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届戏曲春晚合作协议甲 方:乙 方:内黄县鸿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甲方:乙方:内黄县鸿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甲方独家冠名“2020年内黄县首届戏曲春晚”,晚会时长约为90分钟。时间:2020年1月19日下午15时(腊月二十五)地点: 内黄县文化艺术中心三楼二、乙方负责的工作为:1.主持人、演员的组织协调;2.主持人的化妆、服装及演出道具;3.节目的策划、设计、编配及排练;4.活动全部视频的设计、制作;5.活动音响、灯光、舞美、大屏的设计、制作、装卸及调试;6.活动文字脚本的撰写及编辑;7.节目单、工作证、门票的设计及制作。三、 甲方负责的工作为:1. 按时按额支付乙方进度款
2、2. 负责晚会全部指导、审核工作;3. 负责协调现场观众联系、本单位观众座位安排及相关工作;四、 活动总费用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活动独家冠名费用总数为人民币:100,000元;五、 活动费用付款方式:1、活动音响、灯光、舞美进场安装调试完成当天甲方支付乙方总费用30%进度款;2、余额70%在乙方完成任务后壹周內付清。六、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帐号,乙方向甲方提供单位发票。七、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2.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协调和督导,对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不正确履行协议、不完全履行协议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3.甲方应当派出工作人员配合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并对乙方
3、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八、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就本项目向甲方提出建议,是否采纳,由甲方决定;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本项目服务相关的必要的协助;3.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严格按照本协议要求,遵守乙方报价文件和服务方案中的各项承诺,确保高质量高规格地完成本项目各项任务和内容;及时向甲方进行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报告), 接受并服从甲方的管理与监督;严格管理本方服务团队及工作人员。九、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根据协议规定履行协助义务,因此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2.甲方未能按照协议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迟延支付一日
4、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十、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照协议规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采取补救措施;2.乙方提供服务存在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十一、 甲方冠名回报获得本届晚会的冠名权。冠名商2名负责人被安排在晚会现场第一排VIP席就座,晚会主持人特别介绍冠名商情况。在广播电台88.4每天10次播出20秒新春贺词一个月,在内黄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10次播出30秒新春贺词一个月.在广播电台88.4每天10次播出20秒广告六个月。组织电台、电视台记者对冠名商进行专访报道,时长1分45秒,一期电视新
5、闻。在内黄电视台播放专题片10-15分钟,20:20-21:00之间每天一次,60天。在互联网媒体中(广电公众号)对冠名商进行全面介绍,推送一次。演出实况手机台4机位高清直播。冠名商名字出现在晚会门票显著位置。冠名商名字出现在晚会节目单上。赠送冠名商晚会入场券50张,现场组方阵。十二、争议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因协议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演出所在地法院提起合同仲裁。十三、补充条款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十四、合同文本协议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授权代理人电话 乙方:内黄县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 5 页 共 5 页