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 程 教 案( 200102011学年 第 二 学期)课 程 名 称:建设工程结算授 课 学 时:40学时授 课 班 级:09造价301、302班任 课 教 师:邓涛课程代码0661200授课班级09造价301、302班学生人数93课程名称建设工程结算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授课方式理论()实验()考核方式考试()课程总学时40学时学 分3学分学时分配课堂讲授30学时; 实验 10学时教材名称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组 中国计划出版社教学参考资料1、参考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材料(2)GB50500-2008
2、清单计价规范全文(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2、多媒体课件:自编授课教师邓涛职称高级工程师学科工程结算授课时间20092010下期授课地点本班教室教学章节第一章工程结算概况1.1课程简介1.2建设工程结算的含义1.3合同价款约定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1教学目的1、 了解学习工程结算课程的的重要性和学习方法2、 掌握工程结算的含义、条件、方式、内容3、 掌握工程结算的合同约定重点与难点重点:1、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难点: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计算教学内容提要1.1建设工程结算课程简介1、为什么
3、要学习该课程? (1)实际工作中,发包承包合同价款的约定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活动是很普遍和重要的工作。(2)造价员、造价师考试的要求: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的建设工程价款竣工决算的编制和竣工后保修费用的处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的建设工程索赔、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内容多比重大,过资格考试关必备的知识 2、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及目标(1)学习内容: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的建设工程价款竣工决算的编制和竣工后保修费用的处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的建设工程索赔、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内容、重庆市清单计价规则的五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六索赔与现场签证、七工程价款调整、八竣工结算、九工程计价争议处
4、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结算的审计,从68条到110条,实训一周。(2)学习目标:计量与支付、结算,能处理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支付处理索赔的能力,尤其要具有结算编制文件、编制结算审查文件出审计报告的能力3、怎么学? 听讲、笔记、看书、自学、练习,可网上搜索习题练习。4、作业对案例题,在不看答案前提下重新做,然后对照答案,看遗漏了什么,对错情况。1.2什么叫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结算的前提条件、结算方式、结算内容?计价与控制P3021.2.1工程价款结算的含义工程价款结算:1、指对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的活动;2、按照合同约定(约定大于法: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5、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其他可依据的材料)进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的工程结算: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已完工、结束、中止,经发包人或有关机构验收合格且点交后,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在原合同价格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过程价格。它是表达该工程最终工程造价和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包括: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专业分包结算和合同中止结算。1.2.2结算的前提
6、条件 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质量合格。1.2.3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支付:合同工期在2年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按节点分段结算与支付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3、 竣工后一次结算4、 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1.2.4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内容 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专业分包结算、合同中止结算1.3合同价款的约定 1.3.1合同价款约定的要求:30天内、不得违背工期、质量、造价等实质性要求、清单计价采用单价合同。 同清单规范的4.4.1、4.4.2、4.4.3和重庆市规则63、64、65条
7、 1.3.2工程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 除教科书的第(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外,其余同规范4.4.4、重庆市规则67条更新补充删节内容提出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教学组织与设计1、课堂讲授与照片、图片相结合,2、时间安排:课程介绍20分钟,工程结算含义30分钟,合同约定30分钟 本章思考题和习题。教学实施情况小结教学章节第二章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2.1工程预付款 2.1.1工程预付款的概念和性质 2.1.2预付款计算、支付前提、时间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2.1.3预付款的扣回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2教学目的1、 熟悉预付款的概念2、 掌握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重点与难点重点
8、1、预付款的扣回计算难点:1、预付款的扣回计算教学内容提要2.1.1工程预付款的概念和性质 1、预付款概念 承包人为解决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资金周转问题提供的协助,此款为承包人为该承包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2、预付款的性质 是承包人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预支性质陆续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2.1.2预付款的计算、支付时间和扣回 1、工程预付款计算 (1) 按照工程量清单08规范4.5.1:规范是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30%;实体消耗(分部分项工程费)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措施项目费)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重庆市规则第六十八条: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
