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程.docx

上传人:极速器 文档编号:81177 上传时间:2025-07-10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66.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03.080CCSA16B6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64/T184620222022-12-06发布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程2023-03-06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术语和定义44培育类型41.1 萌芽期社会组织41.2 初创期社会组织41.3 发展期社会组织45 培育原则55.1 党建引领55.2 政府主导55.3 分类培育55.4 优先培育55.5 联动培育56 培育阶段56.1 受理培育5实施培育56.3 完成培育66.4 终止培育67 培育内容67.1 党建指导67.2 业务指导77.3 政策咨询77.4 能力建设78

2、培育保障7培育方78.2被培育方79 星艮踪月艮务810 评价与改进8接受监督8服务评价8服务改进8附录A(资料性)被培育方基本信息表9附录B(资料性)培育申请表11附录C(资料性)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流程13附录D(资料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流程14参考文献15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社会工作联合会、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中宁县民政局、中宁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宁夏昊

3、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固原市原州区雨露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勇、田丹、海德、王少庸、李文越、田帅、马永、王彬贤、余小宁。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程1范围本文件提供了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指导和建议,给出了培育方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活动在类型、原则、阶段、内容、保障、跟踪服务及评价与改进方面需要考虑的因素。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社会组织经各级民政部门(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及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成立的社区社会团体、社区

4、社会服务机构。3.2 孵化培育培育方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中心)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有孵化培育意愿的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指导、政策咨询、业务指导、能力建设等专业性培育活动。3.3培育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中心)的运营管理方或承接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的社会组织。3.4被培育方接受培育方孵化培育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4培育类型4.1 萌芽期社会组织处于酝酿筹备阶段拟成立的社会组织。4.2 初创期社会组织登记成立不满2年的社会组织。4.3 发展期社会组织成立2年及以上,内部治理较规范、业务相对成熟、发展潜力大的社会组织。5培育原则5.1 党建引领培育方应将党建作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政治引领和政治

5、保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发挥社会组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5.2 政府主导由政府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审核准入、验收评价,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促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的牵头作用,支持引导孵化基地(孵化中心)建立完善各项培育制度,加强培育方团队建设,提升孵化培育专业化水平。5.3 分类培育培育方应按照不同类型、领域、发展阶段分类培育各类社会组织。5.4 优先培育培育方应优先培育萌芽期、初创期社会组织,以及乡村振兴类、公益慈善类、互助类等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5.5 联动培育培育方应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与司法、公安、教育等单位或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部门及行业性组织合作开展

6、孵化培育,实现政社联动、部门参与、社会协同。6培育阶段1.1 受理培育6. 1.1提交申请被培育方提交基本信息表(见附录A)培育申请表(见附录B),经培育方现场考察、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同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受理培育申请。7. 1.2不予受理当被培育方出现以下情况,培育方可不予以受理: 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 年检结果不合格; 存在未按时参加年检情况的; 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出现重大问题; 其他不符合孵化培育协议约定事项的。6.2实施培育6.2.1培育前测培育方可在培育前采用访谈法、观察法、问卷法对被培育方以下情况开展前期测评:调查评估被培育方的党组织建设、理事会

7、治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宣传等情况;调查评估被培育方的办公场所、业务活动、人员队伍等情况;调查评估后,撰写书面评估报告,作为后期开展孵化培育的重要依据。6.2.2开展培育培育方可在培育期间开展以下工作: 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培育,孵化培育流程见附录C;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孵化培育流程见附录D,培育周期一般2年; 社会组织通用能力和专有服务能力建设培训,具体内容见7.1-7.4; 组织被培育方参加党建沙龙、公益沙龙、参访游学等活动; 培育方可依据培育协议进行中期评估,及时调整培育计划。6.3 完成培育培育方应制定培育结果评估标准,对被培育方进行结果评估考核,评估考核通过即可完成培育(出壳)。6.4

8、 终止培育被培育方在培育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培育方可终止培育: 培育期满评估未通过或中途退出的社会组织,应结束孵化培育; 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活动的; 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有关部门核实,情节严重的; 被培育方单方面终止培育协议的; 培育期半年内未开展活动的; 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7培育内容7.1 党建指导7.1.1 指导被培育方成立党组织培育方应指导被培育方开展以下党组织组建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分析理顺被培育方党建工作隶属关系; 被培育方自有党员3名以上,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指导其办理成立党支部相关事宜,符合条件的成立支委会; 被培育方自有党员数未满足建立独立党支部条件的,按照

9、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产业相关、工作方便”原则,协助其链接其他社会组织组建联合党支部; 被培育方无党员的,协助其按照党建隶属关系对接上级党委,以选派党建指导员或指导组建群团组织等方式开展党建工作。7.1.2 指导被培育方开展党建工作培育方应指导被培育方开展以下党建工作: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学习计划; 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指导其规范做好支部会议记录; 有条件的支部规范发展党员; 按要求核算党费标准并收缴党费; 强化日常工作中的党建引领。7.2 业务指导培育方可向被培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业务指导: 被培育方是登记社会组织,培育方可向被培育

