查记录。对储存时间

14、长的疫苗、近效期疫苗应重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对检查出的过期失效等不合格疫苗应及时清理。卫生院生物制品保管和养护管理职责一、生物制品管理员全面负责在库生物制品保管和养护工作,检查控制在库生物制品的储存条件,对生物制品按生物制品养护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二、养护职责与分工:2.1门诊主任:对生物制品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审定养护工作内容,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处理。2.2生物制品管理员:对在库生物制品进行合理储存,检查在库生物制品的储存条件及生物制品质量,按所经营生物制品储存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养护方法,对温度条件进行管理,实施生物制品养护的具体操

15、作。三、按生物制品养护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四、养护工作的具体内容:1.1 1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按生物制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容对生物制品的分类储存、货垛码放、垛位间距、色标管理等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生物制品储存的合理性。1.2 生物制品管理员对库房温度条件进行动态监测,冷冻库温度T5C以下,冷藏库2-8oC,若超出此规定范围或接近临界值时,及时检查库房实际温度,调整制冷机组温度设定,并采取通风、降温、除温、保温等措施进行有效调控。生物制品管理员每日上午8:30点,下午14:30点定时查看库房温度监测记录,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进行此项工作。1.3 生物制品管理

16、员在生物制品入库起每季度进行一次库存生物制品养护检查。储存期较长(在库储存期超过六个月)、近效期的生物制品及重点养护的品种应缩短养护检查时间。1.4 在库养护主要检查包装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还应打开包装,检查外观性状,养护结束后,要恢复其原包装,并封口签章。1.5 当气候条件出现异常变化,遇高温、严寒、雨季或库房设备出现异常,或发现生物制品有质量变化时,应由生物办负责人、库管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按货位依次进行包装情况、外观性状的检查。1.6 生物制品管理员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生物制品,已发现质量问题的相邻批号生物制品通知生物办负责人处理;对储存时间较长的生物制品、近效期品种应通知生物办负责

17、人或调度员或一类疫苗管理员联系退货或催发等方式处理。1.7 生物制品管理员对发现质量问题的生物制品,应挂黄色标志,并暂停发货,上报生物办负责人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按所附流程操作。五、生物制品管理员应负责养护用设备仪器、温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计量仪器及器具的养护管理工作。其设备仪器的使用、维护检修做好相应记录。六、及时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储存时间较长的生物制品的质量信息,及时上报。卫生院生物制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为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版)(以下简称条例),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我场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18、根据条例的规定,疫苗管理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各级供应下发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类疫苗的收费应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第二条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做好疫苗的储存、领发和结算等工作。第三条疫苗管理人员及接种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禁忌症。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案。第四条疫苗计划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使用。第五条必须由兰陵

19、县疾控中心统一配送。第六条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第七条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货相符。购货数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签名等。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5年备查。第八条二类疫苗资金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及时做好清欠和还欠工作,确保疫苗资金周转畅通。第九条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原则,上级供苗单位应随时对地区间或用苗单位之间的疫苗余缺进行调剂,收回多余疫苗。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浪

20、费。卫生院生物制品效期预警制度为切实保障疫苗质量,防止疫苗过期造成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规范(2016版)特制定本疫苗效期预警制度。1、安排专人负责疫苗出入库管理,并定期检查库存疫苗是否超过效期。2、建立完整的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分发疫苗时严格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3、疫苗存放要做到分种类、分批次码放,对近效期疫苗应特别码放方便做到先出。4、疫苗管理软件要有自动效期预警提示功能,对近效期、失效期的疫苗批次分别以黄色、红色标识,出库时弹出对话框警示到期天数。5、日清月结,及时发现将要到近效期的生物制品,及时组织联系发放或退换,以避免过期失效造成浪费。

21、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疫苗,严格杜绝失效过期疫苗发出,并采取隔离存放、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7、发现超过有效期的疫苗,应当逐级上报,其中第一类疫苗上报至省级疾控机构,第二类疫苗上报至县级疾控机构。需报废疫苗统一回收至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保留记录5年。卫生院不合格及废弃生物制品处置制度一、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对质量不合格、废弃生物制品进行控制性管理。二、不合格生物制品包括内在质量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和包装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发现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生物制品的确认和处理程序上报。2.1不合格生物制品的确认:2.1.1验收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

22、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2. 1.2各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3. 1.3入库验收抽检确认不合格的;4. L4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5. 1.5各级药监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使用的生物制口口口;6. 1.6符合药品法中有关假、劣药定义的。三、不合格生物制品的处理:6.1 入库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生物制品,生物制品管理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应将其放入不合格区明显标示。6.2 在库养护或出库复核过程中怀疑为不合格生物制品的,应明显标识、暂停发放和发运,报科室负责人和中心领导处理。6.3 由质量管理人员及各级药监部门检验出的不合格品或上级发文通知禁止使用的品种,必须立即停止发放

23、并通知回收,按发放记录追回已发放的不合格生物制品。四、废弃疫苗包括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被污染的生物制品,由仓库保管员提出生物制品报损请示,由免疫规划科上报中心领导,经批准后方可报废。五、对于需报废的疫苗,应当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由疫苗报废企业统一销毁。接种单位需报废的疫苗,应当统一回收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回收情况,销毁记录保存5年以上。卫生院疫苗储存应急预案一、目的为确保疫苗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对疫苗在储存中可能发生的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能够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4、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特制订疫苗储存应急预案。二、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版)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等法规、规范。三、适用范围疫苗的储存。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副组长:组员: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人员职责:1、做好疫苗储存运输的质量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保障疫苗安全有效性。2、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是履行本应急预案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是风险防范应急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处置。副组长具体负责协调参与应急工作,如联系冷链设备的故障维修、寻求冷链保障互助单位的帮助。组员负责观察温度监控仪的变化情况,一旦达到预警线立即报告分管领导,配合做好应急排险工作。五、预