9、和计日工的10%30%。比例与工程类型、合同工期、承包方式和供应体质有关。 (2) 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2、预付款的支付前提、时间和发包人违约责任 (1)支付前提:承包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同的预付款银行保函,随着预付款的扣回,银行保函金额相约递减。 (2)支付时间:开工日期前7日内、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 (3)发包人违约责任:如果没按合同约定支付,则承包人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照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工期和费用损失) 2
10、1.3预付款的扣回 1、扣回的方法 规范4.5.6条和重庆市规则73条“发包人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1)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款 起扣点=承包工程价款总额-工程预付款限额/主要材料设备构建所占的比重 T =P-M/N (2)约定的扣回方法 如案例三的“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合同价的30%以后的 下一个月起,至第五个月均匀扣除”、案例六“工程预付款在第3、4两个月均匀扣除”更新补充删节内容教学章节第二章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2.1.3预付款及其扣回计算案例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3教学目的1.掌握预付款的计算和扣回在工作中的应用重点与难点重
11、点:1、预付款扣回难点:1、预付款扣回教学内容提要造价案例分析案例一的问题1、2 案例二的问题1、2 案例三的问题1、2 案例四的问题1 案例六的问题1 解:该工程的合同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45.33万元 措施项目费8万元 其他项目费5.7万元(暂列金额) 规费(45.33+8+5.7)*3.34%=1.97万元 税金(45.33+8+5.7+1.97)*3.45%=2.10 合计63.10万元 预付款:63.10*20%=12.62万元【注意题目是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没有按照规范或者重庆市规则扣去暂列金额和计日工】 更新补充删节内容 教学章节第二章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2.2工程进度款的计
12、量与支付(中间结算) 2.2.1已完工程量计量 2.2.2已完成工程量的复核 2.2.3承包人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 2.2.4进度款的支付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4教学目的1、重点与难点重点:1、难点:1、教学内容提要2.2.1已完工程量计量 1、综合单价子目的计量(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技术措施工程费):清单规范4.1.3条和重庆市规则三十五条: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投标人编制投标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按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应予以计量,并依据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确定。清单4.5.3工程量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
13、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重庆市规则第七十条增加了“对承包人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2、总价包干子目的计量 (1)计量以总价为基础,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 (2)不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的因素而进行调整。 (3)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提交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总价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的支持性资料,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4)支付分解方式:工期
14、短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平均 合同价值不大时,按总价包干子目的价格占签约合同价的百分比,以及各个支付周期内所完成的总价值,以固定百分比方式均摊支付。 按照形象进度,达到支付分解表的要求后,即可支付经批准的每阶段总价包干子目的支付金额 2.2.2已完成工程量的复核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工程量复核的时间、程序、方法和要求,按下列规定: 1、承包人在月末或者约定时间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核对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情况参加,如果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核对,则由发包人核实的计量应认为是对工程量的正确计量。发包人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
15、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核对的,则发包人所做的计量核实结果无效。如发、承包双方均同意计量结果,则双方签字确认。 2、如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核对时间内进行计量核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视为发包人已经认可 3、对于超出施工图范围或者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以计量。 4、如承包人不同意发包人核实的计量结果,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结果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申明承包人认为不正确的详细情况,发包人在收到后2天内重新核对有关工程量的计量,或予以确认,或将其修改。 双方认可的核对规定计量结果,应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2.2.3承包人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 重庆市规则P53表21“工程款支付申请(
16、核准)表”: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总监)、造价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现场代表)签字。2.2.4进度款的支付 规范4.5.2和重庆市规则69条:“支付周期同计量周期”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款支付申请14天内核对完毕,否则第15天视作被批准,发包人应在批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14天内,向承包人按不低于计量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计量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变相承认垫资40%) 如果发包人没有按时付款,则(1)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协议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付款申请生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同规范4.5.7条和重庆市规则第74条;(2)承包人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违约责