10、方提供社会组织年检指导,包括社会组织年检报告书撰写、年检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准备等; 被培育方是成立年满2年及以上的登记的社会组织,培育方可向被培育方提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导,包括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资料准备、报告书撰写等; 被培育方是拟成立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方可向被培育方提供备案登记指导。7.3 政策咨询培育方可向被培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政策咨询: 提供组织名称核准、章程制定、备案登记等业务咨询; 提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投标业务咨询; 提供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咨询服务; 提供区内外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和企业慈善资源信息资讯; 提供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咨询。7.4 能

11、力建设培育方可向被培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能力培训:通用能力培训,包括法人治理能力、战略规划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可持续发展等能力;专有能力培训,包括项目管理、志愿者管理、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能力。8培育保障8.1 培育方为更好完成孵化培育任务培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注重为被培育方提供政策递送; 注重被培育方的能力提升,依据培育方的不同需求设计各种培训; 注重为被培育方对接各类社会资源、慈善资源、公益资源; 在民政部门指导下制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等日常管理制度; 安排具有丰富孵化培育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孵化培育工作; 为完成培育任务的社会组织提供持续跟踪服务。8.2 被培育方被培育方应

12、配合民政部门、培育方做好以下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 按时参加社会组织年检; 按照培育协议,安排专人与培育方对接工作,认真执行和落实培育任务,定期向培育方反馈培育任务落实情况; 按照培育协议,积极主动配合培育方开展孵化培育工作。9跟踪服务培育方应对完成培育任务的被培育方提供不少于1年的追踪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咨询服务、能力建设、机构管理等。10评价与改进10.1 接受监督同级民政部门负责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内部监督及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网络、电话、邮件等投诉渠道,并依据培育协议对培育方开展年度考核评估。10.2 服务评价培育方应建立全面有效的服务评价制度,接受民政部门

13、被培育方等多方面的服务满意度测评。10.3 服务改进培育方应建立评估机制,依据培育评估报告书调整或优化培育内容,并对服务进行持续改进。附录A(资料性)被培育方基本信息表表C.1提供了基本信息表的样式。表A.1被培育方基本信息表申请单位(公章):单位名称登记日期住所地址邮政编码住所来源自有个人或组织无偿才是供口租赁(租赁到期日: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单位网址网站名称单位自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其他(注明自媒体名称及账号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数:人专职:人兼职:人持社工证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基金会社会团体民非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开户银行I开户账号年检

14、情况合格基本合格口不合格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4A3A未评估业务主管单位党建情况党员人数|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人数是否建立党组织 是(继续填写)已建立党组织类型 党委党组口党总支口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时间:年月日口否(继续填写) 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但尚未建立 有党员但不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 无党员表A.1被培育方基本信息表(续)党组织隶属关系口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名称:口挂靠单位党组织挂靠单位党组织名称:口属地党组织属地党组织名称:口行业党组织社会组织行业党组织名称:口其他其他党组织名称:近三年发展党员数党组织活动场所口有口无党组织活动经费口有(继续填写)口党费口业务经费口两

15、者都有上级支持口无党群共建情况口成立党小组成立工会组织成立共青团组织口成立妇女组织口指派建指导员上级指派党建指导员单位:上级指派党建指导员党内职务:附录B(资料性)培育申请表表D.1提供了培育申请表的样式。表B.1培育申请表申请机构名称申请时间年月日机构成立年限口筹备中口1-2年(不含2年)口2年及以上(含2年)申请机构类别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口基金会口社区社会组织口其它,请说明:申请机构领域(可多选)口妇女儿童老年服务口残障人服务口精神康复服务特殊教育家庭服务口公益慈善口青少年教育医疗卫生口环境保护口社区建设口其它,请说明:申请机构简介(500字以内,主要内容包括机构的服务宗旨、业务范围、

16、服务人群、要解决的社会问题、预期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和社会影响)联系方式第一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第二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管理团队介绍团队目前情况(架构、专职人员数量)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介绍(年龄、学历背景、专业技能、主要工作履历、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等)管理团队成员及管理能力介绍(团队成员年龄、学历背景、专业技能、主要工作履历等等)表B.1培育申请表(续)培育需求 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党建指导能力建设 注册指导口业务咨询口业务指导口资源拓展 督导评估其他,请说明需培育方提供的能力建设通用能力培训口党组织建设口理事会治理口内部制度建设口战略规划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政社关系可持续发展其他,请说明专有

17、能力培训口互联网筹款口志愿者管理口志愿服务项目开发口突发事件处置口会员管理与服务口项目管理口人才培养品牌传播其他,请说明申请承诺:我机构承诺提交的以上信息真实、有效。承诺人签字:培育申请机构(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培育方审核意见:培育方(盖章):年月日民政部门审核意见:民政部门(盖章):年月日附录C(资料性)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流程摸底排直(同步采集党建工作信息,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数据库)(推动组建:未建立党组织,指导组建党组织.指导无党员的社会组织,可以由选派党建指导员或组建群团组织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力争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指导有3名及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有1-2名党员的社会组织,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片区联建、同业共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注:“三个优先”是指优先推荐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进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优先纳入星级评定。附录D(资料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流程参考文献1社会组织政策法规选编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2019.62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运营指导意见宁民发202233号3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4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6)46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人力资源 > 绩效管理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