25、案流程1、与具备冷链储存条件的兰陵县预防控制中心达成冷链保障互助协议,借助双方冷链设施设备就近求助。2、冷藏疫苗储存正常温度控制在2-8oC,冷冻疫苗储存-15C以下(如果温度超标或低于规定的报警)。3、冷库配备预警系统,同时确定手机信息报警人员,当冷库温度超过预设范围或停电断电系统应立即报警,责任人收到手机信息报警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4、如停电,责任人收到断电报警信息后应立即到赴现场处理,及时启用备用发电机组,暂停配送疫苗,尽量减少开启冷库,避免外界热空气进入。恢复供电后,检查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并做好记录。主机恢复正常运行,关闭发电机组,做好开关机时间及使用记录。5、制冷设备如遇故障,迅

26、速把疫苗挪至正常运转冰箱,并减少疫苗进货量,直至制冷设备维修恢复正常。及时联系,维修人员,排除故障。维修完毕后,检查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并做好记录。6、若发电机发生故障或制冷机遇故障,立即进行抢修,严密监测冷库温度,在有效时间内能维修好的,无需采取其他措施。无法保证在有效储存时间内修好的,通知冷链保障互助单位,将冷藏车启动制冷,将疫苗运送至互助单位冷库内暂存。7、如发生重大不可预测情况(如异常气候、火灾等),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通知冷链保障互助单位,将冷藏车启动制冷,将冷链药品运送至互助单位冷库内暂存。8、温度记录人员随时观察温度监控仪的变化情况,确保温度在可控范围内。9、对超过温度预设范围的疫

27、苗,及时报单位负责人,并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记录表,对疫苗质量进行评估,以确保疫苗质量。10、对控温功能缺失的疫苗按不合格疫苗处理。六、单位冷链设施设备信息:详见冷链设备档案表卫生院不合格生物制品确认和处理程序一、在生物制品入库验收过程中,生物制品管理员发现不合格生物制品时,立即报告疾控中心生物办。生物制品管理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应将其放入不合格区内挂红牌明示。疾控中心生物办接到报告进行再确认后,若为假劣生物制品则报市药监局处理。二、在检查、养护或出库复核过程中怀疑为不合格生物制品的,应挂黄牌、暂停调出与发货,并上报疾控中心生物办进行确认。确认为不合格品的移入不合格区,挂红牌标志;确

28、认生物制品质量无任何问题,应通知疫苗管理员,恢复调出与分发。三、上级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生物制品的或上级有关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的不合格品及已售出的生物制品发现质量问题时,免疫规划科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疫苗管理员停止调出,并根据出库记录,追回已调出或分发的不合格生物制品。追回后将其放入不合格品区,挂红牌标志,并报上级有关部门等候处理,同时生物制品管理员应做好不合格生物制品回收记录。四、不合格生物制品的报损、销毁,应按以下规定进行:4.1 不合格生物制品的报损由生物制品负责人起草报损请示,经中心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批准后,由财务部记账,疾控中心联系生物制品销毁企业进行统

29、一销毁;4.2 不合格生物制品属外包装破损等,由生物制品负责人或调度员联系供货方退货;4.3 3不合格生物制品报损后需作销毁处理的,应在监察、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监督下,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进行,并现场制作报损生物制品销毁记录。销毁假劣生物制品应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监销。五、不合格生物制品的上报:4.4 1发现或怀疑为不合格生物制品应及时起草不合格生物制品专题报告,报送中心领导审查;生物制品管理员做好不合格生物制品台账,按季上报疾控中心分管副主任,同时根据工作安排抄送有关科室。必要时可实行每天一报;5.2 生物办应对所管理的不合格生物制品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汇总,并对不合格生物制品的产生

30、和处理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报告应上报中心分管领导。六、对质量不合格的生物制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采取措施,以书面形式落实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七、有关不合格生物制品处理的记录应保存五年。八、有关损耗(如样品)的处理因检查外观质量而无法恢复包装等原因的合格生物制品应撰写生物制品损耗申请上报处理。生物制品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将合格生物制品作为样品或其他合理用途,也需作损耗处理。具体程序为:由申请人撰写生物制品损耗申请,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分别到财务部和免疫规划科办理领取手续,并办理出库手续。卫生院生物制品定期检查制度预防性生物制品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传染病的主要武器。为规范我县预防性

31、生物制品管理,确保免疫规划的实施和预防接种的安全性、有效性,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接收、分发疫苗时,及时索取和检查疫苗相关资料。认真核实疫苗运输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疫苗包装情况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方可接收或分发。二、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当按照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链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按照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分发疫苗。三、每月底或月初盘点库存并检查疫苗储存状况。根据省平台库存疫苗数量,到冷库中

32、核对库存,并如实记录每种疫苗批号、效期、数量、包装是否破损、有无泄漏、温度是否达标等内容,发现异常的疫苗,立即停止供应、分发、接种,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卫生院生物制品管理人员培训和健康查体制度从事疫苗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疫苗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在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完整的健康查体档案。新上岗工作人员应健康查体合格并经县卫健局培训合格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直接接触疫苗工作。下班前做好冷链室电、门窗的安全检查。落实卫生到人的制度,坚持每日小扫,每周一次全面大扫除。保持冷库和库房干净卫生。

33、卫生院疫苗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一、根据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认真执行疫苗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免疫规划科安排专人负责疫苗疑似异常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的,应当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三、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伤残、群体性AEPI、对社会有较大的影响的AEFl时,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一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四、疑似异常反应监测人员,要做好疫苗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认真对待质量问题的查询处理,认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解决,存档备查,重大问题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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