17、任。同规范4.5.8条和重庆市规则75条 更新补充删节内容 一般批支付意见的时候加上“该进度报表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教学组织与设计1、课堂讲授与照片、图片相结合,2、时间安排:本章思考题和习题教学实施情况小结.教学章节第二章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2.3质量保证金 2.3.1质量保证金的概念 2.3.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2.4工程价款的调整 2.4.1工程价款调整的程序 2.4.2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 2.4.2.1综合单价的调整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5教学目的1、重点与难点重点:1、难点:1、教学内容提要2.3.1质量保证金的概念质量保证金是发包
18、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3.2质量保证金的约定、预留、返还、管理1、合同内需要对质量保证金约定预留:方式、比例、期限返还:方式、计息缺陷责任期限、争议的处理、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2、预留方式:从第一次进度款付款开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3、保证的返还: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责任,承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收到申请14日内会同承包人核实合同约定的内容,无异
19、议时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4、保证金的管理:国库、财政部门、发包方、使用单位、金融机构(如银行),如果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2.3.3缺陷责任期内缺陷责任的承担 承包人原因的缺陷,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和维修费用;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后,不解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他人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2.4工程价款的调整 2.4.1工程价款调整的程序(规范4.7.8、4.7.9条和重庆市规则第90、91条) 1、合同有约定时,受益方在合同
20、约定的时间内向合同另外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当约定时间内没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2、合同无约定时,调整因素确定后14天内,受益方向对方递交调整工程价款报告,在14天内未递交报告的视作不调整。收到的一方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提出协商意见,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作调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经双方确认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或者追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2.4.2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2.4.2.1、综合单价的调整 1、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导致的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规范4.7.5条和重庆市规则87条)(1
21、按照合同约定(2)无约定时,按照以下原则: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当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规范: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重庆市没这小要求),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均应调整。】调整的方法是对增加或者减少的工程量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P293:FIDIC: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原工程量表或者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由此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工程量的变更与该项工作规定的具体费率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款额的0.01%。 举例
22、更新补充删节内容教学组织与设计质量保证金安排30分钟,工程价款的调整程序10分钟,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减的综合单价调整40分钟本章思考题和习题教学实施情况小结教学章节第二章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2.4.2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2.4.2.1、综合单价的调整 2、项目特征改变 3、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 4、措施项目变化 2.4.2政策调整工程价款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6教学目的1、重点与难点重点: 难点: 教学内容提要2.4.2.1、综合单价的调整 2、项目特征改变规范4.7.2条和重庆市规则94条当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符的,
23、发承包人应根据新的项目特征及主要内容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3、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 规范4.7.3条和重庆市规则85条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同工程变更股价的原则(1) 工程变更的概念 设计变更是表现,因为我国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2)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范围:取消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但不能再实施;改变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者其他特性;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者改变以批
24、准的施工工艺或者顺序;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不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不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的综合单价,有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以招投标时的基础资料,按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 以标价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4、措施项目变化 规范4.7.4和重庆市规则86条 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
25、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4.2政策调整工程价款调整原则:规范4.7.1条和重庆市规则83条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者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重庆市: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更新补充删节内容增加综合单价调整的几种因素及调整方法:项目特征、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教学组织与设计本章思考题和习题教学实施情况小结教学章节第二章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2.4.3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7教学目的1
26、重点与难点重点: 难点: 教学内容提要2.4.3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规范4.7.6条和重庆市规则88条 1、规范: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者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重庆市规则: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本规则第41条(建安材料变化幅度在5%10%以内部分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应按合同约定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调整价款。 2、调整方式:(1) 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价格差额、已经完成工程量的金额、定值权重、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
27、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基准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适用于使用的材料品种较少,但每种材料使用量大,如公路、水坝等。 缺乏价格指数时,可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代替 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权重的调整由监理人、承包人、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则对原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过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例题:P309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造价信息调整材料价差;适用于材料品种多、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小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主要调整人工单价、材料价格(
28、超过规定的幅度)、施工机械台班(超过规定的范围) 3、调整的工程价款的支付:规范4.7.9和规则91条 经发承包人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更新补充删节内容教学组织与设计本章思考题和习题教学实施情况小结教学章节第二章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2.4.4案例分析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8教学目的1、重点与难点重点: 难点: 教学内容提要案例三: 3、每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业主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为多少?1月: 工程量价款=800*180=14.4万元15万元, 应支付:按合同不予支付。2月: 工程款价款=1800*180=32.4万元 应付款
29、32.4*(1-5%)=30.78万元3月、 工程价款=1200*180=21.6万元 应付款=21.6*(1-5%)-5300*180*20%/3(预付款扣回)=14.16万元15万元,不支付4 月:应付款=14.16+14.16=28.32万元5月:14.16万元15万元,不支付6月:工程价款 需要调整单价的工程量=5900-5300*(1+10%)=70m 工程价款=(500-70)*180+70*180*0.9=8.874万元应付款=8.874*(1-5%)+14.16=22.5903万元案例五: 1、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2300*180+3200*160=92.6万元 +措施项
30、目费18万元+其他项目费20万元+ 规费(92.6+18+20)*3.32%+税金(92.6+18+20)*(1+3.32%)*3.47%=92.6+18+20+4.3359+4.6823=139.6182万元材料预付款=92.6*1.069*20%=19.798万元,3、4月均扣回19.798/2=9.899万元首次支付措施费=18*1.069*0.9/2=8.659万元2、1月分项工程价款=(500*180+700*160)*1.0332*1.0347=20.2*1.069=21.594万元承包商应得=20.2*1.0332*1.0347*90%=19.4353万元2月份分项工程价款=(8
31、00*180+900*160)*1.0332*1.0347=28.8*1.0691万元承包商应得=(800*180+900*160)*1.0332*1.0347*0.9=27.7084万元+8.659万元措施费=36.3675万元3月分项工程价款=(800*180+800*160)*1.069=29.0768万元承包商应得=29.0768*0.9-9.899=16.27万元4月分项工程价款=【(2700-2300*1.1)*180*0.9+(2300*1.1-2100)*180+(3200*0.9-2800)*160*1.08+(400-80)*160】*1.069=(27540+77400+
32、13824+51200)*1.069=169964*1.069=18.1691万元应得工程款=18.1691-9.899预付款+(2*2700/2300+3*2800/3200)*1.02+6+(18-11*1.02)*1.069-18+(17+2.6)*1.069=18.1965-9.899+(2.347+2.625+6)*1.02+6.78*1.069-18+20.9542= 30.4672万元工程造价=2300*1.1*180+(2700-2300*1.1)*180*0.9+80*160*1.1+(2800-80)*160=455400+27540+14080+435200=93.222
33、0+措施(2*2700/2300+3*2800/3200+6)*1.02+6.78=11.1923+6.78=17.9723+其他项目费17+2.6=19.6(93.222+17.9723+19.6)*1.069=139.8191万元,保修金1393.8191*5%=6.99应付款=万元更新补充删节内容教学组织与设计本章思考题和习题教学实施情况小结教学章节第三章工程索赔与现场签证 3.1工程索赔概念、性质、分类、产生的原因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9教学目的1、重点与难点重点: 难点: 教学内容提要3.1.1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外一方
34、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索赔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 主要有一方违约(双向)、发包人承担的风险或者遇到不利自然条件、承包人的正当利益没有得到及时确认和支付三种含义。3.1.2工程索赔的性质 不是惩罚是工期和费用的补偿行为,是合同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为。3.1.3索赔的分类 1、按照索赔的合同依据:(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2)合同中默示(推论)的索赔【默示条款或者隐含条款,属于有效条款】 2、按索赔的目的(有时案例也叫索赔的
35、内容案例P163):(1)工期索赔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工期顺延后不仅免除拖期违约赔偿,还可能得提前工期奖。 (2)费用索赔: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而增加承包人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 (1)工程延误索赔: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分为自然事件(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和社会事件(如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罢工、战争)等原因工期拖延。(2)工程变更索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 (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违约或者不可抗力 (4)工程加速是索赔 (5)意外风
36、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不可抗力、特殊风险、有经验才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 (6)其它索赔:政策法令、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上涨3.1.4索赔产生的原因 1、当事人违约: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违约 2、不可抗力、不利的物质条件(水文、地下条件) 3、合同缺陷: 4、合同变更: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合同规定的其他变更;【注意与工程变更的区别】 5、监理人指令 6、其他第三方的原因更新补充删节内容教学组织与设计本章思考题和习题教学实施情况小结教学章节第三章工程索赔与现场签证 3.2工程索赔的处理3.3索赔报告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
37、号10教学目的1、重点与难点重点: 难点: 教学内容提要3.2.1工程索赔的成立的条件:规范4.6.1条和规则76条索赔的三要素:1正当的理由、2有效的索赔证据、3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证据要具有真实性(确定存在和方式的)、全面性(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不能凌乱和支离破碎)、关联性(证据间能够互相说明,不能互相矛盾)、及时性(符合合同约定)、法律效力(书面,有监理或者现场代表认可)索赔证据的种类:宣贯的P573.2.2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1、以合同为依据,尤其注意国内合同和FIDIC合同条件的不同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提出和处理及时,合理的考虑国家规定和工程的实际情况。3、加强主动控制,减
38、少工程索赔3.2.3承包人索赔的程序:规范4.6.3和规则78条。 规定时间内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也叫索赔通知】(事件发生后28天内)、发包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承包人递交索赔申请表规则P51表19(有的也叫索赔报告,在事件发生后42天内)、发包人初步审查索赔申请表、经发包人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收到索赔报告后28天内)。索赔意向书、索赔报告组成索赔文件,案例P164讲的索赔证据和详细计算书实际上属于索赔报告的内容,所以单独罗列不妥。 几个证书:工程接收证书、竣工付款证书、工程最终结清证书3.3索赔报告=索赔文件1、总论: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发生日期与过程)
39、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2、根据部分: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3、计算部分4、证据分部:更新补充删节内容教学组织与设计本章思考题和习题教学实施情况小结教学章节第三章工程索赔与现场签证 3.4工程索赔的计算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11教学目的1、重点与难点重点: 难点: 教学内容提要3.4工程索赔的计算3.4.1、费用计算: 1、费用计算的内容(1)人工费增加工作内容按照计日工计算,停工和降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窝工费计算。(2)设备费:增加的工作内容的设备费按机械台班费计算,窝工:自有
40、的设备费按机械折旧费计算,租赁的设备费按租赁费计算。(3)材料费:(4)保函手续费:(5)迟延付款利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6)保险费(7)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8)利润:一般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索赔可计算利润。2、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计算法(额外成本法):按照索赔事件引起的费用项目分别计算索赔值,然后将给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得到总索赔费用值。是以索赔事件引起的实际开支为依据,计算超过原计划的费用。(2)修正的总费用法:去掉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法进行修改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3.4.2工期的计算的步骤 1、分清责任,找到可原谅延期的情况,确定是属于可原谅延期但不给予
41、费用补偿(如恶劣天气)和可原谅延期并给予补偿费用 2、被延误的工作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或者影响超过了自由时差。 3采用网络图和比例计算两种方法计算。(1)网路计划:关键线路时,总延误的时间=批准顺延的工期 非关键线路,延误超过自由时差成为关键工作,延误时间-时差=批准顺延的工期(2) 比例计算法: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3) 如果是共同延误,找出初始延误者,对拖期负责,在此作用期间,其它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发包人是初始延误,则费用+工期;承包人,啥都没有;客观原因,工期延长,没有费用补偿。更新补充删节内容教学组织与设计本章思考题和习
42、题教学实施情况小结教学章节第三章工程索赔与现场签证 3.5工程索赔的案例讲解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12教学目的1、重点与难点重点: 难点: 教学内容提要3.5工程索赔的案例讲解 1、案例六 索赔意向书、索赔报告组成索赔文件,案例P164讲的索赔证据和详细计算书实际上属于索赔报告的内容,所以单独罗列不妥。 更新补充删节内容教学组织与设计本章思考题和习题教学实施情况小结教学章节第三章工程索赔与现场签证 3.6工程索赔的案例讲解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应用举例学时数2本章授课序号13教学目的1、重点与难点重点: 难点: 教学内容提要3.5工程索赔的案例讲解 1、案例十 2、案例十三 更新补充删节内容教学组织与设计本章思考题和习题教学实施情况小结教学章节第四章竣工结算与审查 4.1工程竣